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

至少573位天津武清区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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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从五月到七月十五日,据明慧网统计显示,已有逾六万人邮寄诉状,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江泽民。其中,明慧网已收到天津武清县508个控告书副本,有573位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

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杨健的母亲控告江泽民

法轮功学员杨健,女,四十四岁,家住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因为修炼“真、善、忍”,杨健被武清法院判杨健五年,至今还在天津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杨 健的母亲为女儿伸冤,控告江泽民。她的母亲在控告书中说:“我女儿杨健本科毕业,在济南热电厂工作,修炼大法前,杨健脾气不好自私,做什么事情都感情用 事,与同事之间关系非常不好,矛盾时有发生,她自己也很烦恼,后经同事介绍学习了法轮功,从此,杨健时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改掉了自私脾气暴 躁的坏习惯,在工作中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事,领导分派的工作都兢兢业业地去完成,经常得到领导的赞誉,与同事的关系也变得非常融洽。杨健通过修炼大法改变 了自己,去善待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很快乐。

自从江泽民对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发动了疯狂的污蔑与打压,我女儿杨健因为不放弃信仰被单位开除公职,厂子刚分给杨建的房子也被无理收回,现被冤狱五年,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

诚实商人遭迫害 控告江泽民

庞德敬,男,今年四十三岁,商人。他在控告书中说:“我是一九九八年八月学了法轮大法的,看完第一遍《转法轮》后,我明白了,作为一个人应有的道德标准与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通过学法更加认清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应该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衡量与要求自己。”

庞德敬说: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五日,我到国家新闻出版署上访,询问为何禁止出版法轮大法书籍。回家后,石各庄镇派出所警察(刘宗礼)把我从家中带走,夜间遭受到罚站,电棍电击。

二 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我与妻子(刘兴会)去北京上访,结果在北京天安门被警察绑架至前门派出所,后被转入北京某看守所关押。在关押期间,每到周四早晨,警 察把监室后门打开,让所有在押人员脱光衣服,在小院内用刚刚接的凉水一盆一盆的不断的从头顶浇下迫害,当时天气已进大雪节,每盆凉水从头浇下,人几乎就像 刚出笼的包子,腾腾冒着热气,水流到脚下立刻就在地面结冰。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在廊坊被绑架了,关进武清区看守所,一个月后非法判我三年劳教,把我送往青泊洼劳教所,遭遇虐待、奴工、毒打、监视等等迫害。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六点多,武清区国保大队与石各庄镇派出所警察十几人闯入我家,欲绑架,在母亲和我女儿强烈的抵制和亲朋好友与村治保主任的帮助,才得以解脱。

多年遭受到迫害,皆源于江泽民所以提请检察机关,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曾遭非法关押、劳教 善良妇女侯淑君控告江泽民

侯 淑君家住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修炼之前,因我丈夫突遭车祸不幸去世,我被这突来的打击身心俱伤,各方面的压力使我感觉每天都在承担着千斤重。身体多处疾病 (胃炎、心脏病、皮肤病、腰肌劳损),再后来乳房和腋窝下长几个疙瘩,尤其腋窝下的那疙瘩是不规则的。我非常害怕,不敢去诊断。万幸的是,有一天我的邻居 告诉我有一个非常好的功法问我去不去?就这样我走进了大法修炼,得到了这高德大法,并在不知不觉中身体一身轻松,没有了病,心也亮了、轻了,久违的快乐! 回来了。就在我修炼一年多,江泽民发起的这场迫害开始了。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零年底,我曾三次遭绑架、拘留,在拘留期间,被警 察抽嘴巴。我还遭非法劳教一年。当时我在摆摊卖小孩衣服维持生活。一天下午,我接到当地派出所电话说让我去拿书,我就去了。结果,我发现他们不是还我宝 书,而是把我骗到那绑架。那天女儿放学回家,怎么也等不到我,都到晚上了还没回来。她当时才十三岁,就自己到处找,还去派出所门口找。可以想象一个十多岁 的孩子找不到了妈妈,只有她一个人的家是什么感受。她吃什么?花什么?而且在学校在同学伙伴中,受到一种非议和歧视,成了可怜的孩子。

