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

是谁把法官变成了“法盲”和罪犯? / 文/为你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5/是谁把法官变成了“法盲”和罪犯--26816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四川凉山州会理县七十多岁的吴从美老太太,近期被会理县法院邱云等非法判刑三年,但在吴从美老人从2012年5月被绑架到会理看守所到现在的半年多时间中,却让老百姓看到了会理国保警察、县法院干出的种种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违法犯罪的事实,在吴从美被非法庭审和上诉期间,为其辩护的北京律师,面对会理县法院邱云等人的“法盲”行为,不得不“义务”为其“普法”,不过最后还是发出“会理县法院太黑了”的感慨。


照常理说,身为会理县法院刑庭庭长的法官邱云等人,应该是“精通法律”级别的专业人士,否则是没有从业资格的。在吴从美被绑架的两个多月后,面临会理县法院的非法庭审,吴从美的家人找来北京的律师,为吴从美老人作“炼法轮功合法,散发法轮功资料合法,吴从美无罪”的辩护,在整个过程中,会理县法院法官邱云等人做出种种违法行为却如同法盲一般,难以让人认为他们是“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我们不妨来看看邱庭长等人在吴从美案中的具体表现。

一、剥夺律师正当权利

北京律师到会理法院调阅吴从美的卷宗,法院刑一庭庭长邱云却说:“请示主管的副院长不同意阅卷。”律师当时就指出:“你们这是严重的违法。”并按照现行法律程序,向会理检察院控告会理法院严重违法,剥夺律师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力。

在非法庭审的前一天的十一月十六日,北京辩护律师做最后努力,再次到法院要求看吴从美的卷宗,仍被法院邱云等无理拒绝。

二、剥夺了家属的旁听权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开庭时,吴从美身心遭到严重折磨,脚不能正常行走,被两女警察架进法庭,她不停地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院却不给吴从美老伴旁听证,不许她老伴旁听,剥夺了家属的旁听权。进去旁听的都是他们指定的人员。

三、没有“证据”的非法庭审

据悉,检察院公诉人王方运念完起诉书后,法庭不出示所谓的“证据”,律师依法要求法院出示当事人的证据――原物原件,法庭不采纳。律师指出这是严重违法行为,有伪造之嫌。尽管律师再三强烈要求下,法庭还是拿不出原物原件,才拿出了几张物品照片。

辩护律师依照法律,有理有据的论述了:吴从美信仰法轮功合法,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合法,指出公诉人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罪”指控吴从美是完全错误的。

最后律师说:如果将明知无罪之人判为有罪,既是涉嫌犯罪又愧对自己的良心。律师要求法庭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吴从美。

吴从美也在法庭上强烈要求“立即无罪释放”。

四、法院诬判吴从美的 “人证”是伪证

国保警察欺骗吴从美的儿子儿媳在抢走的私人物品清单上签字(绑架老伴时,儿子不在家),他们用这种欺骗手段得来的签字在吴从美儿子儿媳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他们列为“人证”,法院邱云等并以此作为迫害吴从美的“重要”人证。

五、“判决书”不送达律师和家人

2012年12月21日,吴从美的老伴去找法院庭长邱云要求释放吴从美,邱云说:“已经判了她三年。”吴从美的老伴说:“律师说老伴炼法轮功无罪,是合法的,你怎么还判她?”邱云说:“告我嘛。”而且,律师和家属也从未接到所谓的“判决书”。

六、在超期审判后,压案超期移送吴从美上诉书

会理县法院于2012年11月17日非法庭审吴从美,12月7日判决,12月20日超期了14天才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吴从美12月21日依法上述,但直到2013年1月8日,吴从美的第二位北京律师在凉山州中级法院仍没见到吴从美的上述材料,凉山州中院明确告诉律师没有收到会理的任何上述材料。

在凉山州中院了解到准确情况的北京律师,1月9日赶到会理,与刑庭邱云核对此事,邱云称:吴从美的上述材料早已移交凉山州中院。北京律师当场拨通凉山州中院刑庭庭长电话,要求两方给一个说法:谁说的才是真话?并把电话给了邱云,邱云尴尬地接过电话,马上对上级单位改口说,材料可能还在路上。人们算了算,从会理县到凉山首府西昌市185公里路程,这么十几天的时间,就是翻山越岭走路都走到了,谎言不揭自穿,得知实情的吴从美家人悲愤难遏,差点痛殴邱某。

