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景,东汉末年著名医学家,被称为医圣。相传曾举孝廉,做过长沙太守,所以有“张长沙”之称。张仲景年轻的时候,在医学上就有了名望,但他仍勤奋好学,四处查访名医,登门求教。
这一年,张仲景的弟弟,要出外做生意,临行时说:“哥哥,我这次要出远门,你给我看看,日后有没有大症候!”
张仲景给弟弟抚了抚脉,说:“明年只怕你要长个搭背疮!”
弟弟惊讶道:“哎呀!常听你说,疮怕有名,病怕无名,长个搭背疮,我眼看不见,手摸不着,怎么治呀?”
张仲景说:“不要怕!我给你开个药单,到时候,服了这副药,把疮挪到屁股的软肉上,日后谁识得搭背疮,就叫谁医治。谁治好了,要给我来个信。”
张仲景的弟弟到湖北做了一年生意。第二年在襄阳,一天突然觉得脊背上疼痛,忙照哥哥开的药单取药吃了。不几日,疮真的从屁股上发了。他求遍襄阳的郎中,这个说是疖子,那个说是毒疮,都不识得。后来,同济药堂有个名医“王神仙”,他看后笑了笑,说:“这原是个搭背疮嘛!是谁把它挪到屁股上了?”
“是我哥哥挪的。” 张仲景的弟弟答道。
王神仙说:“他既然能挪,一定能治啦!”
“可他远在南阳,远水不解近渴。还望先生劳神治治吧!”
王神仙听罢当下开了药方。张仲景的弟弟吃了药,又贴了几张膏药,没多久,疮就好了,他随即给哥哥写了封信。张仲景接到信,十分高兴,立即准备盘费,打点好行装,步行奔襄阳而来。
一天清早,在襄阳同济药堂的大门前,站着一位身背行李、手拿雨伞的年轻后生,他向管家的央求说:“我从河南来,生活没有着落,请贵店收留我当伙计吧!”
王神仙闻声从药店走出来。他见后生年轻利落,就说:“好吧!我这里缺人,就收你当个炮制药材的伙计吧!”这个后生,就是张仲景。
张仲景在同济药堂住了下来。他聪明好学,药理纯熟,不但熟悉各种中草药的性能,而且炮制药材干得又快又好。没几天,就被王神仙替换至药铺当司药。他管司药,又管看病,店里的人有个头疼发热,也来找他诊治,大伙都称赞他是二先生!
王神仙看二先生确有两手,就让他做自己的帮手。王神仙抚脉看病,他抄药单;王神仙遇着疑难病症,抚了脉再叫他摸摸,好叫他明了病在哪里,怎样医治。张仲景把这些医理深深地记在心上,写在本子上,就这样度过了一年。
一天,一个骑驴的老者,匆匆来到药店,说他儿子得了急症候,请王神仙去。约摸半个时辰,老者拿回个药方,来到药店取药。张仲景见药方内有毒药藤黄,知道病人肚内有虫,这味药是治虫的。但又见藤黄只开了五钱,就迟疑了一下,随后就抓了药。不一会,王神仙回来了。他下了驴,就要到后院歇息。张仲景忙走上前道:“先生慢走!病人很快还要来请的!”
王神仙惊奇道:“病人好啦,还来做什么?”
张仲景说:“恕学生直言。藤黄能毒死人体内的虫,但要一两的量才行。先生只开五钱,只能把虫毒昏,等它返醒过来,会更凶恶。再用药也不灵了,只怕病人还有性命危险哩!”
王神仙听了,正在半信半疑,就见那老者就慌里慌张地跑来,呼叫道:“王先生!不得了啦!我儿疼得死去活来,你快去看看吧!”
