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

文史漫谈:因果不虚 报应昭彰(下) / 文/静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3/文史漫谈-因果不虚-报应昭彰(下)-28153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接上文) 
 
(三)奸诈非常 家败人亡
 
这是发生在明代年间的事。吴庸言少年时一表人才,又有见识,一位相士见后告诉他:“你骨骼匀称,是可以享受五福的人,应当多做善事,来迎受上天对你的庇荫。”随后又指他的心说:“只怕这里作怪,难以保证你不学坏,望你能自戒。”吴庸言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心计越来越深,说话口是心非,表里不一,或者谋夺别人田产;或者诈取别人钱财;或者教唆别人打官司;或者破坏别人婚姻,报复私怨;或者令人骨肉离散,从中取利;种种作恶,不止一端,什么坏事都干。

一天,吴庸言偶然遇见以前见到的那位相士,相士惊骇地对他说:“我告诫你不要做坏事,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你的骨骼已经大为改变了,真可惜呀。”吴庸言欺诳地说:“我日日行善事,时时存善念,一举一动都无愧良心,你凭什么这么说我?”相士说道:“你不要瞒我,不管什么人,只要他行善积德,上天就会赐福德泽给他,表现在脸上必然是光华润泽。可是你满脸凶纹,万端的苦恼快要来到了,目前你的家业恐怕难属于你了。”说罢叹息而去。

吴庸言思量自己半辈子积蓄,家里的粮食可吃十年,衣服可穿一辈子,何况凭着自己心计过人,发大财有什么困难,不难积百成千,积千成万,相士的话,不足为信。他心计再深也料想不到恶贯满盈就要覆灭,皇天不佑恶人。不久,天发洪水,他家田地被大水淹没,房子被火烧光,意外损坏破费的事,一件一件接踵而来,没多久折腾的一贫如洗,愁肠不解,饥渴难忍,如身处地狱之中,不久抑郁而死。由此可见,祸福起于心,切莫费尽心机贪财求利,唯有积德行善才是人生之正途,心善身语善,心恶身语恶,做人以修身治心为要,起心动念能不慎乎。

(四)弃法受贿 殃及子孙
 
明代时,张申有一次因生病而恍惚中到了阴间,见到阎王升堂问案,有个戴着枷锁的人,跪在阶下受审问,仔细观看,竟是乡绅李某人。

阎王查阅记录,过了很久才对李某说:“你的寿命应该是八十四岁,有三个儿子,一个做太守,一个当县官,一个中翰林,孙子们都能继承书香世业,只因某年某事,你不该接受某人的钱,虽不是逼迫勒索,实在是违法,因此要减寿。又某年某事,你一时逞怒把某人当场处死,因此夺你十二岁。你做官五年,有时因接受赃银,有时因任性作恶,大小不一,都照你所犯的罪行,减除你的寿数。现在虽然你已死了,但还有余灾,应该加在你儿孙身上。”李某伏在地上,苦苦求饶,阎王说:“这里赏功、定罪,都按照天律,没有一点差错,不比你在世间做官,是非曲直,可以随你的意思。”即命差役道:“押到罚恶司收管,剩下的罪孽,由他的子孙填补,并把张申放回。”

张申醒后,自念道:“李某所做的那些坏事,乡人多不知,还认为他不错呢,哪知在其隐蔽深处,却有如此多不可告人之事。如今阴间已扣除他的寿限,还要报应到他的子孙,可见上天的法律是多么森严啊。”就把此事深藏在心中,暗自观察先不告诉别人。过了三年,李某的几个儿子,穷的无立锥之地,两个孙子,都瞎眼残疾,田地房产都卖光了,全家住在坟场堂屋里,终身乞食过日。这个事例正说明“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算尽则死”是指造恶太多把自己的福寿都折损尽了,命也就完了,如果死有余辜,还将殃及子孙。可见人生在世,须要深自反省,做到慎独和无过。不要以为做一桩别人不知道的坏事,以为可以瞒过别人,殊不知可以瞒过人,但瞒不过天地神明,瞒不过自己的良心。其实哪怕人动一个恶念,内心深处即使是很微小的不正之念,神明都窥察的一清二楚。

从以上几个事例可以看到因果报应丝毫不差。古语云“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不履邪径,不欺暗室”,才能“天道佑之”,警示人们要正视因果法则,为人切莫欺心,因为“举头三尺有神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当今中共却逆天叛道,强制给人们灌输邪恶的党文化,鼓吹无神论,不让人相信因果报应,不敬神佛,无恶不作,以恶为能,妄想把人带向堕落的深渊,使社会道德沦丧,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必遭天谴。天佑中华,天灭中共,越来越多的人们退出了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并彻底认清其邪恶本质,做出了正义的选择。遵循天理而为善,才是做人最重要的,才能得到上天的佑护,才能拥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取材自《法苑珠林》、《太上感应篇例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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