就这样,北京律师在会理县法院揭穿了刑一庭庭长邱云等超越审限,严重超期关押吴从美三个半月,非法审判后拖延14天才将判决书递交吴从美,又刻意扣押吴从美向中院的上诉书等等违法事实。同时也指出了会理县检察院王方运等人未履行法律监督责任,严重渎职等违法事实。

律师依法向凉山州中院投诉了会理县法院邱云,县检察院王方运等人,责成凉山州中院对会理县法院的枉法裁判進行纠错,要求凉山州中院二审开庭。

整个过程中,会理县法院邱云等人违法事实太多、太过于明显,不能不让旁观者产生“法盲”的联想。但是不是法盲,有没有这方面的执业资格,这不是本文想探讨的,我们也没有这方的管理职责,在中国大陆,老百姓压根也没有监督公务员的权力。

作为法官,以上的种种“法盲”表现,不但给自己留下了人生的污点和耻辱,更严重的是以上的种种违法事实,证据确凿,难逃罪责。会理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2012年7月27日对吴从美的起诉书上落名者)在听了真正精通法律的北京律师的“普法”后,明白了后果,惊慌失措,连连声明没有参与此事,说其名在起诉书上是其他人出于需要加上去的,但名字已无法抹掉,不找你又找谁呢?

看来在涉及到法轮功的事情上,少参与,落名要慎重,这都不是闹着玩的事,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会理法院刑一庭庭长邱云至少触犯了《刑法》的徇私枉法罪和渎职罪。

其实涉入这件事中的法院和检察院的人员中,内心中未必就不知道自己这样干是违法的,其中不少人很可能是经过多少年寒窗苦读才有了这份工作,要说对法律不了解、纯粹是“法盲”谁也不相信,但为什么他们又敢于这样明目张胆地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呢?

这里其实透露了一个秘密:江泽民利用中共迫害法轮功一直是不合法的,因为不合法,所以才要成立一个可以避开法律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和利用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政法委,来胁迫、利诱、教唆国保、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等参与迫害法轮功,参与到种种公然践踏宪法和法律的违法犯罪活动中来。正是因为迫害不合法,所以在前台具体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院等人,才不得不用更多的流氓手段、违法事实来掩盖根本上的不合法,所以才有了会理县法院邱云等人上述种种充满了自相矛盾、掩盖、欺骗的荒唐的违法犯罪行为,而这种事情还不仅仅发生在凉山州会理县,目前在全国各地都在普遍的正在发生,甚至连犯罪手段都如出一辙。

其实邱云等人是可悲的,严格地说他们只是被610和政法委利用的工具,或被这些“上级”施压、教唆,或以利益诱惑,以为背后有人撑腰,权大于法,以为做了任何坏事没有后果,可以为所欲为,所以他们才失去理智和正常判断能力,做出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殊不知,他们的“上面”——610和政法委也是被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利用的工具,如今江泽民等元凶大势已去,行将就木,同时面临国际上众多的起诉,政法委也是日薄西山,等待它们的是清算和严惩,何况下面被层层利用的610和更下面的各级公检法人员呢?

人们都说,中共的官场之黑暗如同黑社会,但又不如黑社会还讲点义气,相互利用时表面一派“和谐”,但一旦触及各自利益,则马上可以翻脸不认,相互出卖,落井下石,往死里整。极端自私和邪恶就是共产党的本性。薄熙来、王立军都是江泽民利用来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但现在下场如何?难道还不是给广大的邱云们提了个醒,敲了个警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事干不得了,那是江泽民、周永康之流在往绝路上逼你们,把你们一块往万丈悬崖下拖。到时候出卖你们最彻底的,说不准就是你们今天以为能为你们违法犯罪行为撑腰的党和“上级”。

不要错认为现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升官发财的机会,那是诱你上钩的“诱饵”,切实地为自己想想退路,收集和记录610、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各种证据,到时可能能为你们自己减轻一些罪责。

主动地多了解了解法轮功真相吧,那是你们摆脱罪恶,走出自己都意识不到的险境的指路灯。

2013年1月24日星期四

从徐天鹏品行看枉法法官的中共特色 /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4/从徐天鹏品行看枉法法官的中共特色-26807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最近在唐山丰润发生了多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家属相继控告法官枉法裁判罪的事件,引起不小的震动。从中解释了两大问题,也是两个真相。


首先,中共十三年来号称依法迫害法轮功,实际上是个彻底的骗局。所谓“依法”实际上根本没有法律依据。一直用以对法轮功判刑的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属于蓄意错用法律条文,反而已构成渎职罪,徇私枉法罪等等罪行。

