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

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报告(三)(四)/ 文/孙思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6/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报告(四)-26513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接前文)


三、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流程

活摘器官成为“肉体上消灭”政策的直接执行手段

在1999年迫害法轮功开始时,为配合江泽民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政策:“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法轮功被中共媒体铺天盖地的谎言抹黑、妖魔化,学员遭到肆意绑架、关押和残害。江氏下达的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密令,更将迫害推向了歇斯底里化。在中共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精神病院和洗脑班里,不愿放弃“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遭到了令人发指的精神摧残和酷刑折磨、受到残忍下流的性侵犯、被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残害。虽然中共至今还没有公开对法轮功学员判处死刑,可据明慧网通过民间渠道的不完全统计,迄今已有三千二百六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得以证实。活体摘取器官就是对江泽民之“肉体上消灭”政策的直接执行手段。

从这个政策延伸出来的就是,“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这成为了一些警察对付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的口头禅。所以不管多少法轮功学员在非法关押期间被折磨致死(到2009年,明慧网收集到的有名有姓的就有3300多例,实际数字会高得多),中共从来不惩罚肇事的警察,反而树立成反法轮功标兵,升官加爵。

活摘器官从江泽民和中共中央下达的密令、文件送达各大军区开始,军队成为中国活体割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移植管理系统的核心和总负责机构。军队、卫生部、六一零、警察、看守所、监狱系统配合,将法轮功学员在全国范围内抽血、注册、电脑管理,作为统一的活人器官库,统一关押、分配、调度、运输、活摘、焚尸灭 迹。

2006年,沈阳军区后勤部下属的一名老军医披露:中共中央同意将法轮功作为阶级敌人进行任何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处理手段,无须上报!也就是说法轮功如同中国许多的重刑犯一样不再是人,而是产品原料,成为商品。

阶级敌人,是中共毛泽东时代的一个常用政治术语,指阶级斗争中处于敌对关系、敌对状态的人和政治-社会集团。被称为阶级敌人的人是国内阶级斗争的主要对象,这些人被规定为专政对象,成为所有政治运动的靶子。他们是所有基层单位、街道治保工作的重点控制对象,没有自由活动、通信、交往的权利,必须经常向管理者汇报其行动和去向。对他们可以不经批准就采取隔离、搜查等措施。他们是制度化的被统治阶级、人民公敌。只要不属于人民范畴就没有公民地位,没有政治权利就没有法律权利──甚至连属于法律底线的人身、尊严、住宅、通信权利都不受保护,更谈不上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了。所有这些,随时可以以革命(阶级斗争)的名义实施剥夺。

阶级敌人被中共舆论工具指为仇恨人民、心狠手辣、危险异常的恶魔。对他们不适用人道主义的原则,不管怎样严厉残酷都没有错。无论人们对阶级敌人有无直接经验,都被调动起仇恨。在对危险的恐惧中,人们只能寻求无产阶级专政的庇护,并转移人们对现实生活的物质匮乏的注意力。人类怯懦、侥幸的心理缺陷因此得到了安慰、满足(“至少现在我还是安全的”):他们一边用攻击戴上阶级敌人帽子者来证明自己划清了界限,保障自己的安全,一边更加无条件认同现存体制,到了不惜践踏理性(比如人道底线)的地步。

这种用法导致的严重后果是,让具体的个人(生命个体)承担抽象的阶级的罪恶,使所有攻击者因此获得了最正当的理由,弃绝了罪恶感(没有个人责任)而无所不用其极。

中共早已经把法轮功作为阶级敌人,也就是最严厉打击的对象,也就是重刑犯。所谓的沈阳苏家屯地区的医院仅仅是全国36个类似集中营的一部份,目前的法轮功基本上还是在监狱、劳改营、看守所较多,只有需要的时候才大规模调动。2006年时,全国最大的关押法轮功的地区主要是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仅在吉林九台地区的中国第五大法轮功集中关押地就有超过1.4万人被集中关押。

沈阳军区后勤部下属的老军医接触的资料中,中国最大的法轮功关押地在吉林,只有代号是672-S,关押人数超过12万,集中了很多的全国各地的法轮功学员,重刑犯,各种政治犯,但是地址不详。他曾经目击从天津向吉林地区的转移列车,一次专列转移超过7000多人,全副武装,夜间进行。所有的人都被铐在专门的扶手上象被吊起来的白条鸡一样。

在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体系中的成员眼中,这些被进行器官移植的人员已经不被作为人类看待,而是如牲畜一样的动物,做一例,两例或者还心有余悸,但是一旦经过几千几万例的过程后,一切都被改变,活体移植、活人焚烧都变得麻木。

活摘器官作为政绩受江系集团鼓励

江泽民曾一度独揽大权,曾同时担任中共总书记、中共国家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在持续13年的针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军队是迫害的重要一环。1999年4月25日,上万名法轮功学员出现在中南海国务院信访办公室前,向当局和平请愿。史称“4﹒25”。当天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张万年接到党魁兼军委主席江泽民的指示,要求全军特别是北京地区军队和武警部队反对法轮功的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按照张万年的指示,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立即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军迅速行动起来,查清军人及其家属子女、离退休老干部参加法轮功及其他类似组织的情况,并在全军范围内进行无神论洗脑式宣传。其间,张万年多次给总政治部主任于永波打电话或当面指示,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彻底清除军队内部的“法轮功”。

在1999年7月20日中共公开宣布镇压法轮功的几天后,总政治部即下发文件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在反法轮功的斗争中“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引导官兵认清“同法轮功的斗争,是捍卫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捍卫共产党的领导”。国防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作为军队系统的理论研究机构,其撰写的反法轮功文章获得中宣部奖,该文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此外,总政治部还通过编写材料、录制大批音像,召开各种反法轮功会议,人人过关等形式进行迫害。开除法轮功学员军籍或强迫复员转业;本人及亲属修炼法轮功的不准入伍、不准读军校。这项规定从2001年正式实施到2011年还在强调执行。对坚持信仰的高级军官则由军事法庭判处徒刑。

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六年五月份,中共中央军委开过六次“处理涉外宗教问题”专门性会议,主要就是针对法轮功。以中共军队后勤部为首的军队系统层层开动,开始按照军委主席江泽民的意愿活摘器官,达到其“肉体上消灭”的迫害目的,而贩卖器官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又成了一条被江泽民默许而鼓励的军队生财之路。

1999年4月25日之后,妒嫉心极重而又心胸狭窄的江泽民决心置法轮功于死地而后快,但中共政治局常委会上,七人中除江一人外,其他六人都反对镇压。于是江找到了时任成都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的廖锡龙,要廖助它一臂之力迫害法轮功。廖口头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北京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廖当然知道,江泽民找到了自己办事,这绝对是一个往上爬的好机会,一定要抓住这难得的机遇。于是廖锡龙就伙同成都军区情报处秘密编造假情报,给中共中央报告说,成都军区情报处从法轮功的邮箱里获取了法轮功搞政治、要推翻共产党的邮件。江泽民拿着这个报告如获至宝,便要挟政治局常委其他人员,逼着全体政治局常委表态同意镇压法轮功。

廖锡龙不仅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暴力机器的驱动器,而且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99年7月20日之后,廖锡龙命令成都军区各大部及有关单位,“严密掌握敌情”,每天24小时严密监控法轮功学员,并大肆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有的被长期关押,有的被逼迫退役,有的被开除,强迫学员转化。廖锡龙由于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不遗余力,很受江的赏识,便在2002年被江提升为中共中央军委委员、解放军总后勤部部长,2003年再次成为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提升廖锡龙为总后勤部部长,目的是利用廖锡龙的才干和揣摩上级意图并服从,加上对法轮功的仇视,让其主管活摘器官的运作,把活摘器官产业化、军事化,当作一场战争来指挥。总后勤部在中共军队中管钱管物,是军队中最直接接触利益的部门。军队医院直接归总后勤部管辖,军队的医疗改革自然也是他们谋利的重要阵地。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军队医院开始对社会实行有偿服务,在对外有偿服务方面,军队医院客观上追求的不再是“效用最大化”,而是“利润最大化”。早在一九八九年,军队医院就开始不愿意接收军人住院,医院为了利益必须算出需收多少地方病人(非军人病员),才能赚够医院要求的数额,之后才考虑接收军队病员的人数。军队医院早已将“为兵服务”这一宗旨改为“为官服务”、“为人民币服务”。

解放军452医院位于四川,2000年,医院设备陈旧、医生缺编、外债近千万,被称为乡镇医院,2002年,院长张聪与一名地方企业家签订协议,由私人投资800万元,与医院共同经营肾移植科。共同经营期间,企业家每年给医院交120万元,并无偿为部队服务。结果452医院完成331例肾移植手术,肾移植例数居四川全省之最。2007年,医院在创收近700万元后,以400万元价格收回企业家投资的全部设施设备和经营权,452医院的这一做法,在全军卫勤系统引发关注,军内一些医院纷纷效仿。

军队医院看到移植潜在的巨大利益,于是大肆推广移植,靠着地方医院不具备的大量供体来源,取得了地方不具备的移植优势。如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联系北京清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玉泉医院肾移植中心主任李宏辉,他表示,由于四川成都的供体来源多所以被调派到当地部队医院支援。在空军成都医院具有二十二年资历的许主任(亚宏)说,他本人主刀的就有五百多例肾移植,这两三年平均每年一百多例。他直接在电话上告诉记者,该医院使用法轮功学员的肾脏。

解放军总医院肝胆外科主任董家鸿接受新华网采访时就算了一笔帐,肝癌患者如果做肝切除的话,三甲的省立医院,一个肝癌平均下来在2-3万人民币。而肝移植就是10倍的价钱。肝移植差不多在20万。排异药物对每一个移植病人来说,需要终身服用,一年五万到十万之间。移植手术不只是意味着巨大的手术利润,患者终身需要服用的排异药物(免疫抑制剂)给医院带来绵绵不断的巨大收入,如同一笔活的定期存款,每年都送利息。

全军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认为2005年就进行了近万例肾移植、近 4000例肝移植,2006年达到历史最高峰,这一年就有2万例。而1999年全国仅有4000多例肾移植,肝移植数字近乎于0.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国际移植(中国)网络支援中心的费用表中开价是肾移植6万多美元(约合40多万人民币),肝移植10万美元(约合70万人民币),肺和心脏器官更贵,要15万美元以上。而按照业内器官价格占总费用的50%和石炳毅提出的缩水数字估算,仅2005年来自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给军队带来的纯利为近5.6亿美元,近45亿人民币。而实际的活摘器官数字,即在中国军事设施和军队医院所进行的地下非公开的器官移植数量要比公开的要多几倍。这其中还没有计算从药品、手术费、护理费、住院费和其它来源的营利。中国与世界上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器官交易网,中国是国际活体器官交易的中心,几乎在2000年以后一直占世界活体器官移植总数的85%以上,该数据是军委上报资料的一部份,几个人因此升为将军,原因就是该领域的所谓“成绩”,其中一人就是总后勤部政委孙大发。

2005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总后勤部政委的孙大发,1999年1月后任沈阳军区政治部主任;2001年被江泽民提升为中将,2003年8月后任南京军区政治部主任。2005年1月任南京军区副政委、纪委书记,2005年7月任总后勤部政委,官运又连升两级。孙大发刚上任,便面对苏家屯集中营曝光事件,他因在沈阳军区主管活摘器官,被推到了中共掩盖真相的前台,他向全国各地方相关军事机构转发了在北京秘密结束的一个会议精神,要求“针对特别军事监管管理区(即集中营)问题的资讯大量外泄”问题,“进一步封闭法轮功的资讯管道,强化保密体系,并重申对泄密行为的严厉处罚。”

中共军队系统医院开展了超常量的器官移植(很多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短短几年即可达数千例),中央军委直属部队医院、七大军区总医院和所有的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无一例外的参与了器官移植。许多不符合移植手术条件的军队序号医院和武警医院都大力开展器官移植手术,器官移植的数量巨大。异常短暂的等候时间(第二军医大学附属上海长征医院肝移植病人的平均等候供肝时间为一周)意味着军队医院系统随时有大批的备用供体。而多所武警医院供体来源充足,其本系统负责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看守所、劳教所和监狱的武警及其医院涉嫌用法轮功学员作活体器官供体库,为军队医院的器官移植提供“来源充足”的供体。鉴于军队系统自成系统的特殊性,一条龙的黑箱操作掩盖着军队医院系统全面参与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黑幕,本报告涉及的仅仅是冰山的一角。

在非军事系统里,迫害法轮功关系到官员的政治生命。为了推行其迫害政策,同时解决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具体问题,1999年8月10日至15日,江泽民借开会之机来到了辽宁。此前江泽民是很少“巡视”到东北的。中共媒体报导称是要在沈阳召开“东北和华北地区八省市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但据薄熙来最信任的司机王某某披露,江泽民非常明确地对薄熙来表示:“你对待法轮功应表现强硬,才能有上升的资本。”当谷开来听说这事时,马上给薄熙来出主意,大连只有在迫害法轮功方面“脱颖而出”,薄熙来才能“鹤立鸡群”,获得晋升的机会。

于是,薄熙来马上加大力度迫害大连的法轮功学员,与此同时,在江泽民的批示拨款下,薄熙来扩建了很多监狱,全国各地无处遣送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运到了大连,包括后来薄熙来就任省长的中国辽宁省。

大连很快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据明慧网报导,1999年秋,为了阻止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薄熙来下令在火车、汽车站入口处的地上,贴上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大幅照片,上车、下车的人都必须踩在照片的头上才能通过,凡是不愿踩的,就被当成是法轮功学员,就地直接抓捕到派出所。薄熙来利用这个办法抓捕了很多人。薄熙来下令辽宁所有劳教所、监狱,“集中全部力量转化法轮功”。

就在法轮功学员的血泪基础上,一直官运不顺的薄熙来开始青云直上。1999年江巡视后不久,薄被提拔进了辽宁省省委,2000至2001年期间薄当上了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02年成为省长。薄熙来一当上辽宁省代省长,就下令新建扩建了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龙山教养院、沈新劳教所等,让辽宁省成了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方之一。

谷开来、薄熙来就是中共活摘器官最初的主谋之一。薄熙来选择突破人类道德底线,在地方率先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并被法轮功海外起诉而且被判有罪之后,江泽民把薄熙来看成了江派在18大后政变后的权力接班人。

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尸体获利巨大,再加上残害法轮功学员被薄、谷夫妇在大连及辽宁省定为“废物利用”,同时有江泽民亲自承诺“打死法轮功学员算白死”不追究的免责保护,活摘器官及贩卖尸体成为大连最赚钱行业。

当年从大连和沈阳市及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层,特别是辽宁省(主要是大连和沈阳市)卫生厅、军警、公安和医疗系统及黑道中介等共同参与其中。薄熙来、谷开来、王立军都参与了这项罪恶,他们当年跟大连医学院紧密合作,大连、沈阳和辽宁卫生局系统、武警部队的不少官员、医疗专家、高干子弟都涉入其中。

在2003年前后,大连医学院一位院方高层的女儿从海外留学回来后,一直参与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移植,因此患上忧郁症跳楼自杀,薄谷开来也在这个时期患上严重忧郁症,这些事情当时在辽宁高层引起震动。

在中国大连非军事系统中发生活摘及盗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器官及贩卖被残害法轮功学员尸体的罪恶后,由于利益巨大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政策对此罪恶的保护,以及中国及海外器官移植市场上器官的极度缺乏,中国社会每年有150万个器官需求,但每年只能有1万个器官提供给移植手术(包括部份非法获取的器官),这样一来,非法盗卖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器官及尸体的罪恶迅速在中国其它省市和地县蔓延开来。

之后,在中国各省市劳教所、看守所和临时关押设施及监狱中,普遍发生了由中国政府政法系统、政府医院(包括军方及武警部队医院)和黑社会器官中介联手合作,活摘及盗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器官和尸体的骇人听闻的罪恶,中国从2000年到2005年间,大量器官移植手术如蘑菇云一样出现,中国一跃成为世界器官大国,仅次美国,排名第二。

2012年5月,追查国际调查人员以前任政法委书记罗干办公室张主任的身份,与中共政治局常委、主导舆论宣传、属于江派的李长春通话。李长春在电话中确认,有关活摘器官的事,“找周永康,他在管”。这再次证实活摘器官是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官方行为,而不只是薄熙来等少数人的罪行。

为延续江派在18大的权力,江泽民秘定薄熙来接周永康的政法委书记职位,因薄熙来在迫害法轮功方面血债累累,被法轮功在多个国家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起诉,正因此,薄熙来才有“资本”被选为18大江派的“第二权力中央(政法委系统)”的权力继承人。

江泽民、曾庆红和周永康秘密拟定的政变计划,是让薄熙来在十八大进入中央政治局常委后,再通过二年时间实现完成政变──废黜习近平,让薄熙来作为政变之后的中共最高权力继承人。就在江派政变密谋实施一半的情况下,王立军的出逃,牵扯出薄熙来、谷开来的罪行,令活摘器官这个反人类罪行再次曝光在国际社会。

开动国家宣传机器: 自焚谎言为活摘器官铺平道路

从迫害一开始,中共就制造了无数的谎言来抹黑法轮功。2001年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是最邪恶的一个骗局,煽动起了整个社会对法轮功的仇恨。而活摘器官正是在这种仇恨驱使下,在金钱的诱惑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肉体灭绝的具体行为之一。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除夕日,在天安门广场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自焚事件,一女子当场死亡。但是,人们很快发现这是一场世纪大骗局。中共电视台录像的慢镜头清楚显示,在灭火现场有一便衣用力抡起来一个硬物,朝刘春玲的后脑猛击过去,现场死亡的刘春玲事实上不是烧死,而是被便衣击打致死的。所谓的组织者王进东,浑身衣服被烧得七零八落,可是他两腿中间盛过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居然完好无损。就是这样破绽百出的拙劣闹剧,中共利用其掌控的数千家报纸、数百家电视台、电台和无数的互联网站,以及其覆盖全球的媒体系统,把自焚谎言铺天盖地散布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本来迫害法轮功搞了一年多,在全国各地进行得并不顺利,消极对待和反感情绪蔓延。自焚骗局发生之后,就如同给迫害运动注了一剂强心针。因为信息封锁,国内老百姓看不到真相,中共利用自焚骗局在中国人中煽动起了巨大的仇恨,于是法轮功学员的处境急转直下,遭到的迫害步步升级。

