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

澳洲参议院通过限制不正当器官移植动议案


塔斯马尼亚自由党参议员艾伯兹(Eric Abetz)

澳洲绿党参议员Janet Rice

http://news.zhengjian.org/2016/11/25/34876.html
【正见新闻网2016年11月25日】

11月24日(周四),澳洲联邦参议院在无反对票的情况下通过了限制不正当器官移植的动议案,为澳洲政府应对他国不正当器官贩卖与移植,以及限制澳人被卷入这类事件打下基础,并可望推动进一步的立法。

该动议案由维州绿党参议员莱斯(Janet Rice)与塔斯马尼亚自由党参议员艾伯兹(Eric Abetz)联合发起,在无一反对的情况下在参议院获得通过。

澳洲参议院对海外一些国家强制摘取良心犯器官,并用于器官移植的做法感到担忧,拟将考虑在澳洲立法,把去外国接受来自非自愿供体器官移植的行为定为违法,并建立一个去外国接受器官移植的澳人登记系统。动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参议员们认可的要点

* 对目前广泛报导的海外一些国家不道德的器官采买过程,包括在国家主导下强行摘取死刑犯和良心犯的身体器官的做法深表担忧;

* 一些国家,包括以色列、西班牙和台湾都已禁止了国民以旅游的机会,去海外进行器官移植,美国和欧盟也已通过了强有力的决议反对这一行为;

* 澳洲政府掌握的国民去海外进行器官移植的数据非常有限。

邀请澳洲政府下一步考虑


* 将去外国接受来自非自愿供体器官移植的行为定为违法;

* 建立澳洲人去海外接受器官移植的数据登记系统,包括前往国的具体信息。

本周,在澳洲议会大厦内举行了一个关于活摘的听证会,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和加拿大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先后发言并回答了各党派议员提出的问题,呼吁澳洲立法者能像美国、以色列和欧洲一样,通过动议敦促中共立即停止摘取良心犯器官的行为。

乔高和麦塔斯在听证会上表示,他们有证据显示,在最近十多年,中国估计每年进行了6万至10万个器官移植手术。他们认为,这些手术的器官多来自于被杀害的法轮功学员、维吾尔族穆斯林信众、藏族佛教信徒和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

中共官方声称,中国去年只进行了10,057例器官移植手术,而且从去年1月以来已停止使用死刑犯的器官。

对中共使用死刑犯的器官进行移植手术的指控已存在多年,但由于中国不透明的法律体制,外界几乎不可能对此展开相关调查。

美国众议院在6月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美国国务院在年度人权报告中,对国家批准的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摘取器官进行移植的情况,作更加详尽的分析; 禁止向那些参与强制性器官移植的中国人和其它国家的人士提供入境签证。该决议还谴责了中共对法轮功修炼人的迫害,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持续17年的迫 害,立即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良心犯。


欧盟议会在今年7月也发布了类似的声明,呼吁欧盟对中国是否存在“政府批准摘取良心犯器官”的事实展开独立调查。

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

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 / 文: 静远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24/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338105.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日前,我经历了一场非法庭审。在庭审的法庭辩论中,就两高司法解释是否是法律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公诉人指控我 的依据就是两高司法解释(二)第一条。我指出两高作为司法机关,它只有执法权而没有立法权,因此,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主审法官对我说,你不知道,两高 司法解释可以当作法律来运用。我根据宪法和立法法有关立法权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进行了反驳。最后,公诉人和法官都不再提这个话题了。

从这场法庭辩论中我看到,讲清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对于抵制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从法律角度反迫害很重要。下面我把这场法庭辩论的内容整理成文,以讲清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

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不具法律效力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一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是否需要施以刑罚,只能由法律来认定,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

公诉人说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犯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但依据的却不是刑法三百条的规定,而是两高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这是十分荒唐的。那么请问公诉人,我到底是触犯了刑法三百条?还是触犯了两高司法解释?

