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1日星期六

四川十年血雨腥风(二)

被中共迫害致死的部份四川法轮功学员


酷刑演示:铐在铁架子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1/四川十年血雨腥风(二)-24229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综合报道)(接前文:《四川十年血雨腥风(一)》)四川省“六一零”系统虐杀法轮功学员有以下六种手段:活摘器官;毒药加酷刑虐杀;摧残性灌食而死;各种酷刑折磨致死;花样翻新的猛烈精神刺激加毒药折磨死;各种虐待致死。其中有以下三点值得注意:

一、毒药加酷刑

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中,人手一册的《反×教内部参考资料》中(注: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有关“转化的实施方法”之一是:对法轮功学员,“必要时可用药物介入,采用医药方式和临床实验方针达到科学转化之目的”。也就是说,邪党政法委书记罗干、周永康把用毒药毒杀法轮功学员的权力给了所有的“六一零”、国保、狱卒、洗脑班坏人,毒药加酷刑,成了中共虐杀法轮功学员的最普遍的方法,而大多数中毒死亡的人,一般人不知道是被毒杀的。可令人短期存活的破坏中枢神经和内脏的毒药,受害者多数不会立刻死亡,以遮人耳目。

中毒后及死亡前的症状大同小异,有以下两种:一种是全身浮肿,吃饭喝水都很困难,导致肾坏死,全身浮肿、胸腹肿大,水饭难下,走路困难;再一种是经常吐血、便血、尿血、大吐血,大多数是两种症状同在。如乐山的李玉华、林丽莎、陈文艾、黄丽莎、郭启蓉、彭光荣;内江的汤建平、成都的蒋云宏、谢德清、攀枝花的邓玉芳,等等,人们都认为是肝硬化、肾衰竭等,其实是邪党恶徒使用的毒药对五脏六腑的破坏性慢性毒杀。一些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后,恶警不允许家人接近死者,强行火化。即使被毒杀者死在家里,恶警也会把死尸强行抢走,如谢德清等。活取器官,邪党恶徒更是不敢公开认账,而是死命抵赖,如成都、达州、遂宁、内江、泸州、乐山等。

二、“六一零”指使的酷刑毒打

每个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首先经历的就是地方“六一零”、国保、基层坏人的迫害,凡被判刑、劳教的,首先就经过了“六一零”指使的绑架、国保、公安的酷刑,大多数被直接酷刑毒打致死,而看守所是国保及被“六一零”、政法指使的狱卒直接虐杀法轮功学员的地方。而且很多人都经历了“六一零”、政法、国保、狱卒、各类坏人的酷刑、劳教、判刑、洗脑等漫长的各种邪恶场所折磨,被恶人联合虐杀。

也就是说,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都由地方“六一零”、政法(公检法)、国保一手造成。又都来自于江罗周等恶首构成的邪党。特别是最近两年,对他们认定需要整死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不判刑、或已枉法冤判在监狱的,必定毒药加酷刑残害死为止,否则绝不放人。如:周慧敏、黄敏、肖洪模等。

三、网络式迫害,高额勒索

自从九年前,中共迫害法轮功全面转入地下后,一切都在背地里进行,迫害结构却是网状式铺开的:中共各级党委副职、公检法司副职、国保、狱卒、网络通讯特务、医院、街道、乡镇、单位、社会坏人等。比历次运动更阴毒、凶残、广泛。死者被处以高额罚款,如罗俊玲二万、徐仕杰被勒索一万六千元;杀死人后反向死者家人勒索钱财。如射洪县何少怀等。巨额勒索农村学员数千至数万,而且遂宁等地恶警、狱卒专门绑架法轮功学员以勒索钱财。更下流无耻的是:绑架关两天,勒索了钱财,过两天再绑架到派出所,再勒索钱财。

下面是四川省部份虐杀案例分类统计:

成都九十三人被虐杀:二十九人被恶警直接致死,十八人被虐杀于看守所,六人被虐杀于监狱,十二人被虐杀于劳教所,十六人被洗脑班毒杀,十二人毒杀于成都市青羊区医院、精神病院。

达州十五人被虐杀:六人被公安直接虐杀、五人被国保和狱卒联合虐杀、一人被劳教所虐杀、三人被洗脑班虐杀。

德阳十二人被虐杀:六人被恶警、坏人直接虐杀,三人被劳教所虐杀,二人被监狱虐杀,一人被洗脑班毒杀。

乐山十四人被虐杀:五人被国保直接虐杀,四人被劳教所虐杀,五人被监狱虐杀。

南充十五人被虐杀:十一人被国保、坏人直接虐杀,三人被劳教所酷刑、毒杀,一人被监狱虐杀。死者被勒索钱财达23780元。(大多数非法罚款没写数量无法统计):

攀枝花十七人被迫害致死:十二人被国保、狱卒、坏人直接虐杀,二人被劳教所毒杀、二人被监狱虐杀,一人洗脑虐杀。

遂宁三十五人被虐杀:被迫害致死者中,被勒索钱财六万一千九百四十元。六人被国保、公安虐杀,十七人被看守所虐杀,二人被洗脑班虐杀,二人被监狱虐杀,五人被劳教所虐杀。

巴中五人被虐杀:一人非法劳教、四人非法判刑,其中,劳教、判刑的有三人被国保在看守所直接酷刑杀害。

广安五人被虐杀:三人被国保、狱卒、坏人直接害死,二人各被监狱、劳教所、国保联合虐杀。

广元二人被虐杀:一人被劳教虐杀、一人被洗脑虐杀。

泸州六人被迫害致死:三人被看守所毒杀,二人被监狱虐杀, 一人被洗脑班毒杀。

绵阳致死八人:四人被国保直接毒杀,一人被劳教所毒杀、一人被监狱毒杀、二人被洗脑班毒杀。

内江十一人被迫害致死:六人被国保、看守所狱卒毒杀、二人被监狱毒杀、3人被劳教所毒杀。

眉山一人被虐杀:一人被洗脑班毒杀。

西昌六人被虐杀:二人被国保、狱卒虐杀,二人被劳教所虐杀,二人被监狱虐杀。

宜宾五人被迫害致死:三人被国保、狱卒虐杀,一人被监狱虐杀。

资阳致死十一人:六人被国保、狱卒虐杀,二人被监狱虐杀,三人被洗脑班虐杀。

自贡三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国保、狱卒虐杀,二人被劳教所虐杀。

四川未知属地四人。

被四川国保、“六一零”、狱卒、坏人直接虐杀案例

凡被判刑、劳教的,首先就经过了国保、公安的酷刑,大多数被直接酷刑毒打致死。

很多法轮功学员都同时经历了刑讯逼供、劳教、判刑、洗脑等漫长的各种邪恶场所折磨,被邪恶联合虐杀。

赵永,男,三十二岁,四川省巴中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四月赵永在成都市某资料点被锦江区公安分局恶警抓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三月被成都市“六一零”和巴中市“六一零”操控锦江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在恶警审讯以及在看守所里,赵永遭受了毒打和生活虐待。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赵永被成都郫县看守所酷刑、毒药迫害致死。

赵永是四川省巴中市金山乡人,高中文化。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扎扎实实修炼做好人。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学员,他的父母和兄长先后被非法关押、劳教。在外地打工的他回到家乡,也被巴中市当地的派出所作为重点抓去洗脑,后来从被关押地出走,流离失所。当地乡政府的一些恶人以及派出所的恶警追捕十几天,多次抄家,家具和门被砸烂。二零零二年四月在成都市某资料点被锦江区公安分局恶警抓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因坚强不屈,二零零三年三月被成都市“六一零”和巴中市“六一零”操控锦江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在恶警审讯以及在看守所里,赵永遭受了毒打和生活虐待,身体被摧残得变了形,瘦得皮包骨头,到了二零零三年六月已经吃不下任何食物,恶警看到人快要死了,送进医院。虽然人躺在病床上,仍然戴着脚镣,手被监视的警察用手铐铐在窗户的钢条上。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日,赵永的身体状况更严重,成都市恶警这才不得不通知赵的家人到医院,强迫写下不追究他们责任的保证书后,才让把奄奄一息的赵永抬走。巴中市金山乡的乡亲们看到变了形的赵永的身体都难过得流泪,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回家二十多天死去。赵永年轻鲜活的生命,被成都市锦江区“六一零”、国保、公检法、狱卒联合虐杀。

杨崇玉,女,五十三岁,生前是成都温江区地税局干部。二零零一年去北京上访,在火车上,杨崇玉揭露邪党广播宣传攻击、诬蔑大法,公开向群众讲真相,遭恶人绑架。非法关押中,杨崇玉因不放弃修炼,被强行绑架到温江区万春精神病医院迫害。在医院里,她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被逼迫吃精神病药物,每天三次,由很多人看管着。如没有吃下去,她们就被强制注射大剂量的精神药物。被注射后,人全天昏睡不醒,整个人都变形了,行动困难。或者被拖去通电,也是被折磨得人事不省。医院还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交谈。有一天,法轮功学员在一起交谈,医生就把杨崇玉拖去所谓的“电疗”,把另一法轮功学员陈金华也拖去看杨崇玉被通电的惨相--脸发青,嘴唇发黑,不能动。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杨崇玉和陈金华一起被劫持到资中楠木寺劳教。杨崇玉在万春精神病医院被强行注射、服用大量的不明精神药物,致使她身体神志受到极度摧残。回家后,杨崇玉又经常受到恶人干扰、恐吓,强迫她放弃修炼,但她始终坚信法轮功是正法,坚持做法轮功学员应该做的三件事。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身体已遭受到极大伤害的杨崇玉含冤离世。当时,身高一米六的她只有六十斤重。

唐小成,男,四十岁,四川彭州市隆丰镇永丰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五月一天晚上唐小成骑自行车外出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被恶人发现后暴打致口鼻淌血。然后被押入彭州市精神病院迫害,放回家后一个月去世。由于这是迟来的消息,被迫害的具体情况不详。这是彭州市第五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彭州市还有张芝群、庄瑞林、周玉茹、胡明根、张文正、刘元芝、徐国茹、易应淑、黄娘等二十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却至今没在明慧网上曝光。

李家宾,男,四川省双流县柑梓场镇人,二零零四年五月被绑架入双流看守所,被注射和灌食不明药物,被双流看守所明目张胆的毒杀,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离开人世。

李家宾没修炼法轮功时,每月的医疗费用高达伍千多元。吃一次药就需要八百多元,全靠药来维持身体,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一天比一天强壮,红光满面,每天忙完生意和家务活后,积极参与集体学法炼功。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他曾去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好,之后先后八次被双流国保、公安非法劫持进监狱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双流国保又指使村大队的五名恶人:魏子民、周志强、刘华怡、徐永红、范小刚、李俊虎象土匪一样抄李家宾的家,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绑架李家宾到双流看守所。恶警每天强迫李家宾看洗脑录像,指使刑事犯人用各种手段对李家宾进行肉体摧残。恶警指使看守所的医生每天对李家宾注射不明药物,口渴时不给喝水,如果想喝水必先吃不明药物,李家宾坚决不吃药,恶警就指使刑事犯对其强行灌药。长期毒药作用下,李家宾全身出现溃烂,皮肤流血流脓,时间一长,脓血沾上衣裤,无法脱下换洗,干硬的脓血结疤后扯着肉疼痛难忍,晚上睡不好觉,白天吃不下饭。直至李家宾生命垂危,恶警才把李家宾送回家。

李家宾回家后已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被毒杀,临走时李家宾的最后一句话说:我是被共产党迫害死的。

唐志强,男,四十岁,成都市双流县法轮功学员。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是个偏瘫病人,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日得法修炼不久,全身病症不翼而飞,身体健康了,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变了一个人,亲人们为他高兴,都说这法轮功太神了,当地许多人因此开始修炼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恶党迫害法轮功后,厂保卫科人员三天两头到唐志强的住处来监视、查收大法的书籍,有几次他正在默写大法经文时被恶人看见,被带到保卫科软禁起来。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唐志强在做真相资料时,被派出所蹲坑的恶警绑架,当天整个晚上遭到几个恶警轮番拳打脚踢和羞辱,一直到天亮恶警下班为止。唐志强被强行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五个多月。在和看守所办交接手续时,派出所恶警用肘撞击他后背的穴位,使他立刻生活不能自理,就是进出卫生间也开关不了门。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唐志强遭到拳打脚踢等迫害,身体和精神受到很大摧残。

唐志强被保外就医后,恶党不法人员三天两头到他的住处来监视、抄家、恐吓、骚扰,致使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含冤离世。

罗素芳,女,六十岁,川交三处退休职工,家住四川省双流县陕西街四十九号。二零零零年罗素芳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双流县城关镇派出所梁洪全、王正元两恶警抓回,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二零零二年十月散发真相材料,再次被非法抓捕,遭到城关派出所恶警梁洪全、王正元、江晓琴的迫害,关押7天放回家神志不清,回家4天后就含冤去世。被双流看守所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毒杀。

顾传英,女,六十五岁,四川省成都市国光电子管厂高级工程师,家住成都电子科技大学东院。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顾传英被建设路派出所绑架到成都市第一看守所(郫县)。她绝食抗议长达一个多月,遭到狱警强行灌食,并在此染上疥疮,致使心力衰竭,危在旦夕,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一日叫其家人接回,此时疥疮开始蔓延全身,并且流脓,全身浮肿,呼吸困难。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含冤去世。中毒症状与李家宾完全一样,被成都郫县看守所毒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大法蒙冤,为了维护大法,澄清事实,顾传英进京上访,被先后关押于成都市九茹村治安拘留所几次,并曾被绑架至楠木寺劳教所所属的旅馆强行洗脑。面对恶警、街道办事处及“六一零”的恶人,顾传英从不妥协,一直坚定自己的信仰。对多次上门骚扰的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人,她不厌其烦地告诉他们法轮大法蒙受不白之冤的真相和善恶有报的道理,希望他们不要助纣为虐,充当江泽民的陪葬品。就这样一位在自己遭到残酷迫害的情况下,还能为别人着想的善良人,却遭到如此的残酷的迫害,甚至被迫害致死。

张川生,男,五十二岁,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张川生,原成都大学经济与法律系讲师,于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五日被成都市看守所恶警的毒药加酷刑虐杀于成都市看守所内。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被迫害。当地恶警以他“思想一直没有转化”为借口迫害他。二零零二年春节前夕,张川生偕妻与六岁幼女回雅安老家过年。刚回雅安第二天,即大年三十,成都大学领导勾结成都驷马桥派出所追至雅安,说有事传讯,将他强行抓走,并说二十四小时之内放人。当时是下午四点过,张川生家人请求允许张川生用过团年饭再走,被恶警恶语拒绝。随即将张川生刑拘,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仅过了几天,正月初四晚11点钟,张的家人就接到驷马桥派出所通知“张川生因心脏病死于二月十五日上午九时”。张川生的死相令人触目惊心--脸青黑紫肿,脸边嘴角血痕斑斑,脖子上有二指宽青紫色深度勒痕!张的家人问及原因,恶警答曰:“他的手握成拳头,我们是为了扳开他的手,不是故意打他、勒死他。”随之,警察恐吓张的家人说:谁敢说出张川生的死因,他全家人都别想活了。后杀人凶犯非但未受到任何法律制裁,反而受到中共成都市公安局表彰。

