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

文史漫谈:福善祸淫 报应昭彰 / 文/智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4/文史漫谈-福善祸淫-报应昭彰-26194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福善祸淫”出自于《尚书》,指行善的得福,作恶的遭祸。人都希望能够吉祥平安,有好的未来,没有人愿意自己凶危多难,但是那些好色贪淫之人,他心中所愿同自身所为却恰恰相反,结果,不想得到的厄运频频降临,而想得到的幸福吉祥却远离而去。自古以来,大凡在这个淫字上面犯过失的,这个报应都十分的神速,而反之,大凡是在这个色字上能够把持得住的,他必定也是后福无穷。

古语云“万恶淫为首”,因为淫念一动,其它许多恶念也随之而起。古人认为,行善以积阴德为上,阴德又以护生及不淫为上。邪淫最损阴德,容易折减福寿禄,导致前途暗淡无光。如《文昌帝君阴骘文》中说:“贪好色欲、行为不正之人,污损了自己善良本性和名节,违逆了天理,是要受到惩罚的。上天常降祸给这样的人,报应非常快。倘若有人不怕报应,对自己的邪行依然不加检点改过,则此人随时都会遭受灾殃的降临。苍天的降福恩泽,只有洁身好德、守身如玉的人,才可能得此福报。”古籍中记载的这类事例非常多,以下举其中几例。

一、清净自律 人神共钦

宋朝司马光,娶妻婚后十年余,夫人张氏没有生育,张氏很着急,司马光便宽慰她说:“有子无子皆由命定,不是强求所得。再说,普天下的孩子多的是呀!只要能为他们多做有益之事,使其成为于国于民有用之材,何必一定要自己生的呢?”张氏却一直想为其纳妾,司马光始终不同意。

一次,张氏为他物色了一个年轻姑娘,预备给他当妾。乘司马光稍作休息时,送她到书房来,司马光却丝毫未注意到姑娘临近身旁,姑娘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故意捧起一本书,上前问道:“请问大人,这是一本什么书?”原以为司马光会留意,跟她搭话,没料到司马光却庄重的拱一拱手答道:“这是《尚书》。”说完之后,又埋首文案,不理会她,姑娘只得知难而退。后来张氏又为他选了一个姑娘作妾,自己借故外出,告诉那个姑娘等她离家之后,晚间到老爷书房去。姑娘打扮妥当,端着茶水,晚间来到老爷书房,司马光看见这位姑娘在他书房中出现,正色说道:“夫人不在,你来这里做什么?速去!”随即让她离去。

《宋史》评价司马光“居处有法,动作有礼”、“自少至老,语未尝妄”、“事无不可告人言”,称赞他坚守礼法,一辈子没说过过头或失体的话,没做过不可告人的事。司马光官至宰相,被人们称为贤相,堪为师表,被列为“儒家三圣”之一。

二、拒妾养德 福荫后人

明朝御史贾运,在幼年时由家长作主,就与魏处士(无官阶而德高望重之人)的女儿订了婚。长大后,魏小姐因为眼疾而双目失明,魏府主人觉得女儿失明配不上贾御史,便将约聘的信物及礼金送还贾府,自愿退婚。贾府知道退婚的真正缘由之后,非但不接受,反而将魏小姐提早迎娶过门。

婚后,夫人魏氏多次请贾运纳妾,以代替她侍夫之责。贾运总是不答应,每次都说:“不可!我上承父母,下抚妻子,是一个心怀抱负的青年,系国家社会安危于己身,岂可纵情于私欲!何况人的精力有限,清心寡欲正可以涵养我的德性、滋养我的身心。‘纳妾’还常会使家庭失和,我怎能把时间和精力花费在这上边啊!”夫妻二人相敬如宾,贾运当时虽年轻,但心存大志,一心报效国家。魏氏后生子贾衡,贾衡二十岁就荣登科甲,官至刑部主事。贾家子孙后世俱功名显达,世代书香。人们都说是贾运拒妾养德积下阴德所致。

三、不污少女 金榜题名

明朝谢迁,自幼聪慧好学,饱读诗书,早有文名。青年时曾在毗陵郡(今江苏省武进县)某家设馆授徒,由于他品行端正,教学认真,颇受学生家长们的崇敬。主人家有一女孩,对谢迁很有好感。有一次趁父母外出时,到谢迁住处,表达自己的仰慕之情。谢迁对少女以礼相待,严肃的对她说:“女子未嫁,应当洁身自爱、举止庄重。你单独来找我,一来:落人你父母家教不严之口实;二来:若遇轻狂男子,使你丧贞失节,更将终生蒙垢、受人轻视,父母及夫家都无颜面。请你快回去,今后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少女听了,猛然醒悟,幸亏谢迁是正人君子,自己才未受轻薄,谢了谢迁的训诲,羞愧而去。谢迁第二天就向这家辞职归返。

谢迁次年应考,得中状元。后任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辅政时天下皆称之为贤相。谢迁之子谢丕,也官至侍郎。谢迁与少女单独相处时不起邪心,保全少女名节又能正言规劝,因为他这样光明磊落的人格,加上努力不懈,所以不仅自己能有平坦而显达的前途和好名声,连子孙都蒙善护而能荣耀顺遂。

四、拒绝色诱 延寿添福

在清朝顺治甲午年,当时有个书生叫汤聘,他在赴省城应试的时候,在旅店里面患了重病,恍惚中感到自己的神识来到了文昌帝君庙,文昌帝君查完功过簿之后对他说:“你的寿命虽然应该尽了,但是三年前春天,你在一次乘船出游的时候,船上一位美女,见你文雅清秀而动情,百般亲近,要与你苟合,被你正色斥责拒绝了,你的这种正气感动了天庭,因此上天赐予你延寿,同时嘉赐你功名。”帝君又再郑重叮咛:“今后更应广积阴德,并劝诫世人勿犯邪淫亏损阴德。现今人心险恶,监察神每月登记善恶文簿,上呈天庭,故此善恶之报甚速,现世即报应,无须等待到下世才报应。”谕训完毕,汤聘死而复生,他知道了自己延寿,因此更加倍的积德行善,并向世人劝善,六年之后得中状元,功名显贵。

五、好色贪淫 减寿亡身

明朝时安徽省有位书生杨某,在学庠中很受器重。杨某私下供奉关圣帝君十分诚敬。有一夜梦见帝君赐予方印,因此自信当年科考必可考取。不料杨某后来竟在楼下奸淫了一良家妇女。考试结束后回家,又梦见帝君向他索回方印,杨某问帝君:“印已赐我了,为何还要索回?”帝君说:“不止要索回印,而且兼要索你性命,你在某月某楼下所犯的淫恶,难道还能心安吗?”结果不到一个月,杨家父子都相继死去。神明只对清净存心,积善积德的人赐福。淫邪作恶之人自招恶报,即使是本来有的功名富贵,也会快速的被削减完毕,禄尽人亡,他的富贵福报削减完了人就要死亡。

六、导人邪念 折尽福禄

明朝时福建省有位书生花秀圃,擅长书画,乡里亲友见他少年时就有才学,都预估他将来必成大器,他自己也自命不凡。可惜,他聪明没有用在正途,却作色情诗画,自己认为这些不过是娱乐而已,还让友人观看,却不知道会引动人的邪念,将人引向歧途。一次,他的姨表妹来他家探亲,在浏览了他的书画之后,胡思乱想,两人遂有不轨行为。过些时日,他的表妹觉得身体状况异常,恐已有了身孕,又怕事情被长辈们知道,将无地自容,竟然自缢而亡。

大约一个月后,花秀圃得病,忽冷忽热,昏睡了两天,在昏睡时不时地叫:“别打了!”醒来后告诉家人:“表妹是因我而死的,我梦见城隍老爷骂我:‘作贱有用之笔墨,害死无知之妇女,实在可耻!应该削除禄籍、功名俱废!先打八十大板再治罪。’之后就将我的名字纳入饿册。”再看花秀圃两股俱肿,全身上下都生了疮,医治了很久,还常复发。

后来花秀圃参加各种考试,不是因为错字、或文不对题,就是因为墨汁脏污了考卷而被淘汰;还有一次在试场整日苦思,仍然交白卷,但是出了考场又能振笔而论;每次考试总是令他捶胸顿足,不能如愿,科举一直无缘得中。随后,花秀圃潦倒穷困,饥饿而死,果真是入了饿册。