刑 法三百条是法律,而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它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如果是指控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三百条,就应该依据刑法三百条的 有关规定,来指证我的行为是如何触犯这些规定的,是如何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的,是如何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了那一条法律的实施,造成了怎样的危害,具体讲清 构成犯罪的四要件,这样才能认定我的行为是犯了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而起诉书中没有一句说明我是怎么触犯刑法三百条的。这就说明我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三 百条,我的行为与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关系,公诉人对我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是不能成立的,是对我的枉法强加罪名。

两高只有执法权,没有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立法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立法法》第八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对“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通过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来设定,任何国家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个权力。

两 高作为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它只有执法权,而没有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它无权规定什么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也无权规定哪些行为是属于破坏国家法律法规 的实施。而两高在司法解释(二)第一条中列举了六种行为表现,并规定对这六种行为表现,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 处罚。这是十分荒谬的,也是十分邪恶的。

两高在司法解释中所列举的这些行为表现,不是刑法三百条规定的,而是两高自己规定的,因此与刑法三 百条毫无关系。既然与刑法三百条毫无关系,怎么能用刑法三百条的罪名定罪呢?这不是笑话吗。刑法三百条没有规定这些行为是属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怎么能对 这些行为定罪处刑哪?!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而两高司法解释却要对这些“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公民的合法行为定罪处刑。这与罪刑法定原则是根本对立的,这是在破坏法律,这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这是在违法犯罪。

由于迫害法轮功是违法 的,因此从我国现行法律中根本就找不到迫害的法律依据。为了给迫害编造出一个法律依据,为了使非法迫害披上合法的外衣,江泽民胁迫两高出台了司法解释 (一)、(二),打着司法解释的幌子把自己的规定强加给刑法三百条,借用刑法三百条的名义,把自己的规定包装成法律,伪装成法律,其目的是为江泽民非法迫 害法轮功编造所谓的法律依据。然而,无论怎么包装、伪装,两高司法解释毕竟不是法律,因为两高没有立法权和立法解释权。

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 国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其它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均无立法权。《立法法》第七条第二款规 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它的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情。为了保证立法的严肃性,专门制定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用法律的形式对立法进行严格的规范。就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也必须“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第六十四条)才能生效,才具有法律效力。

而两高司法解释只是执法机关的一个司法解释,怎么能具有法律 效力呢?怎么能当作法律来运用呢?而且两高司法解释违反了宪法关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规定;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有关立法权的规定;违反了刑法的罪刑法定 原则,因此是违法的,是无效的。以两高司法解释为依据,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处刑,这不是在执法,而是在犯罪。

任何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法律依据都是编造的谎言,都是违法的

我 们讲出这些事实真相,并不仅仅是为我们自己作无罪辩护,更主要的是为了让公检法司人员能够认识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发放真相 资料是合法的。
任何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法律依据都是编造的谎言,都是违法的。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都已构成犯罪,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公检 法司人员能够认识到这一点,赶快停止迫害法轮功,赶快停止这种犯罪行为,赶快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滔天罪恶中把自己解脱出来,以免自己成为这场滔天罪 恶的牺牲品。远离罪恶,才能远离灾难。希望公检法人员能够三思。

总之,一种行为是否属于违法犯罪,是否需要施以刑罚,只能由法律来认定,而 不能由两高司法解释来认定。依据法律规定来定罪处刑,这是在执法;而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定罪处刑,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这不是在执法,而是在犯 罪。执法者已构成诬陷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这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

寓言故事:强盗与邻居 / 作者: 纯真



http://www.zhengjian.org/2016/11/21/155644.寓言故事:强盗与邻居.html

 【正见网2016年11月21日】

有一伙非常邪恶的强盗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潜入了一户人家,当看到这户人家的主人在熟睡中,他们便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洗劫一空。正当这伙强盗准备从 失窃的人家出来逃之夭夭时,恰巧撞到了这户人家的邻居。邻居一看强盗手中的财物,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邻居是个正直善良的人,虽然知道强盗凶残不好惹, 但也不忍心看到失主一家这么多年的积蓄就这么被盗去。

于是邻居鼓起勇气大喊:捉贼啦!捉贼啦!试图用叫喊声叫醒熟睡中的失主。琢磨着:如果大家一起来反抗的话,应该能够战胜强盗。可是失窃的那家男主人 却是个瞌睡很大的人,平时打雷也吵不醒,这一次邻居的呼喊仍然没有将他叫醒。不过女主人倒是醒来了,女主人醒来后发现家里失窃,就寻声出来看,正看见强盗 抱着她家的财物与邻居对峙着。她哭喊着试图夺回财物,但强盗却对她一骗二吓,说他们偷东西都是听了邻居的安排、是邻居对她家的财物见钱眼开才叫他们来偷 的,让女主人过几天自己找邻居要。女主人在又惊又怕中,半信半疑的回屋去了。