从中央电视台制作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一系列录像进行分析,就会暴露出很多疑点:一、在“自焚”事件中被大面积烧伤的小女孩刘思影气管被切开后四天就能接受采访并能唱歌。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录影证实,刘春玲没被火烧死,却被警察用重物击打头部倒下。三、天安门巡逻的警察在汽油焚烧如此迅速的“突发”状况下,几分钟内拿出二十多个灭火器和灭火毯“应付”。四、北京积水潭医院治疗“自焚”大面积烧伤者,不作任何防护,允许记者近距离采访,完全违反医学常识。五、王进东在自焚时衣服已被“烧”焦,但是最易燃烧的头发还在头上,他腿间的盛汽油的雪碧塑料瓶却完好无损。在他喊出那句似是而非的口号之前,警察手中的灭火毯却在他头上悠闲的摇晃很久,没有丝毫灭火的急迫。六、在央视和新华社的“自焚”报导中,先后出现了三个不同的“王进东”。台湾大学语音识别实验室受“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委托,对王进东的声音作了语音鉴定,得出明确结论:《焦点访谈》第一集中的王进东与后来的王进东不是同一人。

《华盛顿邮报》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头版头条发表了调查报告《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是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邮报记者亲自到自焚身亡的刘春玲的家乡开封实地调查,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刘春玲炼过法轮功。

此后,“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联合国“促进与维护人权小组委员会”第53届会议中,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径”: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对法轮功的构陷,涉及惊人的阴谋与谋杀。声明指出:从录影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共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词。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英文录像片《False Fire: China's Tragic New Standard in State Deception》(伪火)获得了二零零三年第五十一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该片主要根据中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录像节目的慢镜头分析制作,揭露这场自焚是中共导演的骗局。

2001年2月1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三火力发电厂技术员任鹏武(男,33岁)因散发关于天安门自焚的真相材料被捕,关押于呼兰县第二看守所,5天后即2月21日凌晨死亡。警察在未经家属的同意下,将任鹏武的器官摘除,然后强行火化。

2002年3月5日吉林省长春电视插播的录像片就是放光明电视台制作的长达25分钟的电视片《是自焚还是骗局?》,中共从来没有告诉百姓这次插播的片名和真实内容。为了阻止“自焚真相”的传播,中共与江泽民集团曾经下令对电视插播“天安门自焚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杀无赦”,导致长春法轮功学员刘成军等多人被活活折磨致死。

2001年底政府官员内部秘密传达通知,针对法轮功学员频频讲清真相活动,计划2002年初“将更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压法轮功”。2002年2月9日零时,江集团开始再一次行动,对大陆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迫害,为期2到3个月。此项迫害指令由中国公安部下发至各市公安局并转到县一级,题目是《关于切实加强打击和防范非法活动工作的紧急通知》。插播发生后,江泽民下达对法轮功学员杀无赦的命令,在东北三省各地立即掀起抓人潮,有数千法轮功学员被捕,多人被秘密杀害。经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证实及报导的各地迫害指令还有:“610”头目罗干4月亲自下令黑龙江省要在4、5、6三个月抓捕6000名法轮功学员;长春四月份成立“法轮功专项斗争委员会”,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升级为“坚决、彻底”的“进攻性专项斗争”;辽宁省公安系统四月开会部署进一步迫害法轮功的具体措施,指示警察可不用任何理由及手续,肆意抓捕学员。

2002年中国新年前夕,中央“610办公室”的头目刘京在长春南湖宾馆召开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会议中刘京暴跳如雷地批评了吉林省工作不力,并下达了“彻底铲除”的死命令,“可以开枪打死”法轮功学员就是在这次会议上部署的。2002年5月初,还证实了一项由海外媒体透露的中共秘密文件,该文件指示,“一旦发现法轮功学员,先行抓捕,再补办手续”,并明确此项授权直至2007年底。

2002年,直接目睹活摘器官的证人为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参与了非法抓捕、拷打法轮功学员的行动。 4月9日,证人当时持枪担任警卫,在辽宁省沈阳军区总医院手术室现场目击两名军医活体摘取女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全过程。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辽宁省公安厅某办公室派了两名军医,一名是沈阳军区总医院的军医,另一名是第二军医大学毕业的军医,将该名学员转移到沈阳军区总医院,在这名女学员完全清醒的情况下,没有使用任何麻药,摘取了她的心脏、肾脏等器官。

证人还揭露,他在为锦州公安工作期间,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命令对法轮功学员“必须赶尽杀绝”。

然而,这些真相被掩盖了,而在中国大陆有许多人因为轻信了中共与江泽民集团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事件”而仇恨法轮功学员。昔日的德国纳粹法西斯为了有计划地丑化犹太人,曾经故意扭曲与呈现对犹太人不利的资讯,在“谎言讲一千遍就变成真话”的助燃下,让许多原本善良却因被洗脑而产生错误认知的德国人,也加入了迫害犹太人的行列。中共为了煽动中国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使用了同样的手段和方法。

在这场迫害中,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被妖魔化了。中共搞了几十年的无神论教育已经使得很多人难以接受有神的信仰,认为是封建迷信,信的都是傻子;而中共的那些铺天盖地的“自杀”、“杀人”、“自焚”和“精神病”的造谣诽谤,更是在社会上煽动起了对法轮功的巨大仇恨;加上后来把法轮功反迫害的正当权利贴上“扰乱秩序”、“反华势力”、“反动组织”等各种政治帽子,使得法轮功学员在社会上的名誉受到极大的破坏。

在遭受迫害中,法轮功学员不可以请律师;侵犯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人权、包括打残打死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不用受到制裁;法轮功学员不能上访,他们被随意开除工职,开除学校。不但工作单位和政府机构要把法轮功批倒批臭,就连从小学到高中的教科书里,都明目张胆的有妖魔化和诽谤法轮功学员的专门章节。在劳教所和监狱里,死囚犯的地位都要比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优越,甚至让死囚犯来看管和殴打法轮功学员。

中共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诬蔑和诽谤,在老百姓中煽动起莫名的仇恨,这为后来几年全中国各地的医生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做好了心理上的准备,使参与的医生丧失了杀人的“道德负罪感”。在自焚出现后,认为法轮功学员会“自杀”、“杀人”、“自焚”和“精神病”,器官摘下来能够帮助别人又可以赚钱的观点有广泛的市场,医生们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上没有任何道德良知的谴责或负罪感。

大陆器官移植医生的普遍心态都是不愿意去了解供体的真正身份和案情。只要手术做得越多,挣钱就越多,名声就越大,发表论文也越多,升主任当官就越快,不愿去多想器官来源,反正认定是死刑犯就心安理得了。在这个一条龙作业的链条环节上,各个角色都希望能用“死刑犯”来解脱自己的责任。

1)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军警,在中共的封闭式洗脑下,把法轮功学员当作精神病患者,或者死刑犯对待。

2)去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医生,面对手术台上的“死”人,他也就认为那是死刑犯。即使发现供体还没死,也豁出去了。因为中共枪毙死刑犯时,为了取器官,也常常故意不把死囚打死,已经习惯于这种做法了。

3)给病人移植器官的医生拿到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如果他并不是直接取器官的人,他就更认为那是死刑犯的器官。

加拿大的乔高和麦塔斯在《关于中共活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调查报告》中提及的海外调查员与中国大陆医院大夫的电话录音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大夫们并不太忌讳提到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活摘器官。因为他们真的觉得杀死一个法轮功学员并不是犯罪,而是从本来“一钱不值”的“阶级敌人”身上“变废为宝”。

正是中共的谎言使得医生们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上没有任何道德良知的谴责或负罪感和伴随着器官移植的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使得活摘器官从零星个案发展到全中国进行大规模专业化、产业化、军事化活摘器官的国家行为。

中共如何具体活摘器官

沈阳军区后勤部下属的老军医提供的中共通过军事手段对法轮功学员强制进行器官摘取的部份内部资料是这样描述的:

一、器官移植的强制办法

在整体上所有被进行器官移植的人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愿,一类是非自愿,但是在官方的口径上都是自愿的,怎么理解呢?就是法轮功及其他关押人员在关押期间使用的是真实的名称,但是在进行器官移植时使用的是伪造的假名字,也就是一个虚构的人出现,但是这个人的资料是完整的,而且是在器官移植的自愿书上签字的(当然是代签的)。我接触的资料中仅这种伪造的代签资料有6万多份,都是什么本人自愿进行某种器官移植,并承担一切后果,甚至还有移植心脏,许多的签字都是一个人的笔迹。这类资料的保存期限是18个月,然后必须销毁。该资料的保存机关为省级军区,查阅资料须经中央驻地方专员批准。这里有一个注意的地方就是,在进行器官移植的过程中,如果器官移植失败,被移植器官人员的资料和尸体必须在72小时内全部销毁。整体的资料和尸体,甚至是活人焚毁必须经军事监管人员认可。军事监管人员有权逮捕,关押,强制处决任何泄露消息的医生、警察、武警、科研人员等。军事监管人员由中央军委授权相关军事人员或军事机构执行。

二、活体取得

任何被确定将进行器官移植人员,很多将被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集中营等带离。此时他们将失去名字,只有一个代号,而与此代号相对应的是一个伪造的自愿进行器官移植的自愿者。而该人员将会被告之将进行身体检查,然后是局部麻醉,接下来就是活体移植。由于必要原因,进行相关交接的军事监管人员的部份省略。

军队系统集中营为大规模活摘准备条件

一位法轮功学员回忆起2001年初在北京看守所看到的许多不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被转移到东北的经历。她说,2000年12月20号以后,被送到看守所里的学员突然增多,每天都有好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不报名的就被编上号。没几天监室里就放不下这么多的人,警察每天也是在提审追问她们到底叫什么名字,并使用电棍等刑罚,警察教唆监室里其他犯人打她们,可她们基本上都不说。后来警察也不怎么问了,就说你们不说就把你们送到能让你们说的地方去。果然在2001年初每隔两天凌晨就送走一批,都是用大客车装的。我们监室有个十八、九岁的山东女孩,编号是K28,有一天早晨因叫错号了上了大客车又回来了,说都是往东北拉。后来警察也不瞒了,也是说都往东北送。那一段时间北京往东北送了很多人。

大陆检察院工作的人士表示,中共的劳教所和监狱这些地方,是不会长期接受没有姓名住址的犯人的,因为没有办法按照程序办理登记手续,这些人当然会被转移到其他地方去。这些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送到了遍布全国的军事设施和集中营,被筛选后成为统一的活体器官供体库。

世界上最为人们了解的集中营是纳粹德国的集中营。纳粹的集中营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其中一项建设来有组织地集体屠杀人的地方,也就是所谓的犹太人大屠杀。二次大战时,集中营建立来作为后阶段的歼灭行动。在营内被杀的死者一般会被集体火化。

在今天,对于纳粹在集中营杀害犹太人的“大屠杀”(Holocaust),已经被全世界所了解,而在当时的世界,在建立集中营的早期,曾有极少数犹太人逃离集中营向西方媒体投诉,但当时的西方主流媒体大多数是对希特勒抱着“求西方和平,保资本利益”的心态,几乎没有媒体去关心希特勒法西斯集中营的残酷反人类罪,任由希特勒迫害和虐待犹太人及异议人士。

直到1945年,美军解放了达豪集中营,美军清点了集中营中的囚徒尸体,纳粹集中营的罪恶才首次在西方媒体曝光。美军部队被达豪集中营里面的罪行所震撼,但当地小镇上的德国居民拒绝相信有这样灭绝人性的地方存在,直到他们在盟军命令下前往集中营观看被草草掩埋的尸体才醒悟。

2006年,来自沈阳军区后勤部下属的军医系统的证人站出来指出:苏家屯地下集中营的确存在,摘取器官也很普遍,焚烧尸体甚至活人直接焚烧也很普遍,但苏家屯医院仅是全国36个类似集中营的一部份。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提供的一些佐证也指出了同类情况。

据这名来自军队系统的证人说,所谓的苏家屯地区的医院仅仅是全国36个类似集中营的一部份,但是目前的法轮功学员基本上还是在监狱、劳改营、看守所较多,只有需要的时候才大规模调动。目前全国最大的关押法轮功的地区主要是黑龙江、吉林和辽宁。

沈阳军区一名退伍老兵,看了沈阳市苏家屯秘密集中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法西斯暴行,把自己当年参与军事设施建设的秘密曝光于众:毛泽东曾发出“最高指示”:“深挖洞、广积粮、备战备荒为人民”。军队当然成了落实这些指示的急先锋。从1966年4月开始,野战军几乎倾巢而出,进入深山打洞。68年底完工。当时一位副军长给我们这些士兵讲话谈到:“里面计划配备最先进的军事装备,配套的医疗设施,及可供10年的军需生活用品,最小的山洞可容纳一个团。……”

中国国土七分是山,在群山环抱的山脉里,有许多军事用途的山洞,许多重要军事设施、国防仓库转入地下深处。这些山里的军事设施大多都是绝密的,都能够装进许多的人,小的都可以装一个团的人(千人以上)。

除了军事禁区之外,在毛的“深挖洞”时期,在许多城市修建了四通八达的地道网。这些早期人防工事,后来和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得到进一步发展,现在全国已构筑大量各类防空工程。

中共利用军事设施和地下工程搞集中营,与纳粹德国的手法和指导思想如出一辙。

利用远离城市的军事设施,选择落后地区和地下设施以保证无人知情;用军队系统搞器官移植和情报封锁。用火车做大批转移。

大量法轮功学员上访,被非法关押,公安不经过司法程序,直接就把人判劳教或者集中到中共军事设施地下工程,产生很大的一个没有基本人权保障的群体,形成潜在的巨大供体库。没有“法院”,医院或者器官中介直接与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打交道,不用走一系列的法律形式,没有传统的在刑场摘取器官的种种不方便,客观上导致了效率的大大提高。没有后顾之忧:在走法院的形式时,就得曝光,会有来自外界和家属的制约。没有法院,很多法轮功学员失踪了,人从此不见了。在外界根本不知道如何帮助他们的时候,他们就成为了任人宰割的对象。集中关押的人可以统一验血配型,送入统一数据库全国范围内管理调配,可以保证在几周内快速找到供体,作为供体来源来说,供体数量和配型几率就大大增加。

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成为器官供体库

自迫害以来,中央到各级的“六一零办公室”所掌握的全国的法轮功学员的资料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全国的档案库,其中也就派生了一个副产品,被关押并抽血,已完成血型和白血球抗原配对的法轮功学员作为活体器官供体库。军事监管由中央军委授权相关军事人员或军事机构执行,有关信息被作为军事机密。军事监管人员有权逮捕、关押、处决任何泄露消息的医生、警察、武警、科研人员等。卫生部在军队的参与下,在中国设有几个大型的活体器官库,并将诸如湘雅三院之类在国内器官移植业居重要地位的医院或机构设为全国器官调配中心,负责调配协调各地器官库,形成全国性的人体器官调配网络。

从一九九九年开始,随着迫害法轮功的开始和逐步升级,法轮功学员成为活体器官的主要来源,在移植界,决定结果的好坏有几个要素,1.组织配型,越接近完全匹 配效果越好。2.断血时间短,就是从器官离开供体到移植到受体上的相隔时间越短越好。3.器官来源于死者还是活人,来自死者的器官永远没有来自活体的器官效果好。4.供者健康状况,年轻人的器官比老年人好,身体健康者比病人的器官效果好。

在中国的看守所和劳教所,法轮功学员被普遍的抽血,而且数量很大,因为正常的抽血体检,血常规、化学指标加上肝功只需要两管血,6-10毫升。而移植需要的就多了,组织配型、肝炎病毒、巨细胞病毒、艾滋病、血常规、肝功能、凝血、配血、妊娠试验等等项目一般需要八管血,40-50毫升。黑龙江省哈尔滨劳教局、四川女子监狱、四川乐山五马坪监狱、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吉林省辽源市白泉劳教所、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广东省广州天河看守所、广东省三水劳教所等对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集体抽血已经在世界媒体上曝光。

大批被非法无限期秘密拘留的失去了一切权益保障的法轮功学员,成为中共当局大规模盗卖器官的一个源泉。中共各地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拘禁场所,对普通犯人而言,验血并不普遍,而对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抽血是很普遍的。普遍对被押法轮功学员进行的可疑验血和内脏检查,恰是器官匹配、建立人体器官库的必需步骤:

2000年7月广州大抓捕,天河看守所的狱医给每个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验血、触摸肝、听心肺、查肾和眼睛。2000,2001,2002年,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将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带到劳教所医院抽血采样。后来,劳教所还不定期的带坚定自己信仰的学员去抽血。

目前居住在加拿大多伦多的甘娜来自北京,曾经是首都机场海关官员。在2001年第三次被关押在北京新安女子劳教所时,被进行验血,X光照像,心电图及眼部检查等等。甘娜说:“当时我感觉很奇怪,劳教所的警察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给我们做这种全面的体检,我就感觉很奇怪。”

2001年9月,吉林辽源市白泉劳教所接到上级指令,对非法关押的一百余名法轮功学员做了包括血液、脑电、心电、肝功、肺部透视等全面体检。这些法轮功学员是本地及从四平市和吉林市转来的,均为男性。2001年12月,他们被全部转移。

2001年,山东省第二劳教所(王村劳教所)关押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近千人,后来由于人数增加太快,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转移到济南、青岛、潍坊等地。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强制送到劳教所医院(八三厂医院)检查。医生用B超仔细检查肝、肾等器官,还抽很多血化验。警察常说:不转化,政府有的是办法对付你们。

2004年8月,长春铁北监狱的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全部都被抽血“检查”。2005年3月,狱中所有不放弃修炼的学员被转监,其中十二人被转到公主岭监狱,一进监狱都被抽了血,而那里的所有刑事犯都没被抽过血。

2005年初,哈尔滨劳教局头目带医务人员到长林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专项抽血检查。由于学员坚决抵制,当天抽血搁浅下来。几天后,“管教人员”挨个找学员谈话,用加期、电棍逼着抽血,对坚决不配合的学员,狱警一齐上来把人按在地上强行抽血……。

这种抽血和体检的确是一个令当事的法轮功学员本身都很困惑的现象。一方面,法轮功学员在关押期间受到各种非人的折磨和待遇,强制放弃信仰,逼签“三书”甚至“五书”(保证书,悔过书等)。因为所谓的“转化率”直接同政绩挂钩,所以,酷刑就是家常便饭,有的学员就被折磨致死。可是,中共对于法轮功学员又有一个普遍的系统性的验血和检查器官的举措。很多法轮功学员提到,对他们验血不是对所有犯人都做的例行措施,常常是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做的。给他们抽血和体检时,并没有同时对其他犯人做。原因何在呢?