我被绑架到劳教所,每天做奴工,一天要分很多豆子挑。基本上从早晨开始一直到晚上九、十点都在挑,挑不完不让睡觉。装车卸车,一二百斤的袋子扛上去、卸下来。还要被灌输诽谤大法的东西和邪悟的东西,劳教所的迫害剥夺了我思想的自由和人身自由,泯灭着人性,扭曲了人的灵魂。

多次绑架关押 善良农妇亓国玉控告江泽民

亓 国玉,女 ,五十三岁,天津市武清区东马圈镇。她说:修炼前,随着社会的世风日下,道德败坏,自己也是随波逐流。沾染了很多恶习,打架骂街成为常态,吸烟、打麻将, 身体搞得一团糟。自从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对待矛盾宽容忍让,对待他人真诚、善良,化解了与丈夫、左邻右舍和娘家兄弟的矛盾,善化 了周围的环境,戒掉了吸烟打牌的恶习,不争强,知道了万事皆有因缘,一切顺其自然。

由于当时江泽民三权在握,他操纵了整个一部国家机器,包 括军、警、特务、功、检、法、司、派出所、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媒体、电台、电视台等铺天盖地式的打压,在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 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的灭绝政策的指令下,使很多不明真相的人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了迫害。我们当地东马圈派出所积极执行江 泽民的迫害政策,对我也实施了迫害。

二零零八年借奥运之机,大批的法轮功学员被抓捕,在七月中旬的一天,我和同修去散发真相资料、贴真相标 语,在途中我和同修被廊坊龙河派出所不法警察绑架,他们强行给我戴上手铐,塞进警车绑架到派出所,遭到非法审问、恐吓、用脚踢,晚上派人看管,直到第二天 下午才放我们回家。

二零一二年大约是正月初六,我和同修用手机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当地东马圈派出所不法警察抢走手机,并给我们拍照,强行拉我们上警车,我们不上,他们就把我们带到常庄村委会,给我们照相,还让报姓名。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日,我和同修在董标垡村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再次被东马圈派出所警察迟电清等人绑架到派出所,张姓警察让我在保证书上 签字,我信仰真善忍,不管我是散发真相资料还是讲真相,都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和言论自由权,也是赋予我的权利,我是在维护《宪法》,是他们在 违法。并且在没有通知我本人也没向我的家人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伙同村干部进行非法抄家,将师父法像、讲法录音带、录像带和几十本大法书等东西抄 走,还把屋里贴的真相年画撕扯下来。后来我和他们要抄家的财物清单,他们不给。八月十二日我和同修去派出所要他们抄走的大法书等,他们不但不给,又将我们 非法关押一天。

一次次的绑架和关押,不仅我自己身心承受了巨大痛苦与伤害,也给家人造成心理上的恐惧和精神压力,整天为我提心吊胆,使我失去了稳定自由的修炼环境。

当地警察的不法行为,都是在江泽民的非法镇压政策指挥下进行和实施的,因此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

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

重庆江北区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控告首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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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市报道)自五月以来,重庆市江北区法轮功学员纷纷控告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据不完全统计,已知有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给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刑事控告状,并在明慧网登记同时给明慧网发送了控告状副本。他们在控告状中要求最高检察院对犯罪首恶江泽民提起公诉,尽快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法轮功学员们叙述了遭受迫害的事实。

刘汉周:被非法抄家三次、非法拘留六次、非法劳教一年、非法洗脑五次

一、抄家三次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当地苗儿石派出所片警周某某突然非法闯入我家中骚扰威胁打探,东翻翻西看看后因未发现任何对他有用的东西就悻悻离去。

