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

世界人权日 全球逾200万人吁法办江泽民



http://news.zhengjian.org/2016/12/10/35060.html(附有视频)
【正见新闻网2016年12月09日】

世界人权日(12月10日)前夕,“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连署活动”协调人朱婉琪律师公布刑事举报中共前党魁江泽民连署活动的最新人数, 目前全球共计25国及地区、超过200万民众参与举报。朱婉琪指出这是廿一世纪规模最大的人权义举,吁习当局及国际刑事法庭正视国际社会两百万民众要求法 办江泽民的呼声,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世纪大审势在必行。

朱婉琪表示“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连署活动”,从去年7月开始到12月8日为止,近一年半以来,获得亚洲台湾、韩国、日本、港澳、 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及欧洲的法国、德国、西班牙、俄国、荷兰、比利时、奥地利、以色列、爱尔兰、斯洛伐克、拉脱维亚及保加利亚等18国,合计共25国 及地区,超过200万民众(2,058,077)参与举报江泽民活动。

其中前三名为台湾740,441人、韩国671,422人和日本278,350人;欧洲18国方面则以乌克兰、以色列、西班牙、德国、荷兰及俄国举报人数逾万为最多。朱婉琪认为,这是世纪大审判的前奏,也是21世纪全球最大的人权义举。

朱婉琪表示,今年以来习近平当局宣誓要实践普世价值,包括施行宗教自由、恢复传统文化,甚至还废除了劳教制度,但若不结束对法轮功的迫害、没逮捕迫害元凶,法轮功学员仍面临随时会遭活摘器官的风险,如果中共不解体,如何能相信习当局能够带领中国走向美好的未来?

“我们认为必须要解体中共,才能结束迫害”,她强调,江泽民对法轮功17年的灭绝性迫害,触犯多国法律,无论是中国司法机关,或是国际刑事法庭,都 必须追究江泽民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这些万国公罪一件都不能少”,必须在法律上、社会上、经济上对受迫害的逾百万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提出补 偿,因此世纪大审判势在必行。

刑事举报连署活动保加利亚协调人萝西(Rossy)表示,“曾在共产党统治下的保加利亚对于共产党当年的限制及手段记忆犹新。我们国家的民众对于共 产党政权的残酷暴行并不感到惊奇,我们的民众也急切地想要了解中国目前发生的迫害。参与这次举报江泽民活动的民众来自不同年龄层,更有许多外国人来签名, 他们毫不犹疑的支持。”

法国法轮大法学会协调人唐(Tong)说,全世界民众都清楚江泽民的坏,而江泽民集团搞出的颠倒是非事件屡见不鲜。特别是这17、18年来对中国诉 求“真善忍”、修心健体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致使大量善良民众无辜迫害致死、致残,甚至连器官还被江泽民集团活摘用来发他们人间魔鬼式的黑财,实在 是太残忍。

唐接着说,然而这些残酷迫害的事例一直不断被揭露,法国民众听明白真相后,前仆后继地要求举报、控告江泽民,至今已有4千多名法国各界民众要求中国司法审判江泽民,也就是说,不止是中国民众希望审判江泽民,这也是全世界民众的心愿。

刑事举报连署活动荷兰协调人卡扬(KaYan)表示,荷兰的这项活动主要在阿姆斯特丹以及国际刑事法庭的所在地海牙进行。当地民众及游客得知在中国 有上亿修炼法轮功的人遭到迫害,他们真的不愿相信这些是事实。签名举报的民众希望元凶江泽民能被绳之以法,并且表示希望将江泽民逮捕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庭 受审。荷兰民众了解中国没有人权,希望中国能赶快变好。

爱尔兰法轮大法学会冬雪(Dongxiu)指出,爱尔兰的法轮功学员只因为坚持自己善良的信仰,在大陆的亲人去世时无法回到中国奔丧,有的被吊销护照。在爱尔兰有超过万人举报江泽民的罪行,他们热烈表达要制止对法轮功的这场残酷迫害以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日本法轮大法学会会长稻垣兼太郎表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从开始到现在已经持续了17年,这场迫害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活体摘取器官从而获取金钱暴利的邪恶,而发动这场迫害的就是江泽民。

“如果我们不能制止这场邪恶的犯罪,人类将如何拥有美好的未来”,稻垣兼太郎说,用法律去制裁这种罪行本身,才正是人类去迎接未来的价值所在,能够协助连署举报的人,是真正有被救度的价值的!我们希望可以透过更多的人来参与这样的签名活动,从而早一天结束这场迫害。

马来西亚法轮大法学会永山(yong sang)则说,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连署的活动,是制止对人类道德的践踏,以便将这个首恶绳之以法,回归人类的尊严,归正人类道德。

西班牙法轮大法学会伊格莱西亚斯(Carlos Iglesias)呼吁国际社会对中共有犯下的滔天罪行有清醒的认识,数百万的法轮功学员因为信仰而遭到无辜迫害,甚至被活摘器官,被盗卖他们的活体器 官。来自西班牙的举报江泽民的人数是为了那些在苦难中无法发言的人,希望国际社会能将将群体灭绝犯行的独裁者给绳之以法。

这一年半来举报江泽民人数最多的国家是台湾。台湾法轮大法学会长张锦华教授表示,做为华人社会唯一的民主法治国家,台湾是国际肯定的保障人民自由和 福祉的宝岛。秉持中华文明良善本质的台湾人民,不但重视自己的自由权利,同时也勇敢为受迫害者发出正义之声。
中国大陆违法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甚至做出 活摘器官、贩卖牟利等的邪恶至极的暴行,台湾是海外举报迫害元凶江泽民最多的地区,人数超过七十四万人。

她还提到,此外包括台北、新北、 台中、台南、高雄在内,共15个县市议会都通过了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提案,展现了台湾重视人权的精神。我们呼吁中国大陆当政者,必须尽快严惩迫害人 民、滥权施暴的江泽民,还给法轮功广大学员应有的公平正义,也还给广大中国人民应有的人权福祉,否则必将遭人民唾弃、天理难容。

刑事举报江泽民的国家及地区,计有以下25国及地区

Austria奥地利

Belgium 比利时

Bulgaria 保加利亚

Croatia 克罗地亚

Denmark 丹麦

France 法国

Germany德国

Greece 希腊

Hong Kong 香港

Holland 荷兰

Indonesia 印尼

Ireland 爱尔兰

Israel 以色列

Japan 日本

Korea韩国

Lativia 拉脱维亚

Macau澳门

Malaysia 马来西亚

Moldova摩尔多瓦

Romania 罗马尼亚

Russia 俄国

Singapore新加坡

Slovakia 斯洛伐克

Spain  西班牙

Taiwan台湾

Ukraine 乌克兰


(大纪元)

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

古风正气:襄阳“夫人城”,历代传佳话!(四文) / 作者: 陈必谦


http://www.zhengjian.org/2016/12/09/155939.古风正气:襄阳“夫人城”,历代传佳话!(四文).html
【正见网2016年12月09日】