方显智,男,六十一岁,四川交通厅内河勘察设计院工程师,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早被成都市看守所以毒药、酷刑虐杀。方显智家住成都市太升北路33号2幢1单元4号,属东顺派出所管辖。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九日,正是江氏策划全国大搜捕法轮功学员期间,派出所借方工八十六岁高龄的母亲曾经进京上访一事,将方工骗到派出所,不容分说就将其送往成都市第一看守所(宁夏街186号),实施非法拘留。消息来源透露,一月三十一日,该看守所突然通知方的家属去宁夏街附近的一所医院接人。当家属赶到医院时,方显智已完全处于昏迷状态。看守所的警察叫其女儿在释放证明上签字,其女见入狱前健朗的父亲现才十天就被折磨得惨不忍睹,拒绝签字。方显智在回家两天后的二月2日早上去世。据看守所内部人士透露,方显智入狱后看守所强迫其放弃法轮功,遭到方的拒绝。于是看守所警察唆使牢房的牢头强迫方显智洗“滴水观音”--即在寒冬天气赤体露天用冷水慢慢淋的酷刑,长达四十多分钟,并对他抽打耳光。为抗议看守所的非人折磨,方显智开始绝食。绝食几天后,看守所警察对其进行了一次强行灌食。灌食后回牢房方显智开始呕吐、气紧。后来只有一口气时才被抬送医院。方显智的死亡消息传来后,看守所称死因是“肾衰竭”。

陈国华,女,五十七岁,四川省成都法轮功学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痛。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病痛不翼而飞,身体一身轻。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访说明真相,回来后被非法拘留一个月。二零零一年十月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关押在看守所7个月,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保外就医。二零零四年发真相资料时,再一次被不法人员绑架到拘留所关押迫害,半月后正念闯出;回家仅几天,在发真相资料时又被不法人员绑架到拘留所,五天后再一次闯出。在恶党不法人员长期的骚扰和迫害中,陈国华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含冤去世。

沈道秋,女,六十一岁,四川公路医院高级护理师。在修炼法轮功前患有呼吸道气管炎等多种疾病,一直靠打针、吃药,住医院维持生命,一九九七年沈道秋得大法,修炼不到一年全部康复。在一九九九年江氏邪恶集团镇压法轮功一开始,沈道秋就坚决的站出来,到四川省政府和平请愿,维护真理。一九九九年十月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被恶警抓捕,由她所在单位和本单位所在派出所(成都郫县犀浦派出所)送回郫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月有余,精神肉体遭受非人折磨。被罚款万元以上,工资被扣发。沈道秋出狱后,为消除人们因中共对法轮功的妖化诽谤而产生的仇恨误解,继续做大量讲真相的事。多次被非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洗脑班,身心遭受严重摧残。二零零二年从洗脑班出来后,继续经常受到郫县“六一零”、公安局恐吓、监控、盯梢、逼供折磨,旧创新伤,于二零零三年下半年含冤去世,时年六十一岁。

骆俊芳,女,年龄未知,崇州市城关崇阳镇人。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晚,骆俊芳、杜玉清到崇州市道明镇一带挂大法条幅、发真相资料,遭坏人举报,当晚被绑架到王场派出所。警察将她们铐在椅子上过了一夜。第二天将她们带回城关崇阳镇非法抄家,抄走《转法轮》、经文、真相资料等,并将她们抓到崇州看守所关押。三月十三日,恶警将她们的手、脚呈五马分尸状铐在乒乓桌柱子和木椅柱上,几个恶警轮番对她们拳打脚踢,从上午一直迫害到下午六点,打得她俩小便失禁。天渐黑,又下着雨。看守所一位管教实在看不下去了,从恶警手上抢下钥匙,将她们的手铐打开,对迫害她们的坏人说:你们太过份了,打了人不让人吃饭,还不让人解手,有这种道理吗?后恶人将杜玉清、骆俊芳送到看守所女子第14监室继续迫害。在那里,狱警唆使女犯人打骂她们。一个月后,遭严重摧残的杜玉清、骆俊芳被放回家,一个被送进医院,另一个还没有来得及送医,两人便于六月份左右相继死亡。骆俊芳被崇州市恶警直接毒药酷刑虐杀于看守所内。

杜玉清,女,四十多岁,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城关五大队农民,二零零四年二月24日左右被成都恶警张天田等毒药加酷刑迫害致死。骆俊芳、杜玉清、陆琼芳濒死中毒反应相同。杜玉清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二零零三年因向群众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被崇州恶警强行劫持,并被抄家,家人受到恐吓,丈夫不久去世,只剩下一个儿子。成都恶警张天田、崇州恶警用毒刑拷打和残酷折磨逼杜玉清讲出法轮功真相资料来源。张天田等将她绑架至政府招待所,昼夜轮番折磨她,威逼利诱、不准睡觉、采用多种见不得人的手段对其迫害。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她被家人接回家中,情况危险,经常大小便出血。生活不能自理,终日躺卧在床,不能饮食。在经历了几个月的极度痛苦后,于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左右含冤去世。崇州市公安局、崇州市政府“六一零”歹徒极力掩盖杀人真相。

陆琼芳,女,四十多岁,四川崇州市崇阳镇城关五大队农民,法轮功学员。陆琼芳因讲法轮功遭受迫害真相,二零零三年三月被抄家,并造成都恶警张天田和崇州恶警毒打。五月在病危状态下被放回家,医生检查体内有大块淤血,动手术后终日卧床,九月离开人世。被成都恶警张天田等毒药加酷刑迫害致死,中毒反应与杜玉清相同。陆琼芳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二零零三年三月因向被谎言蒙蔽的世人揭露迫害真相,被崇州市恶警抓捕,并被抄家,家人受到恐吓,家里所有大法资料和书籍全部被抄走。成都“六一零”与崇州恶警为了逼迫陆琼芳讲出真相资料的来源,对她进行毒打和虐待。成都恶警张天田与崇州恶警将陆琼芳绑架至政府招待所,昼夜轮番对她进行逼供,不准睡觉,手和背铐至肩上被恶警狠毒踩踢,手段残暴、令人发指。二零零三年五月,陆琼芳被放回家后,身体一直处于严重病情中。经医生检查体内有大块肿瘤,在动手术时发现身体内是血液凝成的淤血。手术后回家更是不能自理,终日卧病在床,不能饮食,下身排泄功能失调。在经历了几个月的极度痛苦后,陆琼芳于二零零三年九月离开人间。具体参与对陆琼芳进行迫害者,不管他们对大法学员迫害使用的手段多么隐讳、无耻,对外他们不管怎么推卸责任与掩盖罪行,真相终将暴露于天下。他们对善良的法轮功群众的迫害与残酷必将得到天理的惩罚,参与迫害者终将罪责难逃。

刘志芬,女,六十岁,四川成都崇州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农历正月十二)被四川崇州市恶警狱卒强行灌食灌水插坏喉咙、食道被虐杀于看守所内。刘志芬,家住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兴昙村八组,原在崇州市文化东街以裁缝为生。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六日,崇州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几名恶警强行闯入刘志芬家中,无故将刘志芬非法抓到崇州市看守所关押。恶警不断强迫她签字妥协,遭到其坚决抵制。新年刚到,管教逼迫刘志芬及其他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观看中央电视台阴谋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刘志芬识破了该事件的阴谋,坚决绝食抗议,抵制恶徒们的强制洗脑。恶徒更加疯狂地对刘施压,将她头拉到墙上撞、打、强行灌食灌水折磨,使刘志芬的牙全被撬松,喉咙、食道被插坏。刘志芬备受精神和肉体双重折磨,于二月四日凌晨含冤离开人世。临死前,刘志芬浑身上下只剩下一张皮包着骨头,头上一个包,头发只剩下很少,嘴唇不能闭合

谭延芳,女,年龄未知,二零零零年六月份,四川彭州市三邑镇私设监狱,把法轮功弟子从家里骗到政府,施暴刑并罚款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最后剩几个筹不到钱的法轮功学员有谭延芳、江福明、陈容、方向珍,他们白天被迫劳役、晚上被迫跪着挨打,持续二个月左右。恶徒用文革式的揪斗方法,挂上牌子游街、抄家,家里凡是能换钱的东西都被抢走,被抓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公社,叫家里拿钱赎人,不拿钱就不放人。上面问怎么还把他们关着,公社编造说:放了他们他们就要跑。谭延芳在迫害中门牙全被打掉,每天大口吐血,一次要吐半碗血,人严重变形,不久即被迫害死亡。

王志英,四川省彭州市永定乡八大队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被迫害致死,三月二十日家人被通知让把遗体抬回家。

罗少祥,男,三十六岁,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四川省彭州市永定乡的法轮功学员罗少祥被迫害致死。

周碧如,女,五十五岁,四川彭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腊月十八(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上午,周碧如在家中被关口派出所恶警赵育海等绑架到市看守所。一周后,派出所深夜叫周碧如家人将其接回,周碧如在一个月后去世。周碧如生前身体健康,一直在家做农活。周碧如家人在高压下不敢透露其去世的详细情况,只说:人都死了,说有何用。

廖朝齐,女,五十七岁,四川省邛崃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十月四日上午,廖朝齐的儿子突然接到噩耗:其母亲在大邑县公安局突然死亡。几经周折,亲属终于在殡仪馆看到廖朝齐遗体,验尸发现,右手内侧被铐成血肉模糊,双侧肋骨多处骨折,尤其右侧第5-7肋完全骨折。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凌晨,大邑县不法警察闯入晋原镇小西街法轮功学员陈桂英(女,六十多岁)家中,将正在炼功的陈桂英、廖朝齐、董玉英及另两名男性法轮功学员(均二十多岁)强行绑架,恶警严刑逼迫廖朝齐讲出资料来源。廖朝齐坚定地抵制邪恶,绝食抗议迫害。刑警大队长周文才对她拳打脚踢,她左边脸上留下了很大一团青紫伤痕,那是拳打留下的。后又把她双手反铐在牢房地钉上三十六个小时,不准解便、睡觉、喝水、吃饭。廖朝齐后被关押到四川省大邑县戒毒所,期间恶警曾强行捆绑给她输液、灌食,戒毒所所长张某叫警察用手铐把她“大”字铐在刑具铁栅上,他不但指挥手下人,还自己动手毒打廖朝齐,用手一把抓住廖朝齐的头发仰面朝天地猛扯向窄于人头的两铁条中间。
中午灌了一小会儿未灌进去,下午接着灌。下午五点办左右,张某嗥叫拿辣椒面和盐、拿铁器撬嘴,好几个人强行用各种惨毒的手段摧残折磨她。凶手残酷折磨廖朝齐长达二、三小时,直到她完全昏迷过去。听去给她灌食的吸毒女说,到医院她曾苏醒过来,后又遭毒打死去。当亲属们心急火燎地赶到大邑县公安局要求立即看望到廖朝齐,一科科长却称人不在医院,早就送火葬场了。大邑县公安局长、检察官、一科科长、成都市公安局法医孙大红(音)等十余人竭力庇护杀人凶手的罪行,无理要求家属不准摄影、照像,不准开追悼会等等,否则不予见面认人。几经周折,亲属终于在殡仪馆看到廖朝齐早已被冰冻的僵硬遗体:青紫的面容,突起的眼球,双手手铐烙印清晰可见,右手内侧被铐成血肉模糊,右侧面颊靠耳处有伤痕,局部有青紫、针眼。法医孙大红作了表面尸检,其他人拍了照片,作了笔录。当亲人看到从廖的口唇边溢出鲜血,要求作进一步鉴定时,法医却百般阻挠,想草草了事。亲属据理力争,孙大红才打开胸腔,发现双侧肋骨多处骨折,孙却竭力掩饰,尤其右侧第五至七肋完全骨折,孙却谎说是什么“骨化”。亲属要求索取验尸报告,他们非但不给,还逼迫其儿子在所谓“不同意继续尸检的说明书”上签字,以推卸他们的责任。

薛玉珍,女,五十多岁,四川省邛崃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被非法抓捕,九月十八日即被四川省邛崃市临邛派出所恶警毒打致死。九月十六日晚,四川省邛崃市公安局出动一百多名恶警非法大肆抓捕、强行绑架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并肆意抄家。恶警到薛玉珍家抓捕她,同时抄她的家。薛玉珍的丈夫王树清不是炼法轮功的,只说了一句:“你们不能乱来。”就立刻被恶警毒打,并被一同抓走。在临邛派出所薛玉珍夫妻两人遭到长时间酷刑毒打,薛玉珍被毒打致死。王树清被毒打后高血压发作,后送邛崃三医院抢救。

卢桂蓉,女,四十九岁,四川省成都法轮功学员。卢桂蓉是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东桂村五组农民,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因进京上访,刚到西安火车站就被成华区保和乡派出所所长翟某、恶警陈甫国、保和乡东桂村五组生产队长陈凯、乡武装部长张德才一行人挡住,并非法抓回保和乡派出所,在派出所留置室留置了6天。因天下雨,留置室到处都在漏雨,卢桂蓉几天从未合过眼,派出所每天只给一个锅盔,一点自来水。第5天天气转睛,特别热,中午,恶警陈甫国逼着卢桂蓉、晋西坤顶着烈日给他们擦汽车(有好几辆),擦完后已接近晚上。第六天卢桂蓉被转到成都市九如村治安拘留所,当晚不省人事,隔了一天叫家人接回家,回家后第二天(七月七日左右)离开人世。卢桂蓉在被关押期间,保和乡派出所具体对卢桂蓉施加了些什么迫害,迫害者还在,况且苍天在上,真相定会大白于天下。卢桂蓉被迫害致死后,东桂村及其所在的生产队不法人员还扣了她全家两年的“村年终分红”共三千五百元。

吴大碧,女,五十七岁,原是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退休干部,家住四川省新都区火车站。请见前文《四川十年血雨腥风(一)》中“难以掩盖的摘取器官案例”第11例:“吴大碧被遂宁市恶警勾结新都区城郊派出所恶警强逼,不知在手术室怎么死的。”“大面积多处骨折,头部、胸部多处肋骨骨折伤及到肺,骨盆骨折”。其中伤势程度和伤势部位,令人怀疑在手术室那三个小时内,是否发生了趁人之危活取器官及人脑之事。