因为适用刑法三百条,必须具备两个要点,一,法律明确规定法轮功为×教;二,必须明确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十多年来近百位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做近千场无罪辩护,已经阐明了这些关键问题。当反问法庭哪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属邪教?及法轮功的言行破坏了那条法律的实施,那些中共的执法者都往往一片沉默,无以应对,然后转移话题,休庭了事。然后继续非法判刑。

不仅如此,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在哪都要做个好人,这恰恰有益于法律维护的公平正义的宗旨,信仰的权利也恰恰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然而中共的所谓“执法者”却在明知300条不适用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以此给法轮功学员定罪量刑,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属于蓄意错用法律,这已经构成了徇私枉法罪,渎职罪等罪行,而且情节严重。

这就是中共十三年借用法律迫害法轮功的骗局真相,过程中这些法官蓄意错用三百条对法轮功学员判刑,恰恰是他们自己犯罪的过程。这一真相在犯罪嫌疑人徐天鹏被多个法轮功学员家属控告中,作为控告理由揭示了出来。

其次,那些甘被中共利用积极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大多是道德败坏,正邪不分的邪恶之徒。

从枉法法官徐天鹏这样的积极主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当今司法官员身上,我们也看到了这是一些为邀功请赏,甘心出卖人性良知,法律天职的道德败坏的人渣败类,甚至也有了一种所谓中国特色(实际上是中共特色)。

一、蓄意错用法条,执法犯法,迫害好人,无羞无耻,能够颠倒是非正邪,是邪恶党徒的共同基本特色。

在明知刑法三百条不适用的情况下,身为执法法官可以出卖良知,出卖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天职,玩忽职守,不依法为大,而以党为大,凌驾于法律之上,践踏法律,坚持蓄意错用,把司法系统沦为犯罪系统。如同徐天鹏一样,中共的法官在法轮功问题上,都一直在不同程度的制造着这样的罪孽。

象徐天鹏,在庭审中,对所有律师的辩护,都不作任何法律上的答复,即使无罪也不放人,而后就是黑箱操作,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滥用法律,枉法裁判,诬判历玉书十年徒刑、谷友文七年,杨国光四年半,何素英四年,王希文四年,贾元峰三年,张维仲二年,凌云三年,不通知家属不开庭枉判徐杰七年,张明凤三年,张桂芝四年,邓秀艳四年半。而当家属依照法律规定向他索要判决书,他狂傲地说判决书从来就没给过家属,就是不给。多年来的种种行径,可见其道德底线,完全可以做到将是非正邪颠倒,将社会上真正的好人判上十年大刑,脸不红心不跳,且能一如既往,这正是中共非法政权需要的特色。

二、言行恶劣,把法庭变成耍流氓的场地,这也是中共政权“我是流氓我怕谁”之流氓特色的真实体现。

其实他明知法轮功不是邪教,他深知法轮功学员不会加害于他,所以才敢为所欲为,大耍流氓。

徐天鹏在庭审中既没有法官应有的职业行为规范、更没有职业道德!以各种手段刁难律师,常常中途打断干扰律师的辩护,更是剥夺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不能看到案卷,甚至赶律师走,甚至当庭羞辱当事人。在庭审杨国光时,一副流氓相,阴阳怪气地讽刺杨国光,斜睨着眼睛说杨国光:“你挺了不起呀……”律师当庭提出反对,要求法官不可以侮辱当事人。律师提到国内根本没有条款指定法轮功为邪教的司法条款时,徐天鹏就强硬制止:“不用你说,你上人大去说”。当被律师指出不符合法律规定。徐天鹏说:“我们这法院就这样,你再说就是扰乱会场,把你驱逐出去。”

庭审何素英时,何素英因无端被关押在看守所造成的精神与身体的损害几乎不能站立,当何素英要求服用看守所给随身带的药物时,徐天鹏没有一丝的人性关注,竟然恶狠狠地说:“吃什么药?!耗子药?”有时,旁听席上有人被徐天鹏的这种耍流氓的行径气得骂出了声。

三、道德败坏,邀功请赏,是他执法犯法的基础和原动力,积极主动,甘当打手,与中共的邪恶相互利用,这也是党徒与中共关系的特色

在唐山的非法庭审,如562手印事件主人公郑祥星的庭审中,当庭法官是被一位坐在旁听席上的610神秘人物现场操控的,这样的庭审法官已经够中国特色了——法官只是傀儡,是幕后非法意志的传声筒,作为那位法官来讲很可能是无奈吧,但是徐天鹏,不用操控,对主人的意思谙熟,积极主动替中共卖命(他自己也这样说),争当急先锋,这个中国特色就更令中共爱不释手,用起来颇为顺手。