王神仙顿时慌了手脚,急得额上直冒冷汗,在店里左转右转不敢去。张仲景看了,笑着上前道:“先生,不管是吉是凶,学生冒昧,情愿替先生去一趟!”说完,骑上毛驴,直奔病人家去。
张仲景来到病人家,只见病人疼得在地上直打滚。张仲景一看就知道是虫在作怪。只见他不慌不忙,掏出三寸银针,叫病人脱掉衣服,看准穴位,捻动手指,照着虫的头部刺了進去。
虫头被刺中,死命的挣扎。只听病人疼得哎哟一声,昏了过去。老者一看大惊失色。
张仲景却呵呵笑着说:“别害怕,虫已经被刺死了!”说罢病人呻吟两声,醒了过来。
张仲景又开副泻药,让病人吃下。顷刻,一条大虫被排泄出来,病人完全好了。
王神仙知道后,又惊又喜,问道:“二先生,你到底是什么人?”张仲景说:“我姓张名机字仲景,到这里拜师学医来了!”
王神仙说:“哎哟哟,可不敢当!”立刻摆宴款待。
后来张仲景回到南阳,两人还相互交往,成了好朋友。
全面洪扬华夏文明正统文化;神传文化;修炼文化,彻底抛弃肃清邪恶中共党文化,理性思维,正确判断是非善恶,了解真相,做一个有道德良知的华夏神州儿女!~~抓住这稍纵即逝的历史时机,立即退出邪恶中共党团队组织,汇入全民理性、明真相、觉醒大潮! #注:请您用自由之门等软件突破网络封锁,浏览本博客!
2010年7月23日星期五
2010年7月20日星期二
十一年岁月展示正与邪的对比 / 文/华云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起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这场迫害到今天已经持续了十一年。十一年的岁月,见证了中共的邪恶;十一年的岁月,更见证了法轮功的纯正和善良。
迫害的全面公开始于十一年前的深夜,中共警察突然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在各地的义务联络人。之后,中共江泽民集团便操纵媒体轰炸式的对法轮功进行诽谤,俨然又一场文革再现。在过去十一年来,中共一直在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的迫害,到今天为止,透过网络封锁报道出来的迫害案例中,至少已经有3397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据明慧网2010年7月16日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发地区依次为黑龙江、河北、辽宁、吉林、山东、四川、湖北。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妇女约占53.69%,50岁以上的老人约占56.93%。
此外至少六千人被中共操纵法庭非法判刑,很多人被非法强加的刑期长达十几年;至少十万人被中共警察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投入劳教所,很多人已经是第三次、第四次被非法劳教。难以计数的人被劫持到所谓的“转化班”(洗脑班)里,被非法剥夺人身权利,被强行洗脑。在监狱、劳教所、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场所,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毒打折磨,很多人被折磨致残、致死。被非法判刑、劳教、劫持洗脑的法轮功学员都是主流社会的民众,有教师、有医生、有工程师、有工人、有农民,这场迫害是发生在中国的一场最大的人权灾难。
然而这场迫害被中共极力的掩盖。中共掩盖和粉饰迫害的手段之一,就是打着“法律”的幌子犯罪。近日明慧网发表的系列文章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即使按照中国目前的法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即使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在一九九九年六月专门成立了一个“六一零办公室”,这是个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犯罪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在中国各地操纵公检法、监狱、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些被中共“六一零”和政法委所操纵的政府部门的人员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都犯下累累罪行。
和中共邪党的凶残暴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平和。在过去十一年的时间里,尽管中共警察以非人的手段折磨摧残法轮功学员,却没有发生一起法轮功学员暴力报复的事件。法轮功学员在坚持信仰的同时,冒着风险告诉中国民众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真相。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在行使天赋人权,行使本应受到法律保护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他们把法轮功的真相告诉公众,也是在维护民众的知情权,人们只有在明白真相后才能做出无愧于自己良心的选择,从而走入美好的未来。与此同时,海外的法轮功学员也把“真、善、忍”的美好传播到一百一十四个国家和地区,使得越来越多的各族裔的民众明白了真相。尤其是在同是中华文化的台湾,有数以十万计的民众修炼法轮功,法轮功修炼者在日常生活中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轮功作为一个修炼群体,和社会良性互动,一派祥和。
过去十一年来发生的一切,足以让人们看到法轮功的纯正和善良。中共对这样一群最善良的民众的迫害,不仅毫无法律依据,不仅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而且从道义上讲根本就是伤天害理,天理难容!所有参与迫害的中共党徒以及中国政府中的人员,如不立即停止犯罪行为并尽力弥补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损失,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审判、追究和制裁,同时他们更会受到天理的报应和惩罚!
