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

中共活摘罪续曝光 联合国官员:丑恶行径放YouTube!


http://news.zhengjian.org/node/190832013年9月7日至27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大会在日内瓦召开。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在此次联合国大会、研讨会等活动上连续曝光。多国外交官、多位联合国官员纷纷表示赞赏和支持法轮功学员在国际上勇敢讲出真相。

在本次联合国人权大会期间,薄熙来案9月22日被重判,中共法庭判处薄熙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前,2012年9月的联合国人权大会上,大纪元总编辑郭君作专题发言,向各国驻联合国代表揭示了薄熙来、王立军、薄谷开来案与活摘器官的关系,震动各国外交官,他们表示,非常关注薄熙来案和中共政局背后的真相,并纷纷向所在国家上级汇报。

 
联合国外交官明了真相 纷纷支持曝光中共反人类罪

9月19日,法轮功学员陈师众博士向在场参加联合国人权安理会大会的100多个国家驻联合国代表提出对中共活摘器官的指控。中共数次搅场企图阻止。捷克代表在大会公开发言中说,陈师众的陈词是当天最受欢迎的发言。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瑞典、瑞士等国家驻联合国代表也纷纷在大会上公开表示支持。(联合国现场视频从55分31秒开始,至1小时25分58秒)

在中共数次无理搅场时,联合国人权大会秘书处的一位工作人员站在陈师众的身边说:你就在这儿等着,你肯定能完成你的发言。

中共一闹 法轮功学员发言成了最重要的发言

陈师众介绍,这些联合国的高级外交官们显然明了了真相。会议结束后,一些国家代表嘲笑中共代表不可理喻的行为,说中共不反对还没有那么多人关注呢。

也有一些非政府组织说,中共这么一闹,法轮功学员这成了最重要的发言了,就这一项,你们所有的努力就都值了。有的外交官还表示,如果是有人对他们国家提出批评,他们一定会听,而不是像中共那样不让人说。

陈师众还介绍,在当天的大会结束后,一些代表私下里非常高兴向陈师众表示,支持他的发言。他说,会后大家很轻松、会意、还有调侃中共的意味。

联合国秘书处官员:将中共的行径放到YouTube上!

19日当天,联合国大会秘书处要求大会发言人陈师众提供中共搅局的文字材料。同时,秘书处的官员,主动告知怎样取得今天会议的录像,还说要是他们就给弄到YouTube上去,把中共荒唐的行径曝光。

人权官员:法轮功学员很勇敢 最终一定战胜邪恶

9月14日,研讨会 “与联合国合作揭露人权迫害者所受的报复”在下午进行,由联合国特派专员博延尼教授,乌干达人权活动家赛克先生,和“国际人权服务”中心主任林奇先生主讲。他们一致指出,本来一个国家的政府是应该保护其公民的,当一个政权迫害人权时,它必然会压制、报复那些向联合国揭露其违反人权行径的人。这对于国际人权的威胁是巨大的,对国际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

陈师众博士在当天的发言中指出,所揭露的罪行越邪恶,被揭露的政权越霸道,报复必然越疯狂。法轮功学员揭露的不仅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人权迫害,而且中共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利来支撑这场迫害,是对人类道德底线的挑战,所以中共的报复也就无所不用其极。

研讨会的主讲人向法轮功学员表示:“你们非常勇敢。有你们这样的勇气,你们一定会最终战胜邪恶的。”

联合国十多办公室接见

此次,联合国人权专署下的十几个办公室接见了法轮功代表,包括现代奴役制问题特派专员、信仰自由特派专员、酷刑委员会、非法致死问题特派专员办公室等,双方探讨的问题包括法轮功学员遭活摘器官、酷刑迫害、被强制服用神经药物等多方面问题。

陈师众向联合国官员介绍了中共14年来系统对法轮功的迫害,特别是中共系统的摘取了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委员们都表示深切关注,并多次提问。”

陈师众说,“(除了中国)全世界所有的国家不可能在几个星期内找到合适的配型。外国是等,只能找死亡器官,死亡的器官是不能预测的。而中共是找,这只能从活人里面来找。”“中共透露,捐献器官不超过1%。死刑犯每年在2000-3000人,可是中国的器官移植数量远远超过这一数目。”

法轮功学员子女在大陆受到歧视

9月24日,日内瓦联合国保护儿童人权委员会接见法轮功人权代表和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子女,关切中共系统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以及迫害青少年儿童的罪恶。他们对山西六岁儿童斌斌眼球被挖和中共活摘器官非常关注,有关委员非常仔细地询问了这方面的情况。