2.二零零二年秋天,苗儿石派出所所谓的指导员丁某某带着6-7个人突然非法闯入我家中抄了我的家,抢走了我的法轮大法经书、法像、坐垫等物品,甚至连地上的一张旧纸板也不放过。

3.二零零三年十月,重庆市“610”的王某某带着7-8个人强制撬门闯入我的家中,抢走了我新购的大法经书,播放器等等物品。

二、拘留六次

1.二零零零年五月,我依法去北京上访,在国务院信访办被绑架经重庆驻京办非法交给我厂610人员谢某某接回重庆后被关押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行政拘留半个月。

2.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因贴大法真相资料被苗儿石派出所非法关押在江北区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

3.二零零一年五月,因我单位的大法学员王贞宪在碧津公园与其他大法学员见面被绑架后,我单位的610头目怀疑我也去了就捕风捉影强制把我关押到江北区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

4.二零零一年十月,我和大法学员去江津走亲戚讲大法的真相被江津市朗山看守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实际被非法关押二十五天。

5.二零零二年五月,我和一名大法学员去重庆市南岸区送大法资料被诬陷,关押在南岸区海棠溪拘留所行政拘留半个月。

6.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和单位的几个朋友去朝天门市场买冬衣,装了鼓鼓囊囊的一大袋,被跟踪监视我的人怀疑我买的是大法的资料,就被重庆市610办公室的王某 某带着一伙人直奔我的家强制抄家,抢走了我新买的冬衣,并且把我强制关押在重庆市石板坡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强制关押到重庆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 我本人至今也未见到任何法律的手续。

三、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被重庆市610王某某直接强制关押到重庆市毛家山女 子劳教所。在开头的“整训”期间,不是被强制超长时间的罚站,就是被强制超长时间的罚坐小板凳,久站久坐后双腿肿胀臀部肿胀溃烂;每天只有一小杯水洗漱, 不准睡觉不准洗澡,极尽非人虐待之所能。解除严管后就是强制超负荷的奴工,在卫生条件极差的生成条件下包装各种各样的糖果真是累得人喘不过气来。不准自由 说话,不准任何人身自由,上厕所吃饭等都要严格的限制。

四、非法强制洗脑五次

1.二零零零年春天,重庆市所谓的“两会”期 间。以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主任马善祥为首,伙同苗儿石派出所,天源厂党委等在我厂招待所联合开办洗脑班,我们每一个大法学员被强制配两名所谓的“包夹”, 轮流监控看着我们,每天被反复训话,强制听栽赃陷害,污蔑造谣的录音,录像,大量的造假图片展览,威逼我们写不再炼功的保证否则就让子女下岗。

2.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只要是什么敏感日,如“4.25”“720”还有什么外国人来重庆开会(如APC会议)就把我们法轮功学员弄去单位办洗脑班,进行临时非法关押,单位各科室的干部就是我们的看守(前后至少3次)。

3.二零零二年过大年我又被观音桥街道办绑架去洗脑班十天遭受非法迫害。

刘明华、雷治蓉夫妇:非法拘留两次、被关洗脑班两次、被非法劳教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们夫妻二人上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说句公道话,期间被抓捕关押,并遣送回当地,关押拘留看守所,我们夫妻二人分别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和三十天,被没收和罚款六千多元,同时被抄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我们又被当地派出所,街道综治办,社区绑架到江北区观音桥洗脑班进行迫害一个星期。

二零零零年十月,因我们俩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与修炼,希望能还法轮功一个清白,再度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也被抄家,在狱中长期受到体罚和虐待,遭到辱骂和毒打。

二零零二年被释放后不久,在七、八月的一天晚上,江北区公安分局与国安的七八个人闯进家中进行非法抄家、搜查。

二零零三年,被江北区公安分局和溉溪派出所诱骗至观音桥纭稠宾馆软禁,后转到华新街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并非法抄家,抄走家中东西价值几百元和法轮功书籍一本,随后家门口长期被监视和跟踪。