强盗见自己的阴谋得逞,便得意的对邻居说:即使你说的是真话,也没有人相信的,下次如果你再多管闲事,我们就对你不客气!今天你看见的事情不准再对别人说,否则小心我们把你灭口!邻居寡不敌众,最终只能看着强盗扬长而去。

第二天,失窃人家的男主人醒来,看到家中空空如也,再一听被欺骗的女主人胡言乱语,瞬间就对邻居恨之入骨,立即火冒三丈的来到邻居家中大吵大闹。但最终在邻居家中没有发现任何一件自己家的物品,因此也不能认定邻居就是强盗。虽然如此,但失窃的人家还是对邻居怀恨在心。

后来,邻居的亲戚知道了这件事,就对邻居说:你这样做又是何苦呢?被偷的是他家,你看见盗贼不说你也不会损失什么;你说了会触及强盗的利益招来杀生 之祸不说,你看现在被偷的人不仅不感激你,还被谎言蒙蔽怨恨你呢。常言道“明哲保身”,既然事不关己就不要节外生枝,以免遭受诽谤和伤害。

邻居听了深思半晌后说到:我自然知道被偷的是别人家我不会损失什么,我也预料到我这样说真话会遭到强盗的报复。但既然有缘成为邻里,就应该互相关心 和帮助,仙人们教导我们要“见义勇为”,正义就该去阻止邪恶。如果我看到危险就缄口不言,为了自保就放任邪恶,那又和强盗的自私自利有什么区别呢?明哲保 身可不是让我们见利忘义呀!而且,强盗偷的虽不是我家,但如果我这次不说出真相,强盗就会更加肆无忌惮,下次或许就会偷到我家来,如果每个邻居看见强盗了 都因害怕不说话,最后大家都会被强盗偷个遍。这就好比如果我们看到邻居家失火,如果自私的想到反正自己家没有损失就不去救火,那么放任火势就难保不烧到自 己家来。所以,冷漠和自私不仅会伤害到他人,终有一日也会伤害到自己。

由此,我联想到那些法轮功修炼者,他们在被诬蔑、被迫害的情况下都还要坚持去告诉世人真相,不也是为了世人别因被邪恶蒙骗从而遭受损失吗?这是真正的正义与善良的表现呀!

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

邪恶超过纳粹《活摘:十年调查》全球首映



                                   https://vimeo.com/189715692

http://news.zhengjian.org/2016/11/22/34815.html(附有视频)
【正见新闻网2016年11月21日】

十年前,中共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活体摘除器官,牟取暴利的行为首次曝光于天下。一群人从最初的难以置信开始调查真相,从大陆的医院,法院,高官等处取得大量证据。近日,一部展现他们十调查结果的纪录片正式问世,并于昨晚在休斯顿举行了全球首映式。

11月19日纪录片《活摘——十年调查》的制作团队在休斯顿举办全球首映式,该片以追查国际十年来对中共活摘器官的调查报告为蓝本,以纪录片的手法向人们揭示了追查国际十年来的心路历程和调查的核心成果。

当天影片主创人员来到休斯顿Tracy Gee社区中心与观众见面,谈起十年来坚持调查器官活摘的初衷,追查国际负责人汪志远表示,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关注的事情。

追查国际主席汪志远:〝因为啊,这件事情过于严重,过于惨烈,而且范围之广,数量之大,它实际上是对整个中国人民,全世界的人,也就是对全人类毁灭性的迫害。〞

导演李军表示,不同于以往的活摘纪录片,该片采用中国人较容易理解的思维和展示方式进行制作,而且片中95%信息来源于中国大陆。

《活摘——十年调查》制片人/导演李军:〝用来自于中国大陆的信息来告诉人们,在中国大陆发生了这样惨无人道的活摘的行为。第二个最大的不同点就是 说这个片子用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证明了活摘它不是一个个人行为,它是一个国家犯罪,所以这里面有对法院的调查,对政法委的调查,对国防部部长对调查,对 现任的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调查,那么这些把它汇总起来之后呢,让人非常清晰的看到,这个行为是国家行为,它一旦成为一个国家行为的时候,这个体量,不是一个 几千人几万人的问题了,它是一个国家犯罪。〞