一、赵整唱歌谏酒色

秦王苻坚(338-385年。十六国前秦国国君,357-385年在位),消灭了前燕国,占据中国的北方,和东晋分庭抗礼,国势强大。从此以后,苻坚便渐渐地骄傲奢侈起来了。

他的坐船和兵器,装饰着精巧的金玉图案,宫殿和衣饰,更是华贵无比,金碧辉煌。还经常大开宴会,饮酒作乐。

有一天,苻坚又和大臣们会饮,叫秘书监朱肜(读荣)作监酒官,要求各人都得尽醉。打闹的,呕吐的,全没体统,庄严的皇宫宴会厅,一时间,变成为众人纵酒嬉戏的场所。

侍郎赵整,是位太监,作风正直,还有个“即兴赋诗”的本领。当时正在酒席上,看到眼前的这个样子,心里很不安,当即站起身来,对苻坚说:“陛下,有酒无歌,不免少点情趣,我愿献上一首歌,来助兴,好吗?”

苻坚很高兴,同意了。赵整随口吟出一支《酒德之歌》:

地裂酒泉,天垂酒池,
杜康妙识,仪狄先知。
纣丧殷邦,桀倾夏国,
由此言之,前危后则!

歌词的大意是说:上天赐给我们美酒,是仪狄和杜康首先发现的。可是夏桀和商纣一类人,过分地纵酒放荡,竟落得国破身死,前人的败亡,就是后人的教训啊。

秦王苻坚,听了赵整的歌,酒也醒了,心里一阵惭愧,便请赵整写成条幅,作为《酒戒》。
从此以后,宴会上饮酒不超过三杯,变得文质彬彬了。

二、赵整再唱歌,秦王忙令美女下车

慕容垂在秦国住了很久,他的夫人段氏,长得漂亮,被苻坚看中后,渐渐地和她厮混在一起。后来,秦王苻坚,竟公然把她带在身边,同乘一辆车,在后宫游逛。

正直的赵整,看不顺眼,又唱开了:

不见雀来入燕室,
但见浮云蔽白日……

这是在讽刺苻坚,头脑不清醒,走上了危险的道路,如同浮云蔽白日,还不清醒明白,十分危险。

苻坚听了,连忙叫段氏夫人下车。

三、苻坚胸怀宽大

苻坚平时一方面尽情享受,另一方面继续派兵向东晋进攻,蚕食边界上的城邑。他叫梁州刺史杨安,进攻涪城(今四川绵阳)。

对方是当地的守将周虓(读消),他派军队护送自己的老母妻儿,回江陵,半路上被苻坚的秦军俘虏了。他为了保全老母和妻儿,只得投降,献出涪城。他与家人,被押到长安。

苻坚把周虓的家人,送还给周虓,并请他当尚书郎。他拒绝了,说:“我受晋室的恩惠,只因老母被俘,才失节投降,秦王许我母子团圆,令我感激。但我不 羡慕王公贵族,何况是一个郎官!”从此,他每回见到苻坚,便两腿叉开,坐在地上,做出轻鄙的样子,还当面呼秦王(苻坚)为“氐贼”(苻坚出身于少数民族中 的氐族)。

新年宴会,大厅里富丽堂皇,仪卫整肃。苻坚问周虓:“东晋的朝会,比我们怎样?”

周虓竟暴躁地站起,挥舞拳头,嚷叫道:“犬羊相聚,哪能和天朝相比!”把苻坚的文武大臣,都说成是犬羊,很瞧不起。好些人骂他狂妄糊涂,要求杀死他。苻坚不同意,因为他是孝子,待他依旧很客气。

四、襄阳“夫人城”,历代传佳话!

秦王苻坚的另一支大军,打到襄阳附近。对方的刺史朱序,驻守城外,以为秦军没有船只,难以渡过江水,心里满不在乎。

朱序的母亲,看到儿子麻痹大意,心里着急,劝他改变态度。她又亲自登城巡视,每段城墙,都仔细察看。她发现西北角的城墙,风化现象严重,里面填的土 也很松脆,用手一探,土块簌簌直掉,哪里经得起炮石的撞击呢?拆掉再筑,来不及了,怎么办?她马上把自己的一百多名侍婢,组织起来,又号召全城的妇女,一 起出阵,挑石垒土,日夜开工,用了七天时间,在旧墙后面,拦起一道新的,构成两层城墙。

秦国的统帅石越,带着一万多骑兵,到达汉水的北岸,命令会泅水的军士,拉住马尾,浮过江南。朱序看到黑压压的骑士,不用船只,竟冲上岸来,当即慌了手脚,急忙向城里撤退。

秦兵尾追不舍,猛烈攻击,西北角城墙最先崩毁,幸好被一道坚实的新墙挡住。晋军及时赶到,展开反击,才把秦兵打退,保全了城池。

后人为了纪念朱序的母亲,临事决断,挽救了危局,功绩卓著,便将这段新墙,叫作“夫人城”。历代传为佳话。


(以上均据《资治通鉴》)

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

辽宁鞍山又有两千人支持起诉江泽民(图)

图:鞍山市民纷纷联名支持起诉江泽民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8/辽宁鞍山又有两千人支持起诉江泽民(图)-338670.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据不完全统计,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辽宁省鞍山市有1421位民众签名支持起诉江泽民后,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又增添了2001名的正义人士加入支持诉江的行列。

在诉江征签的过程中,民众都积极表示愿意支持起诉江泽民,“江泽民上台就没干好事,下台后也没干什么好事,我支持起诉他。”这是件大快人心的事,这 是一件大喜事,很多民众都在翻墙看动态网,关注着现政府对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动态,等待着大审判的来临。下面是在征签过程中部份民众的心声和小故事。

明真相家属举报江泽民

我曾亲身经历,亲眼目睹了在江泽民的指使下,对修“真、善、忍”的好人进行精神与肉体破坏性的残酷摧残与镇压。我的婆妈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功在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下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八个字占了前七个字,就差一个“亡”字。

我 亲眼目睹了婆妈被警察电击的场景,我婆妈的嘴里吐出大量的血与血块,我被吓得哇哇大哭求警察放过她。婆妈由于不放弃修炼被关进精神病院,被强行扎精神病人 的针,吃精神病人的药。大夫说扎他们的针吃他们的药是为了净化心灵,吃了他们的药,扎他们的针,杀人的人都不敢杀了。你还敢炼法轮功吗?那些医生太可怕 了,用药破坏人的神经中枢,想把一个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弄得又疯又傻。“六一零”头子恐吓我婆妈,你不交代那你的“病”永远都不能好,那就是往死里 整。