二零零四年街道和社区企图办洗脑班迫害我们,造成我们被迫流离失所两年多之久。

二零一零年四月,江北区“六一零”、街道主任、综治办、社区一行七八人,清晨六点多,对妻子进行绑架到渝北区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同年七月,我们夫妻二人又被迫流离失所,直到二零一二年底才回家。

文斌:修大法全身疾病消失屡遭迫害

我 是重庆市江北区玉带山小学退休教师。我自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道德提升了,把个人利益、得失看 的很淡,做事首先考虑别人,处处为别人着想,在社会上或单位、家庭都做到与人为善,心性得到提高,思想升华。折磨我多年的多种疾病胆结石、胆囊炎、脂肪 肝、骨质增生、尾椎骨折等全部好了,真正达到无病一身轻的状态。法轮功给我们带来的美好无以言表。我的同事、家人、亲朋好友都认可和支持法轮功。所有人发 自内心感到法轮大法好,修“真、善、忍”大法对国家和人民有百利无一害。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我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多次遭到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国保队警察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挂图和照片,甚至于把我女儿的电脑也抢夺走了。然后把我绑架关押在江北华新街看守所二十七天。在此期间,我高龄母亲因惊恐害怕忧愤交加去世。

二 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又被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国保队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再次抢走女儿的电脑主板和一些私人物品和现金。我被绑架到“学习班”强制洗脑一个 月。因我坚持信仰拒绝转化,又被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被非法处以劳教一年半,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市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遭到被强迫罚站 军姿、军蹲、每天早上五点多就起来,凌晨二-三点才准上床,一个月不准洗澡、强迫劳动等迫害,身体受到严重摧残。

此外:

李本然:两次被绑架到洗脑班,四次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劳教两次。
聂程秀:被非法拘留两次,强制绑架到洗脑班一次。
刘天芬:非法拘留两次被关洗脑班一次。
杨汉英:被非法抄家四次,被非法拘留两次,被关洗脑班一次。
王新桂:被骚扰、遭恐吓。
曾凡英:被骚扰。
曾庆玉:被骚扰、遭恐吓。
崔秋珍:被抄家、逼供,被非法劳教一年所外执行。
代兴明:被绑架、非法监禁。
华远淑:被骚扰。
李贤珍:被骚扰。
潘文川、刘金华夫妇: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刘开兰: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关洗脑班一次。
柳明菊:被骚扰,被关洗脑班一次。
沈福娣:被非法拘留一次。
胡汉云、孙国平夫妇:多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劳教一次。
王朝明:被骚扰。
王国莲:被骚扰。
吴仁本:被骚扰。
孔祥芬:被非法拘留两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绑架到洗脑班一次。
龚远碧:被骚扰、恐吓。
熊道玉:被骚扰。
杨素清:被骚扰,多次被强制关洗脑班。
杨宗碧:被骚扰。
叶晓芳:被骚扰。
易友兰:被骚扰。
张玉华:被骚扰。

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

山西忻州逾百人控告首恶江泽民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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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中国法轮功学员遭受江泽民集团及中共十六年的残酷打压迫害,目前已有超过六万法轮功学员维护自己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控告凶犯江泽民。六月二十六日至七月二日一周内,山西忻州有一百二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参与控告江泽民。

这些法轮功学员中有工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官员,很多是纯朴的农民,在他们的控告书中,描述了修炼法轮功后,明白了“真、善、忍”的内涵,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对人真诚、善良、宽容,家庭关系变得和睦,婆媳关系也融洽,邻里关系和谐,并获得了身体的健康和道德的升华。

可是,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之后,她们被非法抓捕、关押到洗脑班、劳教所,被非法判刑、勒索钱财,众多的家庭被拆散,有的流离失所,无论是法轮功学员本人还是他们的家人遭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精神和肉体摧残。