9月26日,在保护儿童人权委员会质询中共的公开会议上,3位联合国委员3次提出法轮功学员子女受到歧视的问题。

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张三丰谈“相卜” / 作者: 梅花一点



http://www.zhengjian.org/node/121515依据《明史》之《列传第一百八十七卷方伎传》记载:“张三丰,辽东懿州人,名全一,一名君宝,三丰其号也。”并且有人以为张三丰是金朝时候出生的人,在“元初与刘秉忠同师,后学道于鹿邑之太清宫”,惜乎具体状况难以考证。不过依此估算,张三丰在世间至少有一百五十岁以上,和唐朝孙思邈的年岁有得比较。得道道士的年岁如此长,当是缘起于道家的修真修身、性命双修、善保心身、厚德明道,而得以延年益寿。《明史》对于张三丰的记载较为粗略,但关于他的神迹也多有点明,如:寒暑季节穿着甚少,可多食也可数月不食,可一日千里,可入葬而复活,云游四方踪迹奇幻等等。像这样修炼得道的人物,原本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是最具有真正主脉意义的历史线索与历史导引,可惜由于现代科学的观念在当代人世占据主导地位,于是反被当做隐逸修仙的奇幻故事作为世间的仰慕与笑谈。故而多多少少人类真实历史和真实文化的本义更加不易被凡俗世人所了解。真真假假,昏昏浩浩,或许是人世间的一种历史状态吧,人类还有需更多的自我改变、自我升华,才可达成对于人类本原历史面目的真正认识。

其中,卜算观相的技能,就具有漫长的历史,也曾经在人类历史文化之中的某些时段占据了主要的文化地位。比如人们知道的甲骨文,实质就是商周时期的古人卜算后遗留下的文字、卜辞。那么为什么古人那么相信或者会去追寻卜算所给予人类的答案呢?这个敏感而又超越现代科学思维的问题还有待更多学者继续考证、考察和实证。因为对于某些人而言,卜算为什么算的准,那或许是有其真正的原因的。反过来说,如果说卜算为什么算的不准,是不是也有原因呢?这个本人在《为什么算卦不是很准?》一文也做一点尝试性的解答,可资参考。

近几日,本人偶读《张三丰全集》之《天口篇》之《相卜篇》,深感古人对于卜算的认识早有深刻而准确的理悟,对于世间那些非常执著于算卦、算命之人,或者过于想求助算卦、算命之人,也是一种正面性的启蒙和正名,也有助于正面性的了解卜算文化的本质内涵。故而本人依此文做个大略的解说:

首先,张三丰对人分三品,为上中下三品。并且对应的说明,上品与下品之人都有命。这个“有命”,实际就是已经完全被定好的命运和命理,是非常难以改变的。孔子也说:“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论语》之《阳货第十七》)所以,张三丰也说:“惟上与下,性受难移”,道理是一样的。通俗的说,就是极好之人与极坏之人,都是很难改变其命运与命理的。那么,中品之人如何呢?中品之人,张三丰认为是“无命”,为什么呢?难道万事万物没有真正的命理在其中么?张三丰怎么具体解释这个问题呢?

接着,张三丰指出中品之人在命理上的一种模糊且摇摆不定的关系,就是中品之人到底属于“不上不下”的状况,还是“可上可下”的状况的问题。这些都属于非常不确定的因素和多样性的可能,故而可以归之为“无命”,非属于真正的没有命运。老子在《道德经》也说:“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通行本第四十一章)上士一般都会认认真真去学道,而下士听说了就觉得可笑,根本不会去学道。可是,中士呢?中士属于“若存若亡”的状态,好像有,也好像没有,想学道就学,不想学就不学,处于随时摇摆不定的状况。所以,中品之人,随时都可以处于一种“可上可下、或上或下”的状态,但无论是怎么样的状况,如果中士不彻底脱离朝下的可能,不彻底的坚定自我去学道,那就始终是要失去机缘,彻底的失去修道与得道的可能。所以张三丰说:“离下绝下乃非下”。中品之人一定要坚定自我意志,彻底绝离朝下的习气。

第三,那么由此得到一个结论:“相自我改,命自我造”。这个何尝不是广大的中品之人的一种最好的训诫。真正自我的本性与本心,才是真正的命理之本质之所在,而且也会随此出现种种的改变和改观。人类的命理哪有一定不变的呢?