调查员打电话给全中国各地八十多个医院的移植专科医生,十家医院的医生承认用法轮功学员的器官;五家称可以拿到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十四家医院承认器官提供者是囚犯;十家医院称器官来源是国家机密、不能在电话中透露。

2006年,调查员打到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肝移植科的电话中,解释了劳教所抽血的真正目的。

调查员:等供体的话要等多久?

王医生:……,争取五月前这样吧!

调查员:是活体肾吗?

王医生:也有活体肝。

调查员:也有活体肝?

王医生:有呀有呀!

……

调查员:来源说是从人身上摘下来的是吧?

王医生:对!对!

调查员:有一些劳教所里关了一些法轮功的,然后就是活体摘取器官的……

王医生:是,是呀!咱们关心的是质量,不是关心它的来源,你说呢?现在国内都做了几千例的肝移植,每个人都差不多,那你说不可能现在传出点风声,然后大家就不做了。

法轮功学员经配型后,数据存放入数据库,从有患者要求器官移植入院开始,通过军队或地方医院专人或器官中介向该数据库提出查询,查询结果由器官调配中心统一管理,发现配型合适的法轮功学员,则就近通过军队系统或当地监狱、劳教所用专人专车送往医院,进行活摘器官。如因交通、保密性或其它原因无法送往医院同时 进行活摘手术,则按计划时间取肝、肾,最大程度缩短冷缺血时间,之后运送到当地医院进行移植手术。

在非直系亲属的人群中,器官不完全匹配率是百分之一左右,要找到一个不完全匹配的移植可用器官,一般需要三百至四百的人群作供体。就是说,器官不是标准化的灯泡和插座,一个活人的器官摘下来就可以给另一个人安上,而是要有几十甚至几百个器官才能选出一个可以用的去搞移植。因为器官供体必须与接受者相匹配,这样,接受者的抗体才不会排斥供体的器官,不然肾脏安上去会造成免疫反应,肾脏无法在受者身体内存活,肾脏会死掉,需要再次换肾。然而,寻找合适的供体并非易事。为了减少免疫排斥反应,首先血 型(ABO血型)必须相同;淋巴细胞毒性试验必须<10%或阴性(细胞毒性试验是指受者的血清与供者淋巴细胞之间的配合);淋巴细胞转化率(淋巴细胞混合培养)要低于20%─30%(需要5~6日才有结果,实用价值有限);HLA组织配型(国际标准是直接测定供者与受者HLA-A、 HLA-B,HLA-C,HLA-DP,HLA-DQ,和HLA-DR等6个位点)是影响器官存活的主要因素。HLA位点具有众多的等位基因,造成HLA 的极端多态性。在非直系血缘关系的人群中,几乎不可能发现HLA完全相同者,因此,一般非血缘关系的人之间的匹配程度都属于不完全匹配。

即便是不完全匹配的器官,最起码在这六个点中要配上三个HLA-A、HLA-B和HLA-DR,而这三个点还每个存在两个等位基因,有三个来自父亲,另三个来自母亲,如果要做移植,这六个点中必须有五个以上能够匹配才可以,在非亲属人群中这个机率非常的低,这就造成了在美国找到一个可移植肾脏的时间需要长达 2到3年,甚至更久。一旦确定了可被移植的器官,供体和受体之间还要作进一步更特异的配型试验(Crossmatch),这又降低了器官移植的匹配可能。

在美国,有一个庞大的志愿捐赠器官人群。美国的成年人几乎人人都有驾驶执照,当一个人在申请驾驶执照填表时,就会让这个人选择,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的情况下,他/她是否愿意捐献器官,以及愿意捐献哪几种器官等等,然后把答案输入全国性的资料库里。百分之三十的美国人,约八千四百万人,已签了死后捐献器官的文件。美国有高度发达和普及的医学技术,几乎对每一个人都保存血样等方面的资料,这些都储存在资料库里,随时可以被调用。美国有八千四百万的潜在供者,才保证了美国每年进行的肝移植跟中国数目相差不大。

全国人大代表敦促最高法院复议所有死刑案件时称,中国大陆每年判处执行的死刑犯约有一万人。受“人死也要全尸”的传统习俗的影响,中国人一般不愿意器官捐赠,同意出卖器官的死刑犯及家属只是极少数,死刑犯本人或者家属同意捐赠器官的比例不到 5%,无人收殓的比例最多5%。这样死刑犯真正可以提供器官捐赠的人数每年最多1000人左右。就算是这一万名死刑犯人的器官统统被活摘用来移植,因为配型和排斥的关系,不是这一千人或者一万人的器官摘下来就能用,2000年至2005年这6年间进行的 41500个器官移植,背后需要四十万甚至四百万的潜在供体才能保证这些器官和接受者匹配。这个潜在供体库就是全国各地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活体移植标准模式:全国调度,就近医院活摘器官

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就在于器官的质量和冷缺血时间,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两个难题。此外,法轮功学员可以在全国统一调度,进行统一配型,活体运输,不受地区和时间限制,与死刑犯不同,法轮功学员身体健康程度高,可以把活人运输到医院之后进行移植,之后焚尸灭迹,最方便使用,器官质量最好,最容易存活,手术效果最好。

活体移植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的标准流程是在同一家医院的手术室里摘取器官,马上在隔壁的手术室进行移植。以肾移植为例,在做手术的同时是两边同时进行,一边把受者的盆腔打开,在腹膜后准备肾脏植入的区域,游离出膀胱和动脉准备吻合,另一台是摘除肾脏,肾脏摘下来马上跑过来进行清洗血液,清理血管和输尿管,之后进行移植,冷缺血时间接近于10-30分钟,容易存活。

把一个法轮功学员以换地方关押为借口送到就近医院活摘器官,比起把一个等待处决的死刑犯器官经过长途运输到医院做手术,其效果好得多,器官质量也好得多,操作方便的多,引起的后效果也少得多。此外,因为要吸引海外病人前来中国换器官中国的器官服务中心对外标榜,等待一个供体只需一星期,这意味着要按照移植的要求来决定行刑的时间,不但涉及环节众多,而且难以掩人耳目,而把活人转移到医院,不会引起人们的怀疑,由军队牵头全国秘密运输,更大大减少了泄密的风险。

死刑犯从枪决后开始,如果有现场的医疗团队马上开始取器官,也要经过消毒,备皮,器官处理,运输等等,会大大拖长断血时间。而且被枪决的人已经成为真正意义的死人,从把尸体弄上手术台固定好,消毒完毕,铺好单子,固定和准备好器械到开始取器官,这需要起码10-30分钟的时间,这样的器官已经早已不是来自于活体,会大大降低器官的质量,而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犯人送到等待移植器官的医院的手术台上进行死刑,这是对移植医生最有利的情况,但是死刑犯无法执行异地枪决,而且中国的死刑犯往往患有性病、肝炎等传染病,许多人在杀人前还是吸毒者,这些都会大大降低器官的质量。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配型的关系,在甲地的器官未必可以移植到甲地的患者身上,往往还需要经过运输,这又大大的拖长了断血时间,而且死刑犯无法执行异地枪决,难以调度,无法全国统一管理,无法满足专业化和市场化的需求。

追查国际对大陆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了初步的调查,收到来自大陆多个省市的大量举报和证据。许多来自曾经参与的医生或相关人员。涉嫌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以供移植的至少有如下23个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河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广州、广西、福建、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此处仅列出典型案例。这几个医院都表示能提供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追查国际保留有更多相关案例的证 据。

中国大陆媒体曾经报导,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移植学部日前连续手术47个小时,为一位辽宁省鞍山市的肝癌患者进行了两次肝移植。第一次植入病人体内的供体肝突发排异反应被切除后,医院采用多种国际先进手段,患者在无肝状态下生存26个小时后等到了新供体肝。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在26个小时之内就可以找来一个完全匹配的肝脏。

在追查国际打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又名: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电话录音中有这样的对话:

问:……他那个医生跟他讲这个肾源挺好的,他炼功,(问:炼什么功?)炼法轮功,就是炼法轮功身体都比较好嘛… [被对方打断]

医:那当然了,我们也有这种情况,我们也有这种所谓的叫都是有呼吸或者是有心跳的一些供体,我们也会有,…… 这个我们可能大概有今年到目前为止可能这样的有十几个这样的肾脏…

曾效力于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现山东千佛山医院肝脏移植中心主任臧运金是中华医学会山东省器官移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1年9月作为留学归国人员进入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移植学部、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工作,在沈中阳教授指导下作为从事肝脏移植工作,能够独立完成肝脏移植手术。

追查国际的电话记录中显示:

医院女士:你好,……

问:您好,您是山东千佛山医院肝脏移植中心病房吗?

医院女士:是啊!

记者:我想咨询一下……

医院女士:你稍等啊,我给你找个大夫,啊,

记者:嗯

大夫:你好,

记者:我想咨询一下……你们是做了多少年啦,是不是也很…

大夫:我们是从零二年开始做的。

记者:2002年到现在

大夫:四年多了。记者:提供这个肝的,一般保存多少时间就能够

大夫:规定12小时,我们还没有超过12小时的呢。我们这个都事先查好了的这个。记者:提供这个肝的那个有一种说那种炼法轮功的那种,我就问一问有没有那种?

大夫:唉,你过来就行。记者:就是说有啊!

大夫:您这样吧,您过来那个---嗯反正四月份肯定会比较多的这样的供体,现在这供体逐渐多起来了

记者:怎么四月份为什么会多起来?大夫:这个我没法跟你说,因为这牵扯到---不是说----这些就是没必要跟您解释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没法解释。

同济器官移植研究院是中国大陆最早成立的从事器官移植基础和临床研究的大型综合性研究机构,现为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目前研究院能进行心、肝、肾、脾、胰腺移植以及胰肾联合、肝肠联合和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16种高难度临床移植……其中肾移植近2500例……2002年启动心脏移植计划并成功的施行12例心脏移植。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陈忠华说,“在经济方面,我们已经算是个器官移植大国,国外的病人都到中国来寻找供体。”

追查国际的电话记录

问:请问是武汉同济医院吗?

答:哎,对。

问:是泌尿外科吗?要做肾移植?

答:对对,肾移植, 是的。

问:你们大量做肾移植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答:我们是最早的,很早就开始了。

问:一年能做几例?

答:我们医院是数量做的最多的一个医院,我们科在湖北地区做的是最多的,供体多就做的非常多。

问:从患者来讲,希望肾源活体,找犯人的活体移植,比如用炼法轮功犯人的活体,这个行不行?答:可以呀。

问:你们这边比如说监狱犯人,那个炼法轮功的这样的犯人活体能够有保证足够吗?

答:对呀,可以呀,你到时候可以直接过来具体谈……。

复旦大学器官移植中心成立于2001年10月30日,已累计完成肾脏移植近千例,年移植100余例,并以每年50%的速度递增。2001年起,肝移植走上了快速发展的时期,肝脏移植200多例。2000年5月,进行了首例心脏移植,6例心肺联合移植和 11例肝肾联合移植。迄今心脏移植107例。

新华网报导,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脏移植的成功率达98%,术后一年生存率为91%,均高于这两项指标95%和87%的国际先进水平”,一家医院一个科室独立完成百例以上心脏移植术,在发达国家也仅有少数知名专科医院能与之匹敌,“心脏移植已成为该院的常规手术”。这表明其活体摘除心脏时间短,而且心脏新鲜、健康,且供体来源充足。

众所周知,活体摘除心脏是会导致器官提供者马上死亡的,因而,极少会有人主动捐赠心脏。

追查国际对上海复旦大学中山医院的电话调查:

问:但是提供的这个肾体不会是死人吧?

医:那当然是好的啦!怎么可能把坏的给你们呢?

问:……有没有这种炼法轮功的这种提供的,……

医:我们这儿的都是这种。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医院

问:(肾移植)等要等多久?

医:天天有,我们天天都在做。

问:想知道有没有那种炼法轮功的这种。

医:有,可以,来呀!

南京军区第81医院

问:肝源自己提供?

男:对!有专门取肝的、移植的、管理的。

问:取肝都是当地取?做活体?

男:周围啦!一般取肝不要超过12个小时。做活体移植风险大一些,你可以过来,可以考虑!

问:能不能保证供体健康?

男:那要过来具体评估,大概都是20几岁。

鞍钢铁西医院

“是坐汽车去拿供体,倒是北京、天津、上海经常会坐飞机来拿供体。都是把好的供体先留下来自己医院使用,正常在2个多小时内就使用供体。9点半取,10点到医院,12点上台,供体都是本地的,不代表是鞍山。”

“一年做40、50例,做了2年多。活着拿下来。”

大量年轻军医被专门训练活摘器官

在中共军队系统中,许多军医出身低微,为了前途就必须在部队里向上爬,而外科医生想提职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部队系统中,年轻医生很多,高级职位很少,想出头不是通过关系、读学位、送礼,就只能走险。器官移植手术不复杂,而且军队往往以丰厚的收入和迅速提级为诱饵,吸引青年军医从事移植,这样的人重利益而不择手段,更容易服从和管理。移植医生要面对血腥的现场、肾脏的异样气味,为保证移植成功而必须争分夺秒来减少肾脏和肝脏的断血时间,而且要昧着良心从手术台上呼吸心跳甚至呻吟声还在的活人身上摘取器官,术后还要时刻留意病人状况,这些压力足以把人变得冷酷和精神异常。此外,而进入移植界的医生大多数是因为移植界的经济利益和个人名声,这样的医生很难良心发现,去主动举证。

《中华医药杂志》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第三卷第十一期,刊登了广州第一军医大学南方医院肾移植科的两位医生题为《在肾移植临床工作中指导研究生实习的体会》的文章。文中写道:“随着我科室肾移植的不断增加,近年吸引了全国、全军许多年轻医师来我校就读肾移植专业的硕士和博士。这些研究生学完理论课后,要到我科室实习六至八个月。这些研究生由最初对肾移植的陌生到实习结束时成为一个较熟练的肾移植专科医生,大部份毕业分配到各单位后都成为肾移植技术骨干力量。”

中共的军医大学和医科大学培养出的大量学生已是各地医院的器官移植骨干,这些医大及其附属医院还帮助和指导各地医疗机构开展器官移植,因此被称为器官移植的“黄埔军校”。

在移植界,高压力、高风险,手术时间不固定,一旦做过手术,病人只要出现问题都必须随访,因此即便在美国,有最完善的医疗制度保护下,许多外科医生还是不愿接受移植科的专科训练,移植科成为外国医生最容易进入的外科专科之一,即便有过美国住院医生训练也可以做美国的移植外科医生,而这些外国医生几乎不可能在其它外科专科找到工作。

在中国大陆,除军队以外,大量的年轻医生进入地方医院外科后难以出人头地,愿意加入移植界的往往是为了向上爬而不择手段之徒,因为参与活摘器官是挣大钱和迅速提职称的机会,加上上面的纪律,这样的医生更不可能因为道德的原因而成为证人。

在此期间,中国内地肝脏移植方面的临床实践和研究成果,始终无法出现在国际顶级医学期刊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论文作者无法说明供体的来源。国际器官学会曾经发过一个3页的文件,公开拒绝中国内地学者向大会提交有关器官移植的论文和报告,就是因为大陆的临床报告作者不能说明供体的来源。在中共的系统内部,法轮功及其他被关押人员在关押期间使用的是真实的名称,但是在进行器官移植时用的是伪造的假名字,也就是一个虚构的人出现,但是这个人的资料是完整的,而且是在器官移植的自愿书上签字的(当然是代签的)。“这类资料的保存期限是十八个月,然后必须销毁。该资料的保存机关为省级军区,查阅资料须经中央驻地方专员批准。”这样的自愿书显然不能曝光,更不可能拿到国际上去作为学术刊物的背景资料发表并存档入库。

器官出口与尸体工厂

人人都知道中国有很多的产品出口,但是在中国的出口产品中还有巨大的活体器官出口,所谓的活体出口就是境内外势力结合将符合要求的人员以商品的形式卖到国外,在国外进行器官移植,移植后人体同样焚毁(注意:中国在海外有机构专门处理被活体移植的尸体,很多中国在海外的使领馆都参与其中),一切与人类活体有关的出口产品中,中国的产值是世界第一。这些出口的活体几乎都有伪造的自愿资料,具体的方式不详,了解的是2005年出口活体超过940人,在中国与世界上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器官交易网。中国是国际活体器官交易的中心,几乎在2000年以后一直占世界活体器官移植总数的85%以上,该数据是军委上报资料的一部份,有几个人因此升为将军,原因就是该领域的成绩。

谷开来、薄熙来在法轮功遭受残酷迫害期间,为追随江泽民、罗干、周永康灭绝性的迫害政策,丧心病狂地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非法贩卖其尸体,从中牟取暴利。在建立人体器官库、买卖人体及器官、出口人体运作、与罗干和周永康等政法委高官联络、海内外公关宣传、资产管理等方面,出身律师、熟悉国际贸易和法律的谷开来都是主要策划、执行者和联络人。她与薄熙来勾结政法委,对“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三百四十八条关于执行死刑后尸体处理的漏洞进行犯罪性解释,直接造成法轮功学员被虐杀后其家属拿不到遗体,为活摘器官和盗卖人体在法律上铺平了道路。

