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

杀人者的琴声与施暴者的狂笑—— 漫话共产党和纳粹(三)/ 文/韩梅




http://www.dongtaiwang.com/do/Qaak/ttoLXRYPQmRLj2y/Xz/v2aAxDN3/s-rs/4/r4/杀人者的琴声与施暴者的狂笑-25885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六日】古人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然而,纳粹和共产党在折磨和屠杀自己的敌人时,不但毫无恻隐之心,甚至还充满了某种愉悦和荣耀。除了灭绝人性的杀人机器和施虐狂,还有谁会这样呢?!

——题记

(接上文:《灭绝犹太人与消灭阶级敌人》)

在好莱坞著名导演斯蒂文.斯皮尔伯格拍摄的影片《辛德勒的名单》中,有一个令人难忘的细节:在克拉夫特大屠杀的晚上,纳粹四处搜捕犹太人,为了找到躲藏在楼梯下和夹层里的老人和孩子,全副武装的军人居然用上了听诊器。最后,他们在钢琴里面、床板下面、楼板夹层中找到了躲过白天大屠杀的残存者。随着一阵阵的枪声,一批鲜活的生命消失了。就在这时,楼房中一个黑暗的房间里,响起了一名纳粹军官弹奏的钢琴声,乐曲流畅,旋律欢快、激扬。

两名纳粹士兵听到琴声,不由站在门口谈论起来:“这是巴赫?”“不,这是莫扎特。”大屠杀的夜晚,到处响着凌乱的枪声和被屠杀者凄厉的惨叫,这首钢琴曲一直伴随至这杀人现场切换成黑暗小镇全景的结尾。

这是极其令人震撼的一笔!斯皮尔伯格用艺术的手法细腻逼真地描绘出了纳粹军人在杀人时那种极为坦然的心态。在灭绝种族的大屠杀中,他们根本就感觉不到这是令人发指的罪恶,内心非常平静。在他们眼中,被自己枪杀的似乎并不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群可以随意杀戮的动物。他们把血腥的暴力,当作日常的工作、普通的任务来完成,甚至可以用优雅的音乐来愉悦杀人的趣味,或者来冲淡一下杀人的烦闷。

一般人恐怕难以相信,当年的纳粹集中营中居然还曾有过由囚犯组成的交响乐队、弦乐四重奏、合唱团,而且经常举办钢琴音乐晚会。据德国著名杂志《明镜周刊》披露,集中营司令官克拉麦(1907-1945)经常听“奥斯维辛集中营女子交响乐队”的演奏,当演奏到舒曼的《梦幻曲》时,他竟然动情地落泪,哭了!

可就是这个为纯洁、美好和至善的《梦幻曲》落泪的党卫军军官,恰恰是一个杀人魔王,许多纳粹集中营中都留下过他罪恶的足迹。克拉麦的主要任务是用毒气杀害犹太人,他说:“门一关上,她们(指裸体女囚犯)就开始尖叫。我通过管子把一些盐放进去,然后从一个小孔去窥视会发生什么事情。这些女人只挣扎了一分钟便倒在地上。”英国人审问他在窥视时的心境,克拉麦回答:“我当时什么感觉也没有,我只是执行命令。我受的训练就是干这行的。”

如此坦然和平静,令人吃惊!

共产党豢养的暴徒跟纳粹一样,也是一伙人面兽心、令人发指的恶魔。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许多法轮功学员都受到过邪党恶人的酷刑折磨。这些施暴的恶人不但毫无恻隐之心,有些人甚至一边施暴一边开心大笑,以此为乐。前不久海外网络刊发的《施暴者的叫声、哭声、笑声与歌声》一文,为我们再现了这罕见的一幕。

文章说:“河北平山县大法弟子李寿我,是一个小学老师,今年都七十五岁了。2001年10月10日,在洗脑班内,李寿我被毒打了整整一天,全身都成了黑色。10月11日,他们把李寿我铐在院中一棵树上。‘610’头目张新刚说:‘今天用火攻。’于是恶人们人手一个打火机,一个人烧手,一个人烧眉毛、胡子,再一个人烧头发,另外两个人用烟头烫。他们一边施暴一边叫嚷:‘你××的真便宜,不用掏钱叫××给你刮脸,叫××给你理发,叫××给你洗手……’同时又发出阵阵狂笑:‘哈哈哈……真好玩……’而此时的李寿我,其周身的神经完全失去了控制,全身不停地激烈抽搐着。

“现年四十四岁的迁安市中医院优秀护士梁秀兰,于2008年5月被恶警绑架。恶警浦永来把她两手一边一只铐在两把椅子上,浦永来和另一恶警每人拿一根电棍,还有一个恶警按着她不让她动,两恶人便不分地方地电击她。梁秀兰疼得头撞在地上,当时头上就起了比拳头还大的包,眼睛看不见了。梁秀兰的手腕被手铐勒进肉里,鲜血直流,手腕马上肿了。第二天下午,恶警哈福龙又带两个人,把梁秀兰带到施刑地方继续折磨,一恶徒拿电棍猛电梁秀兰的下身,还电她的阴部、脚心等处;另一恶徒电她的脖子、乳房等处。梁秀兰被折磨的遍体鳞伤,恶警哈福龙则魔鬼般地哈哈大笑。”

一位黑龙江法轮功学员在《我在黑龙江女子监狱的遭遇和见闻》中也描述了同样的场景:

“郑杰指着大法弟子朴英淑说:你们看她脸象不象个大熊猫。一帮刑事犯和狱警哈哈大笑,我看见那大法弟子两眼被打的充血,眼睑黢黑,白眼仁成血片状,整个脸变形了。”

“刑事犯王凤翠在狱警授意下推我跑,我不动,狱警就叫两个刑事犯拽着我跑,然后用镣铐把我吊在铁栏杆上。防暴队一个叫王兵的男警冲上来拿电棍朝我脸上身上,甚至乳房乱杵,拼命地扇我耳光,鼻子、嘴角的血都淌成线了也不停。我依然不同意跑,王凤翠就两手攥住铁栏杆,面对我用膝盖往下身猛顶,踢了一阵,浑身没力气了,气喘吁吁地说,让她徒弟黄鹤来教训我。黄鹤拿着一根一尺长的铁条,上来就往我下身、阴部乱捅,听我发出凄惨的叫声,狱警和胁从的刑事犯笑得直哈腰。张大队(张春华)说你不腰疼吗,让黄鹤好好给你治治腰。”