徐芝莲,女,三十一岁,成都市抚琴西区法轮功学员。四川省成都市人,成都市抚琴小学教师。请见前文《四川十年血雨腥风(一)》中“难以掩盖的摘取器官案例”第八例:“徐芝莲被抚琴派出所迫害致死,后脑勺有三个洞,一直在流血。”

周勇,男,三十四岁,一九九零年毕业于合肥工学院,成都空气压缩机厂工程师。请见前文《四川十年血雨腥风(一)》中“难以掩盖的摘取器官案例”第六例:“周勇被成都龙泉镇十陵派出所户籍警察曾成勇和一高个子警察迫害死后,后脑上有一个洞,鼻子、嘴巴来血。”

张昌文,男 ,六十四岁,与女儿张卫华都是大法学员,原成都锻压设备厂厂长。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成都市锦江公安分局杨柳村派出所大约二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家住琉璃场村4组62号的家中大肆抄家,绑架了他女儿张卫华与女婿周敬东、张昌文与何建清夫妻。二十个恶警非法在家中搜了大半天,傍晚将住宅附近周围封锁起来。女儿张卫华和女婿被恶警强行绑架到了派出所。随后张卫华、周敬东夫妻被绑架到成都市郫县看守所11-2监室。妻子何建清被绑架进了成都市锦江区成仁路口的洗脑班迫害;张昌文受到巨大压力;儿子张卫国被迫四处流浪。 六月七日左右,张昌文和他人说,他感到派出所可能要对他动手了。而后种种迹象表明,六月七日至六月九日这期间,杨柳村派出所恶警或锦江分区一科对张昌文进行了封闭式精神恐吓和施暴询问。六月九日夜,张昌文的亲人被告知“张昌文心脏病突发死亡,尸体放在成都市空军医院”。恶警要求张的亲人代表马上承诺火化尸体,企图毁尸灭迹、消灭犯罪证据、编造谎言、欺骗百姓。张昌文在被迫害去世的当天,坏人曾让他去给绝食的女儿张卫华送饭,有迹象表明他曾受到派出所或办事处的恐吓,随后见到张卫华后,其声音和平时已不一样。当时女儿张卫华坚持要回家才吃饭,同时张昌文又未见到妻子何建清,因此不知其下落,而当时就突发脑溢血,张卫华要求叫来120后,恶人把张卫华拖下救护车,不要她护送父亲去医院。(恶人让他去给绝食的女儿张卫华送饭,为之后的虐杀制造迷惑骗局。根据警察和“六一零”在张昌文死亡前后所为和张昌文的反常状态,邪恶可能曾经强逼他在与他女儿的去留上作出选择)第二天早上,张卫华被告知其父被送进医院后抢救失败去世了。第二天早上,张卫华被告知其父被送进医院后抢救失败去世了。

蒙潇,女,三十七岁,原成都钢铁厂职工、工段长,大学学历。被各类坏人用各种手段联合虐杀。(此处只揭露当地“六一零”、国保、厂保卫部坏人、医院迫害部份,监狱迫害部份请看蒙潇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发表在明慧网上的检举文章《我被迫害的亲身经历》;被虐杀部份请看前文《四川十年血雨腥风(一)》中“难以掩盖的摘取器官案例”第20例“蒙潇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被迫害致死,遗体没有通知家属就被马上火化了。”)

蒙潇写的检举文章《我被迫害的亲身经历》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在明慧网上发表以后,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下令成都钢铁厂严加监控蒙潇,因而蒙潇一直被成钢厂软禁。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据说是上级安排,蒙潇被不法之徒秘密送往郫县唐昌镇“六一零”恐怖组织下设的洗脑班。据说四川省法轮功信仰坚定者都陆续送往此地洗脑。蒙潇被成钢厂七、八个人强行抬上车,车开到半途蒙潇才知道被送往郫县去洗脑。当时青白江区“六一零”恐怖分子已先在此等候,蒙潇被两名穿着迷彩服的所谓管理人员强行拽进一室,他们将她的行李安放后,铺上地铺,室内放一粪桶,门即被锁上了。蒙潇绝食绝水抗议非法迫害。二十五日中午十一点半左右进来一女两男,二话不说,就是踢蒙潇,将她从地铺拽到地上。蒙潇的大腿、小腿等处被踢得青一块、紫一块。洗脑班坏人扬言:“这里有的是死亡指标,女人七天不吃饭饿不死。”之后锁上门而去。二十六日来了很多人继续折磨蒙潇,其中一个高个子曾在东北当兵,他使劲踢蒙潇,蒙潇告诉他打人是犯法的,他问:“谁听见了?”蒙潇的尾椎、腰椎多处被踢伤,脸上挨了他们无数的耳光。他们又踢蒙潇的脸,当时鼻血被踢出,脸上也是伤;七、八个恶人将她按倒灌食,有一女的说:“对你们法轮功,根本就不用讲善。”二十八日灌食不成,恶人将蒙潇强行送到郫县唐昌镇医院去输液,他们包下一间病室,将那间病室的病人及家属全部赶到其他病室,楼道里不得有人。医生来问情况,他们不准蒙潇说话,而且叫走医生。蒙潇拒绝输液,他们就把她手脚捆在床上,用床单从膝盖处打结,又从另一膝盖处打结,把两边拉着捆在床上,把肚子上面也用床单系在床的两边,上身用纱布带捆在床上,并强行给她注射大剂量的安定和冬眠宁。为了逃脱魔掌,蒙潇佯装安静,他们就以为她睡着了,留一人看守蒙潇,其余人员出去了;蒙潇趁看守的人睡着了,就一手将纱带解开,再将其余带子解脱,拉掉输液管,逃了出去;但又被他们抓了回来,重新将她捆在床上,遭受了一夜酷刑。本因腰部多处受伤,又被他们残酷折磨,至此蒙潇的双脚不能站立。29日蒙潇被拖回监守地。

洗脑班坏人说:“她没有家属,可以随便整,死了一把火烧了,有啥呢?”

三十日,蒙潇再一次被恐怖分子强行灌食。这次他们拍了照,用报纸铺在地上,蒙潇的胸前也铺上报纸,(怕把她的衣服弄脏了)表演着他们对蒙潇的“关心”。蒙潇真的被这些歹徒折磨得不行了,蒙潇仍绝食绝水,下午歹徒们请来医生给她号脉、量血压,医生说很危险,蒙潇又被救护车送到郫县医院抢救。

晚上,成钢厂领导来见蒙潇,给她提条件,要她放弃法轮功,蒙潇再一次拒绝了他们。五月1日早上有两人来给蒙潇把脉,说她不行了,要求成钢厂把人接走,如果不接走,就连成钢厂的人一起扣在郫县。当天蒙潇被成钢厂接回。

接回后,蒙潇再次被非法软禁在成钢厂治安室,24小时由专人看守,因治疗需要费用,也不送其上医院救治。2个多月后,蒙潇抵制非法关押,开始绝食绝水。8天后厂保卫部连拽带打将其强行拖到厂医院,注射大量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因药物在她身上作用不大,院方害怕了,腾出一间空房,单独关押,由专人看守,不让她接触任何人。20天后,蒙潇开始喝点水、吃点饭,身体状况有所好转,又被成钢厂重新接回治安室看守。

蒙潇在洗脑班遭受的伤痛使她双脚不能站立,监管人员送她去成钢医院照X光,结论是:腰椎以腰3(L3)为中心向后突起、L3椎体楔形变系压缩性骨折、L2、L3左侧小关节紊乱,骨折待排除、L1-2、L2-3椎间隙变窄。

蒙潇坚信法轮功的超常科学能力。一月有余,通过打坐、炼功、学法,蒙潇由监管人员抱着下床解便到她自己爬着下床跪着解便,再到一个多月能够站立行走,蒙潇没吃一分钱的药,也没打过针,就是凭着一颗坚定信仰的心,几近瘫痪的蒙潇坚强地站了起来。铁的事实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所有对法轮功的造谣诽谤与诬陷都是在欺骗和毒害世人。

开始喝水吃饭半个月后,二零零二年九月左右,蒙潇正念走出,经历了一年多流离失所的生活。

蒙潇出走后,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六一零”、青白江分局、“六一零”办公室、团结村派出所、成都钢铁厂保卫部到处寻找蒙潇,不惜花40万重金通缉蒙潇。二零零三年十一月19日蒙潇在金堂县和平街租住的一民房内再一次被市“六一零”指使的成都市防暴大队和金堂县公安局恶警绑架。在经受了严刑逼供、强制灌食、捆绑、被注射大剂量有毒药物等种种迫害后,全身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的蒙潇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十二日期间在成都金堂县被迫害致死。

廖永谊,女,66岁,家住成都市高新区兴蓉西巷3号院,是个身高只有一米四左右的老人。在修炼前患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他后,身体得到净化,思想得到升华,精神特佳,走路一身轻,她的亲人们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经常鼓励她好好修炼。

九九年十一月,廖永谊按照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去北京上访,被北京警察非法抓捕关押,由当地派出所劫持在成都九如村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在又脏、又湿、又窄、又挤的阴暗牢室里,廖永谊老人经常被打、骂,吃不饱、睡不暖,吃的是带泥的烧土豆,夹生熟米饭,还整天罚站,在露天坝里过夜受冻,受着非人待遇,无端迫害。

为了让世人不受谎言蒙蔽,廖永谊老人走街串巷,告诉人们真相。零五年三月,她被兰州路过成都的两个国安特务照像、录音,跟踪知道了她的住处。两个特务纠集肖家河派出所、办事处、兴蓉社区居委会,深夜闯进廖永谊的家,不顾她瘫痪在床的老伴苦苦哀求,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籍、收录机、录音带,并将廖永谊劫持到郫县第一看守所。

非法关押期间,廖永谊被坏人折磨,视力急速下降,全身皮肤出现红疙瘩,奇痒难受。

回家后,兴蓉社区雇来无业人员在大院门口轮流值班监控,不准廖永谊跨出大门半步,就连生活上的急需用品都不让出门采购,致使两位老人的生活很困难。

零七年刚过完年,廖永谊老人告诉人们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跟踪举报,再次被绑架至郫县成都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十天。廖永谊在被迫害折磨下,眼睛几乎看不见东西了,就一米内的人来都看不清,只能靠耳朵听来辨别,满头的黑发变成白发,瘦的皮包骨头,站立非常困难。看守所通知家属将她接回家。

二零零八年开始,坏人在单元门口布岗,每天早上八点__晚上十点,连单元门都不准出,还不定时的上楼猛敲房门,大声喧哗吼叫、恐吓,还问廖在家干什么?__开始白天上楼敲门三次,后来四次,慢慢增加至五次、六次__不等。就是非常健康的人这样折腾也得病倒在床,何况一个六十六岁的老人,曾被邪党多次关押,折磨,身体已非常虚弱。

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廖永谊老人本来体重八十至九十斤,由于被邪党人员长期的迫害,到去世时只有四、五十斤了。一个非常慈祥的老人,从不给别人添麻烦,处处为了别人的老人,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含冤离开了人世。

周奇凤,女,七十四岁,家住成都市白马寺新华印刷厂职工宿舍。法轮功学员周奇凤屡遭当地恶人骚扰迫害,于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日含冤去世。

二零零二年九月底,周奇凤被营门口派出所户籍恶警刘绑架到成都市看守所,在拘留期间因老太太只穿了一身单薄的衣服,随天气逐渐转凉,老人家一再要求狱警通知家人送衣服,但未得到允许,冻得老太太脸发青。其间,警察还多次逼她写诽谤大法的文字和说污蔑大法的话,受到她严厉拒绝,并义正辞严的揭露警察的卑鄙行径,慈悲祥和地给警察讲真相。拘留期满后,街道办对她进严管监视。新华印刷厂社区恐吓她,如不放弃信仰就要送到洗脑班,在这种极大的精神压力(怕被抓去洗脑)的痛苦中,于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日含冤去世。

李秀清,女,八十二岁,系成都十八中退休教师,一九九六年得大法,在得法前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等多种心血管疾病,被人称“皮灯影”(体弱的象征),得法不到半年,病痛不翼而飞,白发转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近八十高龄的李秀清顶着恶党的压力,第一批到省政府和平请愿、证实法轮功的超常神奇,并于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同年在本市南郊公园被邪恶人员绑架,遭到治安拘留、刑事拘留迫害。出狱后,李秀清老人一直坚持向世人讲真相。青羊区与草堂街道办“六一零”对她多次软硬兼施的迫害,监控、恐吓、跟踪。在长期的迫害下,李秀清老人于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含冤去世。

陈国香,女,七十岁,家住成都市三环路东三段36号仁和苑4幢3楼7号(原籍简阳市云龙镇杨鸣村),于一九九九年四月喜得法轮大法,得法三个月后,身体多种疾病不治自愈,更加神奇的是已跛了五十多年的跛脚也奇迹般的正常了。在法轮功遭到诬陷后,陈国香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左右只身一人乘火车到北京天安门,结果在北京郊外被非法抓捕,被关在驻京办挨打、受冻、罚站。被劫持回到青羊区戒毒所后,又遭体罚跑步,被强迫挨饿、罚站。两天后,又被非法送进成都市九茹村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在此期间警察不分白天、黑夜的反复问她:“还炼不炼?”她每次都坚定地回答:“炼。”并且每次都以她的身体为活生生的例子给警察讲真相,却多次遭到毫无人性的警察强行体罚:长时间站在黑夜的寒风中受冻。非法拘留期满,万年场派出所警察魏大平要强行将老人撵到儿子家,不准老人住在女儿家。老人说:“我一直就住在女儿家,而且家里还有八岁的小外孙需要照顾。”魏大平骗她说:“你的女儿因炼法轮功被判三年。你无论如何也不能住在她家。”就这样老人被警察魏大平强行开车送到儿子家后,又被儿子所在地的高店子派出所当天强行撵回老家,让老伴看管。她在老家也多次遭到云龙镇派出所警察骚扰。在大法无端的遭到迫害的五年多中,她女儿不是被非法关押,就是被迫害得流离失所,根本无法照顾老人、无法正常上班,老人更是无法过正常人的日子,全家三代被迫害得生活无来源,十四岁的外孙(上初二)每学期不得不四处借钱凑学费。在这种惨状下成华区“六一零”、成华区公安分局、万年场派出所(前)、跳蹬河派出所(后)还不分时间,变着花样的去威逼、恐吓老人,追查她女儿的下落,甚至警察多次开车到老人儿子的修车店,威胁其儿子追查其女儿的下落。尤其是女儿被非法关押的二十九天中,特别是亲眼目睹警察绑架女儿时的凶狠、残暴,以及女儿被迫害致瘫痪,甚至两次被迫害得生命危在旦夕时,都使陈国香老人一次又一次的在精神上承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清晨,老人突然摔倒在卫生间,深度昏迷,一周后,含冤离开人世。