过去十一年来发生的一切已经把善与恶如此清楚的展现给世人,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会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真相,声援和支持法轮功学员,抵制和谴责中共迫害。我们希望更多的人,尤其是可贵的中国人,都不要辜负法轮功修炼者在遭受迫害中还在向您讲真相的无私付出,珍惜这宝贵的机缘,在善与恶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退出并远离“假、恶、斗”的中共邪党,认同“真、善、忍”,为自己选择美好和希望。
迫害的全面公开始于十一年前的深夜,中共警察突然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在各地的义务联络人。之后,中共江泽民集团便操纵媒体轰炸式的对法轮功进行诽谤,俨然又一场文革再现。在过去十一年来,中共一直在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的迫害,到今天为止,透过网络封锁报道出来的迫害案例中,至少已经有3397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据明慧网2010年7月16日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发地区依次为黑龙江、河北、辽宁、吉林、山东、四川、湖北。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妇女约占53.69%,50岁以上的老人约占56.93%。
此外至少六千人被中共操纵法庭非法判刑,很多人被非法强加的刑期长达十几年;至少十万人被中共警察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投入劳教所,很多人已经是第三次、第四次被非法劳教。难以计数的人被劫持到所谓的“转化班”(洗脑班)里,被非法剥夺人身权利,被强行洗脑。在监狱、劳教所、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场所,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毒打折磨,很多人被折磨致残、致死。被非法判刑、劳教、劫持洗脑的法轮功学员都是主流社会的民众,有教师、有医生、有工程师、有工人、有农民,这场迫害是发生在中国的一场最大的人权灾难。
然而这场迫害被中共极力的掩盖。中共掩盖和粉饰迫害的手段之一,就是打着“法律”的幌子犯罪。近日明慧网发表的系列文章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即使按照中国目前的法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即使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在一九九九年六月专门成立了一个“六一零办公室”,这是个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犯罪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在中国各地操纵公检法、监狱、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些被中共“六一零”和政法委所操纵的政府部门的人员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都犯下累累罪行。
和中共邪党的凶残暴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平和。在过去十一年的时间里,尽管中共警察以非人的手段折磨摧残法轮功学员,却没有发生一起法轮功学员暴力报复的事件。法轮功学员在坚持信仰的同时,冒着风险告诉中国民众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真相。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在行使天赋人权,行使本应受到法律保护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他们把法轮功的真相告诉公众,也是在维护民众的知情权,人们只有在明白真相后才能做出无愧于自己良心的选择,从而走入美好的未来。与此同时,海外的法轮功学员也把“真、善、忍”的美好传播到一百一十四个国家和地区,使得越来越多的各族裔的民众明白了真相。尤其是在同是中华文化的台湾,有数以十万计的民众修炼法轮功,法轮功修炼者在日常生活中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轮功作为一个修炼群体,和社会良性互动,一派祥和。
过去十一年来发生的一切,足以让人们看到法轮功的纯正和善良。中共对这样一群最善良的民众的迫害,不仅毫无法律依据,不仅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而且从道义上讲根本就是伤天害理,天理难容!所有参与迫害的中共党徒以及中国政府中的人员,如不立即停止犯罪行为并尽力弥补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损失,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审判、追究和制裁,同时他们更会受到天理的报应和惩罚!