“虽然我的肋骨断了,狱警的迫害依然不歇气,指挥王凤翠加重迫害。看我翻身都困难,加上手被铐着,王就把我的脚绑上,然后坐在我腿上,开始用竹条抽打我脚面,只需两、三分钟,脚面就会象馒头一样眼看着就鼓起来了。再两手拿着机器针轮番快速往脚面上扎,一会儿馒头一样的脚面就密密麻麻的全是血点往出渗血,痛痒的如百蚁钻心。就这样白天黑夜地变换方式折磨。最厉害的是还不让睡觉,一次最厉害有十一天不让睡觉,有四、五个同修连困带刑罚开始说胡话,犯人说这有个名字叫鬼门关,打骂不停,笑声不断。监舍里阴森森的。每天都能听到走廊里传来一阵阵狱警迫害大法弟子的哈哈大笑声,把大法弟子打的越痛苦,他们笑的越开心。”

“二零零四年正月开始,他们搞接见,一下楼狱警就指挥一帮犯人扑上来大打出手,搞各种花样折磨。一些无畏的同修就高声大喊,我们大家知道后,他们再上楼搞接见我们就抱成一团,狱警就带领大批警犯混合的一帮人把我们强制分开,有的拽走就扔进小号,把棉衣棉裤扒光。小号阴暗潮湿,里面呆久了,慢慢就会变的不知道是在那里了,没有时间概念,没有食物。大法弟子于玉不会走了,张淑哲脑袋直晃。小号外面的就被搞大背吊,四、五十人吊上,到晚上能坚持下来的就两个,狱警在走廊上谁过来看看都会哈哈大笑。”

充满了魔性的笑声,让人不寒而栗。

文字的力量是有限的,千言万语又怎能表达出法轮功学员在恶人们的这种狂笑中所承受的全部痛楚?!不要说他们是一群一心向善的好人,遭到如此虐待绝对不应该,即使是十恶不赦的坏人,用这样的酷刑和态度对待他们,不也是人类的耻辱吗?这哪里还有丝毫的人性?只有恶魔才会有如此张狂的大笑!

这样的兽行兽性不仅普遍存在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也广泛存在于对所有被共产党眼视为“敌人”的人的迫害之中。

1989年,在新当选的中共总书记江泽民等举行的中外记者会上,当一个法国记者问及一个女大学生因“六四”被发配到四川农场搬砖,遭当地农民多次强奸一事时,在场的人谁也没有料到,江竟回答说:“我不知道你说的事情是否是事实。她是暴徒。如果是真的,那也是罪有应得。”按照源于人性的道德通则,强奸一个人,无论这个人是谁,哪怕是个罪犯,也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身为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却居然对此无动于衷,而且公然声称如果是“暴徒”,遭人强奸就是“罪有应得”!

古人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然而,纳粹和共产党在折磨和屠杀自己的敌人时,不但毫无恻隐之心,甚至还充满了某种愉悦和荣耀。除了毫无人性的杀人机器和施虐狂,还有谁会这样呢?!

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灭绝犹太人与消灭阶级敌人—— 漫话共产党和纳粹(二)/ 文/韩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5/灭绝犹太人与消灭阶级敌人-25885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共产党和纳粹都是嗜血成性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它们的“最高成就是一堆尸体,其历史就是一个毁灭人类的目录。”。

——题记

(接上文《“希特勒就是法律”与“党比法大”》)

在距波兰首都华沙300多公里处,有一座叫奥斯维辛的城市,二战期间,纳粹在这一带修建了著名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它是纳粹修建的1000多座集中营中最大的一座,也是其中最恶名昭著的一座灭绝营(专门进行种族灭绝的集中营,又称死亡营)

当年,被运到这里的犹太人都要经过一个挑选过程,可以做苦工的男性会被送到苦工营,剩下的则被送到毒气室。一开始,被送去毒气室的犹太人都以为自己是去浴室,但到了浴室里才发现,莲蓬头放出来的根本就不是淋浴的水,而是毒气。

在纳粹犯下的诸多罪行中,最骇人听闻的,莫过于对犹太人的这种种族灭绝性的大屠杀。

1939 年 1 月30 日 ,希特勒在国会的一次演说中公开声称,“在即将到来的战争中欧洲犹太种族将被消灭。”元首一声令下,屠杀机器立刻开始启动。

最早的大屠杀是从1939年9月1日德军进攻波兰后开始的。随着德军侵入苏联,屠杀进一步升级。在纽伦堡审讯中,德国军队攻入苏联后曾任盖世太保特别行动队D支队队长的奥仑道夫交待,他和他的手下在苏联的第一年里就杀害了9万男子、妇女和儿童。每到一个市镇或村庄,他们就以“重新安置”为名命令当地的犹太人集合起来,勒令他们交出贵重物品,脱掉外衣,然后将他们集体押往刑场枪杀,或送上“毒汽车”处死,上自白发老人下至周岁孩子均不能幸免,其状惨不忍睹。仅1942年10月5日,盖世太保在乌克兰的杜布诺镇一次就杀害了5000名犹太人。

1942年1月20日,纳粹头目专门召开会议落实“犹太人问题的最后解决方法”,大规模的毒气杀人由此拉开了帷幕。

一批又一批的犹太人,从各地被络绎不绝地运到已建成毒气室和焚尸炉的各个灭绝营,其中规模最大的就是奥斯威辛。二战期间,共有250万犹太人在这里被纳粹杀害,曾创下一天毒死6000人的记录,因此被称为“死亡工厂”。

除去德国,被大规模屠杀的还包括波兰、苏联、东南欧、西欧等被德国占领的所有国家的犹太人。他们或在当地被杀害,或被驱赶到犹太人保留区,或被押送到死亡营,实施所谓“无痛而终”。据统计,整个二战中有大约580万欧裔犹太人被纳粹杀死,是欧洲犹太人人口的三分之二。

除此之外,吉普赛人、黑人以及斯拉夫人也被纳粹列入根除和灭绝之列。其中吉普赛人是纳粹试图灭绝的第二大群体,二战结束前,约有21.9 万吉普赛人被他们杀害。

英国学者马克·尼古拉斯在《法西斯主义》一书中曾十分精辟地指出:“法西斯主义的最高成就是一堆尸体,其历史就是一个毁灭人类的目录。”这个结论非但适用于纳粹,用来评价共产党也同样合适。从列宁到斯大林,从斯大林到毛泽东和波尔布特,共产党不仅导演了一次又一次血流成河的大屠杀,而且愈演愈烈。