七、心生妄念 功名削尽

清朝时贵州省有位读书人,每次考试都不中;不知原因在哪里,就去乞求张真人。张真人焚香伏章代查天榜,神明于是批示说:“此位读书人,命里有功名;因为盗婶故,功名被夺除。”张真人查榜完毕之后,就起身告诉读书人,神明说他考不中的原因,读书人听了之后就说:“我并没有冒犯我的婶婶啊!”于是他就写了篇疏,向神明申诉,为自己辩白。神明又再次的批示说:“虽然你没有冒犯婶婶的行为,但是你却有冒犯婶婶的念头啊!”读书人此时感到非常的惭愧,而且后悔莫及。因为在他年轻时,见到婶婶貌美动人,因此而动了一个邪念的缘故啊!淫念一起,虽没付诸行为,就已经构成了罪业,功名已失。况显蹈明行,不知顾忌的人呢?上天察看人心,有如电光分明。世人不可不慎,恶事莫造、恶念莫生。

夫妇缘乃天定之人伦,古人重伦理和名节,对非夫妻关系的性看的非常之重,对色和欲望看的非常之重,伤天理、损良心、败德丧行、祸乱常道之事,足以伤阴德、削损犯者的前程。其实这是神给人制定的规范。天理昭彰,善恶有报,警示人们切不可在色欲方面犯错,不仅不能做坏事,还不能有恶念,举念神知,暗室慎独,要心生警惕,遏止贪欲,坚守天理、道德和良知。

(取材于《德育古鉴》、《文昌帝君阴骘文》等)

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

薄熙来夫妇直接参与尸体买卖的黑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4/薄熙来夫妇直接参与尸体买卖的黑幕-26183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民还真得好好看一看

近10年来,在世界各地进行的尸体展备受争议。其所用的尸体来源,对外一直是一个谜。外界普遍质疑,尸体标本的提供商——德国商人哈根斯和他的中国徒弟隋鸿锦涉嫌买卖中国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政治犯与死刑犯的尸体。

近几个月来,谷开来毒杀英国商人海伍德在中国受审事件,王立军带薄熙来与谷开来的绝密材料出逃美国领事馆事件,揭开了辽宁省大连人体器官与尸体标本买卖的黑幕的一角,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

谷开来、薄熙来、王立军在法轮功遭受残酷迫害期间,为追随江泽民、罗干、周永康灭绝性的迫害政策,丧心病狂的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非法贩卖其尸体,从中牟取暴利的大量事实曝光。

而英国人海伍德卷入帮助薄家资金海内外运转,并知晓惊人内幕。在海伍德面临国际情报部门及薄熙来政敌暗中调查时,谷开来和薄熙来唯恐走漏风声,杀人灭口,将其杀死。

1999年8月份德国人哈根斯在大连注册了有关人体塑化工程的公司,他是成立了全球最大的人体塑化的生产基地,到了大概2005年以后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了人体尸体展览。可是整个的过程人们最后都集中到一个问题,这些尸体是哪儿来的?

而德国《明镜周刊》还发现他内部资料记述,在2003年11月份左右在大连的工厂里面有完整的没有动的尸体674具,这些尸体全是中国人,都是完整的尸体,所以这些中国人的尸体从哪儿取得?他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哈根斯的大连公司的注册的时间恰恰是薄熙来在大连主政时期。

全球最大“尸体加工厂”的尸源来自中国警方

中国向全球出口的不仅仅是玩具、服装,还有人体标本。在世界各地巡展的绝大部份尸体标本来自大连两家尸体标本加工厂,一是由德国商人哈根斯投资创立的冯哈根斯生物塑化(大连)有限公司,另一个是隋鸿锦于2000年创立的大连医科大学生物塑化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大连鸿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在媒体、网络广泛关注中国人体标本加工厂和尸体展后,与之相关的公安、监狱、医学院、医科大学、红十字会等参与部门也逐渐浮出水面。为此,网络中不断发出质疑声:如此多的尸体,健全的尸体,竟然还有一位年轻的母亲和肚子里的婴儿,他们是怎么来到这里被制成标本的?尸体的来源合法吗?有一天,其他人会不会落到那个恐怖工厂冰冷的肢解台上?

根据一份机密报告显示:仅仅短短的两个月,2001年11月12日到2002年1月中旬,共有“160具全尸”进入哈根斯公司仓库。

隋鸿锦的鸿峰公司和美国第一展览公司(Premier Exhibitions Inc)建立的BODIES…The Exhibition(身体展览)在国际社会进一步调查的压力下,在官方网站上的一条免责声明近日在网上流传。

声明这些中国公民的遗骸来自于中国警方!

昔日纳粹的“人皮灯罩”与今日“塑化人体标本”

人体被剥皮曾经在二战时出现过,在奥斯威辛集中营的纳粹曾经将被关押的犹太囚犯的人皮剥下后做成灯罩。

在薄熙来招商引进的“尸体加工厂”中,被运来的尸体不但要浸泡各种化学品,都要被整个剥皮,然后再剔去肥肉(脂肪)处理,最后被塑化摆弄成各种姿势,做成标本。

与二战时的数例人皮灯罩相比,如今是人体“尸体加工厂”流程化大批量处理,现今那些唯利是图的人利用尸体贩卖展览获取经济利益。

《新京报》的报导称,哈根斯的网店于2010年11月开张。在这里,一具完整的人体标本卖到了69615欧元(约合人民币约70万元),人体躯干标价为5.8万欧元(约合人民币58万元)起,脑部约2.3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3万元),这些价格不含邮资和包装费。对于预算较少的买家,网店还提供了121欧元(约合人民币1210元)一块的透明身体切片。

而隋鸿锦贩卖人体器官标本的价格也不菲。资料显示,如“肺胸膜体表投影(成尸)”要价21万多,“全身神经离体概观(童尸)”要价1万6千元,“男性泌尿生殖系统概观”要价10多万元……;2005年11月,其公司以2500万美元的价钱卖给美国第一展览公司22具尸体和260多个真人器官。

哈根斯和隋鸿锦除了贩卖尸体和人体器官标本之外,还另有生财之道。两人通过将尸体标本摆弄出千奇百怪的姿势,在全世界进行巡回展出,也赚到大笔钱财。

互动百科称,哈根斯的尸体展在全球有超过2000万人次看过。据外界估计,他从中赚了超过上亿元。凭借着展览、贩卖中国人的尸体,隋鸿锦从一个穷教师成为了一个拥有3家公司的亿万富商。

尸体供应营销系统的幕后老板

曾任大连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长的薄熙来夫妇与哈根斯关系密切。哈根斯的儿子在《德国之声》采访中承认,薄熙来在担任大连市长期间,曾亲自授予哈根斯“大连荣誉市民”称号和“星海友谊奖”。

哈根斯的“尸体工厂”始建于1999年,与中共对法轮功迫害时间正好吻合,持续至今13年。哈根斯和他的徒弟隋鸿锦,10多年来经营的这两家“尸体公司”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原材料。什么机构和组织在背后提供了这么多“新鲜”的尸体?

在大连哈根斯公司的四周环绕着三所监狱,包括“辽宁省第三监狱”和“劳改营”及臭名昭著的“姚家看守所”里关押的人员中,有很多是法轮功学员。这些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了酷刑和性虐待。(薄熙来在其位期间,2000年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发生警察将多名女性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推入男牢被强奸的骇闻,震惊国际社会。)

海外媒体查证:薄熙来在其任职大连市长期间,最先在大连扩建、新建大型监狱和劳教所,如大连监狱、南关岭监狱、金州监狱、瓦房店监狱、庄河监狱、周水子教养院、姚家看守所等关押本地和外地的法轮功学员。来自明慧网的资料也显示,2003年之前大批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被抓后失踪。

10多年来,中国老百姓的血肉之躯为这些“尸体加工厂”赚取了多少利润?谁是大连“尸体工厂”的真正幕后主子?薄熙来和谷开来的海外巨款上沾满了鲜血。

2012年2月6日,王立军化装成女人逃进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申请政治避难,交给了美国许多有关薄熙来、周永康等中共高层的秘密,其中就涉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和贩卖尸体一事。热心网友专门前往“尸体加工厂”,结果发现人去楼空,门上贴着封条,日期是“2012年2月29日”。

当中共高层了解到王立军交给美国人一些怎样的资料后,震惊是可想而知的,而哈根斯公司大门上的那张2月29日贴的封条可以解释为中共当局担心事件曝光后的“补救措施”。

薄熙来这个人权恶棍,已经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在多个国家被起诉,现仅举几例:

2004年加拿大皇家骑警将45名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列入监视名单,该名单包括薄熙来;2004年英国法轮功协会委托的律师向英国最高警方提交诉状,警方接收诉状并立案;2004年6月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波兰即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而再次被起诉;2004年6月,薄熙来跟随胡锦涛访问罗马尼亚时遭到起诉……还有新西兰、芬兰、俄罗斯、英国、日本、澳洲等。

已经判决的案件有:

2004年7月28日,美国哥伦比亚地区法院因迫害法轮功判处薄熙来酷刑罪和大屠杀罪。

2007年11月,澳洲纽省高院已就悉尼法轮功学员潘宇以酷刑罪起诉中共商务部长薄熙来做出缺席判决,宣判原告潘宇胜诉,薄熙来败诉……

哈根斯加工厂的突然消失与王立军的出逃的背后隐藏的正是薄熙来、谷开来、周永康等人的滔天罪恶。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由于他们“黑吃黑”的内部倾轧,曝光出的惊天黑幕,让大家更加看清了中共有多么邪恶,而我们还能纵容这样的邪恶继续存在吗?