现场观看了影片的张先生对于影片中所呈现的事实感到非常震惊,他认为很多人不相信器官活摘的存在是因为这件事情超越了人类的底线,过于惨烈的事实令人难以置信,就像二战时期直到盟军进入奥斯维辛,发现堆积如山、来不及处理的尸体,人们才相信纳粹集中营屠杀犹太人的事实。

现场观众张先生:〝它不仅仅局限于法轮功学员了,现在整个中国弱势群体都是受害人了。〞

《活摘——十年调查》片段汪志远:〝那这个人一旦卷入杀人的机器里面,那就不光是杀法轮功学员了。〞

目前《活摘——十年调查》的影片已经可以在YouTube和Facebook上观看,想要了解更多的活摘调查内容可以登录他们的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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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

欧洲法律学生协会 德国办活摘器官研讨会


http://news.zhengjian.org/2016/11/20/34786.html(附有视频)
【正见新闻网2016年11月19日】

正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修炼者强行摘除器官贩卖的惊人内幕,引起了欧洲法律学生协会的关注。该组织在德国不同城市举办研讨会,向法律系大学生介绍这一事件,推动公开讨论。最近的一场研讨会日前在德国首都柏林顺利落幕。

欧洲法律学生协会凝聚了欧洲多家大学法律系的学生和研究生,是一个拥有五万多名成员的国际性组织。10月31日晚,协会在柏林自由大学法律系举办题为〝中国发生的器官活摘〞研讨会。

研讨会开始前,听众观看了影片《活摘》,了解到中共通过强行摘取法轮功修炼者器官来谋取暴利,致使大量无辜者因此丧生,令人震惊。

研讨会上,国际医生反活摘组织德国成员李教授通过数据,阐述了中国存在巨大的人体器官库,光靠死刑犯和资源捐献者,远远不能解释快速增长的器官移植手术数量。

加拿大人权律师、活摘器官独立调查员麦塔斯在报告中说,希望德国能够修改法律,阻止在中国参与器官活摘的医生或相关人员入境。

德国国会议员、人权委员会委员帕策特:〝我将努力通过人权委员会,在德国国会推动生成决议,类似欧盟通过的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成员的书面声明。同时还要推动卫生委员会和其它相关机构,促成修改德国器官移植法,使其于国际更接轨。〞

国际人权协会理事会成员吴曼扬呼吁在座听众,尽量把发生在中国的活摘器官让更多人知道,让公众都来了解传播真相,尽快制止还在中国发生的罪行。

音乐家海尔博斯特半年前从德国电视节目中了解到中国的器官活摘案例,非常受震动,想要了解更多真相,他旁听了研讨会。

音乐家海尔博斯特:〝不能对这样的话题置之不理,而是要积极行动起来,让更多人来了解事实,要积极去联系那些有影响力的相关人士,来不断给中方施压。〞

欧洲法律学生协会已经在东德地区举办过活摘器官研讨会,这次在柏林的活动由当地分会组织。


欧洲法律学生协会柏林分会主席查那:〝这个话题非常有意义,非常扣人心弦,我通过这个活动也了解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情况,我想,今后我们肯定会举办更多这方面的活动。〞

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

丹麦医生日 DAFOH再曝光中共活摘器官罪行


http://news.zhengjian.org/2016/11/18/34746.html
【正见新闻网2016年11月18日】

11月17日,丹麦首都哥本哈根Balle Centre的展览大厅里人头攒动,来自丹麦各地区的医生和护士到哥本哈根参加一年一度的医生日(Lægedage)活动。每天有大约700-120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据主办方透露,参加活动的人数在5000人次左右。

在国际人权机构《医生反对强摘器官协会》(DAFOH)的展位前,不少参加活动的医生和护士驻足观看美国著名作家、人权活动家葛特曼以及加拿大著名 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大卫·乔高调查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纪录片,在了解活摘器官的真相后,他们在征签单上郑重的签下自己的名字。

DAFOH的志愿工作者向来宾详细地介绍了发生在中国大陆的强制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和良心犯器官的暴行,让来宾对这场中共以国家的名义、通过强制机关系统性地对无辜者进行杀戮以牟取暴利的邪恶行径有了具体的了解。

一位来自奥胡斯的医生说:“这太令人难以置信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们应该更广泛地向整个丹麦社会揭露这场迫害,更广泛地让人们知道。”