在看到大量揭露徐天鹏的罪行丑行后,民众在一起议论,这些迫害法轮功的人都逃不脱法律的制裁,将来都得承担。家里亲人出门就看到类似的招贴,为此而无颜见人,徐天鹏现在则牢骚满腹,大喊:“我是给共产党卖命呢就这样对待我……?”势利小人,无赖心态,面对应有的下场,还以为别人不知道他是为捞取名利与中共相互利用(恰如《九评》之五---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所揭示的深刻道理),却要装作忠心耿耿。

四、为捞名利,权钱交易,腐败执法,恰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祸害,其腐败特色也就成了那些“忠诚”党徒都难以例外的特色

只看一件小事——据知情人士说徐天鹏他们一家常去看他妈。他妈时常在人群中说谁找他儿子办事,不拿钱来门儿都没有。我们可以料想这样腐败的执法者会依法办事吗?他能去奉行天职去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吗?他不是恰恰相反吗?司法腐败,中共的邪恶体制下正好让这样的败类如鱼得水。也就反证了为什么中共治下就出不来包青天。

窥一斑,知全豹——中共体制的从上到下,从党魁江泽民到打手徐天鹏,那仍然死撑中共的邪恶党徒,都是其邪恶品性与中共之邪恶本质一拍即合,相互利用,行邪作恶,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数的灾难——时间够长了!而今中共这艘贼船正在沉没之时,那些“船长大副们”表面淡定,暗地都悄悄在自谋生路,安排后事,只是那些仍蒙在鼓里的船员,小工们,还以为死期还早,来日方长……

2013年1月23日星期三

中共政法委的罪恶与政法系统人员的赎罪 / 文/他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3/中共政法委的罪恶与政法系统人员的赎罪-26812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十八大后,各级政法委均有大祸临头之感。先是政法委书记不再担任政治局常委,继而政法系统官员被查办与自杀的事件频发:一月八日晚,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祁晓林自缢身亡;一月九日晚,甘肃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副院长张万雄从法院六楼跳楼身亡;一月九日,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被免职;一月十五日,媒体证实原湖北省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吴永文被中纪委调查;一月十六日,中共通报了汕尾市政法委书记陈增新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等。


其实中共政法委的危机从它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存在着。来自法轮功学员的反迫害,来自民间及国际上的谴责很多直指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法系统。被称为“血债帮”的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恶徒,大多是在政法系统内。中共公安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检察院、法院按照政法委的意图陷害法轮功学员,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及各种非法囚禁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在具体实施着对法轮功学员的摧残。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犯罪,几乎都与政法委有关。

中共早期为栽赃法轮功而构陷的诸如“围攻中南海”、“天安门自焚”、“傅怡彬杀人”、“浙江乞丐毒杀案”等伪案,全是政法系一手炮制的。中共恶徒所使用的酷刑及暴力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也同样由政法委操控。十多年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者达数十万之众,被非法拘禁者高达百万,中共政法委一刻也没有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

迫害法轮功始终是“血债帮”摆脱不了的罪恶。为了开脱罪责,手下亲信被推出的例子很多。例如,天津市原政法委副书记李宝金被判死缓。在向李保金调查天津市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宋平顺时,却发现他在狱中被灭了口。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宋平顺被发现在其办公室内死亡。知情人透露,当时对抗江泽民的中共高层正在秘密调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证,此二人被灭口的原因与掌握江氏“血债帮”太多罪状有关。

本文开头提及的五起案例,既包含江氏集团自身“断尾求生”时对下属灭口的情况,又包含政法委被削权后受到惩治的情况。这些情况已足以使政法委官员,特别是对法轮功欠下血债的不法官员人心惶惶了。

明慧网一月十五日,针对政法系统官员的自杀有篇评论:《自杀不是出路 赎罪才是出路》,其中写道:逝者已逝,无法挽回。在此我想对有自杀念头的中共官员说:不要自杀!不要罪上加罪!生命是可贵的,最该死的是江泽民。想自杀的人说明还有良知,那么就用这良知把你知道的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内幕揭露出来,将功赎罪,帮助还在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神佛是慈悲的,会帮助改邪归正的人。只有那些一意孤行的恶徒,才是中共的替罪羊。