中共历次运动造成八千万同胞非正常死亡,今天的邪恶程度已经远远超越了人类的底线,比当年的法西斯有过之而无不及!认清中共的邪恶本性,明辨善恶,坚守良知,退出这个十恶不赦的中共邪教,将会给自己带来一个美好的明天!

附:退出党、团、队的方法
1、用小名、化名声明退出,贴在公开处或写在钱上。如:“老刘声明退出共产邪党一切组织” 仅十四个字可免去因在血旗下发毒誓带来的一切灾难 。
2、用海外邮箱发表声明tuidang@epochtimes.com
3、退党电话:001-416-361-9895 或001-888-892-87574、退党传真:001-510-372-0176 或001-702-248-0599
提示:电话接通后录音告之:“这是空号,请不要打这个电话。”这时候请别上当、不要挂电话,很快就能接通,请相互转告。

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

从活剥人皮到人体塑化 / 文/飞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3/从活剥人皮到人体塑化-26185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随着王立军叛逃、薄熙来下台、谷开来受审,王、薄、谷深度参与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及制作人体标本的罪恶也被渐渐揭露出来。德国商人哈根斯一九九九年八月在大连开办“冯哈根斯生物塑化有限公司”时,得到时任大连市长薄熙来的特批。当年九月,薄熙来还亲手授予哈根斯“星海友谊奖”奖状及奖章。并亲自授予哈根斯“荣誉大连市民”的称号。哈根斯的学生、大连医科大学教授隋鸿锦亦于二零零零年创办“大连医科大学生物塑化公司”。

据悉,谷开来是大连人体标本尸体买卖和“人体器官买卖”生意黑幕参与者。在金融财力管理上,海内外网络宣传上,在打通进出口尸体买卖,器官海外需求者付款管理上,谷开来都是主要策划、执行者和联络人。

所谓生物塑化,实质就是人体塑化,也就是制作人体标本,是将尸体内的液体通过特殊的真空浸渍过程,用硅橡胶、环氧树脂等多聚物置换出来,使尸体的整体状态,包括细胞都能最大程度地保持不失真。哈根斯所制作的人体标本还用于商业性展出。

当然,是因为巨额的利润使得各方参与者丢弃了起码的道德底线。《新京报》的报导称,哈根斯的网店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开张。在这里,一具完整的人体标本卖到了六万九千六百一十五欧元(约合人民币七十万元)。

哈根斯和隋鸿锦除了贩卖尸体和人体器官标本之外,还通过将尸体标本摆弄出千奇百怪的姿势,在全世界进行巡回展出,赚到大笔钱财。互动百科称,哈根斯的尸体展在全球有超过二千万人次看过。据外界估计,他从中赚了超过十亿美元。

哈根斯曾得意地告诉记者,工厂之所以选在大连,理由非常简单:政府支持、优惠的政策、优秀的劳动力、低廉的工资,以及丰富的尸体来源。大连哪来那么多的尸体?中国人死后保全尸与入土为安的传统伦理下,哪来那么多的尸源?人们质疑这个人体加工厂是否涉及对特定群体的虐杀?

隋鸿锦的大连医科大学生物塑化有限公司在美国展出的代理承办单位,是总部位于美国亚特兰大的第一展览公司。《纽约时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报导,第一展览公司在人体展的展出中向参观者发出警告:你将要看到的可能来自中国被迫害的和被执行死刑的监狱犯。直指尸体来源来自中国警方。

人们在观摩这些人体展中,很难想象这些被制作成标本的人体在去世前所遭受的折磨。人们但愿相信这是志愿者生前自愿捐出的遗体。可是在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极少有人做出这样的生前捐赠,何况这样的人体标本制作并没有向外界宣传过如何收购或接受捐赠遗体的报道,那么这么多的尸源究竟来源于何处?难道真的如外界所传,这些遗体与法轮功学员密切相关?须知,王立军在锦州任公安局局长时成立的心理学研究中心所进行的几千例器官移植试验针对的就是法轮功学员。这些被摘取器官后的遗体会不会被警方利用特殊渠道送往这些“人体加工厂”?

当然这些需要进一步证实。我们知道中共的残忍与冷血由来已久,中共对中国人进行的任何想象不到的虐杀与虐尸都可能成为现实。

《九评共产党》引述雷震远神父的著作《内在的敌人》中有这样的片断:

“在山西的一位共产党发明了一个可怕的刑罚。有一天他在一个城里闲逛,在一家饭馆门口停住,注视着煮饭的大锅。于是他定购了几只大锅,并立时捕捉些反共人士,草率举行审判,同时令苦力把锅里注水煮沸。审判一完,立即把三个判死刑的犯人脱光掷进锅里,活活煮死。……在平山,我曾看到一个人的父亲被活活剥皮致死。儿子被共产党逼着亲眼看这惨刑的执行,亲身听到父亲在哀号中死去。共产党在他父亲的身上倒上醋和酸类,一张人皮便很快地剥下。先从脊背开始,然后剥到双肩,全身皮都剥下后,只剩下一颗头皮存在。他的父亲在全身皮被剥下后几分钟便死掉了。”

这是雷震远神父在抗战期间所亲眼目睹的事实。中共暴徒的残忍绝非人类的语言所能描述。为何要当着儿子的面将父亲剥皮?痛苦的能只是父亲吗?中共在发泄兽性的同时就是要将它的暴虐深深地植入人们的记忆当中。

在展出的塑化的人体标本中,有这样的一个标本:一个被剥了皮的尸体被直立着,扭头端详着右手举起的一幅完整的人皮,而这张人皮却正是从他身上剥下来的。

这种变相的“人体艺术”已将罪恶巧妙地掩盖。

今天的中共已经穿起西装,在世界面前摆出文明的样子。可是它的暴虐残忍不但丝毫没有改变,而且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昔日的中共可以无所顾忌地在中国人面前施展它的暴行,目的就是为了恐吓全体国人。今天的中共为了逃避国际社会的指责与国内民众的不满早已学会伪装,在欺骗世人的同时将它视为的敌人投入监牢进行虐杀。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在金钱的驱使下,有着中共的撑腰,暴徒们还会顾忌什么吗?

活摘下来的器官用于移植已经牟取了暴利。可是移植器官后的遗体如何处理?送到火葬场火化不但要有死亡证明,还有可能走漏消息。送到名正言顺开办的“生物塑化公司”呢?不但减免了手续,还能够再赚一次大钱。

虽说已有证据证明锦州公安局的心理学研究中心所进行的器官移植对象就是法轮功学员,可是尚无证据确认这些被摘取了器官后的遗体的走向。但是无论大连的这两家“生物塑化公司”所使用的尸源是否是法轮功学员,或是否全是法轮功学员,单就将人体制作成人体标本用以牟利的行为就足以说明参与者的血腥与残忍。

从活剥人皮,到将人虐杀后进行塑化,摆出各种姿势的造型以攫取暴利,中共的残暴与恶毒无以复加。

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

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应受中国法律保护—— 关于法轮功的法律报告之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2/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应受中国法律保护-26183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接上文)

从一九九九年以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就是中共打击的重点。在打击法轮功已经成为万众鄙弃的罪恶的今天,一些深受中共蒙蔽的恶警、凶手还说:“政府已经让你们在家里练了,你们不要出去讲啊!”其实除了中共禁止法轮功,中国政府从没有颁布过不允许修炼法轮功的政令。至于讲真相,也是应当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

一、法轮功学员揭露诬陷与迫害,属于宪法规定的行使公民监督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这一条规定的是公民的监督权。