在各国共产党中,双手最早沾满鲜血的是列宁及其领导下的布尔什维克。

“十月革命”后,苏俄遭遇了极为严重的经济失败,面对这种局面,列宁大开杀戒。左翼社会革命党人埃萨克·斯坦因倍格曾一度在苏维埃政府中担任司法人民委员。他描述1918年2月间人民委员会开会时的情况,其中有这样的一段情节:列宁提出一项法令草案,标题是“社会主义祖国在危殆中”, 其中有一条, 要求把一大批犯人不经过审判即“就地正法”。这批犯人范围很广,只是粗略地划为 “敌特,投机商,盗贼,流氓无赖,反革命煽动者,以及德国奸细等。” 斯坦因倍格反对这项法令,他所持的理由是:此项法令的条文“过于苛酷,……势必将造成全面性的恐怖统治。” 斯坦因倍格写道:“列宁对我的反对性意见大为恼火,他用革命司法的名义进行反驳。于是,我怒不可遏,喊道:‘那么,我们何必还要什么司法人民委员部?让我们干脆把它叫做社会灭绝人民委员部,把社会上的人统统斩尽杀绝好了!’ 列宁顿时容光焕发,回答道:‘好罢,行啊,……这正是我们所要做的……不过我们却不能把它说出来罢了。’”(注1)

由于苏维埃政府对粮食购销实行国家垄断,农民不愿以贱价出售粮食,城里出现粮荒,列宁便于1918年1月14日下令派出武装抢粮队到农村去抢夺粮食,不料这一举措激起了农民的反抗。1918年8月5日,奔萨地区的农民不堪布尔什维克强抢谷物,起来武装反抗,起义迅速蔓延到周边地区。布党派出部队血腥镇压了起义。在此期间,列宁向奔萨地区领导发去一份秘密电令,命令他们对当地反抗苏维埃政权的富农进行大规模的屠杀。苏联解体后,这些电报被公诸于世:

同志们!五个县区的富农暴动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镇压。整个革命事业的利益,要求我们必须这样做,因为目前各地都在与富农进行着“最后的决战”, 我们必须树立一个榜样。 办法如下:

1. 把那些臭名彰着的富农、财主、吸血鬼统统吊死,人数不得少于一百名。(吊死后就挂在那里示众,让民众观看。)
2. 把死者的姓名公布出来。
3. 把他们的全部谷物,统统没收过来。
4. 要指定一些人做人质——照昨天的电令办理。要做到这样的程度:使周围数百俄里(公里)以内的民众都能看到,都能知道,都会胆战心惊,奔走相告,说我们正在绞杀那些富农吸血鬼,而且还要绞杀其他的吸血鬼。

电文收到之日,立即执行。 (注2)

斯大林不但继承了列宁的杀人衣钵,而且将其发挥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据学者王康介绍,“1991年的6月14号,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克留奇科夫将军公布向世界,从1920年到1953年,被政治镇压的苏联人是450万。450万,这个数字大大地被减小了。苏联的沃尔科戈诺夫教授,统计学家,他统计的是,从1928年到1953年,四分之一世纪里边,斯大林大权在握,独揽的时候,苏联人被政治镇压死于非命的是1950万到2200万之间。前苏共宣传部长雅科夫列夫,他是后来苏联平反委员会的主席,他统计的数字是,死于斯大林暴政的是四千万左右。前美国的国务卿,苏联问题专家布热津斯基的统计是五千万左右。前苏联莫斯科大学教授库尔干诺夫教授统计的是6600万。”(注4)

与苏共相比,中共更是一个典型的靠杀人起家的党。仅在1927年到1936年所谓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中共盘踞的江西一地人口就从二千多万下降到一千多万,死者中许多人便是中共的刀下鬼。

当年,中共广东“农运大王”彭湃曾厉声疾呼:“把反动派和土豪劣绅杀得干干净净,让他们的鲜血染红海港,染红每一个人的衣裳!”他下达每一个苏维埃代表杀20个人的指标。在他一手领导的海陆丰暴动中有一万数千人被杀,甚至出现吃人肉、吃心肝的现象。烧杀之惨烈,令人心惊胆颤。

1951年,刚上台不久的中共又挥舞起了血淋淋的屠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如火如荼的所谓“镇压反革命分子”(史称“镇反”)运动。1951年4月30日,毛泽东在一则批语中明确指示说,“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以当时中国六亿人口计算,毛一道“圣旨”就使至少六十万人头落地。

与如火如荼的“镇反”运动同时并举的,是同样如火如荼的以“消灭地主阶级”为目标的“土改运动”。 “土改”中,杀地主是无须定罪的,“地主”二字就是“罪”。当时,杀人大权掌握在区委书记手中,他想杀谁,就可以杀谁,不要任何理由,也不要经过任何手续,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拦。如果碰到嗜杀的区委书记,朱笔不留情,兴之所致,在名单上一个一个勾画下去,那一方的地主便遭殃了。

据中共自己公布的数据,到1952年底,全国共消灭“反革命分子”达240余万人,实则遇害的国民党县长以下至地方甲长的公教人员及地主最少在500万人以上。

文革时期是中国“左倾”最疯狂的时期,此时的杀人,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种展示“革命性”的表演,其野蛮和疯狂可以说到了极致。如1967年8月13日到10月7日,湖南道县人民武装部的基层民兵屠杀“湘江风雷”组织成员及“黑五类”,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2778户,共4519人。全地区10个县共死9093人,其中“地富反坏”占38%,地富子女占44%。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1968年初,内蒙古清查“内人党”,制造了35万余人被杀的血案。1968年在广西,有数万人参与了对“四·二二”群众团体的武装大屠杀,死人11万。

文革结束后,中共搞起了“改革开放”,善良的中国民众以为中共不会象以前那样泛杀无辜了。谁知1989年的“六四”血案中,中共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使用国际上禁用的开花弹射杀爱国学生和市民,并用坦克将他们中的一些人压成了肉酱,创下了掌权以来公开杀人的新记录。

十年之后,江泽民又一次大开杀戒,把屠刀挥向了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仅到2002年年底,大陆的内部消息即指有超过7000名法轮功学员在各地拘留所、劳教所、监狱和精神病院被折磨致死,平均一天虐杀7个人。

坐落在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9号的辽宁省血栓中西结合医院,在治疗血栓病方面颇有名气,曾吸引了不少病人来此就诊。但每天在这里进进出出的人,谁都不会想到,就在这家医院的地下医疗设施里,曾经存在过一个集中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秘密集中营,大约有6000多位法轮功学员一度被囚禁在此。狱方将他们的内脏摘取后送至各个医疗单位买卖赚钱,被摘取内脏的人则送进焚尸炉焚毁。一名女士出面指证,她的丈夫就是活体器官摘取主刀医生之一,由于承受不了这种经历造成的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描述的痛苦,他们后来只好离婚。

