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7日星期六

中共邪恶的强制堕胎和杀婴 / 文/正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7/中共邪恶的强制堕胎和杀婴-25976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七月七日】对一个成年女性来讲,十月怀胎、孕育新生命,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而对一个正常家庭来说,迎接新生儿的诞生,也都是令全家期盼的喜事。然而在中国,却有许多女子,她们的孩子在出世前被强行流掉,甚至一出生就被活活害死。最近一段时期,网上频繁曝光中共统治下,怀孕妇女被强迫流产的事件。

陕西一孕妇在怀孕七个月时,因拿不出四万块计生费,被当局强制流产。死去的胎儿躺在绝望母亲身边的照片,让见者无不伤心。

山东一九个月大胎儿被强制引产,孩子的父亲在室外听到孩子的啼哭声,赶紧打电话叫家人送包裹衣服,然而打完电话进入室中,却看到孩子已经泡在水桶中死去,伤心欲绝的父亲将孩子泡在水桶中的照片贴在网上……这已经不止是强制引产了,即使站在当今中国的法律上讲,也是蓄意杀人!

消息曝光后,网上一片怒骂、谴责声,有良知的国人纷纷痛斥这个无耻政党:“灭绝人性,登峰造极”。事实上,中共采取这种残酷手段强迫怀孕妇女流产、残害新生儿的事情,在过去十几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也大量发生着,甚至手法更残忍。

高处反复摔跌,致孕妇流产,丈夫被逼观看

在黑龙江省万家劳教所,为逼迫一个怀有六、七个月身孕的女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狱警们将她的双手用粗绳子绑上,绳子的另一头绕经房梁上的滑轮,拽在狱警手里。然后,狱警把垫在她脚下的凳子蹬开,孕妇的整个身体被悬空。房梁离地有三米高,恶警一松手里的绳子,孕妇就急速下坠,臀部着地重重摔下,狱警再手拉绳子将人吊起,如此这般来回折磨她,直到她在无以言表的痛苦折磨中流产。更残忍的是,警察还强迫她的丈夫在旁边看着他妻子受刑。

众所周知,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而信奉“真、善、忍”做好人,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都更应该被欢迎和支持的。然而在中共体制下,老百姓连做好人的自由也没有了。在这幕惨剧中,年轻的妻子只因为炼法轮功做好人,就被高空吊摔致流产,而丈夫则被强迫亲眼看妻子被残酷折磨、未出世的孩子过早断送生命。这是怎样的人间惨相?

医生活活掐死了孩子

二零零三年,另一怀孕近七个月的法轮功学员郭文燕与丈夫在街上行走时,被银川铁东派出所恶警强行绑架(此前因坚修大法,她已经被多次抓捕并关押),恶人们将郭文燕送入医院,强行流产,并强迫家人签字。孩子流产后是活的,还哭呢。郭的婆婆说:我们抱回去养。医生听到后就使劲掐孩子的脖子,一会孩子就没有声音了。孩子被医生活活掐死了!

自古以来,医者以治病救人为己任,在中国历史上,也不乏救死扶伤,不图名利、钱财的高德医生,而今天在中共制下的医生,却沦为了杀人的恶棍!

在男警们的监视下流产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河南孟州城伯乡罗庄村的法轮功女学员耿菊英,被孟州市“六一零”(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机构)和公安局的警察们翻墙入室后绑架。为了劳教怀有身孕的耿菊英,恶人强行给她堕胎,过程中几个男警在一旁淫笑着“观赏”,还讥笑说,你不是漂亮吗,我们就是要看你堕胎。就这样,耿菊英在几个男的眼皮下做了人工流产。

在任何一个社会,孕妇都是被呵护、照顾的对象,而警察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更应该承担起这种责任。然而在当今的中国,这些执法者却堕落成为中共迫害人民的工具,随意抓捕、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迫害手段残酷、行为下流,已完全没有了人的底线!

胎儿被肢解后取出

陕西汉中的张汉云,因闭经结婚五年未能怀孕,修炼法轮功不到半年,月经正常,怀上了孩子。然而二零零一年三月,即将临产的张汉云,被汉中市“六一零”恶人强行抓进洗脑班。当恶人们发现张汉云要临产了,就用车将她拉到三十公里外的职工医院引产,因腹内胎儿过大,导致难产,他们便惨无人道的将胎儿肢解后分块取出。

不容置疑,是法轮大法救了张汉云,使她成为一个健康的女人,并且有机会有自己的孩子,这对她及全家来讲,都是天大的喜事!然而中共这个十恶俱全的恶魔,却连她这一点点的权利都要剥夺!孰善孰恶,孰好孰坏,一目了然!

象这样残害怀孕的女性法轮功修炼者的事例,十几年中不断的在发生着。在中国五千年文化中,讲的是“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佛家讲“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教人要“善”,对生命慈悲。在中共的眼里,老百姓的生命轻过草芥。为了所谓的“党的需要”、“党的利益”,它可以打着“法律”的幌子,轻易将一大批人置于死地,也可以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暴力将一大批人推入独裁机器的铡刀下。特别是三十多年来中共对妇女的强制流产,及十几年来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经殃及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当我们的子孙后代在中共的屠刀下丧生时,当对“真、善、忍”的信仰被这个社会打压时,我们还能对这个邪恶政权抱有幻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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