过去十一年来发生的一切已经把善与恶如此清楚的展现给世人,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会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真相,声援和支持法轮功学员,抵制和谴责中共迫害。我们希望更多的人,尤其是可贵的中国人,都不要辜负法轮功修炼者在遭受迫害中还在向您讲真相的无私付出,珍惜这宝贵的机缘,在善与恶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退出并远离“假、恶、斗”的中共邪党,认同“真、善、忍”,为自己选择美好和希望。
2010年7月18日星期日
政府人员必须停止伙同中共犯罪 / 文/飞鸣 楚天行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八日】在过去的十一年中,江泽民和中共邪党一直在用各种手段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并百般掩盖和抵赖他们的罪行。中国政府中的一些人员为了个人的利益,沦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打手,使政府部门也沦为邪恶工具。不久的将来,所有和中共绑在一起、不肯退党的中共党员必将受到道义和法律的审判,坐视迫害而无动于衷的政府官员也难辞其咎。历史必将展现和证实这一幕。
现行的所谓“中国政府”既不是现代民选政府,也不是传统的皇室世袭。更主要的,是其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欠下了至少八千万中国人的性命,在迫害法轮功的这最后一场政治迫害中欠下了无法偿还的罪业,加快了其被历史淘汰的过程,必遭天灭。
中国现在所谓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不是人民自由选举产生,占据政府官位的人员和所谓的“人民代表”都由为中共和其个人谋私的党徒充任,而且中共在各政府部门中还细密的设置所谓的“党委”、“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操控国家事务,控制人民的思想和言行。
在文明、法治、人权呼声的压力下,为了装点门面和掩盖罪恶,中共不得不操纵中国政府制定了宪法和法律。这些宪法和法律中也有保障公民信仰、言论、集会、上访等权利的内容,但是这些正面的内容并不是来自于中共,而是来自于现代文明社会,并被强加上必须“服从”中共领导的大前提。中共“允许”中国宪法收录一些正面的内容,不过是为了给被其绑架的“中国政府”这个暴力道具涂脂抹粉,在国际社会面前争取和假冒“合法”而已。中共从来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相反,中共一直打着“法律”的幌子迫害中国民众。
但是既然宪法中有保护公民信仰、言论、集会、上访等权利的内容,中国政府人员就必须依法办事,否则就是违法犯罪。最近明慧网发表了《法轮功从未被中国政府禁止?》系列文章,从宪法和法律的层面剖析了江泽民和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的违法犯罪事实。该文指出,根据中国现有的宪法和法律,中国政府从未禁止过法轮功,也根本找不到任何禁止法轮功的法律依据。即使从中国目前的法律来看,江泽民和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是非法的,是犯罪行为。
江泽民和中共邪党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610”系统已经犯下了重大的罪行。江泽民、罗干小集团,以及“610”系统中的犯罪人员,就如同当年纳粹盖世太保歹徒一样,势必受到法律的追究和严惩。
同时,中国政府中的很多部门,尤其是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也在中共邪党的“610”和政法委的操纵和胁迫下,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犯下了重罪。公安部门的警察们完全靠捏造莫须有的罪名、根据党的意志、个人私利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酷刑逼供、任意劳教。检察院的人员和警察狼狈为奸对法轮功学员罗织罪名进行构陷。法院人员对待法轮功学员完全是事先内定刑期的“庭审”和“对法轮功不讲法律”的案情审核。监狱和劳教所的一些恶警们更是穷凶极恶的摧残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真善忍”、向民众讲真相、揭露中共迫害、揭露610邪恶组织,是在行使天赋人权,行使宪法规定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也是在维护中国人的知情权。因此不仅无罪,而且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检法以及监狱、劳教所等部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对法律的肆意歪曲和违反,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参与迫害的政府人员也许会以上级命令或者压力作为借口,可是如果上级命令是违法的,那么这样的命令根本不应该执行,执行这样的命令就是犯罪,所谓的“上级命令”绝不能成为脱罪的借口。
除了公检法等直接参与迫害的部门和人员,中国各级政府的一些官员也参与了迫害的策划和指挥。很多官员的违法行为已经在明慧网上披露并备案。此外,一些表面上没有参与迫害的官员,包括现任的政府高官,对这场已经持续十一年的迫害听之任之,也违背了政府官员起码的职责和良知,难辞渎职之罪。