在涉及法轮功的问题上,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主要集中在揭露诬陷、揭露迫害方面。因为法轮功在祛病健身、提升修炼者道德、净化人心、和谐社会关系方面确实具有神奇、良好的效果,所以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法轮功学员向国家机关讲述自身炼功受益的真相情况,希望取消镇压,属于《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国家机关提出建议”。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甚至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前,中共媒体就对法轮功进行了抹黑。根据中国法律,这些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都是国家工作人员。法轮功学员向这些媒体和工作人员讲清法轮功修炼的实际情况,要求纠正不实的、诬陷性的报道,属于《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法轮功学员揭露诬陷与迫害、广泛讲真相,属于宪法规定的维护人格尊严的行为

自从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国大陆的媒体如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许多媒体对法轮功进行抹黑宣传。其所诬陷的对象直接是法轮功,其实也就及于所有法轮功学员。由于百姓们受电视台、报纸等影响,所以如果放任这种诬陷性宣传,法轮功学员的名誉和人格尊严就会受到损伤。

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击,在很多时候是利用司法人员、各个单位领导进行的。由于法轮功学员无辜遭到刑罚、劳教、拘留或者其它处罚,对于不明真相的人而言,法轮功学员的名誉和人格尊严已经受到了损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以,法轮功学员揭露诬陷、揭露迫害,广泛向各界群众讲清真相,属于宪法规定的维护人格尊严的行为。

三、法轮功学员劝三退、救人,是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范畴,且不侵犯任何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轮功学员向人讲真相、劝三退,属于《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言论自由范畴。

需要考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法轮功学员劝三退,是否违反《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构成对其它合法权利的侵犯?其实没有。原因是:(一)法轮功学员讲“天灭中共”,让人退出中共;但是中共并没有在中国任何国家机关注册,不是一个法律主体,不存在“中共”被侵犯的可能性。(二)法轮功学员所讲的是“天灭中共”,希望每个人抹去当初加入中共(及附属组织)的时候发下的“永远跟着走”的誓言,目的是拯救这个人真正的生命,所有语言和行为到此即为终止。法轮功学员没有劝任何人采取暴力或者其它方式搞革命,所以对于社会秩序没有影响。(三)法轮功学员劝三退,说的是“神佛见人心”,思想上退出、以真名或者化名向神佛天地做出声明即可,不需要到单位说明;原来是什么工作的,还要继续原来的工作;所以对任何单位的工作秩序没有影响。综合以上,法轮功学员劝三退是有固定内涵的,不是搞革命,也不是混乱社会,不会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所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劝人三退,属于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行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的法律。所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劝三退应当受中国法律保护。

其实法轮功学员劝人三退能够拯救这个人真正的生命,实质是大善的行为。

2012年8月21日星期二

修炼法轮功应受中国法律保护 —— 关于法轮功的法律报告之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1/修炼法轮功应受中国法律保护-26182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在中国大陆修炼法轮功就遭到了来自中共的打击。中共的打击是通过政府、警察、劳教所、监狱、法院等实施的,也就是说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动用了法律工具。但是,中共这些行为的实质是打着法律之幌行迫害之实,一方面践踏人权,一方面却又要披着法律的外衣欺骗百姓,这本身也是对法律的践踏。因为依据中国宪法,修炼法轮功是应当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现在说明为什么说修炼法轮功应当受中国法律保护。

一、根据《宪法》关于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修炼法轮功应受中国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法轮功只有五套简单易行的炼功动作;其炼功动作对别人没有任何伤害,所以属于行使人身自由范畴。法轮功修炼需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不损害他人、不侵犯其他任何人的合法权利,所以也是行使个人人身自由的范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的法律。因为修炼法轮功属于宪法保护的人身自由范围内,所以中国的法律应当对法轮功修炼予以保护。

二、根据《宪法》关于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的规定,修炼法轮功应受中国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根据以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信仰的对象可以是宗教、也可以不是宗教(当然也可以没有信仰)。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就是按照“真、善、忍”的准则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与道德修为,信仰“真、善、忍”。所以法轮功修炼属于宪法保护的信仰自由范围,所以中国的法律应当对法轮功修炼予以保护。

三、中共破坏法律实施,导致法律部份瘫痪,不能发挥保护法轮功修炼的功能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前,就有部份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挑起事件,对法轮功学员和国家形象造成严重伤害。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公安部、民政部下发了违反宪法与法律的行政命令、决定,《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广泛登载、播放诬陷法轮功的不实之词。大量法轮功学员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向各个国家机关反映真实情况。

广大法轮功学员向各个国家机关反映,是期望法律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保护善良。因为按照中国宪法,按照法轮功学员对法律和情理的朴素理解,修炼法轮功是应当得到法律保护的,公安部、民政部的违法政令与决定是应当撤销的,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不实诬陷之词是应当纠正的。

但是,许多国家机关都没有履行其职责,没有能够制止和撤销非法政令与决定,没有能够纠正不实的诬陷之词。原因是这些国家机关都受中共的领导,而中共无视宪法的规定,已经决定迫害法轮功、禁止法轮功。为此,中共不惜破坏法律实施,使这些国家机关不但在保护法轮功方面不作为,更被中共利用来参与迫害,致使法律根本不能发挥保护民众的功能。

四、中共破坏法律实施,导致司法机关不但没有保护法轮功,反而成为非法迫害的马前卒

从一九九九年开始,中共就利用公安系统、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法轮功判处刑罚,或者利用劳教委员会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或者采取其它手段强制关押。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对修炼者个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有益,与邪教无关。可是公安、检察、法院等毫无依据的将法轮功作为“×教”,予以打击,从而使自己沦为非法迫害法轮功的马前卒,其实是由于中共的领导、逼迫所致,是由于中共凭借自己“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权”而破坏法律实施所致。

与此同时,也有法轮功学员不畏强权,向人民法院、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对江泽民的诉讼(因为基本证据表明,是江泽民直接挑起、决策了对法轮功的迫害、禁止政策)。但是司法机关不但没有受理,反而将提出控诉的法轮功学员、合法公民予以关押、劳教。司法机关在保护公民方面,同样失去了功能。这同样是中共破坏法律实施所致。

综合以上,修炼法轮功属于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与信仰自由的范围,所以应当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但是由于中共破坏法律实施,导致法律部份瘫痪,不仅不能发挥保护法轮功修炼者的功能;甚至使司法机关沦为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的马前卒。

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

人类文明的审判(第二章): 当科学变成了信仰(续)/ 作者: 小岩



http://www.zhengjian.org/node/112476
第二章 进化论还是智能论

第四节当科学变成了信仰(续)

五、关于哲学的本质

大家知道,“实证科学”所擅长的是物质规律,而且是在一种小尺度上的物质规律。所以关于“思想”,其实并非“实证科学”的研究对象,“思想”是早已经被二分法分离出去的范畴。然而对于“思想”,人们至少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去对待,一种是所谓的“客体”认知的态度,另一种就是以“主体”感知的态度。“主体”与“客体”之分,其实大家还是容易用西方二分法的方式在一个平面思维上去想两者的相互关系问题,然而则本人更喜欢使用东方“形而上下”的思考方式来想这个问题。

那么所谓的“哲学”问题其实就属于比较“客体”属性的思维,可以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思考,然而所谓的“信仰”问题其实就属于后者,属于比较“主体”的范畴。不真正进入其中,根本就不可能感受“信仰的逻辑”。套用东方的修行语言,“哲学”认知比较“入世”,而“信仰”感知则比较“出世”,属于一种超越。其实“出世”的本质就是一种超越,“入世”则属于被制约。当然“出世”与“入世”的原意并非如此,我们这里只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说明问题所采取的一种“借用”而已。如果有不到之处,还请各位见谅。

其实无论“科学”还是“哲学”都属于西方文明的概念,都只不过是一种舶来品,都是二分法的产物,都是一种“知行分离”的概念。然而东方思维是属于“知行合一”的思想,因此对于东方思想而言,单纯的“客体”认知、也就是单独的“哲学”认知是没有意义的。在东方思想中并没有“哲学”这个概念,也没有“哲学”的地位。那些吹鼓手们把东方先贤思想扣上“哲学”的帽子,只不过是一种已经西化了的称呼而已。对于真正的圣贤其实可能只是一种亵渎而已。