第四,张三丰直白的指出相卜的算命本质,即是相卜者再怎么算,也只是算出人的身命而算不出人的心性,算出人的命理而算不出人的品德。那么,如此道理可以反过来推理:算不出人的心性,那怎么算得出人的身命?算不出人的品德,怎么算得出人的命理呢?所以说,不要被面相者轻易的迷惑愚弄,心性高,心体正,那就是好相之人。也不要被算卦者忽悠耍诡计,人的品德比算卦的神奇,道德坚定纯正,就是好命之人。

第五,最后说来,张三丰劝诫世人,自己把握自己的心性与品德,自然就会给自己算命了。

张三丰还劝诫那些相卜算卦者,最好去劝那些来算自己命的他人修心积德,做个好人善人,做个有骨气之人,按照大道经书推理自己运气。这样的话,古代的那些命理专家麻衣相者、子平先生都会来拜会求教于你。

由此,我们知道,关于命理之事,多数都处于真真假假的状况在其中,属于一种不是非常确定性的关于人类命运的一种探寻和咨询。这只是因为人类自己对于正神的理解差距才造成迷茫的结果。敬望人们能够正确认识人类命理所指向的大道,达到形而上的真实升华,成为有道德、有骨气之人。愿世间有福者皆念“真善忍好”。

参考文献:《张三丰全集》方春阳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附录:相卜篇

张三丰

上人有相,下人有相,中人无相。上人有命,下人有命,中人无命。惟上与下,性受难移,不必论也。

兹惟尔中人,不上不下,可上可下,或上或下。不上不下仍是下,可上可下犹是下,或上或下终是下,离下绝下乃非下。

相自我改,命自我造,古人有言不汝欺也。

即操相算者,亦止相汝身,难相汝心,亦止算汝命,难算汝德。不能相汝心,即不能相汝身也;不能算汝德,即不能算妆命也。

莫受相者愚,心智于相也,心体正,好相也;莫被算者鬼,德神于算也,德性坚,好命也。
吾愿尔世人,自相自算;吾愿尔相者,劝人修心;吾愿尔算者,劝人积德。

一切骨气,且照书谈,一切运气,且照书推。推已复言德,谈已复言心,寓劝化于相算之中,麻衣三祖、子平先生必赐尔等衣饭矣。

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中共法庭现形记(一)----“不要讲法律”的中共法院、法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6/中共法庭现形记(一)-28032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法庭本是分辨真假、善恶、正邪的最终裁判地,如果法庭被流氓操控,那就不堪设想。请看中共版的“法庭现形记”。 
▼法官:不要讲法律!律师:难道讲笑话?
 
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德艳、孙海峰、穆国栋、王玉梅、汪桂华进行非法庭审。家人为张德艳聘请了辩护律师。

在开庭前,主审的女法官对律师说:“不要跟我讲法律。”律师反问:“不讲法律讲笑话吗?”

法庭企图给法轮功学员扣上“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法轮功教人“真善忍”。

“假恶斗”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但是在整个庭审中,公诉人和法官都说不出法轮功学员破坏哪条法律和法规的实施。看来法庭真是在“讲笑话”。

法官问张德艳是否认罪,张德艳坚定地回答:“不认罪!”张德艳在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被绑架时,是一头乌发,美丽漂亮,一年后的现在,她竟是满头白发,完全变成一位老太婆。家属席上的一个女孩见此情景不禁失声哭了。

律师为张德艳做了无罪辩护,有理有据:信仰无罪。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而国家的哪条法律和法规也不能对法轮功学员定罪。信仰“真善忍”无罪。从张德艳家拿的电脑和手机应还给张德艳。

法官辩称,从张德艳家中发现的手机有十几个,里面有法轮功的内容。律师说,他本人就有二十部手机,里面有法轮功的内容,问用不用拿法庭上来看看?法官无语。

张德艳的律师还讲了法轮功学员王玉梅的一个故事:王玉梅曾被人刺伤三刀,对方应该赔偿十五万元。但王玉梅只收了对方三万元医疗费。律师反问:这样的人是在犯罪吗?法官打断律师的话不让讲:你是张德艳的律师。律师坚持:这是连案。

▼吉林农安政法委、610声称“讲政治不讲法律”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吉林省农安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请维权律师为被非法重判的韩希祥、李凤鸣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做二审的无罪辩护,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家属得到消息说二十三日下午二点进行宣判──不开庭直接宣判(一审也是秘密审理和宣判的)。

家属把消息通知了律师,律师向中院承办法官郑伟核实了此事。二十二日律师匆忙的赶到农安,可是伪法院、政法委、“610”却层层设置障碍,百般阻挠。22日上午律师按法律程序到农安看守所见当事人,遭到了拒绝,会见的权利被剥夺。律师来到政法委和“610”找他们质询,他们竟耍起无赖的手段。“610”的一个马主任说:“就是不让你们见。”律师明确指出:“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马说:“你别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只讲政治,其它的你不要跟我说,我也没时间”。

二十二日一整天,家属都在找法院刑事庭庭长、副庭长申请要旁听证,副庭长说此事庭长说了算,而庭长却故意躲避不见,晚上下班时家属把庭长王长顺堵在了他的车里,他说:“这事得明天与院里商量”,然而二十三日一上午也没看到他的踪迹。

二十三日上午离宣判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了,律师们决定再到看守所见当事人。然而法院刑事庭庭长王长顺找政法委的头子给看守所所长施压,拒绝律师的会见。律师又重来到政法委、“610”办公室争取辩护权利,并询问为什么不让见?马主任说:“我们为了农安的稳定就是不能见,哪说的也不好使,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哪告。”律师气愤地说:“这就是在耍流氓,简直连脸面都不要了!”