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间,婆妈就被迫害“死”了很多次。我也真看出了共产党的邪恶,在江泽民的指使下,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犯下了 滔天大罪,我婆妈也只是沧海一粟。江泽民挑起的这场对法轮大法的迫害,邪恶手段史无前例的阴险狠毒。警察都说:江泽民告诉了,打死你是白打死你算自杀。江 泽民这样迫害无辜好人,真是罪大恶极,所以我举报他,望检察院立案侦查,匡扶人间正义,惩恶扬善,为百姓做主,还人间正道。

公司领导动员下属员工参与征签

有一次在征签的过程中,一个公司明大法真相的领导得知征签起诉江泽民的消息后,主动留下了一张征签的表格,让自己公司的员工都来签字参与起诉江泽民。当拿到征签表格时,这张表格已经签满了人名,这种正义之举让人感到了一股正的能量正在鞍山的民众中迅速的传递。

部队退休老干部痛斥江泽民祸国殃民

一 个长期在部队做政治思想工作的退伍老军人,也加入了诉江的行列,他说:我早就看到了这个政党腐败透顶,尤其在江泽民执政期间,迫害法轮功善良民众,他算是 什么东西,大蛤蟆,不学无术,六四屠城、汉奸儿子,带着自己的儿子、家族闷声发大财,用国库给自己买飞机,都退休多少年了,国家还得花三千万养活他,这三 千万能解决多少老百姓的疾苦。老人还说:我早都退党了,我周围的一些老干部接到三退的真相语音电话也纷纷脱离了中共组织,我告诉他们快点退吧,老天早晚要 灭中共的,我们可不能跟着倒霉。我认识的几个朋友都准备好鞭炮了,就等江泽民被抓后放鞭炮庆祝呢!

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

两高的司法解释是枉法陷害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7/两高的司法解释是枉法陷害-338581.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自1999年至今,中国的司法机关以刑法300条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法轮功信仰者定罪,以两高的司法解释为依据量刑审判。千千万万的法轮功信仰者被非法拘禁、关押、拘留、逮捕、审判,背着被强加的冤枉罪名被剥夺人身自由。

但是,两高的司法解释和刑法300条毫无任何关系,解释违反了基本的法治原则、违反了中国的现行法律,违反了正常的司法逻辑,是枉法强加罪名。

《两 高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在1999年中国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超越国家体制,私自发动的对一个信仰群体的政治迫害。在江泽民权利压力之下,全国 人大常委会匆忙出台了一个决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未点名法轮功是邪教)。接着,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跟进发出了内部通 知,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主动配合江泽民的意真志,不顾及司法机关的独立职能,在通知中点名“法轮功是×教”,紧接着,随着迫害的升级,两高出台 了“解释”(一)和解释(二),作为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量刑的依据。

一、两高解释的违法性

1、司法解释违背《立法法》,《刑法》,逾越司法权的界限,形成实质立法

两高司法解释名义上是对刑法300条的解释,但是,从内容和逻辑上看,和300条毫无任何联系,是非法创造了新的规范。

刑 法三百条第一款设定的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罪〞,“破坏法律实施”是这一罪名的客观行为要件,至于利用什么破坏法律实施并不主要,就像“用刀杀人”、 “用绳子杀人”,“用化学方式杀人”,行为采用的方式对罪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杀人的行为。因此,300条的罪行部份是“破坏法律实施”。那么,两高的解 释无疑应当围绕这个罪名的构成条件和必须具备的事实进行解释。即应当述明,什么是破坏法律实施,什么行为是破坏法律实施?满足何种条件,如在主观上是否只 有故意,客观上必须要具备何种行为,造成了何种危害后果,才构成本罪;具体的因何种行为,才可能导致破坏哪一部法律、哪一条法律的实施?然而,两高的解释 却离开了本罪的构成而言他,说什么“制作、传播多少份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或多少册书籍”的就是“破坏法律实施”。“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与 “破坏法律实施”,怎么成了同一概念呢?

但凡有点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法律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以 贯彻和实现的活动,包括法律适用和法律执行。而破坏法律实施就是使法律规范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以贯彻和实现,具体而言,就是破坏了法律适用和法律执行。法 律适用就是司法权,法律执行就是行政权。法轮功学员作为一个权利主体,如何让国家的司法机构不适用法律?如何让国家的行政机关不执行法律?一个法轮功学员 有什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

多少年了,在无数的庭审现场,当辩护律师问检察官和法官,你们提交的所谓证据证明了此法轮功学员破坏了法律实施,破坏了哪部法律、哪个条款的实施?法官与检察官哑口无言。

根据现代法治原则和刑事法律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解释应遵从从严解释,应严格遵循立法原意,以维护刑法的公正性、谦抑性和安全性。两高的解释却完全超出了刑法300条的含义范围。

另外,根据解释学原理,对一个文本的解释应遵从文本的基本文意,也就是说,一个解释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原文本毫无关系。若如此,那就不是解释,而是创造新的文本。对比刑法300条第一款和两高的司法解释,可以看出,解释和被解释的文本毫无任何联系。

被 用于给法轮功学员判罪量刑的所谓“证据”材料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法轮功的书籍,这是一个信仰者合法所有的,就象信仰基督教的人会读《圣经》,信 仰佛教的人会有佛经等等,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认识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 以澄清披露,比如一些法轮功信仰者和一些媒体分析天安门自焚是导演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修炼者 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就象一个人被污蔑了,都有权利为自己辩解,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份,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对一 些滥用权力者的曝光、一些历史评价,这些曝光和评价是行使作为一个公民的批评权和监督权,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就象对薄熙来、周永康的曝 光,前几年和现在就不一样。这些也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更不可能破坏法律的实施。

可见,两高的司法解释根本不是对刑法300条的解释,而是私自创造规则。根据《立法法》,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它的基本法律。

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 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赋予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法律解释权,但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解释法律的 权力完全不同,该解释权限于解释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司法解释只能针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的问题进行”,这意味着最高法院和最 高检察院对法律的解释只能就法律、法令在具体案件的应用进行解释,司法解释并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不能普遍适用。否则,将导致司法解释在实质上成为法律 的一种形式,并使制定司法解释的活动在实质上演变为一种立法活动,这明显有悖于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职权分工的设计,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立法机关,有 权制定法律,法院是审判机关,只能适用法律,无权创制法律。

“两高”对所谓邪教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刑法的范围,涉及到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 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明显越权;同时“两高”有关法轮功是×教组织的通知也违反了中国宪法36条规定的信仰自由条 款。所以“两高”关于法轮功的解释属于无效的司法解释,更不能作为公检法办案时的法律依据。

2、两高的司法解释违反了法律的一般性原则,是“因人设罪”、“量体裁衣”

根据现代法制原则,法律应具有一般性,也称为普遍性,即法律不是针对特定人的,而是针对一般人适用的,也就是相同情况相同对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法律不能“因人设罪”。不能区别对待。