其实即便是在西方思想体系之中,大家也已经知道,“科学”有“科学”的方法论,“哲学”也应该有“哲学”的方法论,两种认知其实也不能够混淆。然而无论“科学”还是“哲学”,对于东方高层次的“出世”思想而言,两者都属于是“入世”之学。“科学”,研究认知物质,属于《外学》,是西方文明所擅长的;“哲学”,认知思想,其实也是从一种“客体”的《外学》角度的认知人类思维。所以“哲学”只不过是认知的对象与“科学”不同,不属于“物质世界”而已。

然而“思想”在本质上应该属于《内学》的研究范畴,是《西学》之《外学》所不擅长的。也就是因为不擅长于《内学》,所以西方的“哲学”也就没有入内,反而是来了一个向外而出,马克思的所谓“唯物哲学”其实就是如此。因为“哲学”外来,走向物质端,因此这种物质化的“哲学”就不得不与物质性的“科学”去争夺研究领域,这或许是西方思想属于“争文明”的一种必然表现吧。

如果我们扩展开来讲,在西方近现代的思想中,对于人类“思想”的研究其实不仅仅只有“哲学”,还包括一些对于人类心理、人类行为研究的其它“学科”。在中国大陆的教育系统中,这些“学科”一般都被称之为所谓的“人文科学”。然而本人非常不认同所谓“人文科学”的这种称呼。为什么这样说呢?其实“人文科学”这种称呼太具有“中国特色”了,完全是一种无神论的语言,特别是对于那些可以歌功颂德的“学科”而言,当然就必须冠以“科学”之称,才能表现为掌握“真理”的权威。其实在西方教育的学科设置中并不总是以某某“科学”冠名,比如“人文学科”就往往被称之为liberal art。下面就让本人对于“人文科学”的称谓展开必要的批判。

本人认为,不要动不动就打出什么“科学”的旗号来吓唬人,其实那是一种非常心虚的表现。本人更愿意使用“人文学科”而不是“人文科学”这种称谓。大家或许知道,十九世纪中叶西方学术领域发生过一次“学科大爆发”,特别是从“哲学”中派生出一系列所谓的“人文学科”,比如心理学、行为学、社会学、人类学、考古学、逻辑性、美学等等。这些从“哲学”中分离出来的“学科”如果叫做“人文学科”倒也是无可厚非,但是如果非要叫成什么“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等等,非要冠以“科学”之名,那么本人就实在不能够苟同了,因此也就必须给大家实话实说了。

其实这些“人文学科”的母体都属于“哲学”,都是关于人类的学问,特别是关于人类思想或者人类思维的。

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再来谈一谈关于哲学本质的这个话题。其实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谓的唯物主义哲学的致命问题其实也就在于此处。实际上马克思在“哲学”上偷换了概念。因为哲学,按照西方二分法的传统,应该是一种客体的认知,认知的对象是思想,然而所谓的“唯物哲学”把“客体认知”变成了“认知客体”,于是“哲学”就去与“科学”抢饭碗。而后来的“主义者们”则把这种偷换概念的方法却标榜为马克思“伟大的创新”。这些溜须者们声称马克思之前的西方哲学都属于“唯心主义”的哲学,而马克思开创了一种“唯物主义”哲学,并且还给贴上了“科学哲学”的标签,并颂扬为是一种唯一“正确的哲学”。

其实“哲学”的本质属性应该是关于“精神”的,关于人类“思维世界”的,属于人类思维方式中一种比较高层级的认知(作者注:如果在人类认知层面也能够划分层级的话,其实充其量也就只是一种小层级而已),当然也包括对物质世界的认识。注意这是对于物质世界的认识方法而并非去研究物质世界本身的规律。因此在认知“思想”时,物质世界属于一种“间接对象”,人脑认知世界的模式才是“哲学”所应该面对的“直接对象”。因为“哲学”在人类的认知层面已经可以属于一种“精神世界”了,然而“物质世界”本身的规律那则是属于“实证科学”的研究范畴。然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实际上混淆了“哲学”研究对象与“科学”的研究对象的区分。因为物质世界的规律那是“科学”的研究对象,比如物理学、化学等等。另外,马克思哲学还混淆“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差别。

哲学的根本任务就是研究思维,包括人类思维对物质世界的认知,所以在马克思之前的西方哲学所走的都是所谓的唯心主义道路,其实“唯心”那才是真正“正确”的“哲学”研究道路,只不过《西学》作为一种《外学》并不能够知道应该如何去研究《内学》之“心法”。因为“心法”属于《内法》的范畴,是《内学》的方法论。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西方“哲学”的颠覆恰恰属于一种谬误性的颠覆,一种对于西方“哲学”本质的颠覆,是对西方“哲学”的一种背叛性颠覆,然而颠覆来颠覆去其实也没能够颠覆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在《外学》的框框中打转转而已。正所谓错误的道路可能有万万千千,但是真正正确的道路可能只有一条,那就是“通天之道”。另外,也只有在西方二分法的01逻辑之中,“错误”的对立面才会被当做“正确”,于是颠覆了“错误”那就被认为一定是“正确”,其实不然。因为颠覆了“错误”后所出现的有可能是另外一种“错误”,是一种“错误”的花样翻新。否则任何成功不都太容易了,也就是说,我们先来随便做个“错”的,然后再把“错误”反过来做那么不就“成功了”吗?!天下有这种“好事”吗?!坦率的讲,整个西方哲学系统都是有问题的,都被二分法的逻辑所制约,都属于一种《外学》的思维方法。然而关于人类思想、人类思维其实并非西方《外学》的研究使命,所以无论怎么颠过来倒过去,也不会颠出个所以然来。马克思所做的只不过是一种思想的简单颠倒而已。不客气的讲,“哲学”在西方文明中根本就不应该存在。即便是从西方二分法的起源来看,西方二分法首先与上帝先订下了个契约说“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首先把关于“物质世界”的掌控权、话语权要到手里(作者注:只是人类自己认为的一种表面现象而已),思想、精神、灵魂、信仰的领域留给上帝来处理。现在好了,人类自己的契约却不遵守,于是又冒出个针对思想的所谓“哲学”,跑到“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外又去抢活儿。整个一个违约行径。

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再来看一看关于“科学哲学”的这个“科学”标签所存在的问题。就象我们前面曾经分析过的关于“科学信仰”这个词汇所存在的问题一样,“科学哲学”这个合成词汇其实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矛盾悖论的词汇。我们知道,“实证科学”是关于“物质世界”的,而“哲学”应该是关于“精神世界”的,那么这个“科学”与那个“哲学”又怎么能够联系在一起呢?

我们已经发现,从十九世纪那个时代开始,似乎无论是什么东西,只要能够贴上这个“科学”标签,那么就可以证明自己的理论观点是如何如何的“正确”。似乎“科学”就是一个“包治百病”的招牌,已经具有了被人类认可的很好的顶级“品牌”效应。其实“科学贴牌”这种做法与当今中国大陆的各种“山寨”A货产品盗用国外知名品牌的做法同出一辙。不仅仅马克思会用,当今中国的小商小贩个个都会这种把戏——挂羊头卖狗肉的把戏而已。只不过马克思系统的使用这种“强盗逻辑”的时间比较早而已。其实马克思这种打着“科学”名义所进行的坑蒙拐骗行为与当今社会上那些假学历、假文凭、假证书猖獗也没有什么两样。什么“科学哲学”呀、或者“科学”的这个主义、那个主义呀,其实都只不过是以“科学”价值观中性的幌子来兜售自己魔性的东西而已,以“科学”的名义包装私心、包藏祸心而已。

另外,且不要总是使用“挂着羊头卖狗肉”这么拙劣的着,或者让“哲学”打着“科学”的名义,或者让“科学”与“哲学”相互进入对方的研究领域。

“科学”与“哲学”各自有各自不同的研究对象、各自应该有各自的研究方法。“实证科学”关注“物质世界”,“哲学”关注“精神世界”。宇宙世界那么宏大,何必非得要互相争抢别人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呢?!或许这就是西方文明属性的必然表现吧——一种“争文明”的必须。不仅仅物质与物质之间“同性相斥”,于是人与人之间为了“蝇头小利”而利益相争,公司与公司争,国家与国家争,文明与文明争,连学术理论都要互相争一争。还有“科学”与“信仰”争,“哲学”与“科学”争。争他个你死我活,争他个血雨腥风,最后争他个昏天黑地,争他个惨绝人寰。因此,马克思把物质“争性”带到哲学领域之中来,那完完全全是一种罪过,根本就没有什么功绩可言,最后只落得个斗争哲学、暴力革命大行其道。