这是法轮功修炼者在他们遭受了十多年的残酷迫害后对曾经参与迫害他们的政法系统的官员所发出的呼吁。这是神佛的慈悲,在他们如此洪大的包容下,那些曾经迫害过法轮功学员的政法系统的人员真得想一下自己了。

大纪元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有篇报道《大连一派出所所长退党并举报公安恶人》中提到,海外法轮功学员给大连一派出所所长打电话劝其退党时,这位所长说:十三年啦,案子多了,那我赶紧把它烧了吧?义工说:千万别烧,那些都是中共迫害的证据,要保存起来。可以打“追查国际”(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举报电话,在那里能说清楚,也是安全的,那里会为你作证的。在法轮功学员的劝说下,这位派出所所长还检举揭发了一个公安局局长和一个“610”主任所犯的罪行。

对法轮功十三年迫害的残酷程度,政法系统的人最清楚。法轮功学员是不是最善良的人,他们也最清楚。迫害即将被制止时,法轮功学员仍以最大的宽容等待着他们的觉醒与赎罪。如果不能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缘,那等待他们的下场只能是最可悲的。

政法委的罪恶如此之重,被清算的时刻必将到来,犯下罪行的官员能否自我救赎就在一念之间。

2013年1月22日星期二

话人体 / 作者: 大法弟子


http://www.zhengjian.org/node/116361
一、人“體”


“體”由“骨、豊(li)”而组成,“豊”由“曲、豆”而成。

1.“骨”的涵义:

“骨”的最表面意思就是骨头、骨架,引申一步就是体现物体的物质形态,作为人也就是物质人体;然而汉字又赋予“骨”字以品质、气概的精神内涵。那么“骨”本身所体现的就是物质和精神同一性的法理,也就是说任何物体都是精神和物质的统一体。然而还不仅仅于此,汉字又赋予“骨”的内涵为:骨碌——就是滚动:内涵是人生生世世轮回转生;骨朵儿——含苞未放:内涵是就象莲花盛开人体可修炼成开智开慧的高级生命,这是人体所特有的、最珍贵之处;节骨眼——关建的时刻:内涵是千金易得,人身难求,今日不修更待何时。

2.“豊”的涵义:
①祭祀用的礼器。祭祀的内涵是敬天敬神。为什么要敬天敬神?因为人是神造的,人是神管的,当然要敬天敬神。那怎么会把人体比作祭祀的礼器?就是说人体的真正用途是用来修道的,当人不是目地,修炼归真才是神造人的本意,所以人体也就像祭祀的礼器一样只不过就是道体;人也只有修炼归真才是对神最本质的、最高的敬意,因此才把人体比作祭祀的礼器。另外一层涵义是,人体就象容器,装進去什么就是什么:装進好思想就是好人,装進坏思想就是坏人,装進法理就是法造就的生命。显然同“骨”一样,“豊”同样展现了物质和精神同一性的法理。

②同禮。礼的表面意思是礼貌礼节,背后的内涵是指人的行为规范,做人之理,也就是神造人而给人定的做人的规范。

可以看出,“豊li”部首所展现的内涵是精神、是理。当“骨”体现为物质的时候,“豊li”就是精神的体现;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人就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也就是说,什么样的精神成就什么样“风骨”的人;什么样的理造就什么样的生命;那么修炼的法理所成就的就是能够圆满的觉者。这就是“骨、豊”部首的内涵展现。

那么怎样体现人体修炼的内涵?这就是“豊li”的部首“曲、豆”所展现的内涵所在。

3.“曲、豆”的部首之意

“曲”的涵义:

①弯、掩盖——比如“曲笔”,就是古代史官不按事实、有意掩盖真相的记载;或写文章时故意离题而不直书其事的笔法。那么这里隐含的内涵就是:三界就是被掩盖封闭了的、迷的空间。神有意把三界造成了迷的空间,同时,给人定的理又是反理。这一切的目地就是为了使人在这里能够修炼,在迷中看人对神还有没有正信、正念,在迷中看人的悟性还有多高。这就是“弯、掩盖”的内涵。

②不正确——指人的理是反理。

③偏僻——是指三界世间是宇宙最低、最底层的空间。

④乐曲——人的生生世世就是在三界这个舞台上不断变换角色、轮回转生,是在人类的舞台上演戏。就像剧本早已存在,生命只是去演,小到每一个人,大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就是一个大舞台。