这位医生问,如何能够更好地让丹麦人民知道这场迫害的真相时,DAFOH志愿工作者陈女士推荐了两家专业的医生杂志,希望能够在媒体上大力介绍这场史无前例的邪恶迫害。

展览期间,不同展位的各类医疗器械公司和机构的参展人员也不断地到DAFOH展位来了解活摘器官的真相。一位医疗机构的参展人员称:“你们做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工作。我支持你们。”

来自瑞典的DAFOH志愿者马库斯·古柏向本报记者简要介绍了DAFOH的性质,他说:“DAFOH是建于美国的非营利性志愿者机构,其目的是揭露中共活摘器官的暴行,特别是针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活摘器官的邪恶行径。”

当记者问及马库斯为何要参加这样的志愿工作时,马库斯说:“到丹麦来参加这次医生日的活动,可以让更多的医生了解发生在中国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 罪恶,让更多的医生能够支持并帮助制止这场迫害,不再接受从那些良心犯身上活摘的供体。由于在中国做这些活摘器官的都是行业医生,如果丹麦的医生知道这些 真相,或许当他们在国际场合遇到中国大陆的医生时会向他们提出质疑。”

马库斯对发生在中国大陆的活摘器官的情况了解较多,他谈到,大约有超过上千家中国大陆的医院、医学院的医院和军队医院的医生参与了活摘器官,而供体 都是来自被非法判刑和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和良心犯,数量巨大,手段残忍异常。通常活体摘取器官,人还是鲜活的,然后直接开膛破腹摘取器官。“目前,似乎主流 媒体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做相关的报导。” 马库斯说。

另一位志愿者班尼·布利克斯表示:“通常参加这样活动的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专业人士,你能从他们被震惊、悲伤的眼神中看到,尽管这场罪恶发生了十多 年,但是仍然没有被揭开,没有在社会上广为人知,没有走向公众传媒,更像是遇到一种忌讳,甚至在丹麦社会,也好像是在故意隐瞒这个迫害真相。”

班尼谈到,他也时常被问到,为什么我从没有听到过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邪恶?班尼说:“这太过邪恶了,人们在许多年以前本就应该知道这场邪恶的迫害的。好在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这些,这样将有助于尽早结束这场对无辜受害者的罪恶。”

班尼认为,DAFOH的志愿工作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责无旁贷,因为这个工作可以帮助那些在中国大陆遭受迫害而无法发声的无辜受害者传递他们的声音,他们被非法判刑,没有言论自由,所以代表他们发声,是良心的问题。

班尼说:“对我而言,能够代表他们发声是我的荣幸。我内心时常感觉到我是能给予他们支持的。他们的声音一定能够被听到,他们不会被遗忘。这样的痛苦,令人难以置信,难以想像。这样的痛苦还在继续中,我多少能够理解一些的。”

作为DAFOH的志愿者华裔刘女士表示,参加这场医生日活动“是一件挺重要的事情。” 她说:“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邪恶,通过DAFOH可以让更多人知道,尤其西方的人了解中共的邪恶,尽快地停止这场邪恶,不能让这场邪恶继续下 去。让中国人民尽早的从中共的摩爪下解脱出来。因为每天都在死人啊!”

刘女士表示,“很多人看到活摘罪恶首先表现的是很震惊,他们有些人是知道真相的,但是不是很详细。那些不知道的人,都觉得太可怕了,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当他们了解真相后,都认为DAFOH的工作非常重要,鼓励我们继续做下去,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

丹麦医生日

为期一周的医生日活动从11月14日开始,到11月18日结束,是丹麦医疗系统中执业医生的大型活动,由“执业医生组织” (Praktiserende Lægers Organisation ,PLO)和“丹麦全科医师学院”(Dansk Selskab for Almen Medicin (DSAM)在每年的第四十六周主办。

该活动由两方面内容组成:一方面是为执业医生提供不同的专业进修课程,以不断提高丹麦执业医生的医术水平与能力; 另一方面是由丹麦与健康、医疗设备有关的公司及各种医生组织等组办的展览,供参加课程学习的执业医生们在中间休息时参观,为执业医生们提供最新的医疗设 备、服务、资讯等信息。此外,主办方还提供相关方面热点议题的辩论会等活动。

DAFOH曾于2013年参加丹麦医生日活动,当时有2,590名医生参加了各种课程的学习和培训,DAFOH展位也成为当时展览的热点,引起丹麦医生群体的高度关注。


(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