两 高对法律的解释是司法解释,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最高司法机构的司法解释形成的不是个案裁判规范,而是一般规则,即全国各级检察院、法院都会直接援引 判案,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暂且不论,单就解释的性质而言,应是具有一般效力的规范文件。是对法律在具体使用中需要时做出的解释,就是对“法律”解释,但两 高的解释中,充斥着的是大量的“事实”解释。如在对“邪教”的整体定性上,使用的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采用各种手段”,在所谓的犯罪行为表现 上列举的是制作、传播传单、图片、标语、报纸、书刊,光盘、录音、录像带;制作、传播DVD、VCD、CD母盘的;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在公共场所悬挂 横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等等内容。

表面上是一个一般性规则,却又运用内部通知的形式指这个解释就是适用于法轮功群体。是典型的“量体裁衣、因人设罪”,即:“在完全违背价值判断丝毫不顾及善恶是非的情况下专门为了对付一个并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的群体而制定或者完善特定罪名”。

3、两高的解释是滥用权力,对法轮功信仰者错误适用刑法300条枉法强加罪名,蓄意陷害

任何一个有正常法律逻辑的人都能看出,两高的解释和法律(刑法300条)毫无逻辑联系,甚至背道而驰,其实质是如辩护律师所说:“对法轮功信仰者错误适用刑法300条,已涉嫌枉法强加罪名,蓄意陷害的犯罪性质”。

为 了达到蓄意打压的目的,两高完全违背了法律的一般性和司法的中立性,实施的是先定罪,后找理由的“先射箭,后画靶心”的伎俩。按照正常的法律推理逻辑,法 律规定了一个一般性规范,如“杀人偿命”——“张三被怀疑杀了人”——“收集证据证明张三确实杀了人”——“张三偿命”。这就是典型的法律三段论演绎推 理。

但是,我们看到,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中国的两高解释却是这样的逻辑:“杀人偿命”(法律)——“就说张三杀了人”(内部通知)—— “如何证明张三杀人的手段”,包括张三家的刀(不管是切菜的刀,还是水果刀,还是小孩的玩具刀),绳子、棍子、书籍、衣服都可以作为杀人的证据;张三如果 辩解,和别人说我冤枉,我没有杀人,也是杀人的证据;于是,诬陷完成。

最高司法机关通过内部通知和司法解释的形式,完成了对全国各级司法机 关的“教导”,先把箭射出去,再围绕着箭画出靶心,真是“百发百中”。内部通知迎合江泽民的讲话“法轮功是× 教”,为了诬陷,找到刑法300条第一款,“破坏法律实施罪”,然后通过解释,把如何证明这个诬陷的方法详细列举,即“解释二”中的“制作、传播传单、图 片、标语、报纸、书刊,光盘、录音、录像带”,或“制作、传播DVD、VCD、CD母盘”,或“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组织信息”,或“在公共场所悬挂横 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等等内容。

为了避免承担诬陷的责任,为了避免国人看出这种诬陷,“两高解释”(二)中不再点名 法轮功是× 教,但是,各级检察院和法院就是按照这个逻辑“心领神会”的执行着最高司法机关的授意。如:在庭审过程中,当辩护律师指出说法轮功是×教没有法律依据时, 有法官就说:“我们有内部通知”。

在无数次的庭辩中,对于“哪个法律规定了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学员又究竟破坏了哪个法律法规的实施”,这 两个关键问题,当庭的法官和公诉人都避而不答,这足以说明了刑法300条的罪名属于枉法强加的错误适用,反过来也就是说所谓的设备宣传品资料,事实证据, 不论有多少本法轮功著作、多少法轮功资料,都与起诉的罪名无关。

一个律师写道:两高的解释配合江泽民打压法轮功无疑发挥了罪恶的功效:“其 一,初期,对一个善良平和的、毫无政治诉求的信仰群体进行诽谤、抹黑的同时,将能够真实表达该信仰内容的书籍、音像全部销毁,从根本上断绝了他人了解这一 信仰并进行自我判断的可能;其二,后期,在栽赃、镇压之后,以立法的形式将被迫害者揭露恶意诽谤、抹黑、栽赃、镇压等恶劣事实的行为定性为犯罪,以进一步 加大报复和彻底掩盖真相。”

于是我们看到,有的法轮功学员就因为送给路人一个过年的“福”字,就被拘留、逮捕、判刑,有的法轮功学员就是因 为揭露警察对她的刑讯逼供就被判刑10年。十几年来,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定罪就是因为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就是因为法轮功学员在 上告无门的情况下告诉国人被诬陷、被诽谤、被迫害的事实,就是因为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维护信仰自由权和国人的知情权。

一位律师说:“人类 有史以来的所有刑事案件中,恐怕没有比侦办法轮功案件(如果可以称为“案件”的话)更简单、省事且无需虑及后果的了。法轮功信仰者不说假话,身份容易识 别、确定;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何情况下不会使用暴力,办案者根本无须担心会发生一般案件可能存在的人身危险性;他们心地善良,遇事向内找,努 力修去对任何人的仇恨,因此包括昧良心的盯梢者、报信者、抓捕者、幕后指使者在内的所有参与者甚至不用担心哪怕是言辞上的报复,显然,欺负一个好人总比得 罪一个坏人容易且无需担心人身安全。

“法轮功案件的荒唐性还在于:整个办案过程已经完全是流水作业化了的,各阶段办案人员无须动用智慧即可 顺利完成任务。在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和全部过程中,只要符合下述两条,第一:一个人具有法轮功信仰者身份;第二,该人持有或发放过与法轮功可能有 关的物品或者甚至仅仅是对别人说过关于法轮功的真相,那么,这个人就将被冠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送进监狱。而丝毫无需考虑具体行为究竟是对 社会有危害还是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意义。”

二、“两高的违法解释”蓄意错用法条诬陷真、善、忍信仰和众多善良守法信众,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违反了法治精神,违反了普世原则,违背了天理。已造成了巨大的罪恶现实,已涉嫌构成反人类罪

1、打压“真、善、忍”信仰及其亿万信众是反普世价值 破坏人类的道德

“真、 善、忍”是最基本的传统美德,公认的普世价值,如果法轮功学员真正在实践着“真、善、忍”普世价值,那么打压法轮功也是在打压破坏“真、善、忍”普世价 值,是反人类的罪行。实践中,在十七年污蔑打压的岁月里,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向人类真实的展现了宽容、理性、平和、善良和大慈大悲的胸 怀,受到了中国民众和世界各国普遍的接纳和赞扬。

一个有良知的律师在辩护词里写道:“法轮功从传播以来,尤其是从被非法打压后,真实的坚守着真善忍的理念,展现着超越守法之上的道德标准,十七年来虽然面对侮辱嘲笑冤狱酷刑, 他们坚持怀抱善意,承受着漫长而巨大的苦难,按照真,他们揭示讲述着真相,按照善,他们惨遭迫害而无怨无恨,希望唤醒世人的良知,拥有美好的未来,按照 忍,他们忍受着苦难,割舍个人的所求所得,坚守着和平,理性,他们忍的坚强不屈,无所畏惧。他们相信正义真理必胜,十七年来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抱怨, 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所展现出 的境界甚至已被看作中华复兴,道德回升的希望。
定罪这样的好人,打压真善忍信仰,就是无视自己的良知,在摧毁人类的普世价值,毁我道德,毁我美好,毁我希 望!”