同时,薄、谷通过海伍德在英国开办公司,进行人体与器官国际交易。英国人海伍德卷入帮助薄家资金海内外运转,并知晓惊人内幕。在海伍德面临国际情报部门及薄熙来政敌暗中调查时,谷开来和薄熙来唯恐走漏风声,杀人灭口,将其杀死。

早在一九九九年,在大连担任市长和市委书记的薄熙来就批准成立了一家外资企业:哈根斯(大连)生物塑化公司。德国人冯•哈根斯(Gunther von Hagens)发明了生物塑化技术,即将人的遗体扒了皮,注入塑胶做成人体标本。哈根斯大连生物塑化厂占地近三万平方米,是全球最大的人体标本生产基地。哈根斯曾得意地告诉中外记者,之所以选在大连建厂,理由非常简单:政府支持、政策优惠、优秀的劳动力、低廉的工资以及充足的尸体来源。据英国《卫报》(Guardian)二零零四年报导,哈根斯大连塑化工厂附近有三所劳改营关押着大批法轮功学员。

《新京报》的报导称,哈根斯的网店于2010年11月开张。在这里,一具完整的人体标本卖到了69615欧元(约合人民币约70万元),人体躯干标价为5.8万欧元(约合人民币58万元)起,脑部约2.3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3万元),这些价格不含邮资和包装费。对于预算较少的买家,网店还提供了121欧元(约合人民币1210元)一块的透明身体切片。

哈根斯除了贩卖尸体和人体器官标本之外,还另有生财之道。哈根斯和搭档隋鸿锦通过将尸体标本摆弄出千奇百怪的姿势,在全世界进行巡回展出,也赚到大笔钱财。哈根斯宣称已建立集尸体收购、加工、运输和展览的全球化网络,所制作的人体标本都用于商业性展出。其“人体世界”(Body Worlds)展在世界各大城市巡回,到二零零四年,累计观众逾一千四百万人次,牟得巨额利润。

二零零二年六月,哈根斯的原搭档、大连医科大学解剖教研室主任隋鸿锦另立炉灶,与人合股新建“大连医大生物塑化有限公司”。而隋鸿锦贩卖人体器官标本的价格也不菲。资料显示,如“肺胸膜体表投影(成尸)”要价21万多,“全身神经离体概观(童尸)”要价1万6千元,“男性泌尿生殖系统概观”要价10多万元……;2005年11月,其公司以2500万美元的价钱卖给美国第一展览公司22具尸体和260多个真人器官。

二零零四年,隋鸿锦又注册“大连鸿峰生物有限公司”,主营尸体标本制作和展览。其“我们的躯体”(Our Body)人体展在美国、日本、法国展出,参观人次超过三千五百万。互动百科称,哈根斯的尸体展在全球有超过2000万人次看过。据外界估计,他从中赚了超过上亿元。凭借着展览、贩卖中国人的尸体,隋鸿锦从一个穷教师成为了一个拥有3家公司的亿万富商。

在媒体、网络广泛关注中国人体标本加工厂和尸体展后,与之相关的公安、监狱、医学院、医科大学、红十字会等参与部门也逐渐浮出水面。为此,网络中不断发出质疑声:如此多的尸体,健全的尸体,竟然还有一位年轻的母亲和肚子里的婴儿。

隋鸿锦的鸿峰公司和美国第一展览公司(Premier Exhibitions Inc)建立的BODIES……The Exhibition(身体展览)在国际社会进一步调查的压力下,在官方网站上的一条免责声明近日在网上流传。声明这些中国公民的遗骸来自于中国警方!

由于尸体工厂的特殊性,尸体的来源被掩盖,尸体在海外展览不会引起中国大陆的关注,这种特殊的行业的真相最近才因为王立军事件被推向前台。这些被塑化的尸体中,就有被薄熙来和谷开来直接间接参与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待续)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接前文)

四、中国国家器官市场

中共通过一种全球性的大规模高度专业化的器官移植谋利的商业运营模式进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也可以称其为中国国家器官市场。

中国国家器官市场是中共开动国家机器,建立法轮功学员活体器官库,进行大规模产业化器官移植而成型。以巨大的器官数量;高质量的供体;超短的等待时间;高效率的移植手术和高昂的收费为其商业运营特点。中国国家器官市场的零售流程和供应链系统的高效率造成了大规模活摘器官,使得更多的法轮功学员成为活摘器官的受害者。

根据中国大陆提供的数据进行计算可以看出,1999年是一明显分水岭。1999年以前中国大陆器官移植的单位和移植量很少,1999年以后器官移植的单位和移植量暴增。尤其是2001年之后,相当数量的医院成立了器官移植中心,连不具备移植手术条件的市级中医院,一些中型的区级(二级)医院,甚至基层军队医院(卫生所)都开展了大量的器官移植手术。实施肝移植的医院由1999年以前的19家暴增至500多家(截至2006年4月);1999年以前20多年的肝移植累积总数仅100多例,1999年以后呈指数增长,2005年年移植量已达4000例。实施肾移植的医院由2001年的106家增至368家(截至2006年4月);从2001年至2005年四年期间至少实施了三万多例次的肾移植,几乎相当于前40多年的总和。心脏移植、胰-肾、肝-肾等多器官联合移植在1999年以后也取得突破和明显增长。

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说,“在过去十年间(1997-2007),中国器官移植数量飞速增长”。他是这样具体描述的:“全国一共有600多家医院、1700名医生开展器官移植手术,太多了!”相比之下,在美国,能够做肝移植手术的只有约100家医院,从事肾移植的不过200家;而香港特区能够从事肝、肾和心移植手术的医院仅各一家。

从1999年到2007年,中国器官移植市场飞速发展。在2003年,中国器官移植数量突然大幅度成倍增长。2003到2006年间在国际上掀起了到中国的器官移植旅游热潮。中国一些医院的器官平均等待时间短到不可思议的1-2周。

至2000年底,中国大陆肾移植累积总数达34832例,仅2000年实施肾移植数就超过5000例次,形成了一批具备相当规模和综合水平的肾移植中心,2000年全年移植数超过l00例的肾移植中心已达23个,它们实施手术的总和占当年全国肾移植总数的比例超过60%。至2001年底,中国大陆肾移植的累积总数达40,393例次。其中,在2001年已经登记的106个单位共施行肾移植5561例,年移植数量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

来自中华器官移植学会的数据显示,自2000年开始,中国大陆每年肾移植的例数都在5000例以上。2004年,全国登记的肾移植例数为10220例,其中亲属供肾162例,占1.59%,全国可以开展肾移植的单位有195家,年例数在100例以上的单位有36家,年例数在200例以上的单位有8家。2005年,全国登记的肾移植例数为9699例,其中亲属供肾270例,占2.78%。

2002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医药报上《我国器官移植现状》的综述总结了1989年至2001年中国大陆器官移植状况:“肾移植是我国临床开展最早、例数最多、技术最成熟的大器官移植。目前,我国已有29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了这项工作。肾移植的术式已基本定型,成为治疗终末期肾病的常规手术。”“开展的单位和移植例数逐年增加:1989年、1995年、1998年、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分别施行了1049、2382、3596、4323、5542和5561例次肾移植”。

迫害法轮功开始4年,中国大陆移植肾的数量就和前40年的数量持平。来自中华器官移植学会的数据显示,自2000年开始,中国大陆每年肾移植的例数都在5000例以上。2004年,全国登记的肾移植例数为10220例,其中亲属供肾162例,占1.59%,全国可以开展肾移植的单位有195家,年例数在100例以上的单位有36家,年例数在200例以上的单位有8家。2005年,全国登记的肾移植例数为9699例,其中亲属供肾270例,占2.78%。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普外科主任,肝脏移植中心主任严律南表示,自1999年起,中国肝移植才开始步入成熟期。肝移植在初期阶段1977~1983年7年间,行57例,无1例存活超过1年。停顿7年(1984~1990年)后,从1991年又开始起步,直至1998年,在这8年间施行78例,开始出现长期存活的病例。从1999年开始,移植数量成倍增加,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分别施行了118、254和486例次,到2001年登记处的统计累计996例次。

到2000年,全国已有30多个单位施行肝移植,当年总例数已经达到258例次。进入本世纪后,国内肝移植出现高速发展的态势,到2006年,中国大陆年肝移植例数超过3000例,总数已达12000余例,开展肝移植单位超过200家。

2007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透露,到目前为止,中国内地已有164家医院经卫生部审定批准开展器官移植;每年进行3000多例肝移植手术,截至今年六月底已累计完成14613例。新华网上海频道报道,从2005年3月到2007年5月间,中国已经有超过万人接受了肝移植,其中有9610人在中国肝移植注册系统内备有完整的信息。中共这样大量的肝移植手术,却没有说明肝供体的来源。

在中国大陆,一个肝脏移植包括医疗费用售价10万美元,肾脏每个6万5千美元,心脏15万美元。仅天津东方器官移植中心,肝移植一年的收入就是一亿人民币,而且器官为免费,不计成本,手术本身的费用和书后医疗护理不超过两万美元,利润超过百分之三百。从马克思《资本论》中可以发现这样的话,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2006年,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皇家检察官乔高(David Kilgour)和著名人权律师麦塔斯(David Matas)就中国大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进行了多方调查,发表了调查结果,《血腥的器官摘取--关于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常被称为大卫的调查报告)(BLOODY HARVEST)。作者根据一些公开的数据,认为中国器官市场高速发展的几年中,有41500宗移植手术的器官来源是无法解释的。该报告收集到了能够证明指控的几十类证据。2006年7月,他们发表第一版调查报告时,已经收集到了足以证明指控的18类证据。2007年1月底发表的第二版调查报告中,收集到的证据已经达到33类。从2006年7月起,乔高和麦塔斯到了四十多个国家,发表公开演讲,公布他们的调查结果,同时不断地收集到新的证据。

2001-2008年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数量:目前保守估计四万至七万例。

减法:器官移植总数-死刑犯器官

自2006年三月初起,不断有证人指控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并焚尸灭迹,追查国际据此对中国大陆器官移植手术资料追踪调查,调查的重点是2001年至2006年不到五年期间器官移植状况。调查结果,截止2006年初,中国已实施各种器官移植的数量九万余例,其发展速度、数量、涉及的范围和超短等待时间的配型施行手术,均显示2000年以来中国大陆确实存在一个无法用捐赠和死刑犯器官解释的庞大的活体器官库。

《“死刑犯”撑不起中国器官移植市场上的蘑菇云》报告中,对死刑犯可以提供的器官做了精确估计。按照其计算公式,每年官方处决的人数在一万人左右,可供摘取器官的死刑犯比例为30%,一个犯人能提供的器官数量(肾和肝)是3个,3个器官能同时都被利用的比率设定为75%。估算结果是,每年死刑犯能提供的器官差不多在6750例(肾、肝)的水平。

为什么死刑犯被利用的比例取值30%,而不是50%,或者80%?有四个主要因素:1、组织配型要求是利用死刑犯的一大瓶颈,相同血型匹配的比例在30%左右;从医学角度说,直系亲属之间HLA完全配型的概率是50%;而一般陌生人之间的配型概率在20%~30%之间。换句话说,可利用的死刑犯不会超过30%。2、“冷缺血时间”的限制器官离开人体后细胞会死亡,一个人心脏停止后,其器官若不马上处理并存放在超低温的特殊培养液中,15分钟后器官就不能再用。即使摘除后马上存放在低温的特殊培养液中的器官,必须在有效的缺血时间内进行移植手术。目前肾脏的冷缺血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肝脏不超过15小时,心脏不超过6小时。所以,死刑犯的器官除了组织配型的限制外,还必须要尽可能的缩短冷缺血时间。在器官移植上,不存在储存器官以备日后利用的问题。3、死囚器官是“过期作废的一次性资源”。死刑犯是一次性资源,如果与这一批病人的组织配型不高,这次没有用上,也就没有下一次机会了,因为人已经被押赴刑场处决了。所以,死刑犯是一种没有“储备能力”的“一次性资源”。其他活体的器官来源,就没有这个局限性。这次不行,返回到器官供体库里储备着,等下次再用。当然,我们也看到一些报道说,某个法院有时故意不确定执行死刑的日子,等医院找到病人再说。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是,杀死刑犯是中共的政治任务,不可能为了每个死囚的器官能被利用,而一个个的留着不杀等着备用。相反,中共为了政治目的,号称要“大快人心”,有在节假日(元旦,五一,十一等)集中枪毙一批犯人的习惯。在没有器官共享体系的情况下,这种行为也会导致器官的浪费。一名天津武警总队医院烧伤科的医师王国齐,曾在美国国会的国际运作及人权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就盗取死囚器官出庭作证,他在“我在死囚身上剥皮”的自白书中,也描述了他亲自参与的到刑场取器官的过程。四个犯人,只有一个被取器官。他被要求在听到枪响后十五秒内必须把囚犯抬到救护车内,他同另外一名医生用了十三秒。4、死囚器官是“时空分割的小样本资源”:死刑犯是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时空分割)被处决,由于中国没有如同美国那样的器官共享网络(United Network for Organ Sharing,简称UNOS),所以死刑犯作为器官来源,组织配型是在小范围或者当地进行的,属于“小样本资源”。有学者指出,地方法院与当地医院形成了地方利益,这种地方保护主义使得外地医院要来本地弄器官也就更不容易(到了2009年8月,中国才公布将在境内10个省和城市试点推行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对某月、某地而言,死刑犯器官原则上只能跟那个时间、那个地方的病人受体进行器官匹配,所以,匹配率不高造成的器官浪费是很明显的。

按官方报道,2000-2008年器官来源的比例中,来自亲属间活体移植比例逐年增加,来自死刑犯的器官比例(不是数量)在减少,死亡自愿捐赠的仍然是微乎其微。1999年亲属间活体移植占2%,2004年是4%,2006年是15%,到了2008-2009年,据《中国日报》引述权威人士说法,有40%来自亲属间活体移植,60%多的器官来自死刑犯,而死亡自愿捐赠的从2003年到2009年只有130人。大陆《财经》杂志2005年第24期称中国95%以上的供体是尸体,而尸体几乎全部来自死刑犯。《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4月报导,中国98%器官移植源控制在非卫生部系统。中国肝移植注册网站上列出的1999-2006年肝移植中活体移植的数量远远小于总量(虽然是不完全统计,但相对比例具有参考价值),也说明活体的比例在2006年前非常小。

根据上面这些数据,在2000-2002年器官来源95%以上都是死刑犯,2008年的器官有60%左右来自死刑犯。以肾和肝为例,根据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提供的数据,2000-2002年每年有6000-6500例。全军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在2009年9月做客新华网时提供了一个2008年的数据,2008年完成肝脏移植三千多例到四千例,肾脏移植六千多例,那么,如果根据《中国日报》目前有65%的器官来自死囚的官方说法,2008年的死囚器官应该有5850到6500例。

6750例(肾、肝)的估算数字和历史数据的5850到6500例,有相当高的吻合性。从2000-2002年和2008年的数据来看,死刑犯提供的器官大概在6000-6500例(肾、肝)左右。按照2001年至2006年不到五年期间各种器官移植的数量九万余例,减去约三万余例死刑犯器官数量,2001-2006年中,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当在五至六万余例左右。

乘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数目乘以活摘比例

前美国智库的中国问题专家资深记者,依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在《国有器官》(State Organs)一书中用调查取样的方式估算2000-2008年的活摘器官数量。

他指出,整个劳改系统关押的人数一直是秘密,但按照劳改研究基金会从一千个监狱和劳教所的经济产出等线索估算关押人数并汇总,中国大陆劳改系统关押人数在300万至500万之间。

葛特曼在自己的调查中,通过询问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个监室中法轮功学员得比例,得到了一个全国平均的比例:15-20%被关押者是法轮功学员。通过这个比例和劳教系统关押的总人数,可以估算中国大陆监狱和劳教系统中在2000-2008年中每天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数量在45万到100万之间。也就是说,每天都有45万到100万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监狱劳教系统中被关押。

这个数字似乎很大,但是按照1999年7月,中国公安内部调查称,大陆炼法轮功的人数达到七千万至一亿。那么被关押的学员只占修炼群体的1.5%。

下一步,葛特曼算出了2000-2008年被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总数量,早期劳教一般是1-2年,到2008年,5年劳教相当普遍,用三年作为平均数,2000-2008年,中共监狱和劳教系统总共关押过1200000至2666667名法轮功学员。换言之,活体库数量为120万到260万之间。

在他调查的50位学员中,16人,近30%被进行过为活摘器官做准备的体检。其中一半属于老弱病残,或绝食很长时间,并不适合活摘器官,其被检查身体的原因是做样子,使得其他法轮功学员不引起怀疑。

另一半则是年轻,健康,没有绝食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接受的检查并不一样,但其中都包括验血、验尿、心电图、腹部X光片。而且,他们接受定期复查,复查内容与组织配型有关。这一部份法轮功学员是为活摘做准备。

接受检查的法轮功学员 低估计值 高估计值

接受检查比例 30% 30%

接受检查的数量 360,000 800,000

接受检查不活摘比例 50% 50%

接受检查准备活摘数量 180,000 400,000

被活摘比例 5% 30%

被活摘数字 9,000 120,000

最好的估算数字 65,000

关于被活摘学员的比例,为了保证最低的成本可以回收,只要活摘5%就可以盈利。而就法轮功学员回忆,每3-4名接受检查的健康法轮功学员,只有一名被转移关押,而这个比例和死刑犯器官公式中的30%非常吻合。至此,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数目的范围为九千到十二万例,最好的估算数字是六万五千例。

2003-2006年:中国国家器官市场的兴盛

世界各国移植的数量在1999-2009十年间基本都是比较稳定的。加拿大从1997年到2007年的器官移植数量大概是从1500例增加到2200例,美国的移植数量从1997到2008年是从2万例增加到2万7千例。中国在稳定了几年以后(1997-2002),突然大幅度增长,然后在外界质疑活摘器官之后,又突然下降,这种现象不符合世界器官移植发展的正常过程。

在2003年,中国器官移植数量突然大幅度成倍增长。2003到2006年间在国际上掀起了到中国的器官移植旅游热潮。中国一些医院的器官平均等待时间短到不可思议的1-2周。也就是说,正因为等待时间短,器官质量高,才造成了大陆的国际器官移植旅游热。而2006年之后丰富的供体来源突然消失。

