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辽宁清原县4651人举报江泽民

图:人们在举报江泽民的举报信上签名

图:民众在举报江泽民的举报信上签名、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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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目前,中国大陆已有二十多万法轮功修炼者实名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辽 宁省抚顺清原县的法轮功学员在向人讲真相时把这一消息转达给民众。明真相的人都拍手叫好,希望早日把江泽民绳之以法。同时,法轮功学员也告诉人们:全世界 的人都可以依据中国的法律举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大罪,举报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是站在正义一面。很多民众当场表示要举报江泽民。

有的人 在举报信上签名并按了手印;有的人让法轮功学员在举报信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或化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清原县已有4651人举报江泽民的罪行,请求北京最高 检察院立案侦查江泽民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乱用职权、出卖领土等多项罪行,依法追究江泽民所犯罪行的刑事责任,早日将其捉拿归案。

在征签过程中人们表达的心声:

民众A:我签自己的名字,江泽民早该抓起来了,我去台湾都能看到炼法轮功的,随便炼,就江泽民迫害你们这些好人。

民众B:告吧,早就应该告他,我就用真名,快点把他抓起来。

民众C:他(江泽民)太坏了,我支持你们起诉江泽民,我用真名签。早点把他抓起来是除去一个大祸害。

民众D:我就用真名,他(江泽民)太坏了,我不怕,我签。

民众E:举报江泽民我不用假名,就用真名,江泽民不干好事,看看把我们国家都糟蹋的啥样了!吃的、用的都是有毒的、假的。

……

有很多人还向征签的法轮功学员要年历、护身符、真相材料等,有的人说:“只要是法轮功的我都要,不是法轮功的我不要。”有个小学生说:“老奶奶,你给我个大法的护身符吧。”也有的人关心地说告诉法轮功学员:“这几天你们要注意安全,社区人员都开会了。”

以下是在法轮功学员向人征签现场拍摄的镜头:

附刑事举报书一份

最高检察院

举报人:

被举报人:江泽民

控告事由:被举报人江泽民涉嫌犯有绑架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依据国际法规定江泽民构成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 触犯了中国《宪法》的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等等。

事 实与理由:谈到我就是法轮大法好受益者。有一次出门坐车,突然出了车祸,把我弹出去、然后又弹回来,车上坐了两个人,我们俩头部太阳穴位置上都撞起了大 包,那个人被送进了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我就想我也象法轮功学员那样,为别人着想,念法轮大法好,不给别人添麻烦,说来也真神奇,头上的大包没了,身体也一 点事没有,从那以后我更相信法轮大法好了。

我们接触过许多修炼大法的人,他们不论在单位、家庭、人与人之间,处处都为他人着想,以苦为乐, 人人称赞。通过修炼使他们原本体弱多病的身体健壮起来了,野蛮霸气的性格变得和蔼可亲了,法轮大法提高了修炼人的道德品质,他们把善良的道德品质展现给了 身边的所有人,感染着每一个人。我也很想修炼,可是我怕被抓,怕被判刑、怕被摘器官。

所以我们渴望迫害早日结束,还大法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拘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让佛光普照神州,使佛法福祉我们的国家与人民!

我们依据《刑法》第397条、第251条、第246条,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侮辱罪、诽谤罪”举报江泽民,请求北京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把这个残害了无数我们中国老百姓的法西斯刽子手送上历史的审判台。
此致

最高检察院控告厅

举报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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