朱云凤,女,六十一岁,家住四川成都市小南街,小学退休校长。在得法前有糖尿病、心血管病等诸多疾病,一九九五年得大法修炼后身体很快康复。为了维护公民信仰自由的正当权利,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到四川省政府门前和平请愿,并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再次到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平上访,被恶警绑架在拘留所折磨,并长期由成都市金牛区西安路派出所私设牢房小号关押、刑讯逼供、毒打、罚站等酷刑折磨,于二零零一年七月初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含冤去世。被虐杀于成都市金牛区西安路派出所。

雷国凤,女,四十五岁,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长城小区。曾患有多种疾病,苦不堪言,炼功后,全部康复。在大法遭受迫害后,到北京去上访、证实法。多次被非法拘留、关押、强制洗脑迫害,家中被多次骚扰,长期监视居住,于二零零二年被迫害离世。

王远庆,男,年龄未知,四川成都畜牧局职工。王远庆一九九六年得大法,癌症不治而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他上班时被派出所恶警绑架,强行逼供要他放弃修炼。随后浆洗街派出所和畜牧局恶人经常到家里骚扰,在恶劣环境中癌症复发,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含冤离世。

李玉茹,女,五十八岁,成都市十二中学校医。李玉茹得法前患有乙肝及诸多病症,号称“药罐罐”,又称“半条命”,一九九五年得法后,炼功不到一年,身体全部康复。为维护法轮大法,长期坚持向世人讲真相。二零零二年,李玉茹被武侯区望江路派出所非法关押,就这之后,多次被非法抄家、绑架、骚扰,恐吓、盯梢。区“六一零”不法人员雇佣无业人员轮流值班监控,使李玉茹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病倒在床。就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候,大门外的“六一零”警车及车上的恶警还荷枪实弹的盯梢、监视。李玉茹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日含冤离开了人间。

胡桂娥,女,六十八岁,四川大学退休职工。胡桂娥得法前患有严重哮喘病及心血管病,举步艰难,二十多年来一直被药浸泡着,并且生活差不多难以自理。一九九五年得法后,炼功不到半年,身体康复,健步如飞。周围的同事、亲朋好友无不感到惊讶!二零零零年春天,胡桂娥为维护大法,和平请愿,到北京上访,在北京车站被成都公安非法拦截,强行绑架。胡桂娥被非法关押在成都看守所四十多天,被成都公安强行罚款近万元。

胡桂娥从看守所出来后一直参与讲真相,揭露邪恶,救度世人之事,反复被公安绑架、强制洗脑、非法盯梢、骚扰、监视。胡桂娥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含冤辞世。

曾淑华,女,六十多岁,家住四川省成都百货大楼宿舍。原身体多种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痛、手关节变形,后发展成血盖关节,由于不能自理,摔了一跤,粉碎性骨折,手术后关节不能弯曲,造成生活万般痛苦,艰难地靠亲人照顾得以求生。四处求医无门,在绝望中,一九九五年下半年喜得大法,刚开始炼功,身体就奇迹般康复了,感到幸福极了。但好景不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曾淑华受到极大的精神压力,派出所姓魏的警察随时叫她去所谓的“学习”,进行强行洗脑。曾淑华在压力之下被迫放弃了修炼,几个月后旧病复发,两次住院,最终于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

龚时珍,性别待查,五十七岁,成都市国光电子管厂子弟学校教师。

龚时珍一九九六年十月与大法结缘进入大法修炼。在邪党迫害开始后,二零零零年六月赴京上访,七月初被成都市建设路派出所送往成都市九如村拘留所非法关押。关押中出现严重病危状态,不得不提前送回家。龚时珍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11日含冤离世,时年五十七岁。

侯俊芳,女,五十九岁,四川省成都市大法学员,红光电子管厂家属。修炼前身患多种疾病,如心脏病,头痛、胆结石,便秘等,生活不能自理;从一九九五年修炼后不久,多种疾病不翼而飞,身体很好。可好景不长,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恶党迫害法轮功以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去北京上访讲真相时被非法关押半个月后,遭勒索罚款三千多元。此后经常遭到恶警、“六一零”人员、家委会人员来家骚扰,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侯俊芳又上京讲真相,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抓捕到广场派出所,被劫持到昌平县逼她说出住址、姓名,她一言不发,遭到恶警的刑讯逼供、毒打致昏迷。最后两个恶警用车运到不知多远,当晚一点多把她从车上拖下丢在公路上。她头脑很清醒,在汽车倒车时怕压过来,就倒在一片树林子里。等汽车开走了,侯俊芳才慢慢爬上公路,晚上又不知方向,最后遇到一骑三轮车好心人把她送到一私人旅店住了大约两小时,坐车一个多小时才到北京西站,自己回到成都。几年来,由于恶警及“六一零”一直监视、跟踪,不断骚扰,使侯俊芳不能正常修炼、生活,于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含冤去世。

王治容,女,五十九岁,四川省成都冶金试验厂退休职工,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说明大法真相后,被成都市成华区“六一零”及府青路办事处、派出所、五一二厂武保处、家委会不法人员迫害,遭到反复关押多次。在遭受非法关押期间,王治容绝食抗议,抵制迫害,恶人们怕担当责任,才放她回家。为了避开恶警的骚扰,王治容被迫同女儿带着四岁多的外孙小虎流离失所,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含冤去世。

黄理蓉,女,五十七岁,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太平村(原十三队)村民。黄理蓉在得法前患有胆囊炎等诸多疾病,一天浸泡在药缸中,一九九八年有缘得大法,修炼仅半年,全部康复,才知无病一身轻的喜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黄理蓉坚持修炼,并到县、镇政府讲真相和证实大法,多次遭到中共不法人员抄家、洗脑、恐吓、盯梢等迫害,于二零零零年十月含冤离世。

戴延芬,女,五十三岁,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三大队大法学员,一九九八年喜得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一直坚持向世人讲清法轮功被中共陷害的真相。由于新都区“六一零”不法人员长期对其监视、盯梢、跟踪、非法关押等,戴延芬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于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

黎淑雅,女,七十六岁,四川省成都新津县五津镇大法学员。在中共恶党迫害大法后,她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访说明真相,被恶党人员绑架,被当地派出所劫回后非法关押近半月,并遭勒索罚款五千元。此后,黎淑雅向当地民众讲真相,又受到不法人员的追捕。在恶党几年来对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黎淑雅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二零零六年一月三十日离世。

裴玉兰,女,四十八岁,四川省成都犀浦粮站职工。修炼法轮功后多种疾病消失。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迫害致死。

蒋光才,男,六十多岁,四川省龙泉区7062航天基地干部。曾患糖尿病,一九九六年得法炼功后,身体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在恶党强大的压力下,说了和写了些违心话,被龙泉“六一零”绑架去办洗脑班,被迫离开家乡,投奔儿子。在异地不能经常保证学法炼功,身体出现严重病态,于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七日病逝于航天医院(龙泉)。

余必清,女 ,五十岁,四川省温江县永泉乡法轮功学员,因坚修大法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11点,余必清和同修周大姐(五十三岁)在都江堰市柳街集市上讲真相清除世人误解仇恨,被柳街派出所便衣恶警抓进派出所,打得遍体鳞伤。下午,三个恶警开车将她们送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见她们伤势很重,未接受,恶警只好将她们带回。余必清和周大姐在被都江堰市公安局押回柳街派出所的途中,为躲避公安的迫害从警车上跳下。当时周大姐先下车,摔得头昏眼花,满脸是血,恍惚中奔跑进路边的树林中,躲至天黑后设法返回住处;余必清随后跳下。对此,押送的警车开走了没管。据当地人说,当时是下午4点多钟,突然从面包警车里摔出一个黑色东西,他以为是车上掉的东西,就跑过去一看,发现是一个人,但警车一直没停,开跑了。群众只好给110打电话,110带来的医生检查确认余必清已经死亡,就叫来徐渡火葬场的汽车,把余必清的遗体送到了徐渡火葬场。有同修前去查看确认,见她脸上的伤口依然红润,面目安详,仿佛睡着一般。余必清去世后,柳街派出所恶警散布谣言,迷惑不知真相的群众,企图败坏大法形像。而温江县警察却在余必清家人办理丧事期间,日夜派人守候,妄图抓获与余必清一起流离在外的法轮功学员。

赵有章,女,年龄未知,四川成都金堂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法轮功学员赵有章被迫害致死,详细情况待查。

刘益明,男,四川省都江堰市映秀湾电厂会计。修炼前的刘益明疾病缠身,身体患有很多种疾病。刘益明在修炼法轮功后一年,他的身体状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身上的疾病不翼而飞,人也红光满面,精神十足,走路健步如飞。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日,刘益明骑自行车数十公里到彭州市农村散发真相传单,被人恶告,被恶警劫持,绑架回电厂家属区住处搜查。刘益明被送非法关押到郫县境内的成都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刘益明受到了什么非人的虐待,现在还是一个迷。人们只知道刘益明四个月后被看守所放出时,人们几乎都快不认识他了,原本一个昂首阔步、走路生风的人,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头发花白、目光呆滞、走路颤巍巍的老者。他出狱后,厂外的法轮功学员找到他,要请他回忆一下到底受到了什么样的折磨,以便揭露迫害,他却不敢吐露一个字。二零一一年二月,刘益明连续三天打电话给他的一个最信赖的亲人,要求要见一面。这位亲友去见他时,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告诉亲友:“我在看守所里,可能被打了毒药了。在看守所里,几次稀里糊涂的睡着后,醒来就头晕眼花,严重缺氧一般。恶警威胁我绝不能说出去,如果我说出去了,就会加倍的报复我。我也怕连累我的亲人,特别是害怕两个孩子失去工作,一直不敢讲。”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凌晨,刘益明被迫害致死。(待续)

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参考资料:中共与法律 /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0/参考资料-中共与法律-24223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在现代的法治社会,法律是用来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说通俗一点法律就是维护善良的准则。然而在中共独裁暴政体制下,中国的法律已经失去了其真正意义上的价值。在中共的特权利益高于一切的邪恶准则面前,法律,只是维护中共专制统治、镇压国人打击异议人士的工具。其实从中共产生的那一天起,法律便成了中共手中玩物,它玩弄法律于股掌。篡政以后它就开始用法律装点门面,披上所谓文明的外衣,然而其无法无天的本性却从没改变。当它需要利用法律时,它就组织御用学者按照中共的旨意随意立法,并挥舞着所谓法律的大棒子打击异己:同时利用一纸空文用来搪塞国际社会,把中国吹捧成“法制健全的国家”,用以掩人耳目、欺骗世人;当它不需要法律时,它就无视法律、践踏法律和抛弃法律,;当法律与其恶党或权贵们发生冲突、危机到它的政权和利益时,它就会无情的肆意践踏和歪曲法律。

中共制定的法律不仅是冠冕堂皇的,而且是随意变动和调整的动态系统,是专门用来维护中共专制集团利益、打击异己、镇压国人、欺压良善的一个政治工具。说白了中共制定法律只是给自己穿上了一张所谓文明的画皮。其邪恶的本质从没变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中共用来欺骗世人的空话、谎话。事实是不是这样呢?我们就看一看中共从产生到篡政以来是如何运用法律的。

篡政夺权时期


(一)假“制宪”,真分裂,意在篡政。

中共为了达到篡政夺权的目的,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七日,前苏联国庆日,在斯大林的命令下,中共在江西瑞金,创建了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在苏联的帮助和支持下,斯大林交给中共两个历史任务:一是颠覆中华民国,建立一个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新中国”;二是消灭中国国民党。斯大林给毛泽东的指示令有三句话:“武装暴动、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中共为推翻合法的国民政府,达到篡政夺权的目的,中共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名誉,制定了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所谓的《宪法》,在《宪法》第十四条中规定:“中国境内的所有少数民族和各地区的人民都有独立建国的自由,都能够脱离中国”。中共为使其颠覆国民政府、篡政夺权的伎俩所谓合法化,不惜以分裂祖国为代价,制定出具有煽动、推翻性质的所谓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制宪”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人民利益,而是想利用《宪法》这种工具,披上所谓的法律外衣,掩盖其分裂祖国、篡政夺权的目的。

(二)假“革命”,真贩毒,违律抗法。

毒品是危害人类社会的恶魔,古往今来,古今中外,种植和倒卖毒品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中国历朝历代对制毒、贩毒都有制裁的律条。清朝官员林则徐,舍身丢官强力抵制外国洋人在中国贩毒,以防毁我中华害我国人,史称虎门销烟。可是中共为了篡政夺权,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违律抗法,制毒贩毒。

一九三九年,中共成立了一个鸦片生产委员会,主任:任弼时,具体实施的领导人是邓发。在中共政治局委员开会的窑洞里面,邓发亲口对弗拉基米诺夫(其人有两个身份:一是塔斯社驻延安记者,二是共产国际派中国代表)说:“我们过去一大车一大车的粮食运出去,换回来的是一小袋一小袋的银洋,今天我们一小袋一小袋的鸦片送出去,换回来的是一大车一大车的银洋,我们就拿这个钱买枪、买炮、买子弹揍国民党”。邓发说完后,毛泽东又加了一句话:“我们共产党种的是革命的鸦片嘛。”这种“革命鸦片的背后”掩盖的是何等的违律抗法的罪行和羞耻啊?中共的如此行为挑战、对抗、践踏的不仅是祖宗的律条,而且彻底放弃了做人的底线。中共为了“革合法国民政府的命”,为了自己篡政夺权的利益和目的,就不顾祖宗立下的律条,不顾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准则,公然漠视法律。打着所谓“革命”的旗号,肆无忌惮地违律抗法,大量制毒、贩毒。其邪恶行为暴露无遗。

(三)假抗日,真卖国,逆天叛法。

在全面抗战期间,国民革命军与侵华日军打的尸体遍野,血流成河的时候,中共却与侵华日军相勾结,做出通敌卖国、逆天叛法、罪恶难容的勾当。它的行径超越了所有的法律条文和界限,可谓国法难容,罪不可赦。一九八四年江苏省新华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书叫《南京日志》,作者是弗拉基米诺夫(身份同上),这本书详细的记载了中共新四军的领导人扬帆,毛泽东的直线联系人潘汉年,是如何在日本冈村宁次侵华日军总司令部里面直进直出的,书中写道:“我们越来越发现延安在和日本人做交易,他们不仅和日本人进行贸易,而且他们和日军司令部有直接联系,派了他们最得力的干部潘汉年、扬帆这样的人走入日军司令部和日军谈判,要求和日军一起来夹击国民党,他们等不及了,终于在日本人那里讨到了好处,日本人把苏北的七个县城给了他们,条件就是和他们一起消灭国民党军队”。中共的这一行径,是涉嫌犯有通敌卖国的大罪啊!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在一九七二年,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问中国时,田中首相对日本侵华向中国政府表示忏悔时,毛泽东却说:“你们不用道歉,如果没有你们的到来(侵略),就没有我们共产党的政权”。毛泽东一语道破玄机,中共通敌卖国的行为已经被它自己的言行和历史所证明,它的罪行超越了任何法律条文的界限,而且中共在通敌卖国、急于篡政夺权时,早已不再顾及什么法律、良心和道德规范的界限,早把法律乃至道德抛在一边,不择手段的篡政夺权,中共这种逆天叛道、诸恶不悛的违法犯罪行径,早已在篡政时期就开始了,只因中共用谎言欺骗了中国人,掩盖了违法篡政时期这段罪恶历史。