显然,“曲”部首所展现的就是人类的生存环境和人的生存状态。

“豆”的内涵:

“豆”的最表面意思就是一切植物的“仔”;進一步就是“卵”,一切生命产生之“仔”;再深一步就是代表一切粒子,从人体细胞、分子到原子、质子等等微观粒子。那么“豆”所展现的内涵就是:就像所有的“仔”,一切粒子都是活的,都有生命,都可以像“卵”一样成就新的生命体。

从人体粒子组成看,人体与宇宙是一一的对应关系。实质上人体就是一个小宇宙,也可以说人体就是宇宙的微缩,所以造就一个人已经包含了一切宇宙的因素在里面。

那么这里就揭示出了人体修炼的本质内涵:就象人类的分子空间,每一层粒子都是不同的空间世间;修炼就是人体层层微观粒子的改变;人体就是小宇宙,修炼就是成就自己不同层次的宇宙世界。这就是“豆”所展现的人体修炼内涵。

4.“體”所展现的大法法理:

精神和物质是一性的:当“骨”体现为物质形态的时候,“豊”就是精神特性。道家阴阳道出的是,任何物质都存在正反两方面的特性,而“精神和物质是是一性的”(《转法轮》)则展现了宇宙最高的法理,那就是人不但都有佛性、魔性,而且用什么样的理可以造就什么样的生命;用多高的理可以成就多高的生命;修去魔性代之以佛性就可以成就完全正的生命;有多高的心性就会成就多高层次的生命;人只要修炼、同化宇宙特性人体就会发生改变,就可以修成宇宙不同层次的高级生命。

人体就是小宇宙:当“骨”体现为宏观物质形态的时候,“豆”所展现的就是组成人体的层层微观粒子、层层空间世界。

人体就是道体:“骨”体现的是物质人体,而人体真正的意义所在就是“豊”,祭祀的礼器——道体。

当人的目地:人为万物之灵,人体就具备修炼的机能、机制,修炼归真才是当人的目地。

二、 道体

1、衣服

人的眼睛所看到的这个分子物质身体,确切的说就像一件衣服,谁穿上就是谁。因为一个人的存在,人体只是一个肉身的壳,本质上是人的神在支配这个肉体。就像机器人,塑料金属只是壳,真正指挥机器人的是软件驱动程序。人如果没有人的神,人就是僵尸一个,就是一块肉;就象机器人如果没有驱动程序就是金属塑料一堆。是人的神支撑着这个身体,指挥着这个身体,才称其为是一个活人,神才是人的根本。而这个神就是人的主元神,是人真正的自己。

准确的说人的元神也是物质形态,只不过就像人的脉络,他(她)不存在于这个空间,所以人的肉眼看不见。物质是不灭的,人的元神同样是不死的。人百年后元神就离开了人体,又去投胎转生去了,这就是轮回。所以人的肉身形象的说就是一件衣服,正因为人的肉身是一件衣服,所以人才会穿上不同的衣服轮回转生。

什么是附体呢?就是人的元神如果很弱、主意识不起作用的时候,那么另外空间不好的生命体就会直接跑到人体上来,占有人体,直接指挥人体,看起来是这个人,其实就是附体。那么附体这种现象就是人体是一件衣服的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明,因为谁都可以穿;同时,也是人有元神、不同的生命都可以控制支配人体的最好证明。

神给人造了“衣服”,赋予“衣服”的内涵就是用衣服来形象的展现人的肉身。所以汉字赋予“衣服”的同音字是“依附”:就是说,人体是人的元神在这个空间存在、显现所必须的依赖;另外空间不好的生命如果也穿上这件“衣服”,占有人的这个身体就是附体。所以,“依附”就是在直接展现“衣服”的背后内涵:人体就是一件衣服。

人体是很复杂的,而这一切人在迷中是不知道的,特别是现在的人甚至根本就不相信,原因是人太物质。人越来越着眼于所谓现实的时候,也就是人越来越“物质”化的时候,人也就越来越只能认识物质的表象,而看不到实质。就今天的世人,连有没有神、有没有元神都不知道了,更不敢承认了,人连人自己最本质的东西都否定了,那不是很愚蠢的吗?汉字为什么给出“物质”的同音字是“无智”、是“无知”呢?就是因为人太“物质”的时候,人就陷入“无智”,智不清,实质上就是“无知”。