2003-2006年,中国出现了器官移植史上绝无仅有的市场,超短的器官等待时间,供出口的高质量器官,昂贵的费用,器官移植成暴利行业,中国成为全球器官移植旅游中心,这些“中国特色”现象同时出现,其原因是中共通过军方和国际机器主导的集中营、中心配型、大规模活摘的运作模式运营,活摘器官从零星个案为主进入了规模化,产业化。

中国国家器官市场特征之一:超短的器官等待时间,一个器官移植史上的特大意外。

美国卫生部的数据表明,在美国,肝的平均等待时间是两年,肾的平均等待时间是三年。而中国的一些医院说,他们的器官等待时间短到只要以周来计算。天壤之别,可以说是开创了器官移植历史上的一个特大意外。意外的等待时间,就意味着有意外的大量器官来源。

中国国家器官市场特征之二:昂贵的费用,器官移植成暴利行业。

各大医院的收费标准可能不一样,但是昂贵的程度从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国际移植(中国)网络支援中心的费用表中可见一斑。

肾移植6万多美元(约合40多万人民币),肝移植10万美元(约合70万人民币),肺和心脏器官更贵,要15万美元以上。

特征之三:中国成为全球器官移植旅游中心:昂贵的费用使得病患的主要来源是有钱人阶层,局限于一个特定群体:海外的病人(流行一时的“器官移植旅游热”),大陆有钱的生意人、明星和中共官员,少数倾家荡产的普通病人。

特征之四:小市场中的大市场:尽管高昂的费用,病人来源的局限,但2003年后中国器官移植数量是大幅上升的,每年突然增加了5千到1万例甚至更多的器官移植。

中国每年大约有150万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供体短缺现象要比美国等移植大国严重得多。但是,从2003年开始中国成为了一个供体丰富,吸引国际病患源源不断来到中国作器官移植旅游的世界移植中心。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郑虹在2004年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自豪地说,“中国的供体短缺其实比国外好了太多”。

特征之五:国产的器官,出口的质量:中国这个阶段的移植市场有很多反常的现象,除了上面提到的超短的器官等待时间,面向特定的小群体,数量规模反而大增等等之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就是器官数量的增加并不是靠牺牲器官质量换来的。恰恰相反,这个时期的器官供体质量非常好。

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国际移植(中国)网络支援中心在其网站上的“问答”中,对于质量问题,是这么说的:“在中国开展的是活体肾移植与各位在日本的医院及透析中心听说的尸体肾脏移植完全不同。”“肾脏移植最重要的是组织配型问题。进行活体肾移植前,首先要检测供体肾脏的功能及供体者的白细胞,以确保移植用肾脏的安全性。为此可以说比起日本的尸体肾脏移植,这里更为安全可靠。”活体,成为招揽海外病人的重要广告。

海外的独立调查机构曾以病人或者病人家属的身份打电话到中国大陆的移植医院,询问器官情况,得到的答复大都是“供体是健康的”、“一般在30岁”、“保证质量是最好的”等等。

特征之六:2006年之后丰富的供体来源突然消失。

器官来源一般来说比较稳定,这也是前面我们提到的加拿大和美国的器官在十几年中没有太大的增幅,当然更没有突然的下降。中国大陆在2003-2006年的疯狂增长之后,随着2006年3月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在国际上造成越来越大的压力,中国大陆2007年的器官移植大幅跌落。



活摘器官曝光之后,中共一方面予以否认,另一方面加快了对器官市场的整顿,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移植医院实行准入资格,600多家医院中,只有160多家医院获得资质。

2007年5月,中华器官移植学分会常委、全军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对《科学时报》的记者说:“我国器官移植的数量,在2006年达到了历史最高峰,完成了近2万例的器官移植手术;2007年1~5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却出现明显的下降,主要问题仍然是供体短缺。”

《南方周末》2007年7月刊登的一篇文章更是生动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文章称,“做移植手术的大夫抱怨供体突然短缺了。”“朱志军是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在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二楼办公室里,朱志军显得有些忧心忡忡。他对记者说,从新年后到现在,近半年过去,这家号称亚洲最大的器官移植中心总共才做了15例肝移植手术。而在2006年,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创造出了一年完成600多例肝移植手术的纪录。

中国国家器官市场成为全球器官移植中心

中共通过行政、经济、政策等手段在全国范围内鼓励移植,同时通过几个主要中心用英文对全世界进行广告,吸引外国人到中国换脏器,不但收入大大超过国内患者,而且病人术后回国,更能掩人耳目,同时缓解对全国医疗系统术后护理的压力。曾经以五种语言面向全世界招揽病人的天津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网站宣称同样的精神:“……器官移植手术数量如此之多,这全归功于政府的支持。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卫生部和民政部共同颁布了一项法律,以确保器官捐献得到政府的支持和保障。这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独一无二的。”

2005年11月,《财经》记者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采访器官移植国际大会。世界卫生组织官员在会上展示了很多发布于网络、名为“旅游”实为器官移植的非法广告,这些所谓“旅游”的目的地正是中国。一些医院在自己的网站上对器官移植公开明码标价,有的甚至在境外设立专门的联络点。

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医学院研究人员2008年10月发表的一篇论文也印证,中国是“器官移植旅游者”的首选目的地:一部份美国患者在其他国家接受移植后,会因为种种原因到该医学院继续接受治疗。而这些患者中,近一半是在中国完成的移植。

接受肝或肾移植的病人健康程度都很差,术后后却需要大量免疫抑制药物来预防对外来器官的排斥反应,这样使得病人成为一颗定时炸弹,不时就出现健康问题,甚至严重的突发事件,比如感染、大出血、高钾血症、呼吸衰竭、心功能失常等等。手术本身的工作量比起术后的工作量是一比十左右。

因为中国医疗水平问题,器官移植术后并发症大大超出国际水平,以肝移植为例,因为术后护理不佳,预后很差,移植后生存半年以上者仅六例,生存最长时间为264天,因此,中国从1983-1990年全国肝移植完全停止,7年内全国没有开展一例肝移植手术。

近年来,中国大陆几乎所有的省市均已开展肝移植手术,然而却留下不少的后遗症。在江苏召开的国际肝病研讨会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北京一家医院做的90例肝移植手术中,3个月内死亡的有18例,存活超过3个月伴有胆道并发症的占了37%。据了解,目前绝大部份开展肝移植手术的中小医院,均从大医院请专家主刀,待完成开展肝移植手术的宣传后,却很少也没有能力去考虑患者术后的情况。”

至少7名日本病人于2004年初至2006年2月间在上海、沈阳及长沙接受移植手后死亡。在日本厚生省调查七人赴中国移植器官病逝事件之际,美国国家肾脏基金会引述报告指出,多名马来西亚人到中国接受器官移植后病逝当地,或是回国后因并发症死亡。

据《朝鲜日报》报道,2004年,韩国移植外科学术界对236名赴华接受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手术后出现移植排斥反应或并发症的概率比韩国国内高。胆道狭窄等并发症发生率达到32%,而韩国国内移植手术的该并发症发生率仅为3%左右。

因此,中国大陆的移植界只是从移植手术本身获利,没有更大的压力,才能进行大规模商业性对外移植。这也是从2001年以来,中共可以开放器官市场,引诱大量外国人到中国换器官的原因,因为他们会回到本国进行术后护理。

2001年中国大陆已经登记器官移植的单位(医院)106个,2004年中国大陆能够开展肾脏、肝脏、心脏等大器官移植的医院约360家,目前中国从事肝移植的医院超过500家,开展肾移植的医院达到368家。而美国能够做肝移植手术的医院不过100家,有资格从事肾移植的不过200家。

从韩国乘飞机只需1小时30分即可到达中国最大的器官移植中心—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05年,360多名韩国人在此进行了器官移植手术,占移植手术40%左右。

北京器官移植中心的韩国代理人金云东(音译)披露:“在天津、北京、上海(中山医大附属医院)、杭州(华西医大附属医院)等大型医院接受器官移植手术的韩国患者每月达到70~80人,如果把中小医院加在一起,在中国接受器官移植手术的韩国患者每年将达到1000人。”

中国大陆器官移植产业业务的突飞猛进,“器官移植旅游”是重要的助推器。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常务副主任朱志军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最初是一些港台的病人慕名而来,接着外国人也开始多起来了。一些经商的中东人找到了医院,后来就象滚雪球,越来越多。”

《生活文摘报》2006年3月3日第六版报道“中国大陆成全球器官移植新兴中心”。文中说,众多需要移植器官的国际患者的人数,以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移植外科(又名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为例,激增。该医院从2002年开始收韩国患者,到现在有500多人。另外,该医院还收日本、马来西亚、埃及、巴基斯坦、印度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患者,做移植手术。公开数字显示,至2004年底,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累计实施1500例肝移植,近800例肾移植,同时还实施角膜移植。据《朝鲜日报》称,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在2004年12月曾在一周内完成44例肝移植手术,以每周5天工作日算,日均实施8.8例肝移植手术。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沈中阳说,2005年12月16日,该中心实施肝移植手术597例,而到12月30日,就达650例;两个星期内作了53例。据称2004年,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实施的肝移植手术中,韩国人占37%,其他外国人占16%。

而据接受移植的家属讲,他们打听到“捐献人”的年龄大部份在20-30多岁之间(其实从中国现状看,这也像广告词一样,值得怀疑),而确切身份,则更无从知晓。

到后来,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国外患者所占比例甚至已超过国内患者。据《朝鲜日报》报道,2004年,该院进行的507例肝脏移植手术中,韩国人占37%左右,其他外国人占16%左右,国外患者比例超过53%。从2002年开始,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收治韩国患者已超过500人。

日本媒体报道,2004年至2005年期间,共180名日本人在中国进行肝脏及肾脏移植手术。而另一报道则称自2004年以来,仅仅一个中间人就介绍了100多个日本人到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手术,这一趋势还在发展。

而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从2007年中国禁止向外国人移植器官以来,至少有17名日本人通过旅游方式在广州接受了肾脏、肝脏的移植手术。报道中称,这17名日本患者年龄在50~65岁,在中国接受的手术多数为肾脏移植,一部份是肝脏移植。这些日本患者在中国大约停留了20天,并在广州市的医院接受了移植手术。每个患者的移植费用大约为8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6万元),这其中包括向医院和医生支付的手术费、行程费用和在中国期间的开销。

日本《朝日新闻》的记者长野津志采访了一名曾在中国广州做过肾移植手术的日本患者,这名患者目前已经康复。他的手术时间是2007年8月,当时,中国已经在原则上禁止了向外国人移植器官。长野津志在《朝日新闻》的报道中写道:这名40多岁的患者表示,他向日本当地这个非营利机构支付了1000万日元(现约合70万元左右人民币)用于该机构为他安排手术。为了不让事情暴露,日本患者应中国院方的要求用中国人的名字住院,此外这名患者还记住了给他做手术的中国医生的名字。

《焦点日本》的一名记者大卫•迈克尼尔在2006年就关注到了日本人通过当地中介在海外做器官移植的问题,他对此事以及相关的器官黑市问题进行了长期的调查。他讲述了在中国做过肾移植手术的日本人上智一郎的经历。上智一郎一直在等待合适的肾源做手术,然而等待却没有任何结果。绝望之下,上智一郎只好从网络上寻找传言中的买卖肾源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搜索,上智一郎惊讶地发现这件事竟然是那么简单!通过网络,他与一名在中国的日本器官“经纪人”取得了联系,在双方沟通了仅十天之后,上智一郎就躺在了中国上海一家医院的手术台上,接受了移植一个肾。这样的速度让他自己也十分吃惊。

台湾联合报消息,一位不愿具名的肝脏专科医师表示,近几年确实有很多美国本地病人去中国大陆等地换肾、换肝,甚至台湾许多重病病患就近到大陆进行手术,这似乎成为病人间的“默契”,亲戚、朋友间相互介绍,有一定的联系管道,至于详细情况、器官源等都三缄其口,甚至不愿多谈。

另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每年以色列30例心脏移植手术中,有10例是在中国进行的;在过去五年间,至少有200名以色列人在中国接受了肾脏移植。

在各国器官移植捐赠供需失衡下,许多病患者寻求海外器官移植的机会,世界各地的患者飘洋过海来到中国,中国大陆已成全球新兴的器官移植中心。

马来西亚医师Chazali Ahmad在《国有器官》(State Organs)一书中讲述其亲身经历: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马来西亚病人因等待时间长,到印度进行器官买卖移植,印度的穷人迫于生活所需,多半在活着的时候就会出卖自己的器官。1993年,印度政府尝试以法律规范约束器官买卖,此后马来西亚病人转而到广州进行移植。他们带回马来西亚的是中国移植中心出具的医疗总结,总结中报告器官移植、术式和所用免疫抑制剂。

2006年后,所有从中国接受移植的马来西亚病人不再得到医疗总结,使得马来西亚医生术后护理难度大增,这也是中共掩盖活摘器官的手段之一。

中国国家器官市场的高效运作

中国移植产业的兴旺,不只是因为有供体,可以在极短时间内找到供体是另一个领先全世界的优势。中国国家器官市场移植存在着与世界其它国家截然不同的“反配型”状态,一般国家的正向配型是病人等器官,一个病人要等待几年才能幸运的找到一个供体;而中国可以进行反向配型:器官等病人,中国许多医院的官方网站明确提出:一般一周之内就能找到活的供体。

2003年,在加拿大的所有移植手术中,器官受体等待时间的中间值是32.5个月;卑诗省的等待时间中间值更长,为52.5个月;这与中国国内的等待时间形成鲜明对比。从肾脏(在体外)的存活时间为24至48小时,肝脏大约为12小时来分析,大量活体肾脏,肝脏”捐献者”的存在是中国移植中心保证在短时间内向客户提供活体器官的唯一途径。中国各移植中心宣扬能在令人震惊的短暂等待时间内找到完全合适的器官,表明中国器官移植的背后拥有器官移植计算机配型系统和一个庞大的活体器官供应库。

2006年3月29日Metro刊登的“一个网上捐赠器官的年代”一文中谈到由于肾源的匮乏,在美国等待肾脏移植手术的平均时间是3到7年。肝移植手术等待合适的肝源也需要数年时间。而中国大陆等待肾、肝源做移植手术的时间短得令人难以置信。

上海长征医院器官移植科的肝移植申请表明确写上肝移植病人的平均等候供肝时间为一周。天津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网页上显示:2005年1月至今共完成原位肝移植手术647例;本周完成12例;病人平均等待时间为两周。

地点设立在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移植研究所的国际移植(中国)网络支援中心(CITNAC,China International Transplantation Network Assistance Center),是专门面向外国人的移植援助机构。该中心与北京的朝阳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知名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其心脏移植、肺脏移植、心肺联合移植等世界高难度手术获得了成功。国际移植(中国)网络支援中心关于供体者的说明也证实了中国大陆等待肝、肾源做移植手术的时间惊人的短。国际移植(中国)网络支援中心关于供体者的说明是这样的:“如果您将个人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或Fax发送至本中心,或者来中国沈阳接受各种必要的检查,确定与本人相配的供体,一般肝脏移植,最快只需一个月,最慢不超过2个月左右。肾脏移植最快一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即可以寻求到HLA相匹配的供体。虽然供体者均是经过各种严格检查后选定的,但是如果在摘取被选定供体者 的脏器时发现脂肪肝等异常情况,受移植者开腹之前即取消此次手术,本中心将负责为遇到上述情况的患者优先选择供体者,并在一周之内再次进行移植手术。”

一个很典型的供体等受体的例子,就是北京海淀医院器官移植科的主刀大夫韩修武,在48小时内完成三台肾移植手术。在患者未预期的超急排斥反应导致第一次手术失败后,韩立即从昆明(在那儿他做了另一台肾移植手术)带回相应配型的新肾源,次日对患者施行了第二次肾移植手术。

2006年5月17日,国家贸易部主办的《华夏时报》以“48小时两次换肾,22万换来财命两空”为标题,报道了这一案例。患尿毒症的安徽阜阳49岁的薛燕林,2004年12月19日住进了北京市海淀医院移植中心,9天后12月28日的下午,移植中心的医生从外地取来肾源,晚上11时左右,主刀大夫韩修武才从内蒙古赤峰赶回北京做肾移植手术,次日上午确定肾移植失败。主刀大夫韩修武当天还要去昆明做手术,他说那里还有肾源,他可在30日再带回另一个肾。12月30日晚上11时左右,韩修武带着肾源从昆明回到医院,12点韩修武对薛燕林施行了第二次肾移植手术,第二次换肾又失败了,两次失败的原因都是超急排斥。2005年1月30日,手术30天后薛燕林因并发症离世。第二次手术时患者的PRA为72.5%,韩修武违反诊疗常规做肾移植手术。

正因为法轮功学员的活供体库可以随时提供医院所需的相应组织配型的器官,韩修武可以在未预期的超急排斥反应导致手术失败后,次日他就能带回一个组织配型匹配的肾给患者进行第二次手术。

一篇英国BBC在2007年的报道中,记者注意到一个名为新生全球医疗服务的机构。网站这样写着:“如果你仅仅是想从这里寻找政治问题或者媒体价值,请不要继续看下去。我们的服务与器官捐献无关。”

网站的“机构介绍”中写道:“我们是一个专业的医疗顾问及移植合作机构,与全中国医疗机构合作”,“我们提供全部移植服务,包括我们自有的专业医疗顾问”,“我们的目标是将您的手术风险降到最低,并使您在中国停留期间尽可能舒适。最终使我们的患者和医院治疗合作达到效果,使患者尽快回家,并享受新生的生命。”在后面的介绍中记者发现,这个机构成立于2006年,总部就设在上海,但没有标明具体地址,其联系电话一部在英国,一部在美国。

