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

外界评论:从中共文件看高层对法轮功的态度 —— 兼论胡温的终极选择 / 文/颜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30/外界评论-从中共文件看高层对法轮功的态度-24465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日】12年前,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将前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于98年对法轮功调查报告中所持的“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客观结论置于一旁,不顾广大人民的真实感受和修炼后身心受益的事实(道德提高、身体健康、工作上进、家庭和睦),一意孤行的发动了震惊中外的对上亿法轮功修炼者的血腥镇压,并且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信口雌黄的污蔑法轮功为×教。

江泽民在发动这场运动时,并没得到当时政治局常委会的支持,在执行中又遇到了来自全球各地的强烈抗议和反对浪潮,明白真相的各级官员也都消极对待这场迫害,甚至加入了抗议和反对浪潮,面对江泽民这种倒行逆施的行为,各界党政班子都纷纷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方式与其迫害路线划清界限,这些特殊的方式就隐含在各界政府的文件、公告及法律条文之中。我们一一来看。

1、奇怪的十六大报告

2002年10月,中共的16大在北京召开,江泽民代表中共15届常委会做了党的工作报告。在邓小平死后,江泽民执政期间所做的最大一件事就是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在运动中他以“党中央”的名义胁迫所有党员以及全国人民服从他对法轮功的镇压命令,想以此建立个人的所谓政治权威。镇压运动波及全国,影响深远,在江泽民统治的这几年,江泽民的主要工作都是围绕迫害法轮功展开的,动用了全国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财力,开动全部宣传机器,发动全部国家机构,动员全部社会机构,可谓倾尽了国力来对付一群手无寸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修炼人。

那么,以常理推之,在江泽民主持的16大会议上,由江泽民亲自做的16大报告中,江泽民理应将他对法轮功的政策写进16大报告中去,使之成为全党的集体共识,从而能将这个政策以党代会正式文件的形式在党内合法的延续下去。但是,在数万字的16大报告中,江泽民却对法轮功只字不提,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反差之大,令人费解。这是为什么呢?其中又透露出什么样的“政治”信息呢?

其实,这个现象恰恰表明,迫害法轮功不是当时的15届中共常委会的决定,也就是说不是当时的党中央的决定,在16大报告中不提法轮功,那当然是朱镕基、李瑞环等其他常委施压的结果,因为如果关于法轮功的论述出现在16大报告中,那就表明这个问题是15届中共常委会集体的决议,是中共中央的决议,而不写进去,那就等于向世人公开宣布:“镇压法轮功是江泽民的个人行为,将来一切责任自负,与15届常委会没有关系。”

2、10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

基于同样的理由,在接下来的2003年3月份的10届人大会议上,朱镕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样也没有提及法轮功,这也是向全世界透露出一个重大的隐含信息:“本届政府没有参与迫害法轮功,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不是我朱镕基政府搞出来的,在我朱镕基的政府眼里,法轮功是没有问题的,不是我政府要面对和处理的问题,所以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之中。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的个人行为,与本届政府无关”。

回过头来看,中国媒体对法轮功的全面造谣污蔑宣传正是在2003年两会前夕逐渐偃旗息鼓的,以常理推之,当然是高层换届后政策调整所致,但是16大报告无疑对这种调整是有某种暗示和导向作用的。中共内部向来喜欢从公告中捕捉敏感信息,16大的报告不提法轮功,应该对熟悉中共内部政治斗争的一些官员来说,是有警示作用的。

3、2005年公安部39号文件的玄机

那么再看看江泽民、朱镕基之后新一届的中共领导人胡温的做法。江泽民下台前将自己的人马大量的安插进常委会,为此七常委变成了九常委,罗干就是专门靠镇压法轮功而发迹的,让罗干进常委会主管政法委,当然是为了主管610,直接延续对法轮功的打压,而曾庆红、黄菊、吴邦国、李长春、贾庆林、吴官正等人(也包括罗干)则是为了在常委会形成多数,对胡温进行牵制和掣肘。由于江系人员在高层的存在,胡锦涛和温家宝上台后,迫害仍然在延续,胡温首先做的就是在公共场合以及文件中没有发表任何对法轮功的看法,当然了,如果真的不认同这条路线的话,新政府就必须得在一个正式场合来表达自己的态度,也许,像16大报告以及朱镕基的政府工作报告一样,通过一份公开的文件来表明其态度是最好的方式,但这也需要一个恰当的时机。