更令人震惊的是,摘取法轮功学员活体器官的并非苏家屯秘密集中营一处。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资深国会议员大卫.乔高和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组成的独立调查组,于2006年7月6日向加拿大媒体公开了“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该报告称,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取证,通过对18类证据的证明和反证,可以肯定,“大规模的、违背意愿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器官掠取一直存在,而且现在仍然在继续着。”大量被处死的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器官,包括心脏、肾脏、肝脏和眼角膜,几乎同时都被掠摘,非自愿的被摘取,然后被高价出售,有时被卖给外国人”。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麦塔斯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为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可见,不管是纳粹还是共产党,都是嗜血成性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纳粹屠杀的是以犹太人为主的“劣等民族”,而死于共产党刀下的则是形形色色的所谓“阶级敌人”。

注:

注1:埃萨克·斯坦因倍格《在革命司令部的日子里》,伦敦,1955年版, 145页
注2:理查德·派普斯编《列宁的真面目》,美国康州纽海文,1996年版,50页
注3:见《列宁与红色恐怖:“仇恨与复仇的赞美诗”》
注4:见《苏维埃的兴亡》

2012年6月14日星期四

“希特勒就是法律”与“党比法大”—— 漫话共产党和纳粹(一)/ 文/韩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4/“希特勒就是法律”与“党比法大”-25884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现代社会理应是法制社会,法律本该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党派和个人都不能超越于其上。但独裁者们不信这一套,在他们眼里,法律充其量不过是自己的奴仆和玩偶,是用来掩盖暴政的装饰和巩固权力的工具。共产党和纳粹的所作所为便充份证明了这一点。

——题记

(接上文:《漫话共产党和纳粹》)

1935年,时任德国司法部部长的弗兰茨·居特纳曾竭力主张对一个秘密警察高级官员和一批冲锋队员提出控告,因为他认为已有证据清楚地证明他们犯了对一个集中营的被拘禁者进行最骇人听闻的酷刑虐待的罪行。但当他把证据送交给希特勒后,希特勒却命令停止起诉。

象这样的事情,倘若是在司法独立的民主国家,当然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但在纳粹德国却不然。在这里,法律就像是希特勒的一名奴仆,必须百分之百地听命于他的旨意。换句话讲,希特勒说什么,什么就是法律。就像纳粹“二把手”戈林所宣称的那样,“法律和元首的意志是一回事”。或者,按照纳粹德国司法界名人更直白的说法:“希特勒就是法律!”既然如此,高居于法律之上的希特勒当然有权使刑事诉讼程序终止进行。希特勒自己甚至曾公开宣称他就是德国人民的“最高法官”,有随意处死任何人的权力。

希特勒当权后,在司法系统大力推行纳粹一体化,首先对法官队伍进行了整肃。

在纳粹未当政时的魏玛共和国时期,德国法官是独立的,只受法律的管辖,不会被任意撤职。然而根据纳粹当局1933年4月7日颁布的公务员法,不仅司法界中的犹太人很快被清除,而且那些被认为对纳粹的信仰有问题的人,即“有迹象表明不再准备在一切时候为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利益执言的人”也被清除了。有些不大听话的法官虽然没被清除,但却受到了警告。到1937年1月26日,纳粹当局又颁布了一项新的公务员法,规定要撤换一切“政治上不可靠”的官员,法官也包括在内。与此同时,所有法官都被迫加入了纳粹当局控制下的德国民族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联合会。

为了让法官忠实执行希特勒的旨意,纳粹司法专员兼全国法律工作领袖汉斯·弗朗克博士在1936年告诫他们说,“民族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像党纲和元首的一些演说中所解释的,是一切根本法律的基础”。他还进一步解释说:“没有不合民族社会主义的法律的独立。你们在作出每一次决定时要想一想:‘如果元首处在我的地位会怎样决定?’对于每一项决定,都要自问一下:‘这个决定是否符合德国人民的民族社会主义良心?’然后你们就会有一种极为坚实的基础,把这种基础同民族社会主义人民国家的一致性和你们对阿道夫·希特勒意志的不朽性质的认识结合起来,就会使你们在作出决定时具有第三帝国的权威,而且这是永远的。”

1942年4月26日,希特勒在纳粹德国召开的最后一次国会会议上警告法官们说,如果他们在工作中表现出不理解当前的需要行为,那么不管他们“既得的权利”如何,都将一概予以撤职。在这次会议上,希特勒正式获得了德国最高法官的地位,有权“不受现行法律条文的任何约束”,有权把他认为不称职的任何官员撤职。之后,纳粹政府公布全体法官必须遵循的“普遍方针”。

同年7月,戈培尔声称:“法官是不能罢免的这种观点……来自一个敌视德国人民的外国知识界”,在民族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官应在工作中“少依据法律,多依据这一基本观点,即罪犯应从社会中清除出去”。同年8月22日,希特勒任命忠顺执行其意旨的蒂拉克为司法部长,授权他“不受现行法律的约束”,同博尔曼和拉默斯一起“建立民族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

希特勒一面加紧控制司法人员和司法机关,一面不断缩小传统法院的管辖范围。1933年12月1 日颁布的《党和国家统一法》规定,纳粹党、冲锋队和党卫队成员犯法不再由法院审理,而由纳粹党的特别机关审理。1935年又由布雷斯劳检察院出面,规定各级法院无权裁决政府的行动是否符合宪法。

纳粹当局还绕过普通司法机构,设立专门法院来审理政治事件。

特别法庭是专门法院之一。它根据1933年3月21日的法令设立,设置于各邦的高等法院之内,主要负责审理“阴险地攻击政府”的政治案件。特别法庭由三名“必须是可靠的纳粹党员”的法官组成,不设陪审团,废止预审制,限制被告提出申诉的权利。被告可以聘请辩护律师,但律师人选要得到纳粹党官员的认可。至于某一案件是由普通法院抑或特别法庭审理,由检察官决定。根据1938年11月20日颁布的法令,特别法庭审理案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除政治事件外还有权审理刑事案件。德国新教“明认信仰教会”领袖马丁·涅穆勒牧师因为反对教会纳粹化,曾于1938年3月在特别法庭受审。法庭指责他“滥用讲坛”和在教堂里收集捐款,判处他7个月徒刑、2000马克罚款。以后,他长期被关在集中营,直至纳粹德国灭亡。

人民法庭也是一种专门法院。1934年4月24日,它在柏林法院内设立,主要任务是审理反对纳粹政权和纳粹思想的案件。从同年7月14日起,它又取代了审理政治刑事案件的最高机构德国国家法院。人民法庭由两名职业法官和5名纳粹党、党卫队及武装部队官员组成。它基本上实行秘密审讯。审讯时,法官席背后放置的不是国徽和国旗,而是弗里德里希大王和希特勒的半身像及纳粹党党旗。辩护律师都是“合格的”纳粹党人。审判过程类似于战时的临时军法审判,被告大多判以死刑。著名的慕尼黑大学学生舒尔兄妹反纳粹政权案和1944年7月20日谋刺希特勒案,都是由人民法庭审判的。