十几年的时间,一个国家,在一个当权者的非法意志之下,颠倒是非黑白,倾国家之力非法打压“真、善、忍”信仰及其信仰者,给这个社会造成怎样的恶劣影响和示范效应,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

2、两高的解释借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摧毁了法律的正义,造成整个司法系统的堕落和腐败,司法尊严丧失殆尽

法 轮功学员所为的一切,只是在反对非法的迫害,揭示不为人知与被谎言掩盖的真相。在不公的对待下,总得让人说话,这是人最基本权利。坚持法律赋予的权利,积 极抵制司法罪错,如果法律是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那么法轮功的所为客观上也是在实现着法治的宗旨精神-----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借法律之名打压法轮 功,则是把法律变成了行恶犯罪的工具,也彻底摧毁了法律的正义。

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发展,建立法庭的最终目的是 主持社会正义,惩恶扬善。自古以来,在人们心目中,法官应该是公正的代表,正义的化身,其掌握着生杀予夺的权力。特别现代法治社会,司法作为社会公正最后 的保障手段,法官,只有法官被法律授予能够剥夺公民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保留了死刑的国家)的权力。作为法律职业者的法官,穿着象征智慧和独立的法官 袍,中世纪史学家特罗威茨说,只有三种职业有资格穿长袍,“这种长袍象征着穿戴者思想的成熟和独立的判断力,并表示直接对自己的良心和上帝负责。”这种说 法表明了法官职业的独立和威严。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所以自古至今的法庭判案都要凭借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 法。所以法庭判案最终必须以正义为依归,而不是相反沦为犯罪工具,司法人员也不应沦为这场罪行的帮凶。

在现代中国,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法官 有权力做出判决,只有司法才是判断法律是非的权力主体。所以,中国宪法126条规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涉”。宪法第131条规定:“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适用法律,裁判案件,解决纠纷,都是司法机关 的权力。同时,因为权力同时也是职责,法官要对法律负责,要对审判的案件负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判,依法负责。

然而, 自1999年至今,中国的司法凭借两高的司法解释,完全丧失其原本应该公正的立场,主动配合当权者犯罪作恶,制造无数的冤案,把无辜的好人妄加罪名,玷污 了原本公正的法庭,十几年来,两高的司法解释成为迫害善良、制造冤案的所谓“法律依据”,公安绑架、拘留、抄家,检察院批捕、公诉,法院判决、执行,都堂 而皇之的具有了“法律依据”。

也许各级司法官员也明白自己在犯罪,所以才对法轮功学员剥夺会见权、剥夺辩护权、剥夺旁听权。甚至让法警殴打侮辱辩护律师。

一个法官枉法是一个法官的罪恶,整个国家法院的枉法却是因为枉法的规则和枉法的机制。

如 果,明知道是一个冤案,却身不由己地在某种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不得不参与冤案的制造过程,但凡有一点良知的人,内心总是不安的。但是,如果被冤枉的不是一个 单个的个体而是一个群体,而这个群体是被政府(政府中的掌权者)以国家的名义所排斥所迫害,参与其中的人就很少有人感到内疚或不安,甚至以执行命令为荣。

就 象德国法学家英戈·穆勒在《恐怖的法官——纳粹时期的司法》中所揭示的“法院成了政治的附庸。”“作为个人的德国法官对于纳粹主义的认同固然恐怖,但是, 在这种肮脏、恐怖的情感和信仰的支配下,以践踏宪法、法律的“司法”运作,向着法西斯专制施以群体性的顶礼膜拜,从而使整个司法体系成了希特勒的工具、仆 从和鹰犬,无疑是更为恐怖的。”

这样的堕落让中国整个司法体系丧失了尊严。法律职业者不愿做帮凶,纷纷辞职,使得整个司法体系更加堕落和腐败。

近年仅北京一地五年内就有五百法官辞职,并有增长趋势。法官、检察官,失去了职业荣誉感,面临法轮功案件,许多采取回避排斥,或阻抗,或化小化了的处理。一些地区想继续执行打压政策,也只有靠下指标,金钱刺激,才能维持打压局面。

最高司法机构的解释使得整个中国司法蒙羞,将在历史上留下最黑暗的一页。中国要想走向法治,必须立刻废除这样的邪恶规则。

3、两高的司法解释以法律之名行犯罪已造成了巨大的罪恶现实

一个冤案的产生,会涉及到一个无辜人的财产、自由,生命,精神、尊严等,也会涉及到一个家庭的痛苦和悲伤。然而,一个群体,几百万、上千万的无辜善良人被以法律之名而冤枉时,会涉及到多少人的痛苦、自由、生命和精神?

十 七年了,这场人权灾难依然存在,在这场错误的迫害运动中,是非、善恶、正邪、合法与犯罪的关系颠倒了。本应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人员却在麻木的或 为眼前利益执行着非法意志,时至今日,在全国各地的法庭上,凭借两高的司法解释,还在重复着一场场非法的庭审,还在无休止的制造着一个一个冤案。数以千万 计的善良好人被妄加罪名,造成中华民族之千古奇冤!

自1999年至今类似于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样的可以不顾事实法律的政治迫害运 动,源于前党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对法轮功的信仰者进行长期、广泛、系统、有组织的通过错用法律条文,将惩恶扬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实施 拘禁、酷刑、判罪,把公检法监狱,变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链条,导致整个法制体系,沦为犯罪体系。

公安机关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 功学员的抓捕构成绑架罪,关押构成非法拘禁罪,检察机关人员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构成徇私枉法罪,诬陷罪,法院法官错用《刑法》 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的量刑判决构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以上也都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和滥用职权罪,这才是破坏法律正确的实施。

一个律师说,“十七年的时间来,究竟重复制造了多少起几乎一模一样的惊天冤案!古今中外,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能够对自己颁布、实施的法律错误理解、错误应用到这种程度。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恐怕是空绝千古!”