二十三日下午法院门前戒备森严,如临大敌一样,围观的群众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都在四处打听。准备入庭的律师被警察野蛮的阻隔在法庭的大门外,律师据理力争,他们根本就不允许进入。家属被隔离在警戒线外。2点20分宣判结束,这没有家属旁听、没有律师在场的违法宣判,在仅十分钟的时间内草草收场。

▼“不讲法律”成了吉林农安公检法的“特色”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三日,吉林省农安县公安局抓捕了刘伟、张国珍、杨洪彪、修继学、常宝军、王亚娟、杨文娟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农安县公检法准备对他们进行开庭。

二零一三年五月份,常宝军的律师去检察院阅卷,遭检察院人员阻拦,说:“刚开完会,法轮功的案子不允许律师介入。”

八月份,张国珍的两位律师去法院递交委托手续并申请阅卷,承办法官刑事庭副庭长郭庆玺拒收手续。九月二日,张国珍的律师再次向郭庆玺递交手续。郭先推说让找庭长孙银声,后又称要找政法委“610”主任马驰。孙银声向律师表示,不收外地律师的手续是政法委规定的,他也没办法。律师说:“政法委不是司法机关,律师没有法律依据去政法委递交手续,政法委也不应干涉司法独立。”

九月二日,刘伟的律师前往农安县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遭到看守所所长李清国拒绝,其态度十分生硬地说:“其它案件都可以,唯独法轮功案件律师不可以会见。”律师让其出示法律依据,李清国说:“法轮功案件不讲法律。”

九月三日,律师们又去找郭庆玺递交手续,郭庆玺仍然拒收。律师说:“你是主办法官,你应该收手续。”郭说:“我是主办法官,我没有资格收你的手续,你去找政法委。”律师说:“法院应当服从国家法律规定,政法委不应干涉司法独立,我们不找政法委,要找你去找。”郭说:“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你见过哪个司法独立了?”家属问开庭的时间,郭威胁家属说:“你怎么还请外地律师?而且不是一个还请两个,要请律师找政府,政府给你指派。”律师再次问他为什么不收手续,郭说:“这是吉林特色。”之后就把律师和家属撵了出来。

▼苏州法院庭长顾迎庆: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苏州市彩香新村法轮功学员路通的女儿路燕被苏州610和金阊派出所绑架。绑架的起因是什么呢?原来,法轮功学员路通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被金阊区中共法院诬判四年,路燕为了救父亲,自二零零九年五月起在律师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为父亲伸冤,她申诉到苏州中级法院,要求重审父亲的冤案。苏州中院一再敷衍塞责,并无理绑架路燕,粗暴对待路通的家人。庭长顾迎庆说:“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

如今,路燕被绑架,这是中共恶人为了打击报复而实施的。一个不讲法律并且对申诉人打击报复的法院,那是什么法院?一个只允许自己制造冤案、而不允许受害人申诉的法院,那是什么法院?那能保护人民吗?那能给予社会公正吗?

▼上海宝山区法院徐敏芳:“不要跟我谈法律”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十五分,上海宝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夏海珍、罗蛟龙非法开庭。宝山区公检法相互勾结,本来意欲在十月十一日偷偷庭审的,两人的家属全然不知,直到家属请的律师在非法庭审的前一天介入才得知消息。宝山区法院在亲属抗议下,只好取消预定的非法庭审。

律师介入过程中多次遇到宝山法院的刁难阻挡,其间当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法官徐敏芳论理时,徐敏芳竟然蛮横道:“你不要跟我谈法律。”律师说:“你是法官,我不跟你谈法律谈什么呢。”经过多次的交涉,律师从北京往返三次才办成了出庭手续。

在庭审中,夏海珍的律师提出对夏海珍的定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现行法律没有一条是针对法轮功的。接着罗蛟龙的两位辩护人从专业法律的角度对于非法抓人与非法审讯指出了相当多的违法之处,所谓的提审记录更是漏洞百出,而且鉴于控方提出的证据为违法获得,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提出要求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但是,法官徐敏芳非常邪恶专横,在律师按照国家法律据理力争的过程中,徐敏芳多次无理取闹的所谓“警告”,在罗蛟龙的律师陈述辩护意见时,她恼羞成怒竟然把两位尊重事实、坚持法律的律师当场逐出法庭!