一次次非法关押判刑 狄美云遭摧残 家人承受巨大压力

狄 美云女士,五十五岁,是一位售货员,她在控告书中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后,黑云滚滚,电视、报纸、广播对法轮功 进行栽赃、陷害、污蔑,对李洪志师父进行人身攻击,我去省政府给大法说句公道话。第二天,单位领导与几位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把我的大法书《转法轮》拿 走。”之后,狄美云遭多次非法关押,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两年,身心遭摧残。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狄美云又被非法判刑四年。

狄美云女士 说:“一次次的迫害,给我的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痛苦,我的母亲病情加重,我的大嫂不到五十时,两人不幸都离世,我的儿子大学刚毕业,要去上海上班,工作几个 月,为跑我的事,辞职在家,我年迈八旬的父亲常常为了我的事,整天不得安宁,生活在惊恐之中,每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孙秀峰修大法获得第二次生命 却遭江氏集团劳教迫害

孙 秀峰,女,六十二岁。她在控告书中说:“我是一九九七年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浑身是病,骨质增生、胆结石、胃病等,苦不堪言。修炼不到三个月, 浑身的疾病奇迹般的好了,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孙秀峰经历了绑架、劳教,承受了巨大的精神 与经济上的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劳教,经受了非法搜身、任意打骂和各种侮辱人格的虐待,单位无理开除她,给她丈夫、儿子精神上受到了很大 的打击,经济损失很大。

陈建斌一家人共同控告首犯江泽民

陈建斌,男,三十四岁,修炼大法以后,不再有肠胃病,不再抽烟喝酒,身体变得很健康,与朋友、家人相处和睦。他的母亲王翠平,因腰疼(一个肾)、浮肿,生活不能自理,修炼大法后,身体所有病痛全部变好。

陈建斌的妻子吴小娇,二零一一年生宝宝的时候,落下的月子病,二零一二年开始修炼大法以后,全好了,而且从小偏头痛的毛病也随之消失。修炼前与婆婆相处不好,修炼大法以后,遇到事情时常找自己的不足,一家人相处很和睦。二零一三年,吴小娇的母亲武云花也走入了大法修炼。

此 次,陈建斌夫妻和母亲,及岳母共同控告江泽民对他们一家人的迫害。陈建斌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多次被绑架,在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 狱被监管期间遭到了体罚和虐待,如多次面壁,戴手铐,打耳光,四根电警棍(三根十五万伏,一根五万伏)同时电击下巴,其中有两根电到没电为止。陈建斌的右 手腕掰坏,导致现在也不能干重活。

陈建斌的母亲王翠平,也遭到多次非法关押,受到酷刑折磨,如经常关小禁闭,每天灌食,打掉牙齿,利用吸毒人员殴打,多次电警棍电击,多次铐背铐,王翠平被折磨的骨瘦如柴,直到生命垂危。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山西女子监狱。

2015年7月12日星期日

江泽民犯下“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 / 文: 大陆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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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二日】被告人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来,以中共党政军最高头目的权力(卸任后通过代理人延续),推进政教合一,实施中共邪教治国,以610控制公检法,一手发起、推行了迫害好人的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宪法、民法、刑法等国家法律,并且导致众多人死亡,违犯中国刑法第300条,犯下了“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

从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犯罪四要件来看,被告人江泽民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明知镇压好人没有法律依据,违背普世道德标准,却为了一己私欲,知法犯法。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一、漠视民族巨难、推行政教合一

共 产党虽然不称自己是一个宗教,但是它具足了宗教色彩。它以共产主义为教义,把马克思主义当成绝对真理(不准质疑),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崇尚暴力杀人 (所谓革命),实行政教合一。国际共产党政权的红色恐怖持续约一个世纪,祸及半个世界,导致数千万至上亿人丧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以前苏联为首的社会 主义阵营土崩瓦解,共产国际运动宣告失败。国际主流社会已公认共产党是个为害人类的邪教组织,在今天的中国,包括中共党员在内也无人相信共产主义。