三、废除两高的司法解释,还法律公正、还国家清明

《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而最基本的人权,就是宪法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 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中“信仰自由”单列一条,规定在宪法第三十六条中。

《世界人权宣 言》(直译为《普世人权宣言》)在序言中写道:“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 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我国是《普世人权宣言》的发起国和签署国,有义务履行宣言的全 部规定。

1987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中规定:“任何人不得受到压制,而有损 其选择宗教或信仰之自由。人人有表明自己选择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其所受限制只能在法律所规定以及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 和自由所必需的范围之内。”

以法律方式对信仰者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

按照正理纠正错误,恢复司法机构的正常职能,公正审判,惩恶扬善,才能使我们国家法律恢复正义、司法恢复尊严,才能使国家和社会恢复清明和正常化。

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

中共摧毁传统文化的真实目的


www.zhengjian.org/2016/12/06/155859.中共摧毁传统文化的真实目的.html

【正见网2016年12月06日】

我每次回家看望父母与奶奶,都要经过几个村庄。现在农村的庭院也搞的非同一般,房子盖的越来越高大,大门也是越高越宽,要容得下汽车过。可是,在一 些村子还能看到一些过去的老房子,房子矮小,大门低矮,但是建的方方正正。一次闲聊,与同事谈起了这个变化,同事说:“过去的人心胸小,眼光浅,小气愚昧 不开放。”我说:“不是那样的,这反映了过去的人有做人标准,形式上表现出为人要谦卑,要方方正正,坦坦荡荡,不弄虚作假等。可今天的建筑表现出高高在 上,不可一世,为人心胸狭窄,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什么坏事都干的出来。”

由这一件小事,就可以折射出中共摧毁传统文化后带来的恶果,人失去了传统文化的根,就失去了传统道德观与传统的做人标准,与天切割,不相信神佛在保 佑着人类,不相信“三尺头上有神灵”,不相信善恶报应,因此人才可以为所欲为,在中共的操纵与放纵下,随着中共邪党做尽了坏事、恶事,一步步滑向地狱之 门。

一个人有了一定的道德观念,能区分出好坏善恶,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但是中共邪党摧毁了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培植出一个战天斗地,反天理人 性的邪恶的党文化后,经过几十年,一代代人被中共强行灌输洗脑后,今天的中国人真的不知道传统文化为何物。一天,邻居对我感叹的说:“我现在发现古代的一 切都是骗人的。”思想已经被扭曲到真的是“否定一切、怀疑一切”的程度。

正见网曾连续刊登有关中国东北“瞎话”故事的系列文章,用的是老百姓的口头语,引人入胜,真实的展现了“瞎话”中蕴含的善恶有报的天理。在此,摘录两篇:

故事一:从前,有个会点拳脚的穷家后生,爹娘去世后和媳妇孩子日子过得挺紧巴的,总想出门找点营生干。所以有事没事就总在外面转悠,由于没啥手艺, 活也不好找。有一天,回家路上碰到一伙强盗正在打劫一个古董商。后生奋不顾身冲上去,三下五除二,一顿拳脚把强盗打跑了。古董商很是感激后生,非要给他些 珠宝,可后生说啥也不要。古董商说你啥也不要,那我还能帮你点啥忙呢?后生就把他家的情况说了,并说您要能帮我找个营生干就再好不过了。古董商一听高兴坏 了,说我正缺个帮手,帮我经营买卖,你又会武功,真是再好不过了。就是要离家远一些,大约得一年时间才能回来,不知你能不能离开家。后生一听这么长时间, 就说得回家和媳妇商量商量。媳妇一听说行是行,可你一走,俺娘俩指啥生活啊?后生把媳妇的话跟古董商一说,古董商说你尽管去,家里我是日供米年供柴、冬管 棉夏管单,让你儿子一天上我这取两大钱。哪里的货,你卖挣了钱,给我本钱就行,如挣不来钱,本利我全都不要了,就算我报答你的恩情。

这后生刚走两天还行,古董商还真让伙计送柴送吃送穿的,孩子来了真给两大钱做零花钱。到了第三天,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吃穿不送了,孩子来取钱,古 董商眼一瞪:“你有爹有娘的,我管你什么钱,再来我掐死你。”孩子跑回家向他娘一学,孩他娘气的一蹦老高,怒冲冲抄起一把菜刀,“俺爷们刚走三天,你个忘 恩负义的小人就变卦了,我非宰了你个小人不可!”直奔古董商家。出门迎面正好撞倒个上她家要饭的老太太,“你这闺女气呼呼风风火火是要干啥去?”媳妇委屈 的抱着老太太哭诉着前前后后的事。老太太听后就说:“傻闺女,你去找他拼命,就算杀了他,你还找谁算账去?再者说了杀人是得偿命的,你那儿子谁来养。我看 你先忍耐,等你丈夫回来再算账也不迟。媳妇一听也在理,可我娘俩指啥活着啊?老太太说我就一个孤老婆子,没家没业,闺女你要不嫌弃,我帮你一把,晚上你还 有个伴,白天我要饭,你绣点活我去卖,怎么也能对付过。”媳妇一听就答应了。

老太太每天要饭,媳妇绣活卖。说来也怪,每天都有要来的顺口好吃的,卖的绣活钱足够买衣买柴用的。媳妇也觉着奇怪,就问老太太:“老妈妈你每天都在 哪要到好吃的呀?”老太太说前边那几个村子有钱的人家,一听咱们的情况,都挺同情咱们的,都挑好东西给我。媳妇心想这是碰上好人善人了。一晃一年到了,后 生做生意发了财,進门一看,老婆白了胖了,孩子长高了,家里啥也不缺都挺好,心里挺高兴。心里话古董商说话算数够朋友意思。
可媳妇一见爷们回来了,扑到后 生怀里这个哭,诉说着怎么怎么回事。后生一听,气得牙咬得嘎巴嘎巴响,拿起根大棒子就往古董商家去,见到古董商不由分说就要打,古董商叫伙计把后生抱住, 后生说你为什么说话不算数。古董商说你莫生气,跟我来看看你再说。古董商把后生领到仓库一看,满屋都是针线绣活。“这些都是你媳妇绣的,我每天花两大钱买 来的,这些玩意有啥用啊,就是为拴住你媳妇的心,你想一想,你一走一年,她又年轻,假如我让伙计天天送这送那,天天和她接触,难免有咬舌头的风言风语。我 考虑你俩的名声,我花钱雇了个老太太,装成个要饭的和她作伴。吃穿用都由我来安排,不让她出头露面和外人接触,忙着手里的绣活,一心盼着你回来。我的安排 有什么错么?”古董商一讲,后生恍然大悟。又悔又恨自己太鲁莽。“恩人,我错怪了您的一片苦心,您打我一顿出出气吧。”古董商拉着后生的手说:“这就叫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知恩图报方为君子。”这真是“朋友,平日言正语正可为心腹,患难之时可以托妻带子呀!”