据悉,徐敏芳身兼宝山“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之职,所以她的办案缺乏法律工作者客观公正的法律理念与良知操守,只懂得一味无理智执行中共政治流氓集团的邪恶迫害政策。徐敏芳其实很不愿律师出庭,因为拿不出相关法律规定,理屈词穷,只好采取在庭上耍流氓的做法逐出律师。

▼广州增城法官:“不要在这里讲法律了”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广州市增城法庭对法轮功学员莫笑梅开庭。法庭把唯一到法庭的证人--莫笑梅的女儿、女婿,赶到法庭外;然后,念所谓的对莫笑梅的女儿、女婿的证人笔录,作为迫害莫笑梅的证据。后来,莫笑梅的女儿、女婿气愤地说: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他们竟敢这样做,我也要起诉!

莫笑梅亲属找到一位亲友帮助辩护,但法官极力阻止辩护人发言,甚至于连一千一百字左右的辩护词都不让念完。唯一的借口:“与本案无关”,并说:不要在这里讲法律了!

▼河北任丘法院庭长赵华卿:“这是政治问题”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任丘法院第一审判庭庭长赵华卿对法轮功学员、中学教师崔银霞开庭,公诉人郝旭光罗列的一些所谓“证据”漏洞百出,辩护律师一一指了出来,这一下惹恼了公诉人郝旭光,他对律师吼叫:你无视法律!并骂律师信口雌黄!当律师刚一谈到“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定罪的法律漏洞时,赵华卿当即火冒三丈:“这是政治问题!”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任丘市法院庭长赵华卿及冯争、张帆(女)、边素体(女)等法院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孙美芬(女,37岁)非法开庭,孙美芬指出所谓“事实”不真实时,赵华卿恼羞成怒,狡辩称“难道是公安机关编造的,那你就拿出证据来”;公诉人张帆竟说:“你认可不认可,你都有罪。”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官高志新:“不要扯什么宪法”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双鸭山尖山区法院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胡其利。庭长高志新非法限制家属旁听,指使警察对旁听的家属非法搜身,还非法搜律师的包。律师说:这是文件。警察说:文件我们不看,说着依然在翻包。

胡其利进来后要求上厕所,开始不让。后来法官才让警察带着去了,回来后胡其利要求卸去手铐,警察不理,律师要求说:“你给她摘了”,警察才摘掉手铐。胡其利要求脱去“黄马夹”,律师再次要求说:“别让她穿了”,警察才作罢。

开庭后胡其利要求法官提供宪法第35条和36条,遭拒绝。律师提供说:“当事人想要这个文件,我准备了要给当事人。”但是被高志新非法阻止,不准律师给胡其利。

律师依据宪法为胡其利作无罪辩护,不断被高志新非法打断:“你不要说了,知道啥意思就行了,不要扯什么宪法,跟宪法没啥关系。”

另一位律师予以补充时被法官粗暴打断,不让说话。高志新说:“你不就是想说:炼法轮功无罪,你直接说结果得了。”律师说:“没有过程哪来的结果?!”

面对律师无懈可击的辩护,高志新曾大声说:“是,没有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有罪。”宣布休庭后,胡其利的姐姐对法官说:“既然无罪,就把她放了吧!”胡其利的老母亲(77岁)当众给法官跪下:“你放了我的孩子吧,我姑娘是好人……”法官竟漠然的扬长而去。

律师对老人说:“不要给它下跪!”家人把痛苦万分的老人扶起来。家属说:整个审判过程就是走过场,草草收场,根本不讲理。

▼审判长坦言: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河北省迁安市法院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梁秀兰八年、张立芹和邵连荣七年半、李秀华、孙永生和杨占民七年徒刑。之后,审判长冯小林面对受害者家属的质疑不得不坦言: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

▼大连法官狡辩:如果法轮功平反了,我就执行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连沙河口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建非法开庭。律师为王建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要求无罪释放。退庭后,有工作人员发出由衷的赞佩:这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庭辩。

开庭前,王建的家属到了沙河口区检察院,到公诉科反映情况,公诉科的人听说家属的要求后,一句话就挂断了电话。半个小时后,下来一位工作者,家属让其解释刑法三百条,是谁组织和利用的,谁是邪教和邪教组织,哪个机关认定的,谁授权哪个机关有认定资格的。他回答不上来,竟一脸暴徒的凶相,指着家属说:你闹什么事,十五年,对法轮功一直是这样的,你去找习近平去。