如果说在纳粹德国,“希特勒就是法律”,那么在共产党掌权的国家,党的意志就是法律。在中国,更形象的说法,叫“党比法大”。

许多中国人都知道发生在文革中的这样一个极富象征性的场景:

1967年8月5日,在中南海内经受了又一次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坐喷气式飞机”的残酷批斗之后,刘少奇手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抗议道:“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刘少奇的抗议根本就没人理睬,非但没人理睬,而且此后对他的迫害还在不断升级。两年后,悲愤交加的他终于被迫害致死,火化时竟然连真名都不准用。

照理说,在中国,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没有谁能够凌驾于它之上。而国家主席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要罢免当然也得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刘少奇的抗议句句在理!然而事实上,在共产党的统治下,宪法只是名义上的根本大法,真正的大法并不是它,而是党的意志,在毛泽东时代就是毛泽东个人的意志。国家主席也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而是党任命的,在毛泽东时代则是毛泽东指定的,毛泽东想要谁当国家主席就让谁当国家主席,毛泽东主意变了,随时都可以叫他下台。毛泽东之所以要发动文革,就是看刘少奇不顺眼了,要把他搞掉,为此,他根本不需要征求谁的同意,也根本无需经过什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在共产党统治的中国,宪法从来都是摆摆样子的,哪个人的合法权利它都保护不了,即便是国家主席也不例外。而毛泽东,不管他怎么破坏宪法,也都不会受到什么法律的严厉制裁。因为这个宪法本身就是他钦定的。对此,刘少奇其实心知肚明,他之所以那么说,不过是因为一时被逼急了,在宣泄对毛的愤懑而已。

刘少奇被迫害致死的遭遇,再典型不过地凸显了法律在中国的卑微处境。

在共产党的一党专制下,中国的司法何曾独立过?从来都是党比法大,法要听党的话。不但大大小小的法律法规,都是党一手制定的,都是党的意志的直接体现,而且整个政法系统都牢牢地捏在党的手里——一方面这个系统的掌权者历来都由党的领导干部担任,另一方面党员还占据了它的绝大多数关键岗位。

党比法大还表现在党牢牢掌握着重大案件的拍板权,尤其是政治案件。

中共从早期开始,捕人、杀人一直都是由党委说了算。原最高法院院长江华曾明确承认:“过去在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里,捕人、杀人都是党委审批的,已经形成制度。”一九四九年以后,中共把这种党委审批案件制度一直延续了下来,由附属于党委的政法委具体运作。而省、市、区、县政法委书记,一般都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有时也有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

政法委是同级党委在幕后领导政法的工作部门,是中共控制公、检、法、司、国安工作的最高机构。它是半隐形的、凌驾在法律之上的特权机构,在重要或特殊个案的控诉与审理中,也是躲在背后的最高最后的“法官”。因为各级党委或政法委在幕后操控,在司法程序外干预案件,因此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由于“讲政治不讲法律”的党委、政法委的黑箱操作,中国当然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公平和公正。许多人不知道的是,不仅政法委的运作不透明,法院本身的运作也不透明,对重要、特殊或复杂案子的最终审判一般都由一个神秘的“审判委员会”黑箱操作作出最后决定。

到了文革,在毛泽东的授意下,干脆把“公检法”也砸烂了,连表面文章也不做了,全国下上,十亿人民,只剩下一项法律,那就是“毛主席指示”。毛泽东成了比希特勒还牛逼的至高无上的“大法官”,他想定谁的罪就定谁的罪,想让谁死谁就得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完全到了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地步。

文革结束后,中共高高举起了所谓“依法治国”的大旗,而且把这个口号写入了宪法,也颁布了名目繁多的法律法规,但“党比法大”的局面本质上没有任何改变。

就拿取缔法轮功来说,法轮功叫人做好人,不但没有违反任何中国法律,而且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但就因为党的总书记江泽民等一小撮人敌视这个功法,便公然置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于不顾,一意孤行,强行将其取缔。就因为江泽民说了一句“法轮功是邪教”,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法轮功就被莫名其妙地打成了邪教。

2009年9月,四川省西昌市68岁的老太太高德玉,因为炼法轮功而被绑架和逮捕,家人为她请了律师。然而,律师在要求会见高德玉老人的过程中,却遭到了执法部门得层层阻挠。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公然对律师称:“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结果,2010年9月,西昌法院非法重判高德玉老人12年徒刑。

河北省迁安市法院于2009年12月6日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梁秀兰8年、张立芹和邵连荣7年半 、李秀华、孙永生和杨占民7年徒刑。之后,审判长冯小林面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质疑不得不坦言: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

法官对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审判,那么按照什么审判呢?湖南省益阳市对法轮功学员张春秋进行判决的法官说:“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

2008年12月17日,江苏省苏州法院判法轮功学员路通4年徒刑,路通的女儿为父亲申冤,要求法院依法重审,当地法院一位名叫顾迎庆的法官说:“你不要寄希望于法律是超脱政治之外的”、“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吉林省农安县“六一零办公室”马主任对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

可见,在所谓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法律、法治依然不过是走过场的东西,真正管用的不是它们,还是政治,说到底,是江泽民们的意志。

众所周知,现代社会理应是法制社会,法律本该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党派和个人都不能超越于其上。但独裁者们是不信这一套,在他们眼里,法律充其量不过是自己的奴仆和玩偶,是用来掩盖暴政的装饰和巩固权力的工具,纳粹和共产党的所作所为不恰恰证明了这一点吗?

(待续)

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

漫话共产党和纳粹 / 文/韩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3/漫话共产党和纳粹-25884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共产邪恶就只能称为邪恶,不能叫别的,……共产主义极权需要的是绝对的权力。而对于这个绝对的权力,人就必须变成动物一样,忘记道德,忘记灵魂,成为非人类。

——乌克兰总统尤先科

没有事实使我们相信,在人类自由之命运上,斯大林党徒好过希特勒党徒。

——晚年陈独秀

共产党的邪恶本质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共产党的唯一出路是退出历史舞台,任何改革都无济于事。

——吉拉斯

漫话共产党和纳粹之序

今天,你说共产党贪污腐败,已经失去了民心,没什么人会和你争辩。然而,你要是说共产党和纳粹一样邪恶,原本就是一丘之貉,跟你争得面红耳赤的却大有人在。

而在欧美民主国家,这种观点早自二战就成了社会的共识。就连中共创始人陈独秀晚年也幡然醒悟到了“没有事实使我们相信,在人类自由之命运上,斯大林党徒好过希特勒党徒。”