故事二:很早很早以前,在柳条边这嘎达(地方),有个叫桃山的屯子,有个姓徐的老太太。她年轻时就守寡 ,守着个不懂事的儿子,她为了激励自己,给儿子起名徐坚强。苦巴苦业的靠种地、砍柴、采药采山货,总之天天紧忙的维持生活。老太太能干,在当地有目共睹, 提起来都竖大拇指头。别看一个女人寡妇舍业领着个孩子过日子,可吃的用的哪点都不比别人差。儿子徐坚强刚刚成年就娶上了媳妇。没成想好景不长,赶上兵荒马 乱起战争。官府有令,家有男的,除非老弱病残,卧床不起,否则统统都得当兵上战场。儿子徐坚强被抓走当兵去了,家里只剩下老太太和儿媳妇草花俩了。

老话说得好,“儿子是娘的心头肉”。老太太一着急一上火,加上年龄也大了,一病就卧床不起了。

要不咋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婆婆一病,这可苦了草花。这草花跟她婆婆一样能干,她挑起了家里全部生活的重担,既要上山下地忙里忙外干活,又要 煎汤熬药、端屎端尿照顾老太太。年头不好,家家粮食都不够吃,常常是有这顿没那顿。草花只好挖些野菜来填补充饥,把家里仅有的一点粮食,尽量多留点给有病 的婆婆吃。有一天,草花端着米饭送到婆婆面前。婆婆看着媳妇一天天见瘦,心疼的说:“孩子,看你这些日子累的,人都瘦了,你啥也舍不得吃,都留给我。打今 个起,米饭野菜咋俩合着吃。这碗饭一家一半,要不我也不吃了”。草花一看,婆婆认真了。忙说:“娘,您别生气,就依您,我吃”。说着就把一碗饭分出一半, 自己假装吃起来。其实草花没有吃,又把饭给婆婆留起来了。打这以后,草花每次都把两碗饭一起做好,婆婆的碗上面野菜盖面,菜少饭多。自己的碗上面米饭盖野 菜,瞅着饭多,其实底下都是野菜。婆婆一看,果然很高兴。为了不让婆婆识破,草花还总是到外屋去吃。

时间一长,婆婆觉着不太对劲,这媳妇总躲着我到外屋去吃,莫非偷吃好的不成?又回忆每天吃饭,媳妇碗里饭多,而自己碗里瞅着菜多。老太太越想越疑 心,这媳妇跟我耍心眼。我得寻摸寻摸,看个究竟。这天,媳妇端着碗又去外屋了,婆婆顺着门缝往外瞧。就见草花把碗上的米饭拨到另一个碗里,然后就光吃碗里 绿呼呼的野菜来。老太太一看,鼻子一酸哭了。猛地推开门,叫道“草花,好孩子,娘委屈你了”。搂着草花哭了起来。

太白金星下界巡游,查访人间善恶百态,正好看到此情此景。就对众神下令,“如此孝妇,感天动地,助她脱穷变富。”并赐给她家门上八个金光大字“孝妇 得报,金玉满堂”。正在屋里的婆媳二人,只见眼前金光一闪,不知什么东西进屋就入了地,但见屋子地面立马就鼓起一个大包来,一会就裂开一道大缝子来。婆媳 俩顺着裂缝往里一瞅,就见里面珠光宝气金光闪闪。婆媳俩扒开裂缝,里面全是金银珠宝。婆婆一看,明白是上天之意,这是好人有好报哇。就对媳妇说:“是你的 孝心感动了上苍,神仙看咱有难,帮咱来了。赶快把乡亲们都叫来,把这些财宝分给乡亲们,让大家一块共度难关,都过好日子吧”。

这样的故事如果还能被儿孙们以口耳相传的形式听到,对儿孙们该是多么大的正面影响。很多老年人都有感受,今天的儿孙们已经不尊敬他们了,他们说的多,反而觉得啰嗦,以“有代沟”逃之夭夭;很多啃老族把老人当佣人、丫鬟使,在儿孙的心目中,老人已经成了无用的代名词。

短短几十年,为什么变化这么大?中共这么不遗余力的破坏传统文化,打压迫害法轮功,就是在打击人善良的本性,摧毁人类最基本的道德观念。根本上讲, 这是中共的邪教本质与流氓本性决定的。中共是魔鬼,一个坏蛋要称王称霸,怎么会去创造一个讲善讲公平讲民主的社会,从而自取灭亡呢?!更何况我们面对的是 一个古今中外历史上最大的魔教,以魔鬼面目横行天下,以毁灭全人类为目的,一切正的、传统的文化、思想、艺术等都是中共的天敌,所以法轮功的真、善、忍触 动了中共的假、恶、斗,尽管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共也容忍不了,一定要铲除而后快。


中共摧毁传统文化,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就是要害死中国人,害死全人类。中国人要复兴传统文化,回归人善良的本性,返回人的正念与良知,就要了解法轮功真相,解体中共,彻底的从身体里、思想上清除中共邪灵的毒素,才会有清白之身与正统思想,才会有生命的美好未来。

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

是中共在诬告滥诉 / 文: 鉴正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5/是中共在诬告滥诉-338542.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一、诉江受法律保护,干扰迫害、甚至刑事处罚是公然违法

全国各地为法轮功辩 护的律师们在法庭上引用相关法律及实例充分论述了:公民坚信法轮功不违法,不构成犯罪,更不该受到刑事处罚。《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 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法轮功信 仰者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无论事实有无都不构成犯罪。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处罚依据是违宪违法的,是蓄意错用法律迫害信仰自由。公民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 民,这本是《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构陷任何罪名都不成立。

律师们在法庭上还指出,国内众多律师为法轮功修炼者作无罪辩护,越来越多的检察机关不起诉法轮功修炼者,越来越多的法院免除或者从轻处理法轮功修炼者,说明公检法人员逐渐觉醒,不愿意加害法轮功修炼者,启悟法庭内司法人员遵从良知。

宪 法规定公民有申诉权、控告权,公民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最高检察院对待民众举报,有明确规定要保护举报人的安全,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 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所以,公民寄给最高检的诉江状完全合法,如果真的是最高检察院人员将公民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转到控告人当地的公安部门是迫 害无辜,是执法犯法。最高检转下来是非法的,让地方公检法人员参与诬陷迫害也是让他们共同犯罪。

其实,不仅诉江本身的正义和合法是毋庸置疑 的,截至今天,现今中共执政的上层也没有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作出任何形式的阻拦。东北某市有诉江公民,当着上门骚扰警察的面,直接拨打最高检举报电话 010-12309,问:“我可以控告江泽民吗?”对方回答:“可以,那是你的权利。”警察立刻离开了。

事实上,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对诉 江的干扰和阻挠,都是严重违法,并公然违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条例。而纠缠于“诉状谁写的、从 哪来的、谁组织写的、组织过谁写”的盘问、或试探套话,不仅是侵犯公民隐私,而且透露出江氏余党欲转移视线、搅混水制造混乱、伺机报复。

二 零一六年四月八日,中国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要求:“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 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并明确了十种“打击报复”情形。报导称此规定是切实维护职务犯罪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是推行法制建设的举措 之一。新规定要求侦查部门、公诉部门、司法警察部门配合检察院,共同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然而对诉江民众的打击报复,正是这些部门参与实施的;新规定中 明确的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十种行为,其中“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侵犯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的”、“非法占有或者损毁举报人及 其近亲属财产的”,也是这些部门普遍采用的针对诉江民众的报复方式。

公民修炼法轮功是为了祛病健身,也没有人因为法轮功学员修炼而受到伤 害,国家的法律也没有因为公民修炼法轮功、持有法轮功资料没有得以实施;公民是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投递诉江控告状,两高只能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是不 是诬告滥诉得等到两高立案、最高法院判决或裁定才能确定。地方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地方检察院、法院有什么权力对公民诉江作出是诬告滥诉?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在江泽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为什么不能被起诉?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江泽民现在是什么身份?普通公民嘛!封建社会都能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为什么不能控告、起诉普通公民江泽民呢?