对于开庭,法庭既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通知律师和王建本人,家属找到法官李边疆,希望他秉公执法,并让其给法轮功信徒定罪的法律依据。法官回答:每个律师都让我拿出法律依据,我比谁都清楚,我比谁都清楚,我是党员,我执行党的规定。举个例子说,建政以来,三反、五反等各项运动中,错杀很多人,以后不是平反了吗?就邓小平上台以后,进行严打,就是他一句话,当时枪毙的人,现在想一想都合理吗?如果共产党给法轮功平反了,我就执行。

▼中共政法委文件:法律是政治斗争的幌子
 
这种按照“610”内定的非法判刑,用法律作幌子、蒙骗国际社会的表演,并不是涉案法官的个人行为,而是中共控制“公检法”的“610”和“政法委”的要求,就象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川省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对法轮功学员高德玉的律师所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对于中共法庭妄用所谓“《刑法》300条”指控法轮功学员,黑龙江省汤原县法轮功学员李艳荣的辩护律师明确指出:“直到现在,无论是被告人本人,还是公诉人和辩护人,都不知道被告人到底要破坏哪部法律的实施。”

而当值法官和公诉人都自知理亏而无言以对。

中共把善良民众当作政治斗争对象,其公然玩弄法律、践踏法律、自曝其邪的这种做法,在二零零九年二月某市“六一零”办公室秘密文件《关于应对敌情动向的防控要求》中,表白得非常露骨:“我们对法轮功案件的处理,不仅是刑事案件的处置工作,更重要的是政治斗争的具体体现。”“要求市法院继续落实好内审制度,深化工作指导,严格把关,法轮功类案件不允许出现无罪判决……就是绝对不能出现无罪的情况。”

确实,所有曝光的案件都表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是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内定”过了,法官都是替中共出场的小丑;而所谓的庭审,其实就是中共罔顾事实、玩弄法律、践踏法律、昭彰邪恶的一场表演,是中共执意迫害法轮功的“走过场”。

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

拜佛与三退 / 文/玉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5/拜佛与三退-28029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时下很多人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商人、当官的,都喜欢拜神佛,期望求得平安、富贵。手中有权、有钱的人,往往就包下了新年头一炷香,借此希望自己和家人都能大富大贵、遇难呈祥。 
 
人们拜神佛的目地我们姑且不论,这里只是说人们为啥要拜神佛?不还是希望神佛“显灵”吗?那么从常理角度来说,我们心中觉得神佛能给我们带来美好与光明,我们才拜。那么我们在拜的过程中就是要十分的虔诚,这样才会灵验。

那么我们好好的想一下,当我们是信仰无神论政党组织体系中的一个分子的时候,那我们在拜佛的时候是真正虔诚的吗?

神佛是你首先真心的信他,他才能管你。可是你却是无神论组织的一个成员(包括共产党组织、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那你说你不是脚踩两只船、三心二意吗?这样一来神佛看你不是真心的信他们,那怎么管你呀?

还有,中华文化历来就有“认祖归宗”的说法。当一个人做了什么大错事情之后,往往被认为是“对不起祖宗”。这也是宗族中最大的恶名和惩罚。那么作为绵延上下五千之久的中国人来说,每个人寻根溯源都可以查到历史上血脉的来源。对于年长的老人都知道:“数典忘祖”这个恶名是非常重的。

那么自从中共邪党篡政之后,把传统的东西统统砸烂,在六十多年里一再声称:要用马列主义的世界观来对待一切,这样一来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除了少数年龄非常小和年纪非常大的、非常偏远山村的人,几乎都被“绑架”到中共的党、团、队之中了。成了地地道道的马列子孙了。在文革时期,父母反目、子女之间互相揭发的事情层出不穷,家里供奉的祖宗牌位和坟茔里的墓碑都被砸烂,美其名曰:革命、破四旧。前几年在电视中经常出现一个党员在要死的时候,嘴里叨咕着:我要去见马克思了。也就是说,中共的洗脑教育把人们弄得连自己祖宗都不认的程度了,其邪恶程度可见一斑。

还有,按说中共讲究无神论,觉得人死了不会有灵魂的存在,那么在《共产党宣言》中为啥还出现“一个幽灵在欧洲游荡”的字样?为啥当党员要死的时候还声称要去见早已不在世的马克思而不是自己的列祖列宗呢?这就说明一个关键问题:表面上声称无神论的政党,不让人们信正神,却让人们信邪灵。只有让大众信邪灵才能延续它的统治。

正如前文说的,随着共产学说的逐步破产,广大的中国人(包括中共体制内的人)都明白共产学说只能是为害人间,而真正的保佑人幸福平安的还得是人们从前信仰的神佛。本来只有神佛才能保佑人,而以无神论自称的中共邪党和其背后的邪灵怎么能保佑人呢?