篡取政权初期


(一)弃法律,以权代法,草菅人命。


中共篡政以后,假装文明也制定了宪法,然而中共却从没遵守过自己所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其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就是活生生见证。运动中公然以权代法,肆意践踏法律,草菅人命。

“镇反”、“土改”运动:杀所谓“地、富、反、坏分子”。中共在农村成立“农会组织”,用以取代法律。并把“一切权力归农会”,赋予该组织至高无上的权力,用中共授予的权力取代所有法律。一九五零年三月,毛泽东的“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各地“农会”纷纷行动,展开了批斗、抄家和杀人等一系列违法行为。最常见的杀人方法是开批斗会,给地主富农编一套莫须有的罪名,然后问台下该怎么办,台下早已安排好的中共积极分子,带头高喊“该杀”,于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被拉出去就地处决,没有依据任何法律条文和法律程序。一九五一年二月,毛甚至批示说“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以当时中国六亿人口计算,毛一道批示,就有六十万人头落地。更有地区对地主实行满门抄斩,连妇女儿童也不能幸免。中共解密公布的数字,到一九五二年底,以“反革命分子”的名义或身份被杀害的达二百四十万余人,实际上遇害的国民党县长以下至地方甲、保长的公教人员及地主最少在五百万人以上,杀这些人也不用法律,只是毛以权代法的一句话。

“三反”、“五反”运动:杀资本家。中共在城市成立“工作组”,用以取代法律。该组织不仅代表中共行使权力,且置法律于不顾。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在“五反”运动中的反偷税漏税,中共给资本家清算纳税时间是从清光绪年间开始算起,税金是驴打滚式的累积,根本不是依法征收,而是巧取豪夺,资本家就是倾家荡产也交不起这个“税”。走投无路被逼自杀,中共借机杀人,草菅人命,不讲法律。时任上海市长的陈毅经常问“工作组”的人:“今天又有多少空降兵啊?”那意思是今天又有多少资本家跳楼自杀。在“三反、五反”运动中,中共指示说除浙江和皖南外,“其它杀的少的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应当继续放手抓一批,杀一批,不可停的太早”。在这一指示下,全国有三十二万三千六百余人被逮捕(被捕入狱的死亡人数不详),当时执行死刑的有二万一千三百余人,自杀或失踪的有九千六百余人,这些人被中共肆意涂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只凭中共和毛的一个指示而已,中共的恶行不仅表现出对生命的蔑视,更是对法律的疯狂摧残和践踏。

(二)废法律,兴造反,无法无天。

文化大革运动:中共废除所有法律,用“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取代法律机构。该组织不仅权力至高无上,且不受任何法律约束。中共以“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歪理邪说,在全国疯狂推行废除现行法律,提出“砸烂公、检、法”,实施打、砸、抢、抄、抓的动乱政策;打着所谓“破四旧,立四新”的旗号,革传统文化的命。中共的废除法律、大兴造反之风的祸国殃民恶行,把中国带进了一个无法无天的动乱年代。文革运动中以毛的“一句顶一万句”的最高指示为法律依据;以“中央文革领导小组”为唯一法律权力机关的代言人;以其疯狂、愚昧和无法无天的内斗残杀,在全国展开了打、砸、抢、抄、抓的违法犯罪活动。很多地方被中共非法划定的所谓“黑五类”,采取“连根拔”的株连灭绝政策。在中共无法无天的恶行怂恿下,导致全国四百二十万余人被非法关押审查;一百二十七万八千余人非正常死亡;十三万五千余人被以所谓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七万一千二百余个家庭被毁”。包括前中共国家主席刘少奇也未能幸免,在中共的残酷斗争面前,刘为自己辩称:“我不仅是国家主席,我也是一位合法的国家公民,应该享受国家《宪法》的保护。”而在中共独裁暴政统治下的那个无法无天的年代,身为中共国家主席的刘少奇也未能利用法律的武器抵挡住毛泽东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他比中国其他公民的下场更凄惨、可怜。《宪法》在中共的强权暴政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形同虚设,一文不值。据中国县志记载统计的数据,文革中非正常死亡者至少达七百七十三万人。所有这些被抄、被抓、被关、被杀的人无一经过法律程序和法律判决,仅凭毛和“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指示、命令执行。中共从篡政初期就行以“权”代法、废法之事,视法律为空文,无法无天。视人命如草芥,滥杀无辜,草菅人命。

所谓“法制时期”


(一)假法制,真暴政,血腥屠杀

十年文革结束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都走入绝境,中共为了生存不得不放松对中国百姓的控制,也和世界接轨,为了向世界表明自己是“合理合法的文明政权”,中共相应制订了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完善了宪法,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口号,然而事实是不是象中共说的那样呢?

“八九六四”: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按照中共自己的说法,中国各项法律已基本健全,全民进入了法制时代。然而中共的法制时代只是掩人耳目的虚假宣传,根本不按法律治国安民。

一九八九年四月由北京大学生发起的反贪污、反官倒、反腐败的绝食抗议,由于中共的不作为从而引发了全国各界声援的游行示威活动,对大学生及全国人民的合法诉求,作为政府不是和平地平等对话,切实解决作为政府执政当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反而大开杀戒。于是就有了邓小平的杀二十万保二十年稳定的邪恶逻辑。宪法和法律、道德与人性、在中共的眼里变得一钱不值,是因为这些合法诉求,危及到了中共腐败邪恶集团的切身利益,进而中共就以权抗法,大肆镇压和屠杀。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中共对北京市民和大学生的血腥杀伐,就是破坏宪法、违法犯罪的例证。《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大学生和平请愿反官倒、反腐败,举行游行、示威和绝食抗议是合法的行为,中共却惘然不顾《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成立所谓“制止动乱领导小组”,并把学生反官倒、反腐败等合法诉求,随意地定性为“反革命暴乱”。中共在所谓法制健全的时代,却不依法治国安民,而是命令部队枪杀镇压合法大学生和北京市民。中共这种肆意屠杀合法公民的暴行,是严重违宪、违法的犯罪行为。中共打着所谓保二十年稳定的幌子,大肆枪杀、镇压爱国学生和北京市民,其目的是在维护中共政治邪恶集团本身的稳定,更是以权抗法、肆意践踏法律的犯罪行为,中共它用自己的暴政恶行揭穿了其“中国是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主义国家和依法治国”的谎言。

(二)滥施法,真违宪,迫害善良

迫害法轮功运动: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至今,中共假借法律、滥施法律,非人酷刑多达百余种,迫害形式、手段极其残忍,令人发指,惨不忍睹。更为惨烈的是,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在不给使用麻醉药物的情况下,被活体摘取器官牟取暴利,之后将尸体投进焚尸炉,焚尸灭迹。据民间信息掌握的数据,被非法关押、劳教的学员至少有数十万名,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六千人以上,被迫害致死的至少有三千四百多名。中共迫害信仰法轮功民众假借的所谓“法律”,一是劳动教养制度,二是《刑法》。劳动教养制度依据的是一九五七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属于“行政法规”。它随意性强,不经司法程序,直接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既所谓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就可以限制人身自由一至三年,甚至四年。根据中国《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凡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必须由法律设定”。在中国,制定法律的机构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这个最高权力机构,而国务院不具备这样的权力。劳动教养制度与《宪法》规定的“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宪法》条文相违背,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同时劳动教养制度也违反了一九九八年十月中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九条规定:“人人有享受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由此可见,中共以劳动教养的形式对公民作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是假借法律,利用偷换概念的手法愚弄欺骗百姓,搞法外施法,是强制民意,剥夺人权的违法行为。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又将中国《宪法》、《立法法》抛弃一边,拿出民政部的规定、公安部的通告作为所谓“依法取缔”法轮功的荒唐依据,同年十月,又将没有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的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其中未提法轮功一个字)和《刑法》三百条(也未提法轮功一个字)强加于法轮功,中共这种做法的本身就是滥施法律的行为,是违宪、违法的。中国《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其它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没有立法权,只有执行权。《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共利用《刑法》第三百条强加法轮功进行迫害,它是假借和滥施法律的犯罪行为,更是荒唐可笑的。中国《刑法》总则中明确指出:“构成犯罪要有四个要素,缺一不可: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B、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对象);C、主观方面(故意还是过失);D、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后果和程度)。其中,犯罪客体对定罪十分重要。比如指控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必须存在一个被杀者,否则罪名不能成立。

而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正法,这是亿万法轮功学员的修炼实践所证明了的。既然法轮大法根本不是什么×教组织,法轮功学员坚信大法的行为,又怎能构成利用×教组织呢?惩恶扬善乃法律之本质。对真、善、忍法轮大法的坚信和实践,不正是对惩恶扬善国家法律实施的维护吗?又怎么能说是对国家法律实施的破坏呢?显然,以刑法第三百条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判刑,这就构成了对国家刑法的滥用。

相反,中共才是当今世界最大的邪教组织,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大法的迫害,才是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犯罪行为,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及其参与迫害的帮凶才是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真正罪犯。

中共假借“劳教制度”和“刑法”这些法律,作为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法律依据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刑法》总则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而法轮功在中国没有一条法律给其定性为违法。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宪法》是母法,也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共基于自己的私利和权欲,迫害法轮功都是严重的违宪、违法行为。它假借法律、滥用法律、混淆偷换法律概念,目的是愚弄国人,达到它镇压迫害法轮功的目的。

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检察院是监督同级执法部门执法的,对如何实施法律,如何界定有罪无罪是十分清楚的。但中共领导下的人大、司法、政法委以及政府机关的公检法部门,早已沦为中共和江泽民的工具和保护伞,他们非但不制止执法部门的违法行为,反而变本加厉,使迫害升级。法院非法庭审时不允许律师做无罪辩护,百般阻止和干涉,中共甚至指使司法部门迫害正义律师,绑架和非法关押为法轮功维权的正义律师,公开践踏法律,制造惊天冤案。人大这一既有立法权、又有监督一府两院(政府、检察院、法院)的职能部门迫于中共的淫威也坐视不管,任其执法人员公然混淆、违反法律程序,执法犯法。中共置《宪法》与中国《刑法》等法律于不顾,大肆镇压信仰“真、善、忍”的合法公民,已构成严重违法犯罪。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然而中共却成另类,敢于超越宪法和法律,而在各个时期的犯罪恶行,令人瞠目。毛泽东的一个指示,取代了《宪法》和法律,使是非颠倒,亲友反目,八千万国人死于非命,国民经济濒临崩溃;邓小平一个命令,取代了《宪法》和法律,使手无寸铁的大学生和北京市民死于人民军队的枪口之下;江泽民一个讲话,取代了《宪法》和法律,动用了全部国家机器,残酷迫害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法轮功群体,胁迫全国人民卷入了这场史无前例的政治迫害运动。

综上所述,中共打着所谓法律的幌子,其实完全执行的是中共党魁个人的指示和命令,依靠的是那些临时设置的极权专政机构,这正是中共历来无法无天的惯用手法,它以非正常的法律手段和非正常的法律机构行非法之事,旨在把中共的暴政、镇压、杀人推向全国。中共从历史的过去到现在的今天,它亵渎、践踏法律和侵犯人权的无数事实,足以揭开中共法律的面纱,让世人看清其邪恶本质。

2011年6月9日星期四

头套、脚镣、手铐(图)—— 上海提篮桥监狱对郭小军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9/头套、脚镣、手铐(图)-24219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被非法关押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郭小军被医院确诊“视网膜动脉痉挛”,目前其症状恶化。狱方曾告知五月十八日和五月二十日将带郭小军分别去上海第一人民医院和南汇监狱医院检查。然而,令郭小军吃惊的是,五月十八日下午,警察匆匆将他带出号房,竟给他戴上头套、沉重的脚镣和手铐,身边武装人员达十多人。郭小军立即明白这所谓的“就医”检查不过就是另一种的羞辱、恫吓和迫害。

郭小军,原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系讲师,因坚定信仰真、善、忍,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多年的迫害中屡遭迫害,曾于二零零零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零年再度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提篮桥监狱。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就在监狱要将郭小军带出去“就医”的前一天,队长刘伟“征询”了郭小军的“意见”,当时郭小军没有表态,以为此事搁置已久,再考虑几天也无妨。不料到第二天,五月十八日下午,警察就急匆匆将他带出号房。更令郭小军惊愕的一幕出现了,去医院,竟然要戴上头套及超乎沉重的脚镣和手铐,而且身边的武装人员达十多人。以往的经验中,只有死刑犯、杀人犯才会被戴上头套,脚镣和手铐。未及反应过来,旁边的警察连推带搡,已将蒙面的郭小军塞进了一边停靠的商务车。

来到医院,整个眼科中心是戒严的,从医院的保安到监狱的警察至少有二十多人。对待一个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并已被迫害的手无缚鸡之力的郭小军如此害怕?

当郭小军明白所谓的“检查”就是一种屈辱的威吓时,不配合,认为这样的检查没有实际意义,只是为加重迫害找理由。当郭小军表示不会再去接受检查后,“包夹”马上就在狱方的授意之下开始了猛烈的诋毁郭小军装病。

狱方搪塞家属为“新规定”

六月二日,郭小军和家人通话的话音刚落,警察刘伟就将家属领进大厅旁边的一间小屋。一位自称姓侯的女人自我介绍是监狱管理局的。过程中,尽管家属一再讲明郭小军本人不愿再如此屈辱进行下一步“检查”,但刘伟和那女人不依不饶坚持如法炮制,并说这是对郭小军本人负责。

家属问,难道所有出去看病的人员都要戴头套、脚镣和手铐吗?监狱局的女的说,这是“新执行的规定”。家属更奇怪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怎么从没听说过?女士说,从“现在”开始。当家属要求将规定取出看时,这女的又说:“这是我们的内部规定”。内部规定不能示人吗?不能示人的规定,一定见不得人!期间,家属当场揭穿了他们正在秘密录音的行径,几人慌忙解释:这是正常的工作需要。既然是正常的事情,干嘛不拿到桌面上来堂堂正正的录,却要鬼鬼祟祟,而且被揭穿之后脸色陡变?