大家知道西方思维走的是一种二分法的道路,那么基于二分法的“实证科学”一直将系统体系进行不断的“分割”,之后就不可避免的会发生“系统属性”丢失的现象。然而对于“实证科学”这些“系统属性”的丢失,“哲学”却一直不作为,以至于这些“系统属性”就真的永远而彻底的被丢掉了。当然对于这种丢失,“实证科学”自身应该负有相当大的责任,但是这种丢失与“哲学”不务正业的与“科学”抢活干也不无关系。这种“抢活干”以马克思所谓的唯物主义哲学最为典型。然而这种“哲学”与“科学”抢活干又是建立在对“不知科学为何物”的极其浅薄和不专业的认识基础之上的。就象一个初中毕业生去争抢一个大学教授的位置一样(当然我们这里并没有贬低中学生社会价值的意思)。

其实西方文明二分法的“分”只是一种方法而已,或者只是一种物果方法而已,在骨子里西方物质文明的本质是“争文化”。所以“哲学”才会不务正业的去争、去抢,去抢一个物质饭碗。

“哲学”的本质是关于人类思想的,但是思想并不应该仅仅起一种认知的作用,因为认知其实仅仅是一种“形而下”的东西,也就是“落地”的东西。其实思想还应该具有一种“形而上”的作用,也就是“通天”的作用。在这方面,“信仰”其实就是“通天”的梯子。其实“哲学”在这方面也应该大有可为,“哲学”可以成为人们“理性”认知“信仰”的铺垫。因为只有能够“理性认知”信仰的人,对于“信仰”的信念才能够更加坚如磐石。也就是说,“哲学”应该成为“科学”与“信仰”之间的一种沟通或者桥梁。这才是“哲学”真正应该待的位置。

虽然“哲学”可以为“信仰”提供一种铺垫或者佐证,但是“哲学”认知并不等于“信仰”的本身。如果说“哲学”应该属于《内学》“入世”部分的话,那么“信仰”就应该属于所谓“出世”的一种超越。另外,“哲学”是可以“知行分离”的,而“信仰”则必须是一种“知行合一”的践行。“信”而不“行”那不能够叫做真“信仰”,那只能够叫做“有求”而已。因此真正的“信仰者”应该是坚定修行者,而不是单纯的认知者、研究者或者哲学教授。

关于“哲学”不务正业,反而与物质“科学”相“争”的问题,本人希望给大家再补充一点。大家都知道,“实证科学”研究的是“物质性”规律,属于时间小尺度上的“有限规律”。这是“实证科学”自己的定位。而对于“精神性”的、“意识性”的、大尺度的事件,“实证科学”是无能为力去研究的,因此也就不去研究。而这些“实证科学”不去研究的事物、“精神性”的、大尺度的范畴,恰恰应该是“哲学”去研究的,这才是“哲学”真正存在的意义,去帮助“实证科学”找回“拆分”所丢失的“系统属性”。那么“唯物哲学”为什么非得要与“实证科学”去“抢饭碗”?这或许是因为“哲学”自己发生了生存危机吧,“哲学”自己有快活不下去的想法的缘故吧!

在人类面对更大宇宙尺度的时候,如果“思想”是从“实证科学”物质思维那里抢来的,因此“唯物哲学”的思想也就只能把宇宙也都物质化了之后再进行思考。于是宇宙的意志也就消失了,因为“唯物哲学”不再关注“精神”与“意志”的存在与规律,而是只是关注宇宙的“物质”外壳,那么后果必然就是,“宇宙的意志”被掏空、被剥离,人类也就看不到宇宙尺度的生命与意志——神佛于是就“人为”的不存在了,因为“唯物哲学”根本就不想看到物质之外的东西。这完全是一种掩耳盗铃手法的必然结果,宇宙意志消失了,上帝不存在的。因此“哲学”不但没有成为“信仰”的铺垫,反而成为了“信仰”的障碍与屏蔽。

无论是归因于“哲学”与“科学”相“争抢”,还是判定为“哲学”与“科学”相“混淆”,其实在本质上都是把“科学”的物质性带进了思想性的“哲学”之中,都违背了思想本身的规律,于是“哲学”就不可避免的被物质化了——沦为一种所谓的“唯物哲学”。唯物了,所以“哲学”就被绑架了,思想就被胁迫了,因此在当今中国大陆就只能够剩下一个“主义”(主意)、一个“思想”,别的“思想”是被排斥的。这是物质“排他性”属性所决定的,这也是“哲学”与“科学”相“争”的一个必然恶果。一方面,“哲学”被搞的不象“哲学”,成了思想胁迫的暴力手段;另一方面,“科学”也被搞的不象“科学”,“科学”成了“科痞”手中的大棒。于是“哲学”与“科学”两者都误入歧途。都成了暴力的奴仆。在这方面,达尔文的《进化论》与马克思的《暴力论》可谓是“功不可没”。

六、关于对所谓交叉科学的批判

基于对于“实证科学”本质的认识,那么延伸开来讲,实话实说,本人对于近几十年来所兴起的所谓“交叉科学”这种提法是持质疑或者批评态度的,或者更直截了当的说,对于所谓的“交叉科学”,本人所持有的是一种完全否定态度。其实,叫做“交叉学科”还算说得过去,而叫做“交叉科学”那实际上就大错特错了。为什么呢?不要总是人五人六的什么东西都往“科学”上去靠,难道“科学”真的就这么好傍吗?

纵观西方近现代文明的科学史,西方学科知识在笛卡尔-牛顿“经典科学”创生时代之后,经历过两次非常显著的“学科爆炸”时期,一个就是十九世纪中叶以后的那次学科爆炸,特别表现为许多“人文学科”从“哲学”中分离出来,如过江之鲫般的傍向“科学”这个大款,因为西方文明、西方世界在被东方文明压抑了上千年之后,似乎整个都被第一次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物质“成就”所陶醉,西方世界终于可以出一口气了。于是西方世界就认为“科学”是万能的,找到了“科学”就等于找到了真理。于是各种学科就都以“分科”的“科学”名目鱼目混珠般的冒了出来。

另一次“学科爆炸”其实发生在二十世纪中叶《系统论》的思想出现之后所表现出来的各种所谓的“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涌现。相比较而言,第一次“学科爆炸”对应于“经典科学”的“要素主义”、“分割方法”;而第二次“学科爆炸”则是对应于《系统论》思想的“系统主义”。本人在前一个标题之中,对于第一次“学科爆炸”,特别是所谓的“人文科学”的出现进行了批判,因为所谓的“人文科学”与“科学”二分法所确立的研究对象是相违背的,但是这一系列学科涌现的“分科”之法在“科学方法论”上还算是“情有可原”;然而对于第二次“学科爆炸”,本人就完全不能够苟同了,因为这次以“交叉科学”为名目的“学科爆炸”彻底违背了“实证科学”关于“分”的方法论,另外所谓的“系统思想”其实根本也就不是西方文明所擅长的,也绝非西方文明的使命所在。让西方文明去研究“系统”现象,说句不好听的话,那完全属于一种“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学科爆炸”的出现往往与真正意义上的“科学革命”并不完全相同。所谓“科学革命”实际上属于近现代人类认知方面一种真正的“质性”飞跃,也属于某种意义上的超越,往往都是那些真正伟大的科学家们所促成的,比如笛卡尔、牛顿、克劳修斯、麦克斯韦、爱因斯坦、普利高津等人。也就是那些真正知道“科学为何物“的人们所缔造的。然而“学科爆炸”往往具有傍大款的嫌疑,都是一些对真正“科学”一知半解或者不知甚解的人们搞出来的东西。当然这只是本人的观点,可能许多读者并不认同。这没有什么关系。或许等到大家看到了本人对于东方思想的系统阐述之后,才能够真正理解本人的观点——也就是“系统思想并非西方文明所擅长”的这个观点。在本人看来,无论是福瑞斯特的“系统动力学”还是其弟子彼得·圣吉的“系统思考”,其实只是一种雾里看花而已,什么是真正的系统,根本就不知道。只不过象偶过磨砂玻璃看到一个“系统”的影子而已。概述的讲,西方文明只是在一个物质层面上关于事物的认知,然而真正的“系统”是超越物质层,或者超越单一层次的。关于这一点,西方文明因为自身只是身处一个层次之中,所以是根本意识不到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就是这个道理。

那么就概括一下本人的观点,十九世纪中叶的那次“学科爆炸”是傍“实证科学”这个大款,而二十世纪中叶以后的这个“学科爆炸”是傍“系统思维”这个大款。两次“学科爆炸”傍大款的共同特征就是,在还没有弄清对象真正长得是什么样的时候,“学科们”就毅然决然的傍上去了。可谓真叫一个勇敢。