2、帽子

“帽子”的象征意义就是代表人的思想:人戴不同的帽子就会出现不同的形象;同样,人接受不同的思想就是不同的人。

人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人的思想不同,因为真正指挥人的是思想,是不同的思想意识。人的思想千差万别,所以就有人生百态。

人的大脑就像一个容器,可以装入不同的思想,而不同的思想观念就指挥人产生不同的行为。和帽子不同的是,人的大脑一旦接受了某种思想观念,它就固守在人的大脑里,形成人体的一部分。时间一长,它就形成了人的潜意识,融入了人的细胞里、骨髓里并指挥这个人,而真正的自己却完全不知,也就是说人没有自我了。比如在生活中常发现这样的现象,不管是男是女,当一个人非常崇拜毛魔头的时候,我们发现无论他(她)的思想还是行为都在骨子里透着毛的行为特征:这样的人往往易怒、无常、好斗,而且喜欢骂人动手,有明显崇尚暴力的攻击倾向,这都是毛的性格特征、毛思想的体现。

人体是用来修炼的,人的大脑当然就是用来装法理的,本应是用法理来充实的。当一切不符合法理的思想观念主宰人体的时候,那就象给人戴了一顶顶的帽子,是不应有的。所以“帽”的部首“冒”就是冒出来、是冒充之意。这就是神给人造“帽”字而对人的启悟。

3、鞋

法轮大法的法理告诉我们,人类的一切都不简单。那么鞋子同样有着很深的背后内涵。

人类必须穿鞋子,是因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太恶劣。而高层生命都是赤脚,因为在那样美好的环境里找不到一粒尘埃,而且高层生命的移动很少靠脚,他们都是漂移,随心而动。那么也就是说,鞋子是专为人而造的,“鞋”也就隐含着造人的因素在里面。

“鞋”字部首为“革、圭”:“革”是兽的皮制品,是经过加工的兽皮,也就是说“革”为兽之异化;“圭”是标准,是两个“土”的罗列,而“土”指人生存的三界世间,体现的是人的规范、人的标准。那么“鞋”的背后内涵所体现的就是,代表给人制定的做人的规范、做人的理。而为什么“鞋”字用了兽皮而成的“革”来体现异化的意思呢?因为用宇宙正法理来衡量,人的理不是正理,是反理,或者说是变异的。人的行为在根本上是为私的,某种成度上与兽是相近的,带有一定的兽的行为特征。所以也就象把那个兽的皮加工加工拿来给人类用一样,人的行为、人的理在一定成度上就带有兽的行为特征。比如人类是王者治国、兵征天下、胜者为王败者寇的理,这与动物王国的生存规则有很大的类似。这就是“鞋”的背后内涵。

神在地上造了人,给人类穿上“鞋”在地上走;也就是给人定了当人的理、做人的规范,所以“鞋”体现的就是人理。为什么说故意难为一个人的时候就说是给人“穿小鞋”?就是因为穿小鞋就是对人超越常规的约束和束缚。为什么不正当的两性行为被说成是“破鞋”呢?就是因为不正当的两性行为不符合做人的道德规范,就像鞋破了,没有人理、不配做人了。人的生存环境虽然低劣,人的理虽然是反理,但这是宇宙给人类所开创的生存环境,给人所限定的生存状态,人就必须符合做人的规范,否则人就不配做人,就是赤裸裸的兽。

人体就象衣服,人必须穿衣;而来到世间的任何生命都必须穿上这张人皮转生。人换不同的衣服就像一个生命以不同的角色在世间轮回。神造人给人准备的是衣服、帽子、鞋子,所展现的就是神造了人体、造了人的大脑结构、定下了做人的规范,这就形成了完完整整的人。人要跳出三界脱离世间的轮回,就必须摘下帽子、脱掉鞋子、蜕下人身这件衣服,而充之以法理,代之于佛体,这就是修炼。修炼是神造人的根本目地,也是人“體”的本质所在。

三、 炼体

既然当人的目地是修炼归真,那么汉字赋予“體”的同音字也就是在展现修炼、展现返本归真的法理内涵。

“體”——人身难得法难求,宇宙大法炼佛體。

“题”——万古之事为法来,末劫选择是主题。

“梯”——人往高走水低流,唯有大道是天梯。

“剃”——削发为尼避世间,红尘修心是真剃。

“剔”——生生世世业力阻,修去执著一一剔

“踢”——识得归途拦路虎,辩得赤龙邪党踢。

“提”——心性多高功多高,功成圆满三界提

“替”——万物更新成新宇,金钢不坏元婴替。

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

狼永远变不了羊 / 文/大陆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9/狼永远变不了羊-26797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九日】中共的劳教制度本身就是违反中国《宪法》的,劳教制度直接侵犯宪法保护的人身自由权,不仅与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相冲突,而且公然违反中国已签署的国际公约。中共的劳教制度纯粹是中共的私法,即:不需要公开审判,公安机关自抓自审自判,有着法律管辖不到的特权与黑暗,仅以一纸捕单就能任意剥夺公民的自由等诸多权利;是披着法律外衣、践踏法治的“法外之法”;是中共法律鱼肉人民、维护权贵一党私利的本质体现,是极具“中国特色”的野蛮专制工具。