监狱局女人和刘伟拒绝家属看检查结果的要求,只说一切都很好,没有问题。既然那么好,拿结果给家属看,岂不是简单?接见时,家属已经看到、听到这次检查对郭小军身体和眼睛造成的伤害:持续几天胸痛,眼睛视物模糊。家属明确表示:若在此期间,郭小军的身体发生任何意外,提篮桥监狱负全部责任。

目前郭小军身体情况进一步恶化,家属不断受到威胁。

四川十年血雨腥风(一)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毒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9/四川十年血雨腥风(一)-24199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综合报道)

前言
总述
难以掩盖的摘取器官案例


 
前言
十年前,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二年初的二年多时间里,中共绝对控制的两千家报纸、一千多家杂志、数百家地方电视台和电台,全部开动起来,全力进行诬蔑法轮功的宣传。而这些宣传,再通过官方的新华社、中新社、中通社和海外中共媒体等,散播到海外所有的国家。

据不完全统计,在短短的半年之间,中共媒体在海内外对法轮功的诬蔑报导和批判文章,竟然高达三十余万篇次;外交部网站上,专门开辟所谓揭批法轮功的专题栏目;特别是堪称中共世纪谎言的“天安门自焚骗局”,中共组织五个人,冒充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广场伪装自焚,结果有的被当场打死,有的被事后灭口。中央电视台录像的慢镜头清楚无误的显示出自焚现场的刘春玲是被警察击打死亡的。后来被多个国际组织认定为虚假编造。继而更是挑动中国民众情绪,把迫害法轮功推向了高潮,诸如什么“京城疯子傅怡彬杀人、浙江乞丐毒杀案”、“不吃药死了一千四百例”、“豪宅、敛财、改生日”,等等栽赃陷害,可说是铺天盖地,当时人类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中共煽动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排斥、造谣诽谤。

然而国际上逐渐了解真相后,法轮功“真、善、忍”得到全世界的欢迎与推崇,褒奖达三千多项,洪扬到一百四十多个国家与地区,全世界没发生过任何一例法轮功学员自焚、自杀、或者杀人现象,这引起了中国包括律师、政要在内的很多有思想、有见识的人的思考和观察。

人们终于吃惊的发现:原来中共对法轮功的一切抹黑全是为迫害找理由的谎言陷害;原来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合宪的,而中共将它的邪恶经验之大全,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全盘托出,彻底捣碎了它自定的宪法刑法。

人们终于吃惊的发现:原来法轮功是佛家最上乘高德大法,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对身心改善的奇效,对人伦道德恢复的奇效,对家庭、社会、人际关系稳定和谐的奇效,因为法轮功要求修炼者任何矛盾都内省自己,从自己这改正不好的思想行为。这是前所未有的。人们发现了法轮功最伟大的所在──对生命、对人类震撼人心的无与伦比的终极关怀和珍爱。

人们只知道中共从篡政那天开始,就一直在用谎言、恶毒的马列毛暴力斗争邪说给中国人洗脑,发动很多运动夺取控制了全社会所有人的经济命脉,导致八千万中国同胞非正常死亡,却不知道中共到底坏到什么程度。由于中共要在世界面前披上文明的外衣,二零零二年之后,将迫害法轮功全面转入暗地里迫害,并且全力封锁国内国外有关法轮功的一切消息,所以大多数人都认为中共已经把重心转向经济建设上去,早就没迫害法轮功了,也不相信中共还会搞运动整人。少数人(包括政府官员)知道迫害在持续,却不知具体实情。这就是本调查资料要呈献给大家的真相。

在法轮功“真、善、忍”普世价值的洪传下,在法轮功学员十多年全球传播真相中,世界在对人类现状的整体总结反思中,已经开始走上良性归善的路,对善恶好坏的认识,对什么是对人类和生命的真正关怀、什么是对人类与生命的毁灭性祸乱与戕害,正在清醒的认识中。

由于中共严密封锁信息,剥夺民众的知情权,本文通过发生在各位身边、却不为各位所知的一个个有名有姓有真实地址的、四川省真实迫害案例,反馈给全体四川人,无论官员还是民众。如果全体川人能从这些真实案例的反思对比中,认清善恶,选择归善,远离邪恶,从而顺应天意,合于当前世界意识形态大潮,那所有川人真的是有福了,这也正是呈献本真相者给所有川人的祝福;如果这些真实案例能使行恶者幡然悔悟,或者曝光邪恶中清除尽邪恶形势,那也正是本文的目的。


总述
据部份突破网络封锁反馈到明慧网的消息统计,二零一一年的短短几个月,四川省已有二百七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有的已被枉法冤判,大多数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其中,眉山市丹棱县陈仕明、成都邛崃市袁永文、成都武侯区王扬芳、成都空气压缩机厂工程师蒋云宏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一名被绑架到成都郫县友爱镇一个叫“玉川茗苑”的省级农家乐废弃的猪圈里的法轮功学员,因在夜晚炼功,被恶徒“宋老二”和七大队支书文居贵活活打死,并将尸体沉溺于鱼塘中。

据不完全统计,被绑架关监、洗脑、判刑的:成都市九十人;绵阳二十五人;德阳二十九人;雅安二人;泸州五人;广元市六人;自贡八人;内江一人;乐山二十七人;南充二十五人;攀枝花十二人;遂宁十三人;凉山州五人;广安一人;资阳十一人;达州七人;宜宾二人。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血腥的新津洗脑班头目殷舜尧(原名殷得才),调到成都市综合治理办公室,跳到前台直接策划参与绑架洗脑法轮功学员,一时成都的邪恶气焰嚣张。

作为迫害头子周永康的老巢,四川省十多年以来一直是全国迫害最严重的少数几个省市之一。据对突破中共信息封锁反馈到明慧网的少数案例统计,四川已迫害致死三百五十二人。成都市一百二十五人,其中:市区五十七人、新津三人、金堂二人、龙泉一人、郫县三人、双流八人、崇州五人、邛崃四人、新都七人、温江四人 、彭州三十一人;巴中市五人;达州十九人;德阳二十人;广安六人;广元二人;乐山二十一人;泸州八人;绵阳八人;内江十二人;南充二十人;攀枝花二十四人;遂宁四十六人;西昌七人;宜宾七人;资阳十二人;自贡五人;未知具体属地五人。其中:全省监狱虐杀三十五人、劳教所虐杀四十人、洗脑班虐杀三十六人;其余大多数是各地“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设立的专职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国保、公安、坏人、看守所狱卒直接虐杀。从有些记了职业的案列统计:有五十四位主流社会人士被迫害致死。而千万被残酷迫害、被致疯、致残的案例;家庭破碎、耄蓍孤凄、年幼无依的案例,我们将另篇检举曝光。

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部署迫害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三大灭绝政策实施中;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周永康对全国各级“六一零”、国保、公安、狱卒、洗脑班坏人下达指示: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必要时可用药物介入,采用医药方式和临床实验方针达到科学转化之目的”(《转化法轮功的实施方法》六或七期),各种酷刑虐杀、持久猛烈花样翻新的残酷精神折磨、毒药谋杀、摘取器官、钻取人脑、故意打死割取器官等非人类的前所未有的恶魔行为,遍及四川各地。很多法轮功学员死不见尸,国保或狱卒告诉其家人说,病死了,尸体已火化;很多家人被通知看尸体,却只准远观,不许近看或不许翻看;多个青壮年男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发现死者脑后有洞;很多家人被通知:病危,赶紧去接回家保外就医。结果被接回家全都很快相继死去。

死者家人和一般人都不知道,这就是阴邪的中共江氏恶魔杀人团伙指挥全国各地政法、“六一零”、国保、狱卒、公安等用这种杀人于无形的手段,无论是毒药、酷刑还是活取器官牟取暴利,对法轮功修炼者实行的群体灭绝!人们都认为只是打骂了、折磨了、然后病了、死了或回家死了,把它们的蛇蝎心肠和恶鬼行为只看作中共的一贯行为作风或一般犯罪,只看作中共上层维护统治权力或下级执行上级命令的一般暴力行为,完全淡化了中共广泛毒杀、摘取器官、钻取人脑的这种非人类的恶魔行为,是这个地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是对人类、中华民族、生命、道德、人伦的虐杀、戕害、祸乱、毁灭。年轻的活取器官,年老的药物毒杀。而摘取器官毕竟不能被大多数人性尚存的人接受,所以是绝密的、有选择性的。药物毒杀是普遍存在的,被没有了道德底线的一般人接受。每一个案例所受的各种残酷迫害,报道出来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极其怵目惊心的真实事实。而这些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如彭州蒙阳镇最近一篇在明慧网发表的一篇资料显示,仅蒙阳一个镇被迫害致死人数就是三十一人,可是在明慧网上曝光的,整个彭州市也只有11人。更多的残酷迫害还鲜为人知。

这种惨绝人寰的邪恶虐杀和毒杀发生最多的地方是:成都(包括看守所)、达州(包括看守所)、遂宁(包括看守所)、乐山、内江、省德阳监狱、省简阳女子监狱、省绵阳新华劳教所、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成都新津洗脑班、成都金花、遂宁、达州、彭州等洗脑班。

在迫害法轮功案例中,各地都有最坏、最凶残的国保、“六一零”、公安、街委乡镇坏人,然而最坏、最凶残的国保、“六一零”、公安、坏人以达州、万源、遂宁、成都、彭州、乐山、内江、广汉、攀枝花、邻水县、大邑县、双流、米易最多;最邪恶的地方乡镇基层“六一零”坏人:彭州、遂宁最多;“六一零”、国保最猖獗导致绑架最厉害的地方是成都、德阳、乐山、南充、绵阳、遂宁、攀枝花、资阳。

四川十年血雨滂沱,腥风狂号,乾坤倒转,鬼兽横行。


难以掩盖的摘取器官案例
“早在一九六二年中央军委就有文件,省一级政府有权在所辖军区建立重刑犯资源回收机构。在文革期间最大的革命化处理就是食用。根据一九八四年的补充规定,重刑犯的器官移植被合法化;

二零零六年三月,中国推出一项立法,于七月一日起禁止人体器官买卖,并规定器官移植需要得到捐献者的书面同意书。但是它的制定恰恰凸显了目前没有此类立法的事实及器官移植目前处于无法制的状态。”(摘自《关于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修订版》)早在文革时期广西吃人事件,“活取心肝已积累了相当经验,加之吃过人肉的老游击队员传授,技术已臻于完善。譬如活人开膛,只须在软肋下用刀拉一“人”字形口子,用脚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绑在树上,则用膝盖往肚子上一顶)心与肚便豁然而出。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余下的任人分割。红旗飘飘,口号声声,场面盛大而雄壮……如在(广西)武宣,像大疫横行之际吃尸吃红了眼的狗群,人们终于吃狂吃疯了。动不动拖出一排人“批斗”,每斗必吃,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断气,人们蜂拥而上,掣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匕首,拽住哪块肉便割哪块肉。连最高权力机构——武宣县革命委员会的食堂里都煮过人肉!”(《九评共产党》)

早在一九七五年,中共就向柬埔寨红色高棉波尔布特输出了活钻人脑的技术;“法轮功学员在江氏集团和中共‘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之下,成为了大陆自二零零零年以来器官移植的狂热中最惨烈的牺牲品。受害者在关押期间死亡并被火葬,其家属根本没见到尸体;或者受害者死于关押期间,不能确定其家属是否在火葬前见到了他们的尸体的,更有可能被活取了器官。”(摘自《关于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修订版》)

这种惨绝人寰、人类从未有过的邪恶不只发生在中共地下集中营,而是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四川大地普遍存在!而摘取的器官、人脑不止是移植,有些是食用!

1、李宪民在射洪县看守所被剖脑开膛。

李宪民(Li,Xianmin),女,五十一岁,西师毕业,被迫害前系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社会保险局股长。在中共的迫害中,她因修炼法轮大法被撤销此职。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李宪民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射洪县看守所九十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李宪民第二次进京,回来后被单位“双规”一个月,停发十个月的工资。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晚上八点左右,恶警周渊等十几人闯入她家,抢走她家里的电器设备及其它物品。非法判她两年劳教(所外执行),前后非法抄家三次。停发工资,每月只发给生活费四百元。

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中午十一时,李宪民到县政府招待所参加亲友的团年宴,被四名“六一零”便衣特务强行绑架抬上车,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历经六十五天的酷刑折磨和非人的迫害,李宪民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凌晨一时,在射洪县看守所被酷刑折磨迫害致死。

李宪民被非法抓捕后,恶人还抄了李宪民的父母家,两位近八十岁的老人受了惊吓,其父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于二零零五年二月中旬惊吓而死;母亲至今怕见生人。

在迫害过程中,县国保大队长周渊恶狠狠的对李宪明说:“这回不把你整进去,算我手艺瘟。” 四月六日上午李宪明感冒发冷,报告看守所,恶警一直不理。拖至下午二点,恶警才叫了一个曾经当过兽医的姓蒲的人(此人是射洪武安人)来输液,不久李宪明又拉又吐,晚上七点,看守所所长王某和狱医叫恶警杨秀将李宪明送人民医院,医生要求住院,但杨拒绝住院治疗,要将李宪明带回看守所输液,九点过,回到看守所后,又输了不明药物,李宪明就全身发冷,眼睛鼓起,十点左右就被迫害致死。注:李宪明在看守所的情况是狱卒叙述的,真实情况只有看守所王所长和狱卒杨秀才知道。

李宪明死后,未经家属同意,恶人在县火葬场后面水泥台上,强行解剖。等家属赶到时,看见头颅被剖开又缝合好,肠子摆在地上,主刀医生遂宁人民医院病理科主任梁海桥将所有器官带到遂宁去了。参加解剖的单位及人员还有:市检察院龙处长、县政法委、县“六一零”、县检察院、县看守所。

2、李惠被威远县龙会镇派出所恶警开膛剖腹

李惠(Li,Hui),女,四十二岁,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龙会镇杨柳人。

李惠因家庭经济困难,连年到外省打工挣钱养家糊口。因母亲得病,李惠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赶回家中看望。回家的当天下午,李惠拿出她在回乡途中得到一张光盘放给父母看,才知道这是法轮功的教功光盘。李惠随着五套功法学炼起来,炼完后觉得全身轻松,舒服极了,于是对父亲说:“这样的功法,我也要炼,要看大法书,要做师父的弟子。”李惠就这样走上了修炼的路,她还给远方打工的好友准备了一本《转法轮》。