随着苏联社会主义阵营的解体,在前共产党国家,上述看法也成了被越来越多人认可的主流意见。

2006年1月27日,由包括前共产党国家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等在内的46个成员国组成的欧洲议会大会通过决议,把共产制度的罪行与法西斯罪行等同,对共产极权体制所犯罪行予以公开谴责。

2007年11月24日,乌克兰总统尤先科在纪念1931年被饿死的一千万乌克兰人的“认清共产主义极权,勿抱幻想”的集会上表示,“共产邪恶就只能称为邪恶,不能叫别的,……共产主义极权需要的是绝对的权力,从而把人变成动物,忘记道德,忘记灵魂,成为非人类。”

2008年6月14日,乌克兰和波罗的海国家共同举办各种活动,悼念苏共斯大林统治时代遭受共产党迫害的遇难者,呼吁国际社会承认共产党犯下了同纳粹法西斯同样的罪行,并把6月14日称之为“悼念共产党民族灭绝遇难者日”。

2009年11月30日,波兰总统卡钦斯基签署一项法律,禁止生产、贩卖、使用、传播和存放共产主义以及纳粹法西斯的标志。这项法律两个月前被波兰议会通过。根据这项法律,使用共产党的镰刀、斧头、红旗、红星等标志,将面临罚款或是被判处两年监禁的处罚。波兰反对党“法律和秩序”党领导人表示,共产主义同法西斯一样都是种族灭绝的象征,共产主义标志不能在波兰土地上存在。

2011年6月2日,继东欧和波罗的海国家之后,又一个前苏联地区国家格鲁吉亚议会通过了清除共产主义污垢法律。这部法律不但禁止前共产党官员担任公共职务,禁止公开传播纳粹法西斯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而且明确把共产党跟纳粹等同。

当然,在那些至今仍受共产党蒙蔽的人看来,这一切都不过是“反共势力不怀好意的政治宣传”,是“对共产党的妖魔化”。

那么,共产党到底是不是和纳粹一样邪恶?将共产党跟纳粹等同究竟是否成立?历史无疑是最权威的判官。只要我们把它们的所作所为一件件地摆出来,逐一对照一番,一切就都明白了!

(待续)

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

【神传文化】尧择贤禅位于舜 / 文/智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0/【神传文化】尧择贤禅位于舜-25867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日】帝尧,号陶唐氏,中华上古五帝之一,他的品质和才智俱是非凡绝伦,《史记》中称赞他:“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云”。他观测天文,钦定历法;博纳众谏,任人唯贤;推行德教,以至德化导,天下太平之至。民心既和,感应自懋,天降祥瑞不计其数,如:蓂草生庭,麒麟游郊,凤凰来仪,景星出现。可是帝尧仍然谦让不居,多次寻访贤人以让天下。

一日,帝尧对四岳(四方诸侯之长)说道:“朕在位七十载了,深恐再贻误苍生,汝等自问哪个能胜这个大任的,就来接继我吧。这是以天下为公之意,并无丝毫私意存乎其间。不必客气。”群臣面面相觑,说道:“臣等实在没有这个德行,可以担任这个大位。”帝尧道:“那么汝等之外,只要他的才德可以治平天下,不拘资格,都可以保举,待朕裁察。”四岳不约而同的说道:“有一个未结婚的平民叫虞舜,是个瞽者的儿子。他的父亲瞽叟不辨是非,继母言语荒谬,继母所生的弟弟象骄慢成性,一家人都容不下舜,时谋陷害。他处在这种家庭之中,却能够孝顺父母,友爱兄弟。”

大臣羲仲又介绍了舜的情况:“舜十几岁时就被赶出了家门,他独自一人来到历山耕种,虽然自己历尽困苦艰难,仍旧将他辛勤劳动所得的粮食和财帛接济父母和其他贫困的人。有人也效仿他来到历山耕种,舜就把自己耕过的土地让给别人,自己再开垦荒地。到历山来的人越来越多,人们都知道把肥沃的土地让给他人;舜渔于雷泽,那里的人都知道把经营好了的渔场让给他人;舜在河滨制陶,带动那里制陶的工匠精心制作,再也没有粗制滥造的现象。他到了哪里,人们都愿意追随,因而‘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帝尧听了非常高兴,但这时也有人说:“只恐舜才不胜德。”帝尧道:“待我来考察他。”

帝尧回去与妻子商量让自己的九个儿子去事奉舜,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舜。其妻道:“天子之子,虽说亦是个平民百姓,但是要叫他到畎亩之中去事奉一个农夫,似乎有点难堪吧,不知他们是否肯去呢?”帝尧笑道:“这是势利之见了。人的贵贱在品格、德行,不在职业。古人说的好:‘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卿大夫,此人爵也。’人爵之尊,哪里敌得过天爵之尊!朕为天子,到处奔走,无论遇到什么人,只要他道德高尚、学问深邃,朕就拜他为师。事奉农夫,有什么难堪不难堪呢?朕不但要九个孩儿去,并且叫百官都同去,这一层汝且放心。”

瞽叟一看舜如此之显荣,有百官事他,有帝的九子奉他,帝的女儿嫁给了他,天子又赐予他絺衣(细葛布衣)和五弦琴,又赏赐牛羊,还为他修筑了仓房。当初几次三番逐他出去,原希望他冻饿以毙的,不料现在反倒富贵了。舜的继母心里又是妒忌,又是恼怒。象还想霸占这些财物。他们三人又想害舜。一次,瞽叟让舜修补仓房的屋顶,舜爬上去后,象却偷偷撤走梯子,瞽叟开始纵火焚烧仓房。舜靠两只斗笠作翼,从仓顶跳下,才幸免于难。又一次,瞽叟又让舜浚井,舜下到井里后,瞽叟和象却在上面填土,要把井堵上。幸亏舜事先有所警觉,在井筒旁边挖了一条通道,从通道穿出。舜并没有计较他们,对他们一如既往。舜的宽宏气度感化了家人,使其皆改恶从善。后来,舜的事迹被列为儒家“二十四孝”之首“孝感动天”。

帝尧派舜教导臣民以“五典”——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这五种美德指导自己的行为,人们都非常愿意听从;又命舜总理百官之事,舜举贤任能,因材器使,数月之内,无一废事;适值诸侯朝觐之年,帝尧命舜招待四方宾客,舜态度严谨和睦,招待的非常周到。各方诸侯见了舜的威仪,听了舜的谈吐,都生敬仰之心。帝尧因此愈信舜的才德。