那么既然心中有佛,既然虔诚的拜佛,那就得做到心诚,心诚的体现就是不能再相信中共邪党的东西,就不能继续留在它的邪恶组织里。因为我们曾经宣过誓:要加入少先队、加入共青团、把生命献给邪党。这样我们就是它组织的一员。这样用心不专,神佛怎么能管我们?
所以我们要想真正的得到神佛的护佑、平安幸福,那就得声明退出中共邪党的党团队组织。

这才是一名中华儿女的明智选择,这样我们才不愧对绵延上下五千年的文明血脉,才无愧于列祖列宗!

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

中共审判薄熙来 仍掩盖其最大的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3/-中共审判薄熙来-仍掩盖其最大的罪恶-28022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2013年9月22日薄熙来被中共法院宣判无期徒刑。薄熙来在中共庭审闹剧中的表演,让人看到其人的丑恶。可是薄熙来最大的罪恶仍然被中共掩盖,那就是他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尤其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 
 
薄熙来为寻求仕途升迁,以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为政治资本,换取了迫害元凶江泽民的信任,从大连市长步步跃为辽宁省长、商务部长、重庆市一把手。其在辽宁当政期间,作恶多端,利用其死党王立军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几年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暴力洗脑、劳教判刑、迫害致死的人数位居全国前列。被抓进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人满为患,薄熙来便投资10亿元巨款在各地扩建新建劳教所和监狱,仅在沈阳于洪区马三家一地就耗资5亿多元,建成中国第一座监狱城,占地2000亩,并兴建马三家女子劳教所。

在薄熙来的指使下,黑恶警察王立军在大连对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牟取暴利,并发表了活摘试验论文博取了功名,还领取“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活摘罪行被国际社会称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

薄王窜升到重庆后,其暴恶与野心达到了空前膨胀,他们利用“唱红打黑”的手段,践踏司法,残害百姓,对重庆的企业家、政敌、异议人士、上访人员、民主人士和法轮功学员进行毫无人性的清洗摧残、掠夺财产、虐杀迫害,并在重庆建立了巨大的监控系统,以监视窃听人们的正常言行。但薄熙来的毒辣戾暴却受到了江氏流氓集团的欣赏,遂将薄熙来暗定为中共将来的最高掌权人,以延续迫害政策,保证他们的血债不被清算。薄更是飞扬跋扈,用重金贿赂军方,准备日后发动政变。但人算不如天算,在中共权斗中,薄王二人发生裂变,王为了逃命,乔装改扮,连夜逃到成都美国领事馆,将薄的犯罪证据与政变计划和盘托交给美国官方,酿成了国际事件,导致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如意算盘流产。

“薄王”死党的罪行,不光是贪腐、滥权、枉法、政变、淫乱等方面,其真正的罪恶是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最大的罪名应该是“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而中共在处理“薄王”事件时,却恰恰回避了这个惊天罪恶。罪犯谷开来虽然被判了死缓,但未提及她贩卖尸体的罪恶。罪犯王立军虽然被判了重刑,但中共没有触及他活摘器官的大恶。现在审判薄熙来,中共更是遮遮掩掩,由薄原来的“六罪一线索”减到“三罪”,即使飞扬跋扈的薄犯突然当庭翻供耍流氓,庭审成闹剧,让当局出尽了大丑后,中共还在死死的掩盖着“活摘”等重大罪行。

大恶盖不住 清算是天理
 
那为什么中共极力掩盖活摘器官的大恶呢?因为这个超越人类文明底线的大罪是中共统治集团犯罪,一旦公开,中共就会在国内外人民的问罪和谴责下走向垮台,所以中共的目的还是在保权保党。谁在掩盖真相,保党保权延续中共的罪恶,谁将为中共背负血债而陪葬,成为千古罪人。

再说,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能掩盖的住吗?

那受尽摧残的法轮功学员们的声声血泪控诉,海外明慧网等正义媒体的一次次真实报导揭露,受害者家人的亲眼见证,那些正义人士冒险提供的有力证据,悔罪警察的道白和检举,来自国际社会对中共的声讨与谴责,都斑斑在册,铁证如山!

况且,一个世纪以来,中共恶党欠下中国人民的血债实在太多太重了:那先前被中共害死饿死的八千万同胞的冤屈,那被时常提起的“六四”屠城血案,那被红魔扼杀的几百万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血债,以及中共强行“活摘器官”的惊天罪恶,中共若不偿还,天理难容!

要知道,真相挡不住,大恶盖不住,万恶中共谁也保不住,人不治天来治。人治乃顺天意而为,天治则是大法威严显现世间,天怒使然。此时人不治,彼时天必治!