关于器官的来源,该网站这样介绍,患者在中国等待器官的时间只需要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但绝对不会超过一年。为解释他们为何有足够的器官资源,网站上显示,“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大多数中国当地的患者没有接受移植手术的保险保证,自己又无法负担手术费用,而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的药物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此外,作为世界上拥有最多的人口数量的国家,因此尸体供体是其他国家的很多倍。此外,这里的意外死亡率也比西方国家要多。我们的器官来源都是脑死亡的供体,我们不需要经过任何捐赠程序,但需经过医院的严格安排。但我们不能透露捐赠体的死因和任何的个人资料。”

除了找到供体的速度,中国国家器官市场的高效率也体现在出货上,在中国大陆从南到北施行批量性的器官移植手术非常普遍。即同日、同时要作数例至多达数十例的肝、肾移植手术。

1.同日完成多达数十台手术

据《朝鲜日报》披露,天津第一中心医院拥有8个肝脏移植手术小组和3个肾脏移植小组等共11个专门移植手术小组,所属医生达50多人。2004年12月曾创下一周之内完成44例肝脏移植手术的纪录。以每周5天工作日计算,日均进行了8.8例肝脏移植手术。

据新华网天津2005年年2月7日报道,天津第一中心医院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今年(2005年)头一个月就分别成功实施了108例肝移植(按每周5个工作日计算,日均4至5台肝脏移植手术)和43例肾移植手术。

2006年第5期凤凰周刊在《外国人赴华移植器官调查》一文中写道:“天津第一中心医院移植外科学部的医生成天忙碌地穿梭于病房和手术室之间,彼此顾不上打招呼,他们嘴上总挂着这样一句话─‘这几天特忙,一天十几台手术’。有的医生甚至连夜赶手术,一宿没合眼。”“我们做肝移植也分淡季、旺季。”但是,有医生抱怨说,淡季只是过完年后的一个月时间,赶上年底都特别忙,平时根本不着家。”

从2005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的两个星期内做了53例。

有患者家属向《凤凰周刊》透露,该移植中心一天之内最多做过24例肝脏和肾脏移植手术。

2006年3月14日《广州日报》报导:近日,在中山大学附属一院手术室,记者亲眼目睹了5台肝移植、6台肾移植手术同时进行的场景……最多的时候该院移植中心一天内进行了19台肾移植,而肝移植的最高纪录是一天内6台和1台多器官移植。

2006年4月28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一天完成17台移植手术,7名晚期尿毒症患者同时进行了换肾手术,同一天还同时完成了2台肝移植、8台角膜移植手术。

巩义市是河南省郑州市辖的县级市,巩义市肾脏移植中心,一天最多可进行8例肾移植手术。

浙医一院肝移植中心网2005年1月28日讯 该移植中心的郑树森院士同日连续完成5例肝移植手术。一周郑树森施行肝移植11例。

2. 同时完成批量性的器官移植手术

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可同时进行九台肝脏移植及八台肾脏移植手术。

2005年4月6日,在沈中阳所长的直接指挥下,武警总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同时完成5例肝移植,病人年龄12岁-62岁,包括一名韩国籍女病人和一名12岁Wilson病患儿。

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严律南:可以在同一天同时开展3~5台肝脏移植,最多的一次一天施行了7台肝移植,创造了全国第一。

2004年2月10日晚,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同时进行了4台肝移植手术,陈规划院长主刀。

2005年6月24日,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3名患者同时进行了肝脏移植手术。

2006年1月17日,福州总院首次同时开展3台肝移植手术获成功。

3. 多次进行批量性肝脏移植手术

2004年9月29日9点,位于重庆的第三军医大学附属西南医院医教部郭继卫主任率领医疗科领导亲临手术室和肝胆科指挥协调,5台肝移植相继开始。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肝胆外科医院2004年1月5日成功地为2例终末期肝病患者实施了肝脏移植手术。

4.不少医院将移植医学作为龙头学科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迅速发展的秘密武器是将移植医学学科的建设作为医院发展的一张王牌,将移植医学作为立院的龙头学科。

湘雅三医院院长黄祖发接受中南大学报记者采访时披露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如何在短短的五年间取得了超出预想的品牌效应:“2001年,我院投资约1亿元建成移植医学研究中心,并引进一批达世界先进水平的医疗设备。2002年,以器官移植专家叶启发教授为首的8名高层次器官移植人才加盟我院……”,“迄今,我们已先后开展了心、肝、肾、胰岛细胞、造血干细胞、小肠等移植手术”,“我院曾经同时进行2台肝、5台肾的移植手术,我们已经拥有同时开展6、7台移植手术的能力,年手术量达200多台次”,“供体器官网络也逐渐扩展到了大江南北,与国内10多个移植中心建立了器官资源共享关系。”

如此多的医院可以同日或同时进行数台至多达数十台的肾、肝移植手术,正是因为多个地区有事先已经检测好了血型、白细胞组织相容性抗原_HLA的大量活体的法轮功学员活供体库存在。

暴利推动中国国家器官市场

随着国外患者的与日俱增,器官移植手术费用也水涨船高。2004年初,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肝脏移植手术费用为3.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5万元)左右,到2006年,已攀升至人民币40万元。但对于国内病人,肝移植手术费用仍维持在20万元左右。

之所以要实施内外有别的“价格双轨制”,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常务副主任朱志军解释说,外国人占用了中国人的器官资源,当然要付出更多代价。

2007年,苏家屯事件曝光后,中共卫生部发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境外人员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人体器官移植应优先满足中国公民需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为以旅游名义到我国的外国公民实施人体器官移植。”

此后,中国国家器官市场从国际向中国大陆转向,但这也使得这个市场更加隐蔽。

在器官移植市场,需要供者、受者、中介、医院、医生密切配合,各担其责,如此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器官买卖的操作显得更为复杂,因为这是一项技术含量极高、流程极为缜密的系统工程。仅时间挑战就格外严峻:器官不能在死者身上留存,如果供体已经心脏死亡,那么必须在一两个小时内把器官取出,否则无法使用。

因此,在器官移植的黑市,需要供者、受者、中介、医院、医生密切配合,各担其责,如此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驱动这根链条运转的,无疑是金钱;掺杂在这根链条之中的,还有权力的滥用、体制的弊端、道德的沦丧。

以肾移植为例。如果肾来自死囚,从患者检查、入院、手术到出院,一般收费6万至10万元。此后,每年需要花费3万至10万元服用抗排斥药物,其中第一年较多。除去药费、检查费和“公关”器官的花费,移植中心与医务人员尚有结余。

在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上,黄洁夫坦言,做器官移植,医生是有收益的。更何况还可能有患者私下送的“红包”。

如果移植的器官来自活体买卖,患者还将支付10余万元“买肾钱”,其中大部份由器官中介赚走,卖肾者往往只能拿到3万至5万元的“报酬”。有些“好心”的中介会为卖肾者向患者再申请几千元的“红包”和营养费。

除了金钱利益,还有一些因素也促使临床医生放松对活体移植的审查,甚至给不具备移植手术指征的患者进行手术。例如,在卫生部门的移植医院资格评审中,手术量是指标之一,医院需要一定的手术数量以维持资格。

2012年9月10日,中国大陆出版的《财经》杂志披露了中国迄今为止被公开起诉的最大规模的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件,这起案件涉及51颗活体肾脏,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被起诉的16名被告包括组织者、中介、掮客和医护人员。知名的军方医院北京解放军304医院泌尿科也牵涉其中。在该院泌尿科主任叶林阳的协助下,这家有正规器官移植手术资质的部队三甲军医院,将“黑市”器官“洗白”。中国大陆媒体《财经》杂志近日曝光中国首宗公开的非法买卖活体器官案,涉及51颗活体肾脏,8颗死刑犯器官,被告包括法院人员,解放军医院医生等,同时通过伪造移植医院所需“死刑犯判决书”、“死刑犯器官捐赠志愿书”、“亲属之间捐赠志愿书”文件。

《财经》杂志文章透露,被中国公安起诉的案卷中称郑伟贩卖的活摘器官的相关“死刑犯器官捐赠文件”、“亲属之间活体器官捐赠文件”都是伪造的。这51颗活体肾脏尚不包括8颗来自死刑犯的肾脏。也就是说,这起案件涉及51颗活体肾脏,还有8颗来自死刑犯的器官被买卖。根据案卷,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安排下,通过伪造“死刑判决书”和伪造“捐献证明”,这51颗肾脏被顺利植入有需要的患者体内。

此被中国政府公开的活摘器官案件证实了:军方医院、政法委法院、监狱系统、器官中介商、黑道帮会密集联手形成的中国国家器官市场的黑幕。

30多岁的郑伟是这个团队的组织者。2012年2月底,因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郑伟及他的15名手下被北京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患病就医等原因,此案延期至今,尚未开庭。

三年前,郑伟结识北京解放军304医院泌尿科主任叶林阳,他声称自己有办法买到全国各地死刑犯的肾脏。其实,当时郑伟并没有把握能找到死刑犯的肾脏。

此时的叶林阳,正为科室的任务量而苦恼。他对郑伟提及,自己每年有1000多万元的任务量,恐怕完成不了。所以,叶林阳对肾脏来源并不关心,他只是对郑说,“你注意点,千万不要给医院找麻烦。”二人随后达成合作默契,叶林阳对外将郑伟介绍为医院工作人员。得到叶林阳的承诺后,郑伟开始自己组织人马摘取活人肾脏,冒充死刑犯肾脏。

报导说,郑伟曾经找到一家山东法院购买死刑犯肾脏,山东法院工作人员刘军给他提供了8个死刑犯肾脏。

郑伟最初在QQ上认识了将其带入这个行当的“师傅”赵义。赵义将自己在广州一带做肾脏买卖的经验传授给了郑伟。郑伟问赵义,能不能找到死刑犯的肾脏。对方回答可以,但要遵守“行规”。

通过赵义,郑伟搭上了山东一地方法院工作人员刘军这条线。依据行规,他不能问刘军任何问题。赵义是为数不多能接触到死刑犯器官这样重要资源的中介。若索取器官的中介再多违背“行规”问山东法院工作人员刘军相关器官来源者的资料,那这些器官中介就再也不会接到执法机构刘军的电话了,器官中介商就再也无法买到活体器官。

2010年5月至6月间,赵义发来短信,将犯人的配型告知郑伟。郑伟根据配型,安排好受体。配型主要包含几项内容:血型、群体反应性抗体水平、人类白细胞抗原以及氨基酸残基配型。十多天后,赵义通知郑伟带上钱,去山东省一家地方法院。

在死刑执行当天,法院工作人员刘军用工作证将郑伟带至后院,等待犯人被注射执行死刑。在这里等待的,不止郑伟一人。因为死刑犯的器官除了肾脏,还有肝脏、角膜等都会被取出来。与之对应的掮客,同郑伟一并等着。

郑伟将钱交给刘军后,会有人拿肾脏出来。“没有任何手续,连被处决犯人的个人情况都不能问。问了,刘军就不会再打电话过来。”被捕后,郑伟对警方回忆。案卷材料中并未披露刘军的具体职务以及对其的处理。

《财经》杂志报导中显示,器官中介犯郑伟先后买到了四具死刑犯尸体上的8颗肾脏,共支付给工作人员73万元,平均每颗肾脏9万余元。而他做活体的买卖,仅需支付给那些供体不到3万元,加上食宿、摘取等费用,也比9万元低。而且法院也没有给他文件,拿回死刑犯的肾脏后,郑伟同样需伪造“死刑判决书”和伪造“死刑犯捐献志愿书”,以便医院安排手术。

肾脏运到北京后,由军方304医院(兼任301医院)移植医生叶林阳指派的医生取走。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对于尸体器官,需要本人生前或者家属的书面捐献证明,这一规定也涵盖了死刑犯。然而,医院显然没有监管。

郑伟交给对方的都是自己伪造的“死刑犯判决书”、“器官捐赠志愿书”、“亲属活体器官捐赠志愿书”。他觉得“叶林阳从来不会核对这些”,事实上,这些虚假的文件也从未成为完成器官移植的障碍。

郑伟后来向警方回忆,当时叶林阳对肾脏来源并不关心,他只是对郑说,“你注意点,千万不要给医院找麻烦。”

1998年9月,沈中阳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成立移植外科专业组,当年9月连续两天开展4例肝移植手术,均获得成功,在全国引起轰动,由此引发了全国临床肝移植的热潮,受到国内外器官移植界的高度关注。

2000年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肝移植超过100例,占当年中国肝脏移植总量的一半,天津市器官移植研究中心成立,2002年更名为东方器官移植中心。

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主任兼2001年成立的武警部队肝移植研究所所长沈中阳截至2004年4月,完成了肝脏移植1000余例,占全国总例数一半以上。至2005年3月,沈完成了第1600例肝脏移植手术,居世界前列。高额的收费(背后是廉价的供体来源)后面是高额的利润,以沈中阳做的1000例肝移植手术为例,每例单是手术费为25万元计,收入就高达2.5亿,而且从2004到2005年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600例肝移植手术,收入达1.5亿。器官移植成为暴利行业。

2007年7月18日的《南方周末》亦披露:“急剧膨胀的业务,让东方器官移植中心获得巨额营收。据此前媒体报导,仅肝移植一项,一年即可为中心带来至少1亿元的收入。”

巨额的收入使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继续扩大,从一个专业组成为为亚洲规模最大的器官综合立体移植中心。2006年9月,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新大楼启用,这栋大楼投资1.3亿、拥有500张病床,总“病床年周转率”可达上万次,外科手术中心可同时进行9台肝移植及8台肾移植手术。

目前,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移植外科现有主任医师8名,副主任医师17名,医学博士16人,医学硕士30余人,根据专业化分为4个肝移植组和3个肾移植组,病床120张。

移植内科:包括普通病床20张、高级套间病房19张和移植随访门诊。主要负责移植病人的术后随访以及术后内科病的诊治。

心脏外科:心脏外科于2009年2月建立,是医院主要发展科室,由2名主任医师(均为国务院特贴专家),2名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3名住院医师构成,博、硕士占85%。心脏外科拥有35张病床。2间心脏外科专用百级手术室,手术室配备有体外循环机,专业体外循环师3名。心脏外科术后重症监护室配有6张装备先进的术后监护病床,拥有医用冰毯机,呼吸机,进口心电监护,进口吸痰机等仪器。为开展心脏外科,促进学科发展,已投入使用的大型仪器还包括超高速螺旋CT,体外循环机,ECMO,IABP,心脏临时起搏器等仪器。

移植重症监护中心(TICU):移植重症监护中心现有监护病床42张。移植重症监护室拥有人工肝支持系统、血液净化机、呼吸机、心输出量计、血凝仪,中央监护站等先进的监护治疗设备,以满足肝、肾及胰腺等器官移植的临床需要。

移植血透:血液透析病床共35张,透析中心宽敞、整洁、舒适,拥有目前最先进的血液透析净化设备。

移植B超腔镜室:负责监测移植肝脏血流情况,常规进行B超指引肝脏穿刺、B超增强造影、肿瘤射频消融、酒精注射以及PTCD、ERCP等检查治疗。

移植中心实验室:包括移植病理室、组织配型室、移植化验室,拥有全自动快速免疫分析仪(IMX、TDX),高速及低速离心机、超净工作台、离心涂片机、电泳仪、PCR仪、荧光显微镜、恒温孵育箱、紫外透射仪、分析天平、切片机、包埋机、病理切片成像系统,可完成HLA(人类白细胞抗原)、PRA(群体反应抗原)及FK506、环孢霉素A、雷帕霉素、抗乙肝 免疫球蛋白、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的测定,各项生化及免疫检查。中心实验室还可以通过免疫组化法完成甲胎蛋白(AFP)、P53、 Fas、CD44、CD44V6、巨细胞病毒、抗乙肝表面抗原、抗乙肝核心抗原、丙型肝炎抗体的检测及血转移生长因子、巨细胞病毒 PP65的检测。

患者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酒店及票务预定、房屋租赁、传真、复印等服务。配备专用移植车队,其中专用车辆22部,救护车3部,专职负责患者的接送工作。

一位来自大陆,曾在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专司器官移植的全程监护护士曾经经历过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全盛期。她说:“这个医院以肝移植闻名,当年最火时,那排队等供体和手术的病人相当多。器官移植费用多高,暂且不提,而且完全流程化作业,客户遍全球,哪个地方监狱要执行死刑,医院直接派专机全员提着专业冷藏提箱赶赴当地,到达后会受到“超贵宾待遇”,而且完全“流程化”──当地的官员都已经熟知取器官时所必须遵守的“医学流程”,而这些流程是东方器官移植中心通过重金收买而要求当地实现的。”

活摘器官罪行国际曝光后,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取器官小组基本上解散了,这位护士也失业了。

而中国国家器官市场带来的巨大利益使得上行下效,民间器官买卖集团盛行。2012年,中国大陆公安捣破28个出售人体器官集团,拘捕137人,当中包括18名非法行医人员,救出127个活体器官提供者。调查发现,与被击破的“黑中介”相连的犯罪集团遍及全国18个省市。

2004年8月,在沈阳召开的第二届全国移植学术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讲话里表示,需要承认供体切取所需的成本费用,但是要杜绝器官买卖。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总住院医生张雅敏表示,供体切取其实是很需要成本的行为,就算抛开工作人员的花费不算,单单是器官灌注保存液就是不小的开支,每个大器官需要4袋保存液,而每袋保存液的价格是5000元。

2001年1月初,公安部内部传出一条消息,仅在天安门广场,每天的开支在170万元到250万元之间,一年就是6亿2千万元到9亿1千万元之间。这些钱除部份是固定开支外,其余约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变成现场执勤人员的直接现金收入,天安门广场现场执勤人员包括:着装警察,便衣警察和借用的社会闲散人员(含临时借用的在押服刑人员)。而且是每天发放,不记名,不签字,按自报工作“成果”当场成交。

早在二零零二年,罗干的嫡系、辽宁省司法厅某高级官员在马三家劳教所大会上就曾公开承认:“对付法轮功的财政投入已超过了一场战争的经费。”一名国务院财政部官员说:“镇压政策是钱堆出来的,没了钱,迫害就维持不下去。

在迫害法轮功需要大规模金钱投入的背景下,目前披露出来的中国国家器官市场盈利规模只是冰山的一角,但这巨大的活摘数字和巨额的利润,就目前的报告而言,已经是一个惊人而残酷的数字。