帝尧命舜考察洪水泛滥之处。舜率众人经过一处山林时,此地杳无人迹,古木蔽日,从人道:“此种山林之中恐有猛兽,请留心!”行不数步,果听得林中有狼嗥之声,大批群狼从林中窜出,众人惊恐,便是大司农亦止步了。舜道:“怕什么?不要紧,跟我来!”于是分开众人,径自上前。群狼窜到舜面前,又都转身窜向林中而去。大众诧异道:“用什么方法遣退狼群?”舜道:“并无方法。”又转过一个山峰,陡见两只猛虎,雄虎看见众人,大吼一声,响如霹雳。众人以为必死无疑,但听见舜忽向猛虎说话道:“我们奉天子之命,到此地考察洪水,想拯救万民,不料遇到了你。你赶快回入洞中,勿得在此阻碍大路,恐吓行人,你知道吗?”说完之后,那雄虎若有知觉,领了雌虎,衔了小虎,钻进洞去了。大司农等问舜道:“哪里学来的厌虎之术?”舜笑道:“某何尝有厌虎之术?不过刚才狭路相逢,然而它是兽,我们是人,人总应该有人的气概,所以我奋着勇气,随便说了两句。不想居然有效!是天子之恩威远远庇护着吧,哪算得一种本领呢。”众人听了,无不佩服舜的识见和镇定。事后,大司农等将这次舜在山林虎狼不搏及烈风雷雨不迷的情形报告了帝尧。帝尧道:“那么更可见了,不是天神呵护,就是诚感万物。镇定坚固的精神,更不必说了。”

一日,帝尧与舜谈到:“天王之用心何如?”舜道:“天德出而宁,日月照而四时行,若昼夜之有经,云行而雨施矣。”意思是说要遵循天道,依天体运行的规律,日月昼夜之行井然有序,万化自均,万化自宁,风调雨顺,天下方能太平。帝尧听了很高兴。一日,二人又闲谈,帝尧问舜道:“从前有一年,朕因为宗、脍、胥敖三国不尽臣礼,想起兵去伐他。后来事势有阻碍,未曾去伐,但是每到南面听政的时候,心中总觉不能释然,这是什么原故?”舜道:“臣的意思:治天下总以德为先,武力次之。宗、脍、胥敖三国之君不必因为他不臣,心中就不释然的。昔者日并出,万物皆照,而况德之进于日者乎!”帝尧听了,非常佩服。

帝尧决定择日在太庙让位于舜,他召见舜说:“朕自即位以来,就抱定一个求贤者而传授的心思。但是七十载以来,想让给他的,他不肯受。而在朝的贤人无过于汝。虽则担任天下大政是极苦的事情,但是汝年富力强,应该为天下百姓付出。汝其勿再辞!”舜听了,坚辞不肯,还望帝另行选择有德之士而禅之。后来大司农等进议道:“臣等细察虞舜固让之心,当然是个谦德。但是或许因帝在位,不肯颠倒君臣名义,所以不肯受。依臣等愚见,且暂作为‘太尉’摄政。”舜还要再辞,帝尧君臣一定不许,舜只得答应。“太尉”中尉字的意思,是自上安下的意思。希望他能够安定万民。

舜摄政二十八年,尧去世,天下百姓无不痛悼。舜悲痛至极,服丧三年后,他想到大家要提继位这事了,便想让位给尧的儿子丹朱,自己退避到南方以避丹朱。他悄悄地别了家人,独自一人背了包裹,出门向东南走,逾过王屋山,渡过大河,直向帝尧坟墓而来。在帝尧墓前叩拜后,就向近旁南河之南的一个地方,暂时住下。此时丹朱亦想到:“父亲当日既然苦苦的要拿天下让给舜,舜三十余年的治绩已深入人心,不如我亦避开了。”他与大司畴、大司马二人商量,二人非常赞成。于是丹朱亦避开了。舜听说大司畴等正派人四处寻找自己,于是急急的再向南而行,被人认出。舜一日正往南走,遇见大司畴等百官来迎接,百官道:“天下属望,都在太尉一身,如果不肯答应,则天下无主,何以对天下之人?又何以对得住先帝呢?”舜很感动,无法推卸,就说道:“我寻到贤人以后,再将天下让给他。”众人于是簇拥舜北上回到都城登上天子之位。帝舜也是一位德播天下、泽被四方的圣君。

尧舜时代是被儒家经籍尊为礼让之世的理想社会,君王高尚的道德与天相配,四海升平,百姓安居,世风祥和。儒家“言必称尧舜”,如孔子赞帝尧:“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大意是说:伟大啊!尧这样的君主。只有天最高大,只有尧才能效法天的高大。他的恩德多么广大啊,百姓们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表达对他的称赞,他制定的礼仪制度是多么光辉啊!孔子赞帝舜:“舜之为君也,德若天地而静虚,化若四时而变物,是以四海承风,畅于异类,凤翔麟至,鸟兽驯德。”大意是说:帝舜仁爱好生,他的德行犹如天之高、地之厚,而又宁静谦虚,教化如四时,使万物生长,所以四海皆接受舜帝的教化。凤凰和麒麟出现,连鸟兽也驯服于他的威德。古人以尧舜为做人的道德楷模与圣王治世的典范,历史上人们常常把太平盛世称为“尧天舜日”。

(资料来源《史记》、《上古神话演义》等)

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

荒唐的“泄密”罪名 / 文/诚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8/荒唐的“泄密”罪名-25865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泄密是一个很大的罪名,对于一般百姓来说,与泄密是没有关系的。能泄密的人不要说是身居要职了,最起码也应是在相当级别政府部门任职的高级别工作人员,不然的话,怎么能谈得上泄密?作为一般民众而言,能泄什么密?所以说这个罪名还真不是给咱们小老百姓准备的。可是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什么罪名都可能被按上,其中就包括所谓的泄密罪。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有两篇文章,其中涉及“泄密”的罪名。

原石家庄炼油厂职工邱立英女士,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护理老母亲一整夜没合眼,早晨说去单位报个到就回家,结果在楼下被石家庄长安区四方派出所的警察强行带走,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四月十日,又被不法警察送到河北省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实为黑监狱、洗脑班)非法拘禁。邱立英家中有两台电脑,被警察抄家时抄走。警察称电脑中有关于公安的机密文件,企图以所谓的“泄密”对邱立英加重迫害。

邱立英家的电脑能有什么公安的机密?公安的机密就那么容易被一个普通妇女获得?她要这些机密干什么?一般民众可能还不太清楚,对法轮功迫害十多年来,中共警察是把他们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酷刑,以及他们自己的电话号码都视为“机密”了。其实这些能是机密吗?实施酷刑,本身就是违法的,是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法律制裁的。警察把这些视为机密本身就是违法的,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恶才将这些看成机密。警察的电话号码更谈不上机密了。可是如果这些电话号码传到了海外,就会有世界各地的法轮功修炼者给警察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劝他们为自己的未来着想,为自己的家人着想,不要参与迫害。警察把电话号码也视为机密的目的就是怕接听这样的劝善电话。电脑里有这些内容能是什么公安的机密吗?这些东西根本就不属于机密的范畴。

另一篇文章说的是,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沈阳市沈河分局伙同滨河派出所警察,将沈阳食品科研人员、法轮功学员翟辉绑架,绑架的理由竟然是“怀疑安锅(看电视)泄露国家机密”。翟辉上初二的女儿当场质问他们:“你以为国家机密是纸做的?我们小老百姓安锅看电视怎么泄露国家机密?那锅不是国家生产的吗?全世界人民都可以听看的广播、电视,为什么中国人不能听看?”