李惠于五月四日乘车返回外省的途中,被成都火车站查出她带的《转法轮》一书、一张师父的小挂相和两盘炼功带,当天就被恶警劫持回威远县龙会镇派出所,遭到恶警酷刑折磨。

龙会镇派出所恶警于第二天:五月五日将李惠迫害致死后,(活取器官后)两恶警遂化装成便衣,用一辆货车将李惠的遗体拉到离其父李映茂家二十里地的黄山桥的马路边,选了一个因铁管漏水而成的水深不到五寸且长满杂草的小水沟,将李惠遗体的头部用力按进小水沟内,再把李惠的衣服从背部拉上来盖着头部,让上面水管细小的漏水淋着李惠赤裸的背部,做出一个淹死的伪证现场,几分钟后两个便衣便跳上车开走了。

后巡警(注:巡警和国保都是公安局的)通知火葬场拉回李惠遗体并拍照,在其亲人无人知晓、无人到场的情况下,让法医开刀检查,做出不是他杀而是自己淹死的伪证。

五月八日,李惠死亡三天后,高石镇派出所才通知李惠家人到火葬场,派出所恶警刘仁品拿出李惠的照片叫李惠的父亲辨认,李说是自己的女儿。法医说:“你的女儿不是他杀,是意外死亡,我们已剖腹,没有什么东西,可能她头部有问题,要剖开检查才知道。”李惠的父亲说:“你们剖我女儿的腹,为什么不通知我们到场,既然人都死了,还剖什么头部呢。”恶警强行向李惠家人勒索了解剖费、火化费共计一千七百三十元后,才让家人领回骨灰盒安葬。家人自始至终没有看到李惠的尸体,只看到了李惠的照片。

熊正明、彭方健、周勇、李新策、席志敏、徐芝莲等以上死者家人偶然发现:死者脑后都有一个洞。

3、熊正明在国保头子叶旭东手里死后脑后有个洞。

熊正明,男,三十九岁,达州万源市职业中学的电脑专职教师。熊正明在学校是师生、家长公认的好老师,教学认真负责、生活节俭,经常帮助班上的贫困学生。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初,四川万源市法轮功学员熊正明在被非法押往绵阳劳教所途中突然死于德阳。其遗体被当地恶警匆忙火化。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万源市“六一零”赵呈华、国保叶旭东、王强等闯入学校,强行将熊正明绑架到万源市第二看守所。绑架理由是警方检测到他上过海外互联网站。

在非法关押半年、严刑逼供无果后,警方非法判熊正明劳教一年。时熊正明已被非法关押将近九个月,离所谓非法劳教期满只剩几个月,所以当地警方仍将他非法关押在万源市第二看守所,未劫持到劳教所。

可就在十二月三日,万源市国保头子叶旭东等四人忽然赶到万源市第二看守所,要将熊正明转移到外地劳教所。熊正明再三拒绝到外地去。十二月四日早上九点多,万源市公安局副局长徐子义、市国保头子叶旭东、王强等人强行把熊正明带走。

十二月五日,国保头子叶旭东突然通知熊正明八十左右高龄的父母说,熊正明在被劫持到四川省新华劳教所的途中“自杀身亡”,要其父马上签字将熊正明遗体火化。熊正明早年习武,身体强壮,近年修炼法轮大法后,更是身心健康的修炼人,怎么突然死了呢?熊正明之父不愿签字,要求查明死因。此时恶警又改口说是“因车祸死亡”,并威胁老人说,不马上签字或走漏消息马上开除熊正明两个哥哥的公职,两个年迈的老人在孤立无助的情况下被迫签字。熊的遗体立即被恶警秘密火化。

家人的质询:死去的熊正明穿着衣服,盖着单子,面部没有伤痕,脑后有个洞。叶旭东等人声称此洞是熊正明“自杀”所致。可一个戴着手铐,左右两旁都是警察,已完全失去自控能力的人怎么自杀?“自杀”得了吗?

在熊家人的质疑下,叶旭东等又将熊正明的死因由“自杀”改口成了“车祸”。可既没有车祸现场,也没有交警处理车祸事故的记录;熊正明坐的警车也完好无损,同车的警察、司机毫发未伤,唯有熊正明一人死亡。

叶旭东声称“车祸”后在德阳一家诊所(为何不去正规医院,而是去一家小小的私人诊所?)对熊正明实施了抢救治疗。可据目击者说:十二月五日上午十点,人抬来时就早已死亡,根本没有抢救的必要;而在所谓的病历的“姓名”处却赫然写着“无名氏”三个字!叶旭东会不知道死者姓名?

见无法自圆其说,叶旭东等以势压人,在熊家人根本未提出“尸解”的情况下,主动让达州公安处带去的法医将熊正明的遗体正面解剖。只见那法医却不是找死因,却指着熊正明的遗体对着熊家说:“看嘛,心脏在这儿器官都在。”(胸腹里的器官被动物器官调包)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人家只想知道死因,并未提器官之事,可那法医又为什么要主动提“器官”呢?“尸检”又很快闪电式的草草收场,却不敢检查熊的背部。难道是熊正明的肾脏不见了?熊正明是十二月四日上午九时离开万源的,当晚就可到达绵阳劳教所,可为什么会于十二月五日死在德阳?据叶旭东称,十二月四日晚,熊正明被羁押在德阳黄许镇所在地监狱。该监狱在成绵高速路右侧,离绵阳二十九公里,一般小车只需二十多分钟即可到达绵阳劳教所,那为何不直接去绵阳劳教所而要在德阳监狱过夜呢?

既然十二月五日早上人就已经死亡,那为何直到晚上七点叶旭东才打电话通知熊家?

一般押送这种事只需普通警察就可,十二月四日却是国保负责人叶旭东亲自参与,公安局副局长徐子义也到场。

熊正明死后又有那么多的官儿们到场压阵,对熊家人威逼利诱,以开除熊家人工职相威胁,并最终由表面与此事无关的政法委出面给了悲痛欲绝的熊家老人14万元。如熊正明的死不是哪个官员看中了年轻健壮的熊正明的人脑、器官,贪得无厌的他们为什么要给熊家人钱?

4、彭方建死后,家人见到他脑后有一个大洞

彭方建在灵泉寺看守所死后,家人见到遗体面部青肿,头上有严重伤口和残留的血迹,两眼圆睁面部表情呈痛苦状,张大着嘴双手伸直两手拳头紧握,脑后有一个大洞,没看背部,遗体是被恶警从灵泉寺看守所的地下室拖出来弄上车的。

彭方建(Peng,Fangjian),男,四十五岁,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彭方建因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被多次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七月下旬才从绵阳新华劳教所释放回家。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在家中被遂宁仁里镇派出所恶警饶军、镇“六一零”头目袁小林、“六一零”成员胡宗成、镇法制办张康平等人非法绑架至仁里镇派出所关押,期间派出所所长段守昆向其家人索要五万元钱就放人,家人因拿不出那么多钱,三天后被转至灵泉寺看守所非法关押。彭方建一直不配合邪恶,绝食抵制迫害。于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被虐杀。(派出所所长段守昆为什么敢讹诈彭方建家人五万元巨款?)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一日,由村干部通知彭方建的家属去见遗体,结果遗体被连夜拉到了火葬场。家人去后见到遗体面部青肿,头上有严重伤口和残留的血迹,两眼圆睁面部表情呈痛苦状,张大着嘴双手伸直呈紧握拳状,后脑头皮有瘀斑,脑后有一个大洞,没看背部,遗体是被恶警从看守所的地下室拖出来弄上车的。(从彭方建的年龄、死像、伤口位置、遗体所在位置,被活钻人脑、活取器官再明显不过。)

彭方建被迫害致死后,他的老父亲也悲愤去世。父子双亡。

遂宁仁里镇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曾向记者证实了彭方建的死亡消息。仁里镇派出所警察对此称:“人死了。这是国保大队管的,不属于我们管。”

5、李新策在绵阳新华劳教所死后,家属发现其后脑有一个洞。

李新策,男,四十三岁,四川自贡法轮功学员,自贡市公共汽车公司(虎头桥)汽车修理厂修理工,家住自井区解放桥松毛山。李新策因两次上访,二零零二年三月被送绵阳新华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九月四、五日被迫害致死。其家属在查看遗体时,发现其脑后部有一个洞。

李新策过去体弱多病,后来炼了法轮功达到了身心健康。他为人正直敢于说真话。迫害开始以后,他曾两次到北京依法上访,向政府反映炼法轮功后获得的益处,希望政府能够对法轮功重新调查,重新评价,停止迫害。然而却被非法扣留。后被送回自贡市看守所关押。二零零二年三月被非法送进绵阳新华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九月四、五日被迫害致死。家属发现其后脑有一个洞。劳教所为掩盖事实真相对外进行欺骗。

自贡市公安政保(813-4702024)一男警日前证实,李新策去年死于劳教所。该男警果然称李新策是“自杀”,并回答记者称李的头上有洞是因为他撞墙而死所致,但该男警没有解释“撞墙自杀”为何会在遗体脑后部留下洞。

6、周勇被成都龙泉镇十陵派出所户籍警察曾成勇和一高个子警察迫害死后,后脑上有一个洞,鼻子、嘴巴来血。

周勇,男,三十四岁,一九九零年毕业于合肥工学院,成都空气压缩机厂工程师。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居住在成都市东郊无缝钢管厂家属区十陵小区的法轮功学员周勇在家被恶警绑架,当天晚上去世。据称从六楼“坠下”。家人给周勇穿寿衣时,发现周勇后脑上有一个洞,鼻子、嘴巴来血。周勇所在单位成都空气压缩机厂的有关负责人要求职工统一对外谎称“周勇是自然死亡”,并且不准设灵堂、不准贴讣告,并于第二天匆匆火化。

周勇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身心受益,原是钢管厂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的辅导员。在工厂工作兢兢业业,是业务骨干。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周勇经常被牛市口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工厂各部门找去所谓的“谈话”,进行骚扰。二零零一年六、七月份周勇被迫下岗。工厂许多职工背地里指责中共恶党人员的行为太过份了。

下岗期间,周勇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被绑架到天安门分局,被警察暴打一顿,打嘴和心口,周勇昏迷过去,全身发硬,警察怕担责任,晚上把他扔到马路边,走了。周勇醒过来后,从地上爬起来,自己回了家。

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成都龙泉镇十陵派出所户籍警察曾成勇和一高个子警察(男)谎称通下水道,闯进家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到处翻箱倒柜抄家,并要带走他,周勇不走,门口被两个警察堵住,不知为什么发生了“坠楼”,两名警察用担架强行将周勇抬进龙泉十陵镇医院。听门卫说,当时周勇在担架上还在反抗。

当天晚上八点半到九点钟左右,医院通知周勇的家人到医院去看人,家属赶到医院时,周勇已离世。

7、席志敏被绵阳新华劳教所迫害致死,头顶包着巴掌大的纱布。

席志敏(Xi,Zhimin),男,五十五岁,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席志敏于二零零三年七月被绵阳新华劳教所迫害致死,家人见到席志敏的遗体,他的额头上缝了三针,(额头上没包纱布)脖子上有勒痕。

四川省遂宁市中区复桥镇十一村法轮功学员席志敏,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晚九点在家被遂宁“六一零”恶警绑架,当晚,在国保大队被恶警打断肋骨两根。其后在吴家湾拘留所、灵泉市看守所反复关押长达半年之久,折磨得皮包骨头,同年五月被送往绵阳新华劳教所,在三中队关押一年。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几号转至二中队。同年七月十三日席志敏给家人打电话叫妻儿不要担心,说他现在身体很好,十月份可能就要回家。七月十九日其子女在深圳打工回家在火车途中给他父亲打电话到劳教所,告诉父亲他外侄七月底要到劳教所看望他,电话中他很高兴,亲自与儿子通电话,告诉儿子去探望他所要办的一切手续。

七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时,家人突然接到劳教所电话,叫家属赶紧去劳教所。谎说席志敏在二十四日晚上1点“自杀”了。当天下午四点其妻、儿和家属共七人前往劳教所,七点二十分到达劳教所。

七月二十六日早八点,邪恶之徒把所有家属带进停尸房。当全家亲属目睹死者惨状时,痛不欲生,其妻、儿几乎昏死过去。他们看见死者一丝不挂,全身无数巴掌大小的污块,颈部至耳根被绳子勒成一个半圆形红色深深血印,头顶包着巴掌大的纱布。(用纱布把头顶的洞包裹起来掩盖住,家人未翻看背部。)

家属要求看死者病历,邪恶之徒们拒绝。邪恶之徒说尸体马上火化,家属不同意,要求解决好。邪恶之徒说这是劳教所的规矩,强行将尸体火化。

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816-2274441)没有否认席志敏的死亡事实。

8、徐芝莲被抚琴派出所迫害致死,后脑勺有三个洞,一直在流血。

徐芝莲,女 ,三十一岁,成都市抚琴小学教师,住成都市青羊区文家场张家碾一组。

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炼,一直坚修大法。平常工作兢兢业业。她曾经三次进京上访,向政府和世人讲清法轮功被迫害冤情,为此被拘留罚款。

二零零一年二月,徐芝莲在课堂上课时被公安当着学生的面戴上手铐抓走,随即被关押于成都市抚琴派出所。徐芝莲趁警察不注意时走出派出所。此后徐芝莲就有家不能回,在外漂泊。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徐芝莲回家看一下孩子和丈夫,不幸就在当晚遇害。那晚十一时三十分,两辆成都市金牛区抚琴派出所面包公安车停在村民廖松家门口。六个黑影冲下车,在门口边拍门边狂呼:“廖松,拿几千块钱来,廖松,快拿几千块钱来!”一下冲进了几个人,其中一个暴徒一下抓紧廖松,同时,李秀英(女,成都市金牛区抚琴派出所户籍警官)问哭着的小孩妈妈在哪儿,其五岁小孩已吓的说不出话。徐芝莲顺着自家的楼房爬到了邻居的院子里!徐芝莲见门被撞开,便闪向另一角落,那儿拴着邻居家的狼狗。几支警察的手电筒乱晃了一会儿,他们看到了惊人的一幕:狗在此时不但没有叫,却如此的温顺的紧紧的和徐芝莲靠在一起。一丧失理智的警察举起了枪,对准了徐芝莲,“砰”,枪响了,徐芝莲没有倒下,邻居家的狼狗却被打死了。徐芝莲再跑,又是几声枪响。徐芝莲在那小小的院子里落入恶人手里。暴徒们开始疯狂地毒打徐芝莲。

在他们撞开门的同时,廖松拨打了110和分局督查办公室的电话。十多分钟后,一辆警车从清水河边开到了邻居家门口,几个人走了进去。此时的徐芝莲已被打的处于昏迷状态,四个人分别抓住徐芝莲的双手和双腿,提起来抬到车边粗暴地扔到了车上。车顺着护城河边的公路方向开走了。在路上,也许是邪恶之徒的心虚,也许是上苍的警告,车撞在了路边一农户的围墙上,倒车,再往前走,在第一个路口(一个丁字路口)停了下来,他们又从车上把徐芝莲拖了下来。看见徐芝莲醒过来继续打骂,见徐芝莲没有了动静,又将徐芝莲扔到了车上。六月二十九日晚上八点。徐芝莲的亲人在安抚院终于见到了她的遗体,此时暴徒已给她穿上了安抚院的衣服,徐芝莲的脸油腻腻的,鼻孔内有血,后脑勺有三个洞,一直在流血。抚琴派出所不准家人将尸体带走进行尸检,并威胁:必须在三天内火化尸体,并拒绝开有关抓人手续和徐芝莲的死亡证明。

9、熊秀友在德阳监狱被迫害致死,左胸上有约长二十公分的伤口。

熊秀友,男,六十三岁,家住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煌家沟村三组,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提高思想境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以后,熊秀友多次被当地恶党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强迫洗脑;前后两次被非法抄家,并遭非法罚款三千九百元。其中被夺走仅有的现金六百元,家中价值六千七百元的实物折抵三千三百元充非法罚款。三千九百元的现金和物品,对古蔺贫困山区农民来说是一笔重金敲诈,足以使熊秀友家倾家荡产。

熊秀友被古蔺县恶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于二零零一年强行送四川德阳监狱迫害。年龄近六十岁的熊秀友,被恶警邱慎用乒乓球拍打,球拍都被打烂。二零零五年一月,熊秀友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再次被非法送德阳监狱迫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熊秀友被迫害致死于成都双流县警察总医院。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熊的妻子得到病危通知,赶往成都双流警察总医院,一个自称是监狱里的吴科长说:“熊秀友不配合治疗致死,责任自负,所有费用自理!”