(待续)

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

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报告(一)(二) / 文/孙思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4/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报告(二)-264731.html
一、报告主旨


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于1992年5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炼。经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李洪志先生所传的法轮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炼的人带到高层次的同时,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

1999年7月20日,时任中共党魁的江泽民,以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发动了对法轮大法的迫害。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与中共挟持整个国家的暴力机构和一切社会资源迫害法轮功。随后,中共控制全国数千家媒体捏造“1400例”谎言并于2001年1月23日自编自演“天安门自焚伪案”等栽赃诬蔑法轮功,进行妖魔化仇恨宣传,制造恐怖、隔阂与仇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确证有三千五百九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未包括被中共活摘器官灭迹的人数),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上万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至少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无数善良百姓被强行囚禁在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受到株连的人不计其数,而且这种迫害还在继续着。

江泽民集团与中共按照“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迫害法轮功中,一种非常重要但被极力掩盖的迫害手段就是允许大规模谋杀法轮功学员以强行摘取器官和做器官贸易,通过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来牟取暴利。

2006年3月以来,多位证人指证中共在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设立秘密集中营,关押数千法轮功学员,大量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肾脏、肝脏和眼角膜等器官牟利并私设焚尸炉焚尸灭迹的骇人罪恶。知情人披露,在中国有36个类似的集中营。

2006年起,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国会议员和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通过深入收集到的大量、翔实的资料,严谨而精密的论证,对于中国大陆大量器官移植所需的数量庞大的器官以及储备供体群来源做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即关于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是成立的:“大面积的强迫掠夺一直存在着,并且今天还在继续着”。2009年11月,大卫•麦塔斯与大卫•乔高将他们持续追踪数年的调查报告整理成《血腥的器官摘取》(Bloody Harvest,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一书。

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被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形容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美国国会资深众议员史密斯表示活摘器官的罪恶,正挑战英语这种语言,因为即使采用“残忍”一词仍是太过于平静的字眼(来形容这一罪恶)。

被誉为科技界最有影响力的十大人物之一的美国宾夕法利亚大学生物伦理学中心主任阿瑟•卡普兰教授(Arthur Caplan)在美国费城医学院发表了《使用囚犯遗体做器官来源的道德伦理问题》(The Ethics of Using Prisoners as Sources of Cadaver Organs)的学术演讲,指出在中国大陆活摘器官“为需求而杀人”的丧尽天良的罪恶普遍存在,并在中国年复一年地持续着。这“是器官移植界最令人发指的罪行”,“是全人类的耻辱”。

2011年11月8日,著名国际人权家、前联合国反酷刑调查特派专员曼弗雷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教授在台湾大学演讲,答复人权律师提问有关中国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的调查报告时明确表示,“这是可信的(credible)。经过调查论证,特别是数据分析显示,自法轮功学员受中共迫害开始,中国的器官移植数量明显剧增,而其器官来源却是不明的。”

由于证据确凿、铁证如山,自2006年8月起,诺瓦克教授和联合国“宗教信仰自由”特派专员阿斯玛•加罕戈尔(Asma Jahangir)曾多次向“反酷刑委员会”提出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指证。2008年11月21日,联合国更直接要求中共立即组成独立调查团,对法轮功学员受到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的指控进行调查,并要求对参与迫害的责任人绳之以法。

2012年2月,中共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得力干将、前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出逃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寻求庇护,在王立军交给美国政府的各类中共机密文件中,包括了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据。

2012年5月24日,美国国务院公布了2011年年度人权状况报告。在中国章节部份,提到了中国器官移植、以及媒体和人权团体持续不断报告有关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案例。这是美国首次在正式政府报告中提出这个问题。

2012年7月,一本揭露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暴行的新书《国有器官》(State Organs)出版发行,这是继《血腥的器官摘取》(Bloody Harvest,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发表后,让更多社会大众了解中共暴行的又一力作。《国有器官》一书由来自四大洲、七个国家、不同专业背景的作者所编写的,从不同的角度剖析了在中国发生的非法器官移植行径和野蛮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该书收集了证人报告、官方资料、事件发生的时序,并对中共的器官摘取行 径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2012年7月20日,“追查国际”正式发表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报告集》首批电子丛书(http://zhuichaguoji.org/node /22982)。该报告集是系列丛书,共二十二个分册,二百零三篇报告,列举证据四千二百多条,约一百六十多万字。 其中第二分册即详载了关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

2012年9月12日,美国国会召开了“中共对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见者活摘器官”(Organ Harvesting of Religious and Political Dissidents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听证会。主持听证会的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监督和调查组委员会主席丹纳•罗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议员表示:活摘器官是“魔鬼的行径”,盗取那些因为信仰或政见不同而被监禁之人的器官是严重的反人类罪行,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把参与这种罪恶的每个人都绳之以法。

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非洲、全球健康和人权小组委员会主席克里斯•史密斯(Christopher H.Smith)议员在听证会上表示,许多证据显示中共军队系统涉嫌从监狱及劳改营的政治犯身上获得器官,而且因坚信“真善忍”原则被监禁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就是其中的大部份。史密斯议员说,如果中共活摘器官被完全揭露出来,那么这可怖的罪行会挑战人类的极限,挑战人类的语言,甚至连“反人类罪”都显得苍白无力,这样的罪行罄竹难书。

2012年9月18日,全球大纪元总编辑郭君女士、国际教育发展组织的首席代表帕克(Karen Parker)博士在日内瓦联合国万国宫召开的二十一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九月十日至九月二十八日)上提出“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这一指控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期间的热门话题,引起各国及非政府组织代表的关注。国际教育发展组织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首席代表帕克博士在十八日大会上公开声明,要求联合国特别专员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件作为紧急要务进行调查。

2012年10月3日,一百零六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致信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要求美国国务院公开所掌握的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这份由国会议员罗伯特•安德鲁斯(Robert Andrews)和克里斯•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发起的信件指出:在美国国会做证的证人说,中共从活着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议员们要求国务院公布其获得的有关发生在中国的滥用移植器官的行径,包括王立军提供给美国驻成都领事馆的文件。

本报告披露的真相是经历了各界正义人士的艰苦努力而得来的,揭露并传播中共政权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真相是人类历史中非常艰难的一页。伊森•葛特曼在《国有器官》一书中写道:“引起外界关注和支持的第一步就是承认我们的发现只是暂时的,而且我们的操作是非常有局限性的。了解中共集中营就象研究星光一样艰难。我们看到的一切已经发生,我们的猜测只是来自于微弱的信号。”

就是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共活摘器官的真相已在全世界大量曝光,引起了各界的极大震动与关注。本报告将讲述的是到2012年为止,已经被公布于世的中共政权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真相,供各界人士了解整个事件的全貌。

(待续)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接前文)

二、中共活摘器官的历史背景

中国传统文化与器官移植

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活摘器官谋利的部份。中国传统观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和“死后留全尸”的观念根深蒂固。在古代刑罚中,能保留全尸的刑罚比不能保留全尸的刑罚就明显是更轻的刑罚。所以,许多人根本不愿意在死后捐献器官,以保留全尸“入土为安”。

许多地方都认为捐赠死者器官是不孝不义之举。因此,死后愿捐献器官的人和同意捐献亲人器官者微乎其微。此外,中国仍沿用传统死亡标准,脑死亡标准尚未确定在死亡判定上,以至医生无法确定摘取器官的确切时间。

中央保健委员会副主任(正部长级)兼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公开承认:“许多中国人不愿捐献器官,是因为传统观念,此外,缺乏法律系统支持。”在中国大陆,2010年至今启动两年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全国完成器官捐献207例,共捐献大器官546个。这代表着中国人群体对器官捐赠的态度。

东方自古要求医德,唐代名医孙思邈的《大医精诚》中提到,“先发大慈恻隐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并讲到,杀死一生命以救活另一生命,那么,你和他的生命反而远离生存而早死。明白此理者为“大哲”(大智慧)之人。

现代器官移植的法律和伦理争议

器官移植(organ transplantation)是指摘取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器官(也包括某些组织)的全部或者部份,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内以代替病损器官(或组织)的过程。在器官移植中,提供器官的一方被称为供体(或供者),而接受器官的一方则被称为受体(或受者)。在医学上,根据供体器官来源的不同,可以将器官移植分为四种:一是异种移植,也称跨种移植,就是将一种生物的器官移植到另外一种生物上,如将猴子的心脏移植到狗的身体内、将狒狒的肾脏移植到人体内等;二是同种自体移植,简称自体移植,即将同一生物个体某一部位的器官移植到该个体的另一部位上,如将人头部的皮肤移植到胸部;三是同种异体移植,即将同一种生物某一个体的器官移植到该种生物中的另外一个个体身上;四是人造机械器官移植,即用人造的机械器官作为供体器官,将其移植到受者身上。当前的器官移植主要是指同种异体移植。

现代器官移植起源于前共产苏联,1936年前苏联医生沃罗诺夫将一个尸体的肾脏移植到一位因汞中毒而肾衰竭、病入膏肓、无药可救的年轻人体内,但由于对免疫排斥机理一无所知而未采取任何免疫抑制措施,使得病人在术后仅存活了48小时即死去。

1940年代,皮特•梅达尔(Peter Medawar)在其同事弗兰克•伯内特(Sir Frank Burnet)的帮助下,解释了免疫系统发现及排斥外来组织的原理,为移植免疫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使科学家们找到了以往器官移植屡屡失败的根源所在。在此基础上,1954年,美国科学家莫里(Murray)在一对双胞胎之间成功地实施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例有长期存活功能的肾移植手术,开启了人类器官移植的先河。1955年,修穆(Hume)在肾移植手术中使用了类固醇激素,使同种肾移植获得了新的进展。1959年,莫里和法国科学家哈姆伯格(Hamburger)各自采用给予肾脏移植的患者全身大剂量放射线照射以抑制异体排斥反应的方法,使非同卵双胞胎间的肾移植手术也获得成功。1960年代之后,医学界又陆续开展了包括肝移植、肺移植、心脏移植、小肠移植、胰腺移植等在内的各种同种器官移植。1978年,新一代免疫抑制剂环孢素问世,使临床同种器官移植的效果迅速提高。1990年代以后,移植学出现突破性进展,存活率、移植数目、开展器官移植的单位数量等都大幅增长,器官移植正日益成为常规手术。

传统医疗行为的伦理基础是救治患者,这丝毫不涉及第三人的生命利益,而器官移植的出现则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点。由于跨种器官移植技术和人造机械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还远远无法适应医疗临床的实际需要,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器官移植都需要通过牺牲或损害一个个体的利益去挽救另外一个个体的生命,这就必然会涉及到第三人的权益损害问题。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器官移植自诞生之日起便饱受各国学者的争议。

器官移植技术在其应用过程中遇到了一个难以克服的障碍,即供体器官严重缺乏。由于自愿捐献器官的人相对较少而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人又极其众多,导致供体器官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器官移植发展的实际需要,很多患者只能在等待合适器官的漫长过程中痛苦地死去。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在立法及医疗实践中承认了活体器官移植的正当性,然而,为了使活体器官移植得以有序开展,各个国家和地区无一不对活体捐献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而构成犯罪的器官移植通常都是由于不符合这些条件或程序所导致的。从这些规定来看,关于医生摘取供体器官而致其受损害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各个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将违背供体意旨而进行活体器官移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杰拉德•德沃金(Gerald Dworkin)在1970年出版的《英格兰有关器官移植的法律》一书中提出过合法摘取器官的三个条件:(1)供者须给予了自由且知情的同意;(2)手术须为治疗性的目的,且为了患者的利益而进行;(3)须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

在德日等国,刑法理论上的通说认为,在下列条件下,为移植而摘取活体器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1)必须向移植器官供者充分说明,摘取器官可能对其身体健康带来危险性;(2)必须有移植器官供者基于真实意愿的承诺,即真诚同意捐献器官;(3)必须考虑移植器官供者自身的健康状况,只有在摘取器官对其不会有危险的条件下才能实行。反之,如果采用欺骗、胁迫手段使移植器官供者作出承诺,或者没有供者的承诺而摘取其器官,或者在对移植器官供者有重大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摘取其器官,则有可能构成犯罪。

在1914年美国纽约州地方法院审理的Schloendorff v Society of New York Hospital一案中,Benjamin Nathan Cardozo法官就指出:“所有具有健全精神状态的成年人,都有决定对自己身体作如何处置的权利。医生如不经患者同意而对其进行手术,则构成伤害罪,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英国学者厄莱斯代尔•麦克林认为,双方的同意是器官移植有效而不构成犯罪的前提,然而,如果供体的同意可能会导致其死亡,则该同意就属于无效同意,此时医生就可能因为摘除供体的器官而承担刑事责任,除非该同意是出于供体的最佳利益考虑。

在俄罗斯,器官摘取必须以供体的自愿捐献为前提,违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20条为此明确规定:“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制摘取人的器官或组织做移植的,处4年以下的剥夺自由,并处或不并处3年以下剥夺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犯罪人明知他人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或在物质方面或其他方面处于对犯罪人的从属地位而对其实施上述行为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的剥夺自由,并处或不并处3年以下剥夺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

《澳大利亚联邦刑法典》中关于活体器官移植犯罪的规定则是目前世界上最为严厉的。该法典第268.96条规定:“如果符合下列情形,则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战争罪中的为移植而输出血液、切除组织和器官罪:(a)犯罪人为了移植而从一人或数人的身体上转移血液、组织或器官;而且(b)在转移血液的情形中──该转移:(1)不是为了输血;或(2)在没有此人或数人同意的情况下;而且(c)在转移皮肤的情形下──该转移:(3)不是为了移植;或(4)在没有此人或数人同意的情况下移植;而且(d)该转移的目的不是为了治病;而且(e)该转移不是在和一般可予接受的医疗标准相一致的条件下执行,也不是为了此人或该数人或接受者的利益而有计划的实施;而且(f)此人或该数人作为某一国际武装冲突的结果被敌方所掌控、拘禁、扣押或者其它方式的剥夺;而且(g)行为发生在某一国际武装冲突中,或者与某一国际武装冲突有关。”依据《澳大利亚联邦刑法典》的规定,对这类犯罪可判处25年监禁。

严惩人体器官商业化犯罪,是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在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方面的基本刑事立场。为此,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专门针对人体器官商业化运作的法律,如英国1989年的《人体器官移植法案》、日本1997年的《器官移植法》以及香港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

日本1997年7月16日实施的《器官移植法》明确禁止人体器官的商业化操作;香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则规定得更为详尽,该《条例》第4条明文禁止将人体器官作商业交易,并规定:“(1)任何人就任何已经或将会于香港或外地自任何去世或在生的人身上切除,并拟于香港或外地移植于另一人体内的器官,在香港作出以下行为,都属犯罪:(a)为该器官的提供或提供该器官的要约而作出或接受付款;或(b)谋求寻觅愿意为获取付款而提供该器官的人或为获取付款而要约提供该器官;或(c)提出或商议作出任何安排,而该等安排涉及为该器官的提供或提供该器官的要约而作出付款。(2)任何人参与管理或参与控制属法社团或不属法社团的团体,而该团体从事的事务包含或包括提出或商议作出第(1)(c)款所提述的任何安排,该人即属犯罪。(3)在不损害第(1)(b)款的规定下,任何安排发布或安排分发,或知情地发布或知情的分发以下广告,即属犯罪:(a)邀请任何人士为获取付款而提供任何已经或将会于香港或外地自任何去世或在生的人身上切除,并拟于香港或外地移植于另一人体内的器官的广告,或为获取付款而要约提供该等器官的广告;或(b)显示刊登广告的人愿意提出或商议作出第(1)(c)款所提述安排的广告。……(8)任何人犯本条所订罪行,如属首次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个月,其后各次定罪,均可处第6级罚款及监禁1年。”

在中共建政后的中国,2006年3月前,任何个人、机构、组织直接或间接参与活摘人体器官谋利,活摘人体器官造成供体死亡的行为完全合乎中共的现行体制,当事人不需承担任何民事、刑事责任。

自1960年中国开展第一例器官移植手术以来,在器官移植的数量上中国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是器官移植技术最发达且应用最普遍的国家之一。然而中共到现在仍没有一部与器官移植有关的法律,从计划的《器官移植法》,后来降到《器官移植条例》,目前出台的只是部门规章、行政管理条例。原因是器官移植问题涉及器官供体、受体、医生行为、器官来源、储运、调配,是医学、法律、伦理、经济和政治的交叉体,牵涉复杂,立法难度大。器官移植立法工作进行多年,业内人士称立法进程几起几落。有观点认为:“器官在中国是高度稀缺资源,立法涉及各方利益再分配,其中不仅是大小医院和医生的利益,也包括部委利益和地方利益。业内人士透露,地方上不成文的规定是本地供体保证本地医院,获取跨地域供体不可避免地需要发生“公关费”。

1984年10月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等联合颁布实施《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规定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1.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3.经家属同意利用的。这是大陆迄今为止唯一指导死刑犯遗体处理的法规。

一般认为,中国首部地方性器官捐献移植法是200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注:但也有学者认为,《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并不是中国首部地方性器官移植法,因为该《条例》并没有将器官移植纳入立法范畴。)。而深圳市于2003年 8月22日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则被中共称为是“中国首部地方性人体器官移植法”。2006年3月,卫生部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该规章是中国大陆地区第一部器官捐献移植规定,在此基础上,2007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以《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对人体器官买卖犯罪的规定为例,尽管该《条例》第25条规定了“买卖人体器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中国《刑法》未设置“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该规定形同虚设。中国《刑法》并没有设置器官移植方面的专门犯罪,缺乏对器官移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实质性规定,面对实践中屡屡发生的器官移植犯罪,司法者在更多情况下对器官移植犯罪束手无策。

与自由社会完全相反的中共器官移植体系

在美国,器官的主要来源是尸体器官,器官进入器官中心全国调配,大量的人等待器官移植,等待时间非常漫长,器官移植优先本国人,属于非牟利性。

而在中国,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是活摘器官,被活摘器官的人可以进行全国调配,器官等待被移植的富人,器官移植优先外国人,属于牟利性。