在西方思维的框框里,所有的“交叉科学”即便是交叉来、交叉去,最后也只能是一种了了之而已。即便是Forester的“系统动力学”又能够怎么样呢?最后还不是走上了一种“仿生学”的道路,还是无法真正进入系统的内部、《内机》。许多人会认为“仿生学”属于“系统动力学”的发展,然而本人却不这样认为。所谓的“仿生学”其实还是回归了“实证科学”关于事物内部机制是一种“黑箱原理”的老路,因为《西学》终究还是属于《外学》,是无法进入事物的《内机》的,然而真正的“系统属性”属于《内机》,唯有通过《内学》才能够研究的了。

我们这里的分析要点是,“交叉科学”的方法与“实证科学”的方法是根本相违背的,因此要研究所谓的“交叉科学”或者“系统科学”人们就必须找到不同于“实证科学”的研究方法。然而“交叉科学”的研究者们并没有清楚的意识到这个问题,一些人只不过有时会不自觉的转向了一种东方的“系统思维”而已,比如钱学森教授。但是这种缺乏自觉意识的“思维转换”往往是不彻底的,所以其认识问题的结果也只能是一种不伦不类的产物而已。又比如马斯洛的《超人本主义》心理学其实也是如此。尽管马斯洛的认识,是在接触了东方佛家思想之后,所形成的超越西方“实证科学”主流认知的一种“超认识”,但是如果与东方另一种“系统思想”的认知体系比较起来,马斯洛的晚年思想其实也只是在一个极其初级而肤浅的层次上的认识而已。所谓的“巅峰状态”与真正的“出世”超越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那么如果我们基于西方“实证科学”的思维框架之中看“交叉科学”,那么“交叉科学”到底犯了什么致命错误呢?我们讲,“交叉科学”既没有摸到另一种“系统思维”的认知方法之门,也违背了“实证科学”最为根本的“二分法”原则,违背了“分性”的方法论。一方面,“交叉性”、“合一性”这些并非西方“实证科学”所擅长。如果停留在西方二分法的框架之中,打着“科学”的名义,又试图想研究事物的“合一性”或者“合性”的问题,那么这些研究本身就是一种逻辑悖论。西方思维在“分”而不在“合”。这就是“交叉科学”致命问题的本质所在。“合一性”那是东方思维所擅长的,那么“实证科学”以自身所不擅长的思维去研究什么“交叉科学”,那实际上必定是一种“科学跨界”的行为,也是一种“陷科学于不义”的做法。

因此本人更愿意称这些学科叫做“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完全没有必要非得打着“科学”的旗号。因为“交叉”不符合“实证科学”的主流方法,所以就只能够属于西方“实证科学”的一种边缘领域,已经背离了“实证科学”的《核心》属性,所以叫做“边缘学科”比较好。然而对于西方认识属于“边缘性”的东西,对于东方认知而言却未必属于“边缘”。关于认知“边缘性”的问题,以后如果我们有时间可以再给大家讨论,其实这与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理论》关联密切。

我们为什么说“交叉科学”在二分法的“实证科学”体系中是不能够成立的呢?这就涉及到一个到底“什么才是分”的问题,也就是“分的本质”到底是什么的问题?也就是“分”的真正含义是什么的问题?

因为“实证科学”的这个“分”与普通人日常所习惯性意义上的那个“分”还不是一回事。其实“科痞们”在兜售它们那套“伪科学”概念的时候往往就是钻“科学认知”与“常识认知”不太一样的这个空子,往往把人们习惯约成的概念说成是它们的“科学”概念,全然不去讲“科学”的本身到底是什么。“科痞们”其实是钻了“实证科学”存在专业分工与专业知识壁垒的这个空子。其实“科学知识”并非“生活常识”,那个所谓的“科普”其实也是对于真正“科学”的一种践踏。

那么到底什么才叫做“实证科学”意义上的“分”呢?“科学”意义上的“分”其实并不简单,并不象我们拿刀切西瓜或者切蛋糕那么简单意义上的“切分”。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切分”必须切断事物之间的“关联性”。否则那就是“切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就不属于二分法意义上的“分”了。这种“切不断”、“剪不断理还乱”的“分”是纯纯粹粹在所谓表面上的“分”,已经违背二分法的创立者——笛卡尔的本意的。“交叉科学”实际上就是犯的这个错误,违背了真正意义上的“分”。为了说明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就必须从数学上的笛卡尔平面直角坐标系说起。这就是我们下一个小标题需要跟大家讨论的问题。

七、笛卡尔平面直角坐标系

接下来,就让我们回到“实证科学”的经典时代,回到经典的笛卡尔-牛顿思想体系最初的样子,也就是回归“实证科学”最经典的思想。其实经典科学才称得起是真正的“科学”。你别看当今人类都生活在被“实证科学”三百年以来所创造的物质世界的成果之中,但是真正的“科学”到底是什么?恐怕能够知晓的、能够说得清子丑寅卯的也没有几多人?大多数人都是熟视无睹或者是一种完全无知的科盲而已,如果能够达到初中数量化的认知水平其实就已经不错了。其实在当今中国这种专制体制中,“科学”也只能允许是一种认知,关于“科学”背后的东西,无论是方法论也好,或者是思想基点也罢,中国人是不允许知道的。其实就比如马斯洛的需求心理学,五层金字塔那是到处都可以听到的,但是一到通往“灵性”的具有超越属性的“第六层”,那就很少听说了,而且当今中国人已经养成了非常“自律”的习惯。凡事“公仆们”不希望“主人们”谈论的事情,“主人们”都非常自觉的不去谈论,至少在公共场所都是如此。真可谓是“悠悠之口自己封”,很是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后遗症的表现。比如中国互联网的所谓“自律联盟”。

在中国当今这种可以“因言获罪”、或者“因思获罪”的环境之中,很少有人会对“实证科学”的科学史有所了解,也很少有人会对“实证科学”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感兴趣,也因此当今中国人最容易被“科学”这个幌子所忽悠。其实这与当今中国人急功近利的机会主义思维也很有关系,与东方文明传下来的思维方式也有关系。

科学科学,其实现在日常人们往往叫做“科技”,把“科学”与“技术”一起称呼。其实“科学”是“科学”,“技术”是“技术”,根本就是两回事。如果以一种小层次划分的角度来看,其实“科学”与“技术”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技术”往往是“科学”的一种固化、实体化或者产品化的产物而已。然而一般人实际上所能够感觉到的都只是生活在“技术”世界之中,而不确知“科学为何物”。

大家知道,经典“实证科学”起源于所谓的笛卡尔-牛顿思想体系。这是是一种线性绝对化的思想认知体系。当然为这个思想认知体系添加知识要素的还有笛卡尔-牛顿之后的许多后来人,但是真正创造这个思想体系的,笛卡尔与牛顿往往被尊为奠基人。所以“实证科学”体系往往又被称为“笛卡尔-牛顿”思想体系。对于牛顿,大家耳熟能详的往往是“万有引力”,其实“微积分”才应该算做牛顿对于“实证科学”的最大贡献。“万有引力”充其量只能算作是“微积分”的一种“果”而已,“微积分”才能够算作真正的“因”。“果”自“因”而来,所以才因果因果,先有“因”而后方能有“果”。关于牛顿“微积分”原理相关分析与阐述,如果日后有时间,本人会专门写作文章进行讨论。其实关于微积分原理、万有引力的错误、左右手螺旋法则、化学分子稳定结构、甚至黄金分割法则,如果日后有时间,希望都可以与大家探讨一下。我们今天希望专门给大家讨论的是关于笛卡尔的思想。其实牛顿“微积分”思想甚至“万有引力”宇宙模型都是建立在笛卡尔的理论思想基础之上的。

笛卡尔对于“实证科学”的最大贡献应该说是系统的建立起了二分法逻辑。另外就是,所有具有初中数学文化水平的人应该人人皆知的就是数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那也是笛卡尔的杰作,所以称为笛卡尔平面。其实“平面直角坐标系”与二分法逻辑也是密切相关的。

谈到笛卡尔的“二分法”逻辑,那么就必然从“哲学”上的“二元论”说起。其实哲学思想上的“二元论”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古已有之。然而能够把哲学思想意义上的“二元论”真正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可进入实际操作层面“二分法”逻辑可以说笛卡尔是第一人。对于建立一套完整的西方近代“实证科学”体系——也就是全面具备本人以前章节中所介绍的认知体系的完整三组成而言,笛卡尔可谓是功不可没。因为笛卡尔,“实证科学”而不再是象“二元论”哲学那样仅仅停留于#3的思想基点或基点假设方面,二分法逻辑可以开始延伸了,延伸成为一个知识体系。

另外,“我思故我在”这也是笛卡尔的一句名言。只不过没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理解笛卡尔这句话的真正涵义,就象爱因斯坦的那句“上帝不投骰子”一样,又有几个人能够真正理解呢?!