随着美国俄勒冈州居民家中“漂流瓶”的现身,中共的劳教制度更加臭名远扬,已受到来自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谴责与唾弃。在国内,来自法学界及正义人士的声讨、挞伐声也逐浪攀升。中共的劳教所感到了作恶难恕的恐慌,感到了末日的降临。

据悉臭名昭著、残害了大批法轮功学员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前进劳教所,近日又挂上了“黑龙江省戒毒所”的牌子。这种“掩耳盗铃”的行径,着实让人感到愚蠢而可笑。想简单的改换门庭,就可撇开、掩盖那里曾经和正在发生的凶残暴虐?就能苟延残喘的继续为害一方?真可谓痴人说梦!

勿说黑龙江省戒毒所同前进劳教所沆瀣一气,干的种种暴虐恶事,同样被明慧网和多个国际人权组织记录在案,迫害责任人同样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签发的追查令追查,联合国也早已把劳教制度列为应立即废除的酷刑形式和制度。劳教所再换“汤”其暴力黑监狱“毒药”的实质已是路人皆知。

时至今日,黑龙江省前进劳教所里依然关押着许多信仰“真善忍”的社会主流民众和善良人士。她们在劳教所里,因不放弃“做好人”的信仰,不写“悔过”,不写保证,依然会随时遭到如吊刑、毒打,药物试验等酷刑折磨,被施以肉体和精神双重灭绝的摧残。

近日,法轮功人权组织已向联合国“酷刑问题”、“对妇女暴力问题”、 “知情权利”、“信仰自由”等多个组织的特派专员发出紧急呼吁,联合国多个人权组织对仍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前进劳教所法轮功人员的生命及基本人权表示密切关注。更主要的是所有残害善良的人,一定是泯灭人性的残酷暴恶之徒,天网恢恢,谁能躲过神目的洞察。全面的大审判已经拉开序幕。

有人可能说,政策是上边定的,我们干的就是这个工作,不听上头的能行吗?然而用绝人间最残酷、最无耻下流的手段对被劳教人员特别是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迫害和虐杀的事实可是你们亲自或教唆干的!你们应反思,“上级”给过你书面的指令吗?“上级”可能比你更清楚内幕,更了解中共。当年纳粹战犯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公审时,希特勒罪恶政策的执行者无一幸免,而且漏网者被终生通缉。

历史启示人们:执行命令决不会成为犯法逃脱惩罚的借口!执行命令不能泯灭良知!

事实上,中共劳教制度这一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毒瘤,不仅残害了许多善良的百姓,更裹挟了大批披着警服的国家公职人员,使他(她)们成为冷血的机器,并最后将其甩进深渊。

“文革”结束后,云南处决810名紧跟“红色路线”的公安、司法、军管人员的枪声还在人们耳边回响,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很多风云人物和积极分子成了阶下囚的故事还在街头传唱。现今就在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又传来广州公安副局长祁晓林自缢身亡;一月九日晚甘肃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副院长张万雄,在该院办公楼六楼跳楼身亡的消息。警方称在其身上发现了遗书,出事的原因据分析与劳教制度迟早要被废除,以及司法部门欠下法轮功无数血债有关。

还看不清吗?“狼就是狼”无论怎样巧言与伪装也隐藏不住中共残暴嗜血的本质,也成为不了羊。“卸磨杀驴”可是中共用熟了的手法。

所有公、检、法、司包括610非法组织中的公职人员们:在历史与现实不争的事实面前应该猛醒啊!别再泯灭良知充当中共暴政机器和工具了,别再被“画饼充饥”的政绩和眼前的蝇头小利蒙住了双眼。生命可是父母给的,不是共产党的!

倾听身边法轮功修炼人善意的劝告,让良知复苏,让人性回归!或许还可以找回生命留存的希望。否则,对罪恶的偿还将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