中国大陆《财经》杂志2005年第24期称中国95%以上的供体是尸体,而尸体几乎全部来自死刑犯。《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4月报导,2005年美国的14492例器官供体中,7594例来自脑死亡尸体,6898例来自活体。而中国目前的亲属活体捐献率仅为1.1%,其余约98%的器官来源都控制在非卫生部系统

美国卫生部公布的器官平均等待时间是2-3年,中国几个大的器官移植中心在2003-2006年期间正式公布的平均器官等待时间是1-2周,天壤之别,可以说是开创了器官移植历史上的一个特大意外。

在美国,所有尸体器官捐献工作均由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器官获取组 织)完成。据2004年统计,全美有59个OPO,其中50个为独立组织,不依靠于医院或相关研究机构,其余9个则依托指定医院。所有OPO均由健康和人类服务秘书处(the Secretary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指派,并对联邦政府负责,同时也是国家器官获取和移植网络(OPTN)的一员。

在美国,捐赠者死亡后,约42%-69%的家庭同意进行捐赠;但如果捐献者生前曾登记 愿意 捐献器 官,家属的同意率可升至95%-100%。2005年,尸体器官捐献(7593)再次超过活体器官捐献(6902例)。所有活体捐献均以成年人为主,不提倡进行18岁以下儿童的器官捐献。

在美国的医疗体系中,如果由各科医生组成的移植小组觉得患者是合适的移植候选人,他们将联系位于弗吉尼亚州里士满市的UNOS器官中心,将患者加入全美等待移植名单中。器官中心的操作人员会记录有关患者的所有信息,包括他的健康状况、血型、组织类型和年龄。该信息将被输入全国数据库。一旦器官出现,将被送到医院,患者在当地医院进行手术。

由于美国对人体器官的需求远远大于供给。专门负责收集和管理美国每一例器官移植数据的机构UNOS手里有一份等候器官移植的名单,截至2010年5月下旬,这份名单上的人名多达107,729人,其中有四分之三需要的是肾脏,每个人至少需要等候8年以上才能得到。美国肾脏学会的诊疗杂志2009年发表的一篇研究论文估计,在等候肾脏移植的60岁以上病人中,将有46%等不到做手术的那一天了。

朱丽娅•极伊丽亚斯与经济学家、诺贝尔奖提名人盖瑞•杨贝克尔在2007年的《经济学透视》杂志上的论文中提出一项估算,认为对在世的器官捐赠者,只要补贴标准达到1万5千美元,就能够缓解美国肾脏短缺问题。美国的1984年联邦法规定,出售器官是一项重罪。出售器官可导致高达五年的监禁和五万美元的罚款。不管是活着的还是已被执行死刑的犯人都不准捐赠器官,即使是免费的也不允许,除非是在特殊情形下捐给家庭成员。因为伦理和道德原因,美国不可能很快就形成为利益而买卖器官的合法市场。

中国汉代的贾谊说过:吾闻古之圣人,不居朝廷,必在卜医之中。这种说法体现了儒家的仁者之心。儒家便有“不为良相,则为良医”的说法,为中医的“儒医”们立下了最高标准,并把中医称为“仁术”。儒医认为,帝王相师仙佛名流,治国救人、济世度人,无非充此一腔活人之心。这样说,治病救人就成了医学的最终目标。古人认为,“道”生万物而赋予万物具备了“德”,故道尊而德贵,倡导“以德配天”、“以德治世”等。做医生要讲医德。唐代名医孙思邈把医德规范放在从医的首位,指出学医的动机要纯正,必须具备“人命至重”和“志存救济”的高尚医德。

西医中来自希波克拉底誓词中的伦理观要求避免一切堕落害人之败行,因此,西方器官移植中对于捐赠器官者的同意书和判断脑死亡标准看得非常之重,就是为了避免活摘器官和杀生害命。

中共建政初期,以共产苏联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的方法为蓝本,改造了中国传统的医学教育模式,建立起高等教育的制度与体制。既没有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中对医生医德的要求,也没有西方传统医学中希波克拉底誓词道德伦理规范,是不受任何道德伦理约束的畸形体系。

中共建政后通过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破坏中国传统文化,并破坏道德,每一个行业,都处在这环环相扣的道德下滑造成的恶性生态链上,中国医疗行业也深受其害。

中共建政后在中国大陆的医学教育以西医为主,而5年左右的医学本科教育中,医学伦理学被列为选修课,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社会主义概论等政治课程却占据了大量的课堂时间和学分。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大部份医学院校在第五学期开设医学伦理学或在政治课中开设医德课, 总课时约为30 学时,不及美国、日本等国家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 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不大可能指望医学生对医德范畴、医德规范等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更谈不上提供将理论付诸实践的机会了。中共的医疗体系将医生造就成没有道德约束的工具,治病不治人,认钱不认命成为了医疗界的一种风气。全国人大代表钟南山批评医疗界种种乱象时说,“一些医务人员连基本的医疗道德底线都没了。”

中国的器官移植体制来源于前苏联共产体制,中共建政后继承了苏共体制下的器官移植这一发明,中共的器官移植业随其建政开始发展,移植医生通过为中共高层保健服务而得到特权和利用军队系统和国家机器的机会,中共则利用这些医生进行器官移植的培训和推广,形成共产党体系内特有的器官移植系统。活摘死刑犯器官起初就是用于需要器官移植的中国高干和医学实验,这不仅是地方政府行为,而来源于中共中央政府的政策。

利用军队系统搞器官移植,特别是使用活体器官来提高移植质量成为了中共器官移植的特色。1977年10月,301医院泌尿外科医生李炎唐进行肾移植,活体取肾,取肾车由警车开道,一路开绿灯,通过通讯兵部队架一条线,从取肾地点直接通到手术室,当肾取下可用时,立即通知手术,病人开始准备并开刀等待,两不耽误。负责通讯兵部队架线的就是手握兵权的中共元帅叶剑英的女儿叶向真。

吴阶平是泌尿外科医生,在60年代在国内率先开展了肾脏移植手术。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共中央取消领导干部配保健医生的制度,成立了一个保健小组,吴阶平任组长,全面负责中共领导人的健康。

中共在2001年挑选肝移植专家黄洁夫作卫生部副部长,随后,黄洁夫2005年7月升任中央保健局局长,是负责中央保健委员会专家组、中央保健会诊专家的总管,负责所有中共中央领导人的医疗保健。老年人的保健以心血管、慢性病为主,是内科医生的专长,泌尿外科医生和肝移植外科医生成为中共高级领导的保健总管,本身就是违背医疗常识的。

2005年9月23日,以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去往新疆,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庆祝活动,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也是代表团成员,并于9月28日为一名46岁的肝癌患者进行手术,手术中需要备用肝脏作移植准备,24个小时内就取来了两个匹配的肝脏,在医学界上创了世界记录。

2006年4月,北京三零一医院一名外科医生在电话中证实,她自己就主刀过肝移植手术。该医生补充说,器官来源是“国家机密”,任何泄露器官来源的人“会被取消做这类手术的资格”。

设在沈阳的中共国际移植网络支援中心,在其2003年使用的网页以及后来2005年更新后又在沈阳苏家屯惨案被揭露后迅速删除的中文网页如此写道:目前,中国每年完成的移植手术数量仅次于美国,可谓世界上第二移植大国。在中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官立医院仅肾移植手术已经完成3万5千余例,在全国范围内,每年肾移植手术例数多达5000件以上。能完成如此数量的移植手术,是与中国政府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政府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以及民政部于1984年10月9日联合颁布有关法律,确立提供脏器是一项政府支持行为。这可谓世界绝无仅有。

从2003年开始中国成为了一个供体丰富,吸引国际病患源源不断来到中国作器官移植旅游的世界移植中心。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郑虹在2004年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自豪地说,“中国的供体短缺其实比国外好了太多”。

当然,器官是很昂贵的,肾移植6万多美元(约合40多万人民币),肝移植10万美元(约合70万人民币),肺和心脏器官更贵,要15万美元以上。

据《凤凰周刊》2006年报道,随着国外患者与日俱增,移植手术费用也逐渐上涨。2004年初,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肝脏移植手术费用为3.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5万元)左右,到2005年,治疗费用已经超过了4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3万元)。

高额的收费(背后是廉价的供体来源),使得器官移植成为暴利行业。解放军第309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在其介绍中称“移植中心是我部重点效益科室,2003年毛收入1607万元,2004年1-6月份为1357万元,今年(2005年)有望突破3000万元。”

天津的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更是大发器官财。据《南方周末》报道,“急剧膨胀的业务,让东方器官移植中心获得巨额营收。据此前媒体报道,仅肝移植一项,一年即可为中心带来至少1亿元的收入。2006年9月,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新大楼启用,这栋投资1.3亿、拥有500张病床,总病床年周转率可达上万次,外科手术中心可同时进行九台肝移植及八台肾移植手术,成为亚洲规模最大的器官综合立体移植中心。”

昂贵的费用使得病患的主要来源是有钱人阶层,局限于一个特定群体:海外的病人(流行一时的器官移植旅游热);大陆有钱的生意人、明星和中共一定级别官员;少数倾家荡产的普通 病人。

据《三联生活周刊》2004年报道,国内的病人大多是有自己的产业,做生意的,也有部份有职务的。报道还称,短短几年间,更有数万海外病人赴华移植器官,掀起了“器官移植旅游”。该文章描述了器官移植旅游的盛况:“除了韩国人外,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注:又称东方器官移植中心)还有来自日本、马来西亚、埃及、巴基斯坦、印度、沙特阿拉伯、阿曼和港澳台等亚洲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患者前来就诊。在该医院4楼,经常可以看到围着头巾,穿着长袍的阿拉伯人,病区中心的咖啡厅俨然成了‘国际会议俱乐部’,不同肤色、不同种族的人在此交流看病心得。”(2007年7月,中国卫生部要求各医院停止为外国人做器官移植手术。)

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准备期:1984-1999

医学界资深人士介绍,1980年代,受器官移植技术和民众经济能力的制约,器官移植手术数量有限。在对死刑犯摘取器官数量少,且主要供应医疗卫生单位科研和教学使用的历史背景下,该暂行规定具有较强的约束性。

当抑制免疫系统从而可防止接受器官移植者的身体对新器官排斥的药物环孢素(CYCLOSPORINE)被引入中国后,极大地提高了移植的成功率。到了1990年代,大陆器官移植进入快车道。1989年以来,每年实施肾移植1000例以上,到1994年底累计完成13594例次。当技术不再是器官移植障碍,大陆一个庞大的器官移植市场很快初具雏形,且呈现供不应求的饥渴状态。

《“死刑犯”撑不起中国器官移植市场上的蘑菇云》报告中揭露,在中国盗窃死刑犯器官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历史,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程序,被利用的死刑犯常常还没有断气,相当于是变相活摘。在中国大陆,移植技术和免疫抑制剂在90年代末已经成熟,中国缺乏器官共享体系,一般是当地医院和当地的死刑犯进行匹配,在1999年前,来自死刑犯的器官,相对来说是比较稳定,也是主要的器官移植来源。每年死刑犯提供的器官大概在6000-6500例上下。但死刑犯器官由于受组织配型要求、冷缺血时间限制、是“过期作废的一次性资源”、并受时空地区限制,不是能满足器官移植这个暴利行业的最好资源。

即便如此,中共利用死刑犯器官谋利的移植产业在1999年迫害法轮功之前已经初具规模:纽约时报曾报道,愈来愈多摘自中国大陆死刑犯的肾脏、肝脏、角膜以及其他身体部位的器官,被卖给美国籍的患者,而接受移植者再回到美国,享受保险给付的护理治疗。尽管大多数摘自死刑犯的器官都移植给大陆民众,却有愈来愈多的东南亚、日本与美国的患者,也成了受惠的对象。这些外国患者如果在本国排队等候移植,可能要等上数年的时间,或者只有等死。中国医院非常欢迎外国患者,因为这些患者支付较当地患者高十倍的手术费用,而这些外国患者若是在本国接受器官移植,费用可能更高。

英国电视台报道,数以百计的马国肾病患者,为了换肾,而以7500英镑的代价,远赴中国购买被处决的死囚的肾脏。吉隆坡国家肾脏基金的迪鲁文迪兰医生在接受同样的节目采访时说,几乎每一天都有肾病患者询问关于到中国换肾的事项。医院的记录显示,大约60至70名病人在中国换肾后,回到马来西亚时,还需接受护疗。

魏京生在1998年6月4日的美国众议院的国际关系委员会和政府改革监督委员会听证会上作证时说,当他身为死囚犯时,一个卫兵告诉他,“几乎没有例外。先给犯人打麻醉,就象杀猪一样……我们用布把他们包起来,再把他们带到行刑的地方。无人在乎他们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而且,魏京生还说,他通过一位二十岁的同狱死囚犯人的合作,证实官方违背犯人的意愿摘取器官。那位姓张的年轻犯人与魏约定,假如他看到配有摘取器官装备的医疗组在等着他被执行死刑时取他的器官,他就大喊:“我没有病,我不需要医生。”假如没有看到这些情形,张就象其他被处死的犯人那样喊叫。

经过了一长段时间的沉默,张传来了信息。“我第一个反应是满足感,知道这个证据已证实了官方非法摘取器官的事实。但这种感觉马上就被另一种感觉代替了。”魏先生对国会的委员会说,“我第二个感觉是心头非常沉重,明白这位年轻人用了他的生命记录了一件难以置信的罪行。假如我没有机会把这罪行告诉别人,假如我没有机会争取制止这种罪行的继续,那么,我必须向这个年轻人道歉。一直以来,我深深体会到这种责任感。我们必须制止这种恶行。”

军医王国齐2001年在美国国会的国际运作及人权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出庭作证,中共有组织摘取死囚器官贩卖活摘器官。王国齐参军后转入武警天津市总队医院,并考入武警卫生学校学习。自1989年11月起,武警医院派其到解放军军医进修学院学习,也就是解放军总后勤部直属的解放军三零四医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外大街一零六号。在解放军三零四医院,多次参与摘取组织器官,学成之后回武警医院继续工作。从1988 年到 2000 年之间, 他曾被医院指派,上百次在刑场和火葬场摘取死囚的皮肤和眼角膜。

1995年10月的一次,在河北省唐山地区滦南县的一次取肾及取皮,给他留下了深刻的终身难忘的记忆。当取完肾脏后,囚犯还有呼吸及脉搏、心跳,车下的临时指挥问县法院的人,是否需要再补一枪。那人说,两侧肾脏都取出来了,绝对活不了,不要浪费子弹了。

王国齐亲身经历了医院为了巨额的经济利益,千方百计地倒卖囚犯的人体器官,不为下属及具体工作人员着想,不给他们正当的心理保障的工作态度。其科室刘凌风主任与天津眼科医院及北京解放军304医院联合,要求每次取皮一定要取回眼角膜。然后再将眼角膜转手给天津眼科医院或304医院,从中牟取利润。院方做这些事情,不完全是为了病人,不是为了科学研究,而是为了巨额的经济效益,是为了他们个人的政治目的。医院有了钱,他们的成绩就大,就可以升官了。

中共否认盗用死刑犯器官的态度过去一直很明确,关于王国齐向美国国会提出的证词,2001年6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说,“中国严格禁止买卖器官,中国器官移植的主要器官来源是人们自愿捐献的。”

2006年3月,中共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记者会上声称,“有关中国存在从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进行器官移植的情况,完全是谎言”“蓄意捏造,欺骗舆论”。

2006年4月10日,中共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否认海外传媒报道大陆随意摘取死刑犯器官进行移植的说法。他称,大陆移植的器官来源,主要来源于公民在去世时候的自愿捐赠。他说:“一些境外媒体蓄意编造中国从执行死刑的犯人身上随意取出器官进行移植,这是恶意诋毁中国的司法制度,欺骗海内外舆论,是别有用心的。”

2006年10月10日,中共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回应BBC记者傅东飞的报导(报导中提及探访的医院医生说“器官来自于死刑犯”)时再次声称,“境外一些媒体报道中国的器官移植时编造‘假新闻’,‘攻击中国的司法制度’。”

2007年,移植学会医疗事务主管和世界卫生组织顾问Francis L. Delmonico医生访华时, 负责接待的不止有卫生部长陈竺和副部长黄洁夫,军方人物就占了一半(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三零一医院)的政委文德功)。

一直到今天,中国移植界一直不被国际移植界接纳,是因为器官来源不透明。据Delmonico医生的说法,中方官员有“非常强烈的愿望”让他们的移植人员被国际移植界所接纳。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三零一医院)是全军最大的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全军各大军区、军兵种的疑难病诊治工作,为国家及军委领导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该院规定,器官移植供体来源、移植数量要保密,如果谁泄露出去,就取消做手术资格。该院医生向患者保证换肝的等待时间在一周以内。

2009年8月底,中共通过英文版《中国日报》向全世界用英文发布消息,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承认摘取死刑犯器官,并承认中国大陆所有器官移植中,超过65%的器官来自死刑犯。而中共官员历来的公开讲话中,一贯否认摘取死刑犯器官。但没有在中文媒体上有任何表示。国际社会也解读为中国政府在盗用死刑犯器官上的正式表态。

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曼弗瑞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在2009年8月接受 一家美国媒体采访时指出,“(中共)解释说器官移植的来源主要是死刑犯是无法令人信服的,如果那样的话,那么死刑犯的人数一定比认为的要高得多。”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在2009年度报告中指出,“未经允许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再次出现,进一步引起了对中国的器官移植业可能存在虐杀的关注。”

2012年3月,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国际医学杂志《柳叶刀》上发表文章:在摸索中前行的中国器官捐赠(A pilot programme of organ 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 in China)。文章中提到:“中国是唯一一个系统性地在移植手术中使用死囚器官的国家。”

中共从信誓旦旦地反对盗用死刑犯器官,到高调地承认中国是唯一一个系统性地在移植手术中使用死囚器官的国家。这种转变是在被指控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承认一件世界谴责的事实并非没有代价,但对于中共而言,这种举措显然利大于弊—有助于掩盖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实。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直到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经过几十年准备的器官移植系统转而把法轮功学员作为主要的器官来源,成为迫害法轮功中的一支特殊力量。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