笛卡尔于1644年出版了他的划时代著作《哲学原理》。请注意,牛顿出版的是《数学原理》。其实《哲学原理》与《数学原理》,背后还是有差别的深意的。笛卡尔的这部《哲学原理》可以说是近代西方思想“方法化”的奠基之作,于是笛卡尔引导“西方哲学”不再只是停留在“想”的层面,而是能够从“思想”走入到一种可行的“行为”层面,使“主观世界”能够与现实世界联接起来。

就如同我们前面所讲过的认知系统三部分一样,笛卡尔的思想体系也可以分为三个组成部分,(1)形而上学的部分,这实际上也是属于“道”的部分(作者注:只不过“唯物主义者们”一直以来都是把“形而上学”一词作为负面的意义来引用),(2)物理学的部分,这也就是“理”的部分,(3)各门具体科学,这就是“术”的部分。一般人往往把笛卡尔在数学方面的贡献归于具体学科,但本人认为笛卡尔坐标系的意义早已经超越了数学的范畴,应该纳入#2的部分。

下面就给大家谈一谈笛卡尔最最著名的贡献,也就是笛卡尔在数学上所创造的“平面直角坐标系”。其实经典“实证科学”的所有知识都是建立在笛卡尔平面之上的。只是到了爱因斯坦的量子时代,这个笛卡尔平面才真正的被超越了。另外,“笛卡尔平面”在数学上还把笛卡尔时代之前数学上的两个分支,即“代数”与“几何”,通过他的坐标系联系了起来,并以此创立起了一种全新的数学——“解析几何”。其实笛卡尔的“平面直角坐标系”,也是牛顿日后创造“微积分”的平面基础。而牛顿“微积分”又可以被看做是西方“实证科学”研究一切“短线规律”的基础,因此笛卡尔在人类认知方面的贡献那可谓是一目了然、功不可没。

那么归于笛卡尔“平面直角坐标系”的真正意义与贡献又是什么呢?因为许多人都只是在数学意义上认识“平面直角坐标系”的意义的,或者因为只是在初中数学时代接触过笛卡尔平面,而对于“平面直角坐标系”真正在思想与逻辑方面的意义根本就不知道,也从来都没有思考过。充其量也就只是完全在“术”的层面上认识“平面直角坐标系”,根本没有意识到其中深刻的涵义。只是把“数”仅仅看做一种“术”而已。“数”已经没有了任何思想。其实我们这里谈论笛卡尔“平面直角坐标系”是因为涉及到我们前面关于“交叉科学”的批判问题,所以我们不得不谈。

“平面直角坐标系”是由x轴与y轴两个互为垂直方向的数轴组成。因为一般“代数”的“数”的度量只需要使用一个数轴就够了,而“几何”(平面几何)的度量则需要是在两个维度上表示相互关系。笛卡尔的“平面直角坐标系”是由两个互为垂向关系的数轴建立起来的,于是“平面直角坐标系”就把“数”与“几何”联系到了一起。这是一般人们所能够知道的。然而一般人们所不知道的(或者一般人很少关注的)就是关于两个维度之间垂直轴向的关系到底代表着什么呢?也就是,x轴与y轴互为成为直角垂直关系的更深层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

这种“垂直关系”实际上涉及到了二分法哲学最为本质或者最为根本的假设问题——也就是关于什么是事物“可分性”的问题,也就是什么样的事物才可以被“分割”的问题。显然对于理科知识文盲的人而言,对于那些敢于使用“实证科学”方法而进行“学科爆炸”的“人文科学”而言,恐怕连什么叫做“正交关系”都没有听说过,那么又如何敢使用二分法的“分割”之法对世界任意“切分”呢?!

对于笛卡尔而言,事物的“可分性”必须基于事物“分割”之后的两个部分相互之间不再具有任何关联,两者“切分”之后可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互为独立的事件。这其实才是二分法的根本假设。也是使用“分割”之法的同时尽量避免或者减少“系统属性”丢失的保证。如果“分割”后的事物之间还存在关联性,或者只是一种“人为切割”事物关联性,那么这种“切割”就属于违背了事物“完整性”的随意“切割”,也就是说,原本事物不具有“可切割性”。还有一种原因,就是原本事物虽然具有“可切割性”,但是使用的具体“切割方法”有问题,违反了“可切割性”的“切割”纹理,也就是,没有能够按照正确的“切割方法”切出互为独立的事件。形象的比喻,就象切肉一样,应该横切,你却纵切;或者应该纵切,你却横切。

“垂直关系”在数学上叫做“正交关系”或者“正交性”,也就是由x轴与y轴要“正确的”相交。那么这种“正交性”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用x轴所度量或描述的事物,与用y轴所度量或描述的事物,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关联。这才是“分”的一种本质——两种事物“分割”后不再有相互关联,各自有各自的度量,不再有任何相互关系。用数学的语言讲,就是两种衡量指标相互不共轴了。关于这一点或许只有熟悉力学“矢量分析”平行四边形法则的人才能够理解我所说的这些话的真正意思。如果y轴与x轴不是垂直关系,那么x轴或者y轴本身就可以被看成一个“矢量”,那么这个“矢量”无论如何都可以被分解出来一个在对方轴方向上的一个投影或者分量,那么也就是说x与y发生了共轴关系。然而x轴与y轴如果呈现的是一种“垂直关系”的话,那么y轴在x轴方向上的分解量就是0值。这就是y轴与x轴共轴的情况,也就是x与y作为两种事物的标杆参照系根本不存在相关性的情形,当然这只是两种事物在“量性”方面相互无关性的一种表现——一种西方“实证科学”在“分”上的本质,因为西方“实证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事物在“量性”方面的展现。这种“量性”处理其实就是把任何一种存在都降格蜕变为“物质性”对象来研究的一种必然结果。也就是说,无论是“物质”、“量性”、“术用”还是“可分割性”、“排他性”、或者“竞争性”,其实都处于同一个存在层次,都是由物质属性所主导的存在层次。

基于上面“实证科学”关于“可切分性”的“正交性”与“无关性”本质的论述,我们再来回应上前一个标题关于“交叉科学”的讨论,所以本人认为,如果基于“实证科学”关于“切分”的研究方法,想去建立所谓的“交叉科学”,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交叉”就是一种“藕断丝连”的属性,与笛卡尔建立“实证科学”二分法的初衷、初始假设根本就是相违背的。那么其实,“交叉”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合”的属性,根本就不是《西学》所擅长的。因为西方方法所擅长的是“分”而不是“合”。因此,“交叉科学”既不是西方方法所擅长的,同时又违背路西方“实证科学”“分”的根本方法。换句话说,用“要素思想”去研究“系统思想”,无论如何努力去研究,终将是行不通的。

然而“交叉科学”,从另一方面讲,也有一定的正面意义,那就是西方科学界已经认识到了西方“实证科学”方法的有限性,意识到了“过度拆分”会破坏事物的完整性,也意识到了彻底的“分”、彻底独立的“分”有时是不可能真正做得到的。然而“交叉科学”虽然意识到了这些问题,但是其试图在西方“实证科学”的框框之中寻找出路、并试图想真正的解决这些问题,那么任何努力其实都是徒劳的,根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本人更愿意称之为“交叉学科”而不是“交叉科学”,意思也就是到了人类思维应该跳出“实证科学”框框的时候了。

谈到了西方认知领域之中的“交叉科学”,我们说“交叉科学”是不应该存在的,因为“交叉科学”既违反了“实证科学”的研究方法论,而“交叉科学”作为学科,也没有找到适合自己可以安身立命的方法论。这让本人联想到另外一个问题,也是另外一个比较荒谬的说法。比如有人把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所发生的“IT革命”称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其实“第三次工业革命”这种提法也是相当荒谬的。“第三次工业革命”这种提法其实反映出这种认知既不知道“工业革命”的本质属性是什么,也不知道“IT革命”的本质是什么,所以就敢把这两样东西往一块乱搭。这实际上也反映出了对于近代科学史无知而文盲的一种认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