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持续了十一年。法轮功学员在过去十一年来的表现足以证明他们是一个极其善良和平的群体。即使从中国现有法律来看,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找不到一条法律依据;即使按照中国现有的法律,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是严重的违法犯罪。“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十一年来,参与迫害的所有政府人员已经触犯了现有的法律,必须立即停止其犯罪行为,并尽力弥补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否则,他们面对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以及上天的严厉惩罚。
现行的所谓“中国政府”既不是现代民选政府,也不是传统的皇室世袭。更主要的,是其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欠下了至少八千万中国人的性命,在迫害法轮功的这最后一场政治迫害中欠下了无法偿还的罪业,加快了其被历史淘汰的过程,必遭天灭。
中国现在所谓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不是人民自由选举产生,占据政府官位的人员和所谓的“人民代表”都由为中共和其个人谋私的党徒充任,而且中共在各政府部门中还细密的设置所谓的“党委”、“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操控国家事务,控制人民的思想和言行。
在文明、法治、人权呼声的压力下,为了装点门面和掩盖罪恶,中共不得不操纵中国政府制定了宪法和法律。这些宪法和法律中也有保障公民信仰、言论、集会、上访等权利的内容,但是这些正面的内容并不是来自于中共,而是来自于现代文明社会,并被强加上必须“服从”中共领导的大前提。中共“允许”中国宪法收录一些正面的内容,不过是为了给被其绑架的“中国政府”这个暴力道具涂脂抹粉,在国际社会面前争取和假冒“合法”而已。中共从来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相反,中共一直打着“法律”的幌子迫害中国民众。
但是既然宪法中有保护公民信仰、言论、集会、上访等权利的内容,中国政府人员就必须依法办事,否则就是违法犯罪。最近明慧网发表了《法轮功从未被中国政府禁止?》系列文章,从宪法和法律的层面剖析了江泽民和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的违法犯罪事实。该文指出,根据中国现有的宪法和法律,中国政府从未禁止过法轮功,也根本找不到任何禁止法轮功的法律依据。即使从中国目前的法律来看,江泽民和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是非法的,是犯罪行为。
江泽民和中共邪党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610”系统已经犯下了重大的罪行。江泽民、罗干小集团,以及“610”系统中的犯罪人员,就如同当年纳粹盖世太保歹徒一样,势必受到法律的追究和严惩。
同时,中国政府中的很多部门,尤其是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也在中共邪党的“610”和政法委的操纵和胁迫下,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犯下了重罪。公安部门的警察们完全靠捏造莫须有的罪名、根据党的意志、个人私利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酷刑逼供、任意劳教。检察院的人员和警察狼狈为奸对法轮功学员罗织罪名进行构陷。法院人员对待法轮功学员完全是事先内定刑期的“庭审”和“对法轮功不讲法律”的案情审核。监狱和劳教所的一些恶警们更是穷凶极恶的摧残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真善忍”、向民众讲真相、揭露中共迫害、揭露610邪恶组织,是在行使天赋人权,行使宪法规定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也是在维护中国人的知情权。因此不仅无罪,而且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检法以及监狱、劳教所等部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对法律的肆意歪曲和违反,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参与迫害的政府人员也许会以上级命令或者压力作为借口,可是如果上级命令是违法的,那么这样的命令根本不应该执行,执行这样的命令就是犯罪,所谓的“上级命令”绝不能成为脱罪的借口。
除了公检法等直接参与迫害的部门和人员,中国各级政府的一些官员也参与了迫害的策划和指挥。很多官员的违法行为已经在明慧网上披露并备案。此外,一些表面上没有参与迫害的官员,包括现任的政府高官,对这场已经持续十一年的迫害听之任之,也违背了政府官员起码的职责和良知,难辞渎职之罪。
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持续了十一年。法轮功学员在过去十一年来的表现足以证明他们是一个极其善良和平的群体。即使从中国现有法律来看,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找不到一条法律依据;即使按照中国现有的法律,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是严重的违法犯罪。“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十一年来,参与迫害的所有政府人员已经触犯了现有的法律,必须立即停止其犯罪行为,并尽力弥补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否则,他们面对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以及上天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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