是啊,国家机密是纸做的吗?哪有看个电视就成了泄露国家机密的呢?再者说了,要说泄密的话,也不会是咱们老百姓泄的密啊。看看电视,甭管电视上说的啥,那也是电视泄露出来的,老百姓看电视是接收者,怎么着看电视的人也成不了泄密者。从另一个角度讲,国家机密都泄露到电视上去了,全世界的人都能看,这也算不上什么泄密的问题了。真查泄密的话,应该去查给电视台泄密的人。即使是海外的电视,老百姓看也一个样,都不存在泄密的问题。

象这样的问题,一个孩子都能看出来,中共的警察真的就不知道?其实不是他们不知道,这本身就是他们为迫害法轮功修炼者而编造的借口,怎能不知道?中共警察就是这样对法轮功学员乱安罪名而进行迫害的。

这些年来,中共警察用泄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诬判的例子有很多。可是从实质上说,这是中共的栽赃。法轮功学员看个电视都能说成是泄密,电脑中有关于公安罪行或电话号码的材料就说成是泄密,这也太霸道了吧。如果不是公安残酷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也没必要整理这方面的东西啊。何况整理的目的是为了对警察的劝善和告诫,怎么能说是泄密呢?不过通过中共当局的栽赃,也让世人确实看清了中共的歹毒和险恶!

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

中共“610”:中国的耻辱,罪恶的代名词 / 文/飞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0/中共“610”-中国的耻辱,罪恶的代名词-25873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日】1999年6月10日,中共江泽民一伙当权小人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了一个所谓的“610办公室”,在一个多月之后,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一伙就大打出手,开始了对善良的法轮功民众的迫害,这场迫害至今已持续近13年,在过去13年的时间里,“610”作恶多端,臭名昭著。就如同纳粹盖世太保之于德国一样,中共“610”是中国的耻辱,“610”已经成为罪恶的代名词。

笔者在此不想着墨分析这个所谓的“610办公室”在中共党内和政府内部的存在方式以及其改头换面的其它名称。中共本身就是一个远比黑社会还要黑恶的邪党,中共一向惯于打着政府部门的幌子进行迫害民众的犯罪活动,中共本身和中共打着政府名义设立的很多机构,都是非法的犯罪机构,所谓的“610办公室”更是如此。这就如同纳粹的盖世太保,无论它在纳粹党内和纳粹操纵的政府里占据什么位置,还有其它什么名字,它都是一个罪恶的恐怖组织。

中共“610”是一个庞大的犯罪系统,从中共邪党的中央到省、市、县、区以及很多企事业单位,都设有“610”,这个“610”花费了多少百姓的血汗钱!这个“610”用百姓的血汗钱豢养了多少残害百姓的打手!一贯迫害中国人的中共邪党才是真正的反华势力!

在过去近13年的时间里,“610”一直推动和执行着江泽民一伙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迄今为止,已造成至少3553位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死,而这只是突破中共封锁在明慧网上曝光的案例,远不是实际案例的全部。

“610”操纵各地法院,打着法律的幌子,对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刑,有的刑期长达十几年。“610”操纵各地警察,对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劳教,很多修炼者已经第三次、第四次被非法劳教。在监狱和劳教所,法轮功修炼者都遭到野蛮的奴役和各种折磨凌虐,造成很多人被摧残致死。

“610”还在各地办了大量的洗脑班,打着“法制教育学校”等幌子,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强行灌输谎言进行洗脑,强迫他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对于坚持信仰的人则进行各种酷刑折磨。对于被监狱、劳教所劫持到期但仍坚持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610”则把他们从监狱、劳教所直接绑架到洗脑班继续劫持迫害。“610”洗脑班的恶行证明中共才是一个真正的邪教!

除此之外,“610”还操纵各单位无理开除法轮功修炼者,或无理扣发工资或退休金,剥夺法轮功修炼者的生存权。“610”伤害的不仅仅是法轮功修炼者,受到伤害的还包括修炼者的家人。“610”在中国制造了大量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

“610”所伤害的又何止是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610”伤害的是整个中国社会!“610”操纵法院、法官陷害忠良,“610”操纵警察绑架、劳教好人,“610”私设洗脑班黑监狱劫持无辜,这些无法无天的行径是对法制的践踏。在一个没有司法独立、执法人员为所欲为的社会,每一个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被“610”迫害的是中国百姓中最善良的一群人,他们仅仅因为坚持按“真善忍”做好人,坚持说真话向民众讲真相,就惨遭“610”的迫害。被中共和“610”网罗和利用的则多是道德败坏、心狠手黑的恶人。中共及其“610”迫害好人,不准民众做好人、说真话,这是在打压社会的正气,造成社会道德沦丧,社会充斥着奸诈和伪劣,充斥着黑恶和冷血,在这样一个社会,每个人都没有安全感。

值得庆幸的是,尽管中共“610”极尽凶残的13年迫害,法轮功却依然巍然屹立,大陆法轮功修炼者一直和平理性的反迫害、讲真相,在海外法轮功更是洪传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的《转法轮》等著作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使各族裔的民众受益。中共历次运动要打到谁,往往很快就能得逞。可是法轮功却坚持了13年而且越来越强盛,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这奇迹见证了法轮功的道德感召力!

在一个人们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社会,我们需要宁肯自己吃亏也不能伤害他人的人。在一个歹徒行凶众人袖手的社会,我们需要坚守良知、威武不屈的人。法轮功修炼者就是这样一群人。过去13年的岁月已经见证了他们的善良和坚忍。这群人的存在是中国恢复正气、重建道德的希望。

过去13年来,善与恶的对比已经如此鲜明,所有有正义感的中国人,都不能无视“610”的罪恶,不能允许中共“610”的罪恶再持续下去了。正如纳粹盖世太保的罪犯受到严惩一样,中共“610”的罪恶也都被记录在案,“610”恶人如不悔罪弥补,也必将受到正义的追查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