2004年9月中共16届四中全会召开,江泽民正式交出军权,意味着江泽民从名义上已经完全没有了正式的国家权力,也意味着胡锦涛此时已经开始全面掌权,可以在一些领域逐渐放手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了。紧接着,2005年4月公安部颁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这个通知是这样写的:“……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通知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7种邪教组织分别为:1)呼喊派;2)门徒会;3)全范围会;4)灵灵教;5)新约教会;6)观音法门;7)主神教。公安部自己明确认定的7种邪教组织分别为:1)被立王;2)统一教;3)三班仆人派;4)灵仙真佛宗;5)天父的女儿;6)达米宣教会;7)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明确”的14种邪教组织并不是新认定的,均是1995年至1999年12月期间以上三个部门通过正式的文件早已予以认定过的,39号文件只是把以往的文件综合在一起,以2005年公安部39号文件的名义重新公布了一遍。

那么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

从文件的时间上可以看出:在1999年12月至2005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公安部并没有再认定任何新的邪教组织,而且在1999年12月之前已经正式认定的邪教组织的名单中,并没有法轮功。这就相当于新政府通过这种方式向全世界以及全国人民宣布:“法轮功不是×教”。在法轮功被江泽民以×教的名义镇压了约6年后,三个正式的国家部门联合推出了这个公安部2005年39号文件,三个部门分别代表了中共党中央、中国政府和公安系统,其“政治”内涵其实就是胡温新政府以公告的形式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路线正式划清界限。也就是说新一届的中央和政府以及公安部从来没有说法轮功是×教,谁说法轮功是×教,谁打压法轮功将来谁要自己去承担责任。

另外,在江泽民当权的1999年10月25日,侯宗宾将法轮功说成是“×教组织”,并且做了一个《﹙草案﹚说明》,提交全国人大审议。30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否决了侯宗宾的《﹙草案﹚说明》,通过了一个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该《决定》未提法轮功一个字,这本身就告诉人们:法轮功不是江泽民污蔑的×教组织。这就是此项立法的真实过程和意图。

就是《刑法》三百条,也没有提法轮功。相应《宪法》保护信仰自由,《刑法》惩治破坏信仰自由的犯罪行为。

4、期待下一个文件——2011审江通告

综上所述,在江氏流氓集团发动的这场史无前例的针对真善忍信仰的大迫害面前,中共体制内各界高层官员和制定法律的专家们能有这样的举动,也算是难能可贵,这为体制内正义力量的积聚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也为这些高层领导和各级正义人士对这场大迫害的最后表态赢得了历史缓冲的时机。

如今,迫害法轮功的恶首江泽民已经死了(据舆论分析应该是脑死亡,只剩一具插着管子维持的躯体了),在高层内的江系势力正在土崩瓦解,中共即将告别江泽民的时代。对于胡温而言,以前没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并且以2005年公安部39号文件的方式给自己预留了后路,也仅仅只能算是一个权宜之计,远远没有满足人民所需要的结束迫害、审判犯罪者、尊重人权、恢复宪法所赋予的公民信仰自由的基本诉求。江泽民的死预示着胡温必须面对的这个终极选择已经到来,以何种方式结束对法轮功的迫害、将真相告之天下,如何评价江泽民,如何处理江泽民的迫害政策而导致的各种严重的社会问题,是这个终极选择的核心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中共在江泽民邪恶的发动这场针对“真、善、忍”正信的迫害运动中葬送了自己,其存在的任何一丝合理合法性资源都已经在这场运动中丧失殆尽,试想想,一个民族如果容忍一个以“真、善、忍”为敌的政权继续存在下去,将一个迫害“真、善、忍”的政治流氓树立为伟人,那么这个民族也就失去了在历史中存在的资格。江泽民早已经在中国人民心目中死去了,他早已死在万民唾骂的谴责声中(无论他现在的头脑和躯体还有没有新陈代谢),中国人民也绝对不会选择中共这架邪恶的杀人机器像达摩克利斯剑一样继续悬挂在自己的头上,人民的怒火现在就象一座蓄势待发的火山,而统治者如果面对人民的诉求不理不睬,继续逆天而行,与民为敌,那就相当于触发了这座火山的导火索。

江泽民的死,意味法轮功问题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胡温必须拿出最终的解决方案以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给历史一份完整的答卷。其实无论胡温怎么做,都改变不了历史的发展趋势,随着江泽民的死,中共的阳寿也已经到期了,胡温不去解体中共,不做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那么就会有其他人去做,胡温的选择只能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这将是慈悲的上苍给予他们的最后一道选择题。也许,一个清算江泽民的审江通告是最合适的选择!

真、善、忍的力量能使一切邪恶解体灭亡。善恶有报是天理。胡温何去何从,各级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何去何从?我们拭目以待。

(编注:本文供读者参考,不代表明慧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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