2015 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意见》在登记立案范围(三)中明确规定:“被害人有证据 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被害人告诉,且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属于受诉法院 管辖的”应当登记立案。

法轮功学员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和《意见》诉江完全合法,并且没有政治诉求,而是为了彰显人间正义。法轮功学员诉 江并没有控告任何一个参与迫害的当事官员,而是把他们当成控告江泽民的证人一一列举。如今江泽民已经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不知为何某些人还要追随江泽 民?难道不明白最后一定会成为江泽民之流的替罪羊吗?清醒吧,法轮功学员只想让你们有一个好的未来,别无它求!

三、诬告滥诉怎么判定?即使是真的诬告滥诉,也应该是由最高法院立案后经过开庭调查质证,最后由法院判决或裁定来判定。

因此所谓诬告滥诉决不能由当地公安局或“六一零”说了就算的!它没有这个权力,也没有这个程序。

诉江本来与当地公安没有关系,既然是当地“六一零”、公安违法滥用权力拘留诉江的法轮功学员或滥诉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违法立案、审理、判决,其实这是公检法在滥用权力共同犯罪。

控 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不仅是原告,也是证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案件,属于全国及全球的重大犯罪案件。应该由最高检察院授权地方检察院委派两名检察人员并 出示合法证件对控告人进行询问。法轮功学员邮寄给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诉状怎么会到了当地警察或行政人员的手里呢?警察或行政人员持有检察官或法官 才能持有的诉状本身就是违法犯罪。

并且《意见》明确规定:“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 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可见即使是真的诬告滥诉,也应该是由最高法院立案后经过开 庭调查质证,最后由法院判决或裁定来判定;即使是不符合规定的起诉、自诉应当由最高法院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

究竟是 谁在“诬告滥诉”?地方公安局国保大队、检察院、法院有什么权力对公民诉江状作出是诬告滥诉?因此,既然是当地“六一零”、公安滥用权力拘留诉江的法轮功 学员或滥诉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其实也是在违法立案、审理、判决。是他们共同滥用公权力假借法律在进行一系列的“诬告滥诉”!而不是法轮功学员“诬告滥 诉”;是骚扰诉江的违法警察、骚扰诉江的公检法人员在假借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诬告滥诉”法轮功学员!依法诉江是法轮功学员的伟大壮举!历史将见证这一 切。

2016年12月4日星期日

荒谬法院:不讲法律,也不讲道理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4/荒谬法院-不讲法律,也不讲道理-338486.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辽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甄世杰非法开庭,开庭时只允许一名律师和两名家属进入,法庭外布控了大量的特警和便衣,法庭内法官与陪审法官践踏法律,对律师动辄以驱逐出法庭相要挟,当庭无果。

非 法庭审时,无论律师还是甄世杰本人,只要一提及信仰、一提及法轮功的合法性等就被主审法官崔毅打断,崔毅当庭对律师扬言:我学了三十多年的法律,你不要给 我讲法律、不要讲大道理,甚至律师说根据最近出台的政策,习近平主席等等的话也被崔毅抢白:习近平的我也不听!话一出口,满堂皆惊。

那么崔 毅听谁的呢?原来崔毅所为,正是还在执行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功的错误镇压令。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不顾当时政治局其他六个常委 的反对,无视法轮功已给中国亿万人民带来福惠的事实,一意孤行的搞起运动——迫害法轮功。江泽民滥用职权,以金钱、权位为诱饵,要挟中央到地方各级机关人 员及各级企事业单位对法轮功进行迫害,造成无数法轮功修炼者被非法关押,遭受酷刑与虐杀,甚至被活摘器官。

目前,江泽民利益集团的打手们正纷纷遭报落马:如610头子李东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等而江泽民本人也已在多国被控诉,包括中国。相信审判江泽民的日子不会遥远。

所 以崔毅明知道甄世杰曾是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乡乡长,清河门区武装部军事科科长,当过兵,在部队分别立过二等功和三等功,各种荣誉证书有厚厚一摞的事实;崔 毅也知道甄世杰是个大孝子,家里有八十四岁的老母等着他伺候的事实。可是这不仅没能唤醒一个法官的良知,崔毅反而拿甄母做要挟甄世杰的砝码。崔毅在法庭上 竟然说:只要你甄世杰认错,我就可以放人,就可以让你回家照顾老母!众目睽睽之下,法律、道义被践踏的体无完肤!

旁听席上,年已八旬的甄世杰的叔叔气愤的早都坐不住了。老人家出了法庭第一句话就是:我以前不知道法轮功怎么回事,这回我知道了法轮功不违法!我侄子没犯罪。我现在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律师有才、有德,法官有才、有权、缺德!

值得一提的是法庭里搞荒唐的庭审时,法庭外有一老太太(非修炼人)要闯法庭找崔毅算账,说崔毅曾到她家里开庭冤判她,详情不得而知,但人们对海州区法院官官勾结之事早有耳闻。

在对待法轮功事情上,海州区法院更是充当迫害急先锋,经其制造的冤案累累,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包括:

◎胡占亭被冤判七年并剥夺了本人的辩护权。

◎王杰被冤判七年并抢走家中现金五万左右(后中级法院改判四年)。

◎耿素凤被分别冤判四年和三年两次。

◎常秀华被冤判四年(后中法改判缓)。

◎张忠仁被冤判三年半;马清元被冤判四年半。

◎霍秀琴被冤判三年。

等等,这里不一一细说。

在正义与邪恶之间,海州区法院多次做出错误的抉择。听命上级不一定给你带来升迁,迫害好人的罪责却一定得你自己承担!

古人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讲两个真实的例子:

1.有一位本地的市政府官员,在任职期间,一直智慧的保护法轮功学员,多次阻止了对本地法轮功学员的大搜捕,后来平步青云、步步高升,目前已在上级机关担任要职。(为安全起见,隐去其真实姓名)

2.原阜新市政法委书记(610头目)栾利民迫害法轮功遭报得癌症死亡。栾利民在职期间曾指使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以监听、跟踪、堵截方式绑架了阜新市五名法轮功学员。造成三人被非法判刑。

为了自己及家人的未来,请守住良知,拒绝与邪恶为伍!请善待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