2013年9月22日星期日

“法制教育中心”凸显中共罪恶本质 / 文/大陆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2/“法制教育中心”凸显中共罪恶本质-28015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现在说中共邪恶,大部份中国人都能认识到,也有少部份人由于受中共虚假宣传的影响,一时看不清中共的本质。我们找一个很能代表中共邪恶本质的怪物——“法制教育中心”来看看。 
 
法轮功学员反迫害和国际社会的谴责下,中共作态要撤销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劳教所,废除劳教制度,这样就使一些看不清中共邪恶本质的人又对中共产生了幻想。然而,中国现在大量存在的非法怪物——“法制教育中心”却仍在犯罪,而且还越加猖獗。

我们先来看看“法制教育中心”是个什么东西。“法制教育中心”也有叫“法制培训中心”、“法制教育所”、“ 法制教育基地”等等,人们很容易误认为这是个教育部门搞的什么社会办学机构,其实它是专门用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洗脑的黑监狱,人们通称它为“洗脑班”。

一九九九年中共恶首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洗脑班在全国大量产生。有省办的,市办的,区办的,街道办的,还有单位办的等等。说它是个怪物,是因为它似单位吧,又没编制;似机构吧,又无明确的对口主管;不是监狱吧,比监狱还折磨人,限制人;似学校吧,不搞学习,专门整人。它打着法制的旗号,专干非法的勾当。它抓人无需任何手续;关人无需审判,也没有时间限制;施酷刑没人管,还说成是搞人体承受极限的“研究”等等。

说它是“法西斯集中营”比较恰当。它最能体现共产党的九大邪恶基因邪、骗、煽、斗、抢、痞、间、灭、控。(具体论述可参照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的文章《揭秘湖北省“法西斯集中营”》)。

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完全不讲法律,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由各级党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作,无法无天的任意妄为。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各地610不法人员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设洗脑班,劫持当地法轮功学员和在劳教所、监狱被非法关押期满的法轮功学员,企图强迫他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也就是所谓的“转化”。

法轮功学员都在按照“真善忍”做好人,610歹徒却将他们劫持入洗脑班,强迫他们“转化”,可见中共才是一个真正的邪教。

洗脑班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办的所谓“学习班”的再现,那时是作为打击政治对手的一种手段,现在是中共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工具。我们可以看看它违反了哪些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规。

一、违反宪法
 
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违反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第五条)和人权保障原则(第三十三条)。二是直接违反宪法规则。宪法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法制教育中心”是暴力洗脑班,严重侵犯公民的信仰自由,没有任何手续就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有的长达数年,这是一种比逮捕更加严重的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对法轮功学员任意羞辱、诽谤、酷刑折磨、精神折磨等。

二、违反《立法法》规定的法律保留原则
 
《立法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四川资阳市的“法制教育中心”已将一些法轮功学员关了三年,而且还在继续关押,这样的事项毫无疑问只能用法律规定。而“法制教育中心”是无法无天的没有任何规定。

三、违反正当法律程序
 
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制教育中心”这种长期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没有经过刑事诉讼程序,本身违反正当程序。二是由于执行中相关单位的强势违反正当程序。将法轮功学员送“法制教育中心”往往由“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或者某党委、某单位组织人实行黑社会式的绑架来执行。

四、严重侵犯公民权利
 
主要是侵犯公民的信仰自由,思想自由,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权,表达权等等。很多法轮功学员在“法制教育中心”被迫害致死,没有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受到的屈辱、苦难,常人难以想象。

五、违反国际义务,违反国际法
 
《世界人权宣言》宣称: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条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世界人权宣言》第十条作了细化。中国早在1998年就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未经正式法庭的审判不得剥夺公民自由,这是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中国加入了联合国,便自然的要认同联合国宪章,及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及内容。中国已签国际人权公约,应该遵守有关规定。

“法制教育中心”还犯有三项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六、违反刑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定义、量刑”: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二) 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三) 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四) 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五)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 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它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拘押、禁闭或者其它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需要特别予以注意的是:故意实施非法剥夺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法制教育中心”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非法怪物,抓人没有手续,关人没有时限,没有审判,没有辩解的机会,想怎么折磨人就怎么折磨人,构成非法拘禁罪、绑架罪、酷刑罪、故意伤害罪,有的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等等。

立即制止和解体非法的“法制教育中心”是全人类所有正义人士和有良知人士的共同责任。

人不治天也会治的。正义对邪恶的审判即将到来,以江泽民为首的邪恶之徒不久就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应该立即清醒忏悔,并将功赎罪,现在是你们自救的最后机会。否则,当正义对邪恶的审判开始的时候,你们只有在无尽的痛苦中偿还罪恶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