1、被告人江泽民明知共产党通过镇反、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等暴力运动不断危害中国,大量的企业家、公职人员、知识分子、社会精英被杀害、几千万的民众被饿死,中华道德文化被毁灭,却为了个人权力,继续坚持共产党领导,继续让共产党邪教危害中华民族。

2、 被告人江泽民明知世界独裁暴力政权被人民抛弃的大趋势,却为了个人权力,变本加厉的利用共产邪教实行政教合一和暴力统治,通过实施“一把手工程”让各级党 委书记控制所有国家和社会机构,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监察、军队、警察、媒体、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社团、农村等;一府两院和人大、政协的领导都由 党委内定,党委机构与政府机构重叠,正常的政府职能经常被干扰,政府领导的权力经常被剥夺,人大、政协代表的权力被虚化。

二、实施邪教治国、败坏法制行政

被告人江泽民成为中共总书记后,违反政党为人民服务的普世执政理念,大搞中共邪教治国,严重败坏依法行政。
3、 被告人江泽民以共产邪教的无神论为诱导,养成天下最彻底的贪腐官僚体系。被告人利用党政军最高头目的身份闷声发大财,糜烂荒淫。让官员私欲膨胀,官职越大 待遇越高、欲望越大,部级高官特权享受终身制,官场声色犬马,下级不但进贡地方宝物钱财、更要进贡地方美女,大批明星美女被高官玩弄;“一切向钱看”,官 场产业化运作,买官卖官盛行,贪官暴官层出不穷,贪污金额动则几百亿乃至上千亿!其子江绵恒被国际社会公认为“天下第一贪”。

相关证据见媒体报道、各级检察院、法院打老虎材料。

4、 被告人江泽民利用共产邪教推行权贵官僚资本主义。被告人让土地、矿藏、能源、金融、交通、通讯等国家经济命脉控制在少数权贵和官僚手里,官商勾结或以官制 商,不但直接控制国有企业,而且间接控制民营企业,实行垄断经营,主要民生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社会大众不堪重负。被告人严重破坏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使房 地产、股市、金融、能源、交通、通讯、教育、医疗等产业都变得畸形扭曲。

相关证据见媒体报道、各级检察院、法院经济领域打老虎材料。

被 告人江泽民放纵共产邪教的反社会、反人民本性,形成与民为敌的作恶政体。被告人让下级绝对服从上级,下级只对上级负责,官员以取悦上级为最高准则,“为人 民服务”成为一句空话,让行政机关变成施暴和聚财的机构,城管打人、警察违法、随意劳教等执法犯法现象十分普遍,地方政府靠强拆强占抢夺社会资源,靠土地 专卖、高房价、高税负掠夺人民财产,城管、交警设置圈套罚款执法,社会矛盾十分尖锐。

相关证据见媒体报道、群众上访、控告材料和各级检察院、法院材料。

三、以610控制公检法、破坏国家司法秩序

被告人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建立了迫害法轮功的特务机构——610办公室,该机构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绑架国家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强制造假的方式给好人定罪,严重破坏司法独立、审判公正、程序公开、罪刑法定等四个基本司法原则。

被 告人江泽民命令司法机关办理法轮功学员案件要执行610办公室指令,而不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完全没有“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原则。中央610办公室 要求所有律师在办理法轮功案件时,从一开始就要做有罪辩护,法官在宣判时要做有罪判决,在庭审前610办公室要与法官和检察官会面。

相关证据见李东生审讯材料。

被 告人江泽民阻止法轮功学员自聘律师,阻挠自聘律师与法轮功学员见面、调阅卷宗和无罪辩护,违反“审判公正”和“程序公开”原则。对那些坚持为法轮功辩护的 正义律师,则采取恐吓、吊销执照、暴力袭击、非法抓捕、非法判刑、酷刑折磨等手段横加迫害。其中最著名的是高智晟律师,因为替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并根据 自己亲身调查结果,把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事实以公开信的方式公布出来,呼吁停止迫害,结果被判刑五年,在狱中受尽酷刑折磨;此外,郭国汀律师被迫出走国 外,王永航律师被绑架,杨再兴、李和平律师被凌辱毒打等等。

相关证据见李东生审讯材料、媒体报道和律师控告江泽民材料。

5、被告人江泽民要求法轮功案件不公开审判,在判案中大多不许家属旁听,一切都是暗箱操作,与“程序公开”司法原则完全背离。

相关证据见李东生审讯材料、大量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材料。

6、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可是被告人江泽民却贼喊捉贼,要求判案人员用《刑法》第300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 活动的决定》和最高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定罪,完全 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00条和上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都与法轮功无关,法院通知不是法律。

相关证据见李东生审讯材料、大量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材料。

四、灭绝基本人性、导致众多人死亡

法 轮大法是李洪志先生弘传的上乘佛家大法,最早就在中央国家机关传播,许多领导人、社会名流和著名科学家都十分信奉,目前弘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有1亿多 的修炼者,受到全世界的普遍欢迎,在全世界已获得1500多项褒奖。一九九八年前后全国人大及国家体委都对法轮功进行过公开调查,公安及国安也做过秘密调 查,调查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正法修炼公开、自愿、免费,不涉政治。修佛者以“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修心向善,不仅祛 病健身,而且道德高尚。

7、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被控告人江泽民将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诬陷为邪教是毫无人性的非法狂言。 根据《立法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法律的权限只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到目前为止,与邪教有关的法律有2条:一是《刑法》第300条“组织、利用会道 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颁布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国家法律保护 正常宗教信仰活动,同时要打击邪教组织,正教叫人修心向善、邪教叫人行邪作恶是最基本的常识。上述2条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都与法轮功无关(二零一四年六月二 日,国内权威媒体公布了中国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也都与法轮功无关)。

8、被告人江泽民出于邪恶的妒嫉心,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政 策,导致众多人死亡。被告人一手发起、策划、组织、命令、落实和参与了非法迫害法轮功活动,自导自演制作“天安门自焚”伪案,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名誉上搞 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流氓恐怖政策,竟恬不知耻地教唆手下人:法轮功讲真善忍、你们可以大胆打击。被告人的行为直接 造成几百万法轮功学员死亡。更耸人听闻的是,被告人竟公然动用部队、医院、公安等国家机构做出了“活体摘取并贩卖人体器官”的绝恶罪行,形成了贩卖人体器 官产业链!其罪行挑战人类道德极限,危及全人类生存,震惊了国际社会,被公认为天底下最罪恶的万国公罪。

相关证据见李东生审讯材料、大量法 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材料。“天安门自焚”的真相已被解密,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向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递交了一份正式声明, 称:该组织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由中国政府一手导演的,涉及惊人的阴谋与谋杀。该组织备有该录像的拷贝,以供分发。

有关活摘器官的证据有:《薄熙来关于活摘器官录音》《一目击者披露活摘器官录音》 和李东生、王立军、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等人的审讯材料。

12、 被告人江泽民自私恶毒,让大批体制内的协从者在作恶中自我毁灭。被告人建立的610办公室拉拢上百万人专门为其卖命,让他们在被动作恶中屡遭报应,610 办公室人员因犯罪率、恶报率超高而成为死亡职位。被告人以升官发财为诱惑,拉拢许多官员知法犯法、助纣为虐、作恶多端,成为目前主要的“打老虎”目标。被 告人让司法监所的警察、管教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各种酷刑折磨,让医生用手术刀活摘人体器官,让人民军队用特权贩卖人体器官,让这些协从者罪负累累、结局悲 惨。被告人自私无道,大多迫害指令都口头传达,企图将责任推给经办人。

相关证据见各级检察院、法院打老虎材料、李东生、徐才厚审讯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