十七日,熊妻与随去的亲属见到熊的遗体,发现左胸上有约长二十公分的伤口,问及情况时,被告知:熊因肺气肿十四日送双流警察总医院,十五日手术,十六日死亡。同时,亲属被德阳监狱威胁不准泄露真情。

10、李正灵在德阳监狱被迫害致死,颈部有一小刀口,腹部一刀口,面部肿胀(变腐)。

李正灵,男,四十四岁,生于一九六四年十月九日,四川古蔺县人。一九八三年于盐源武警部队转业后,在古蔺县中药材公司(太平门市部)工作,家住古蔺镇东升街,后来下岗,在太平和贵州习水交界处开药店维生。李正灵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李正灵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在四川德阳监狱被迫害的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古蔺县太平派出所通知其家属:李正灵已在成都双流警察医院死亡。

当即李正灵的妻子洪世萍、母亲等家人赶到双流警察医院,只见李正灵全身被床单包紧,面部肿胀(变腐),监狱方称李正灵不配合治疗死亡,你们来见一面,不准拍照,不准翻看,立即火化。只准家属们看一眼,就强行拉去火化,既不告诉家属死亡时间,也不讲送医抢救情况,不给死亡报告及他们的联系情况等等。在家人强烈要求下,看尸体时发现屁股上有褥疮,颈部有一小刀口,腹部一刀口,面部肤色不正常。

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后,李正灵曾参加在四川与贵州交界的太平渡“长征大桥”集体炼功,被贵州习水县醒民区派出所、古蔺太平镇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到习水看守所。当时习水公安局、醒民派出所及古蔺太平派出所恶警各自向李正灵家属索要八千元人民币(共计二万四千元),声称拿钱就放人。三天后将李正灵劫持到土城,非法劳教三年,强行关押在贵州清镇劳教所。李正灵遭受了各种酷刑迫害:关小间、超时高强度劳动、罚站、吊铐、毒打、电击等等。他坚定修炼不屈服,在身体被折磨的极差的情况下还被超期关押。

李正灵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回家,在太平做煤炭生意。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古蔺公安局刑警大队长邹强带领六名恶警到太平,非法抄李正灵的家,将他绑架到古蔺看守所非法关押。随即被迫害的左眼失明。经该县医院五官科检查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六一零”不但不办理保外就医,反而判刑五年。

二零零七年十月,李正灵家属去德阳监狱探监时,看到李正灵面黄肌瘦,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家属要求释放亲人,监狱却说:没转化,不能放!李正灵最终被迫害致死。

11、吴大碧被遂宁市恶警勾结新都区城郊派出所恶警强逼,不知在手术室怎么死的。

吴大碧,女,五十七岁,原是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退休干部,家住四川省新都区火车站。得法前曾患慢性气管炎、肩周炎、妇科病等多种疾病。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五年多一直身体健康,每年为单位节约大量医药费。一九九九年大法被诬陷、迫害时,她多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数次。

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她在家中打扫卫生,遂宁市恶警与新都区城郊派出所共四、五名警察无任何理由将她强行抓走关押在新都区看守所,她以绝食、不报数抗议。第二天中午警察将她转到遂宁吴家湾拘留所,在那里她受尽残酷折磨,绝食二十五天半被释放。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遂宁市恶警勾结新都区城郊派出所恶警共六、七人窜至吴大碧家,使用欺骗伎俩骗她将房门打开,进屋后恶警们才改口说已办好劳教手续要强行带走她。吴大碧及其家人坚决抵制邪恶之徒们的无理迫害,并向他们讲真相,就连邻居也跟他们讲道理,不许他们乱抓好人,这样僵持近三个小时,恶警们仍旧要强行将她带走。吴大碧被逼无奈从窗口跳下,不幸摔伤,其家人立即将她送往新都人民医院抢救。后来恶警对医务人员打了招呼,还说了很多话。五月二十四日早上医生查房说一切正常。大概下午两点半吴大碧被推入手术室,一直到下午五点多医生出来说人不行了,但在这三个小时内医生对她进行了什么手术,人怎么死的不得而知。因为医生称没对其做手术。其家属在晚上七点多才在太平间见到吴大碧的遗体。

成都市新都人民医院办公室六月十六日证实吴大碧的死亡,并称是“公安局或者新都区城郊派出所处理的,我们也把报告给他们了”。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人员先后告诉记者关于吴大碧的摔伤体位是截然不同的。该院外二科一经手医务人员在十六日先是明确指出:吴大碧是因为跳楼造成的“盆骨和大腿弘骨骨折”,但在二十分钟后,该人士再根据档案材料宣读时,则变成:“大面积多处骨折,头部、胸部多处肋骨骨折伤及到肺,骨盆骨折”。其中伤势部位令人怀疑人脑及心、肝、肺、肾等器官的摘取。

吴大碧被迫害致死,新都区“六一零”周江、刘兴勇负有主要责任。

12、曾令秀被广汉蹲坑的恶人活活打死,其子从面貌上已认不出是他母亲,只是从穿的衣服才认出来。

曾令秀,女 ,六十岁,四川省广汉市南兴镇民主村七社农民。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早上五点左右,曾令秀被蹲坑的恶人活活打死在她家附近的公路上。当她的儿子知道时已是早上八点多了,遗体已被交警拉到火葬场去了。她的家人赶到那儿,从面貌上已认不出是他母亲,只是从穿的衣服才认出来。死者被打断了一只手和一只脚。交警说是出车祸造成的,但当时有过路的看到蹲坑的恶人把她在公路上提着脚倒拖着走,惨不忍睹。

以下是家人没见到尸体、不允许家人近看尸体的、只被告知突然死亡的案例。

13、郑建萍在成都青羊区人民医院死后,家属看不到她的全尸。

郑建萍,女,四十岁,郫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犯人折磨得奄奄一息后,都送成都青羊区医院。郑建萍死后恶警才通知家属,但没有看到她的全尸,为什么不给看?这都说明有鬼。(怀疑被活取器官)

14、张光清在达州万源市第二看守所被迫害死后,警方不准家人看张光清的遗体。

张光清,男,六十岁,四川省万源市退休职工,家住513电厂101家属院。张光清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在单位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回家后被万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于万源市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二年三月三日突然死于狱中。后据同狱释放人员讲,张光清在狱中曾被看守所所长孙成华用鞭子抽,并遭到暴打。

万源市警方在张死亡两天后才通知家属,其家属要求查明死因,遭到警方拒绝,警方将张光清的遗体直接送往火葬场,派出大批人员严密封锁消息,不准亲友探望张光清的遗体,而将其秘密火化,对外宣称张光清是病死。

当地功友去找万源市国保大队长欧成林询问张的死因时,欧竟回答说:你想怎样?你是不是也想走他的路?张光清的家属因受到恐吓而不敢继续追究和说话。

15、田世强的家人被通知尸体已火化。

田世强,男 ,二十多岁,四川省遂宁市拦江镇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田世强携带自己两岁小孩到北京向政府反映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六月七日被北京恶警打死,公安立即将他尸体火化。(不是打死,和阙发芝遭遇一样:阙发芝在北京戒备森严的地下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否则已被活取器官。而田世强在北京戒备森严的地下医院检查身体合格,所以已被活取器官。)当天镇派出所干事到法轮功学员罗均兰家追查:“是哪个叫田世强去北京的?注:活取器官和药物毒杀从北京开始,江罗周指挥铺向全国。活摘器官的地下集中营之一就在北京。请看下例以佐证:

阙发芝二零零二年五月末第三次到北京上访,六月3日在天安门被北京恶警绑架后在北京关押,在北京关押期间被北京恶警每天戴上脚镣手铐带到警备森严的地下室中用一种不知名的仪器折磨(恶警宣称是检查身体,其实是活摘器官体检不合格后,被注射适时死亡的毒针。)六月中旬被送当地公安局后生活已不能自理,六月二十八日因生命垂危被送回家,回家之后一直全身浮肿,呼吸困难,不能睡觉。一直处于极度痛苦之中,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晚含冤离开人世。活取器官的地下医院之一就在北京。

16、胡红跃于成都市青羊区医院被迫害死后的尸体被强行火化,亲属与单位均不让见遗体。

胡红跃,女,四十五岁,胡红跃系成都市新都县油泵油嘴厂职工。胡红跃于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成都府南河边失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单位接到公安局通知,闻知胡红跃已死亡,公安只是出示了一张胡红跃的照片,对其亲属和单位说是“饿死的”。胡红跃的尸体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强行火化,亲属与单位均不让见遗体。

消息来源称,从胡跃红失踪到死亡的两个月中,她一直是在公安机构的监禁中,但胡的亲人却生见不到人,死见不到尸。有关公安机构只向其亲属和工作单位出具一张通知书、一张胡红跃的照片,并声称胡是饿死的,亲属无权见遗体。

对于胡红跃死亡案真相,成都市公安局总指挥室接电话的人士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说,“这个事情不能讲,我不想担这个责任。”

胡红跃被迫害致死的大略情况为: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胡红跃与张亚林一起在成都市内的公共汽车上被便衣警察抓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胡红跃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强行野蛮灌食、灌药、输液,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迫害致死,死于成都市青羊区医院。

17、黄丽莎在成都看守所死于青羊区医院,家人自始至终没看到过她的遗体。

黄丽莎,女,三十五岁,四川省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杨村铺煤矿人事科聘用干部。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黄丽莎被成都市青羊区苏坡派出所非法关押至成都看守所,因不报姓名,被称为法轮功二号,关在11--4组。黄丽莎八月二十三日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后被强行野蛮灌食、灌药、输液,因药物反应,致使吐血、便血,看守所仍不放人,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黄丽莎在成都市青羊区医院(灯笼街)去世。事后看守所副大队长刘丽娟马上组织11--4组所有在押犯人做假证说“此人放了”。黄丽莎的家人自始至终没看到过她的遗体。

黄丽莎因小时患有关节痛,又因婚后孕葡萄胎,医院疑是癌症,四处寻医,治疗无效。一九九六年出差乐山、沙湾,有缘得大法。她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经过一段时间修炼,身体出现了奇迹,病没有了,皮肤白里透红,亲朋好友见到她都说象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七月二十日,中国江氏邪恶之徒,利用手中权力,对法轮功无端非法镇压,恶毒的欺世大谎铺天盖地,剥夺修炼者上访权利,对上访和坚持信仰者绑架、关打、抄家、判刑,劳教、洗脑等。

黄丽莎只想把自己得法后的体会告诉人们,证实大法是真正的科学,便随同修一道赴京(二次)、省府(一次)上访,向当政者讲明“法轮大法好”。由于她坚持说真话,一再表明要炼法轮功,被单位开除党籍,不给安排工作。被峨眉山市公安局抓去拘留所二次,于二零零零年六月绑架到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所。二零零一年七月绑架回峨眉拘留所,八月送回本单位。她坚持不写保证,还借机会向他们讲真相,单位对她实行了每天二十四小时监管。她回矿时,体型肌瘦、面无血色,全身长满了红色疹子和脓疮,脸部还留有被打过的伤痕,家人和好友看到说,人家不就炼功健体、做好人嘛,怎么把姑娘折磨成这个样子,真缺德啊!

18、张卓被张公桥第二派出所虐杀三天后,其妻才被告知张卓死讯,发现死者尸体已被“美容”过。

张卓,男,三十二岁,大学文化,一九九一年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生前任乐山市农业局干部(曾任办公室秘书)。人们印象中的张卓经常是和气的一张笑脸,文质彬彬,书生气十足。

二零零二年六月七日下午五点多钟,张卓被张公桥第二派出所非法抓捕,第二天(八日)就死于派出所。

张卓是二零零二年六月七日下午被非法抓进乐山张公桥第二派出所的,八日张卓妻子被通知去派出所,被告之张卓已死亡。其妻一再要求见尸体,才让在外面看一眼,不让其到停放张卓尸体的房里去近看。三天后的六月十一日,才在火葬场看到经过美容处理后的张卓尸体的,当时通知到场的还有张卓及其妻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据知情人士透露,七日晚八、九点钟,家属曾探望张卓,一切正常。而在张卓死后,乐山警方极力封锁消息,对亲属严密监控。张卓死亡当日,警方不准亲属去看尸体,并要马上火化尸体,在亲属极力反对下,才没立即火化。三、四天后,亲属方见到死者尸体,据目击者称,死者尸体显然已被“美容”过,但亲属还是从死者鼻孔、耳朵等处发现有少量血迹,而牙缝里的血迹却一眼即可见到,一只手背上还有一块暗红色的血痕。很显然,死者生前曾被暴力袭击过。警方称张卓系自缢而死,称七点左右自缢、七点二十分发现,自缢处距地面不足1.5米、离看守人员呆的地方仅一米左右,“自缢”实难自圆其说。

张卓是好端端的被派出所抓进去的,第二天就不明不白的死在里面。张卓的死讯至今一直瞒着他母亲,怕她承受不了会出事。他的家人都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张卓这样年轻,大学毕业还没工作多少年,他的儿子才满六岁。

19、苏琼华被遂宁国保、船山派出所公安踢下楼而死。被警车拖走。

苏琼华,女,三十二岁,四川遂宁市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六点三十分被遂宁国保大队、船山派出所警察踢下楼而死。

据现场目击者提供: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国保大队、船山派出所十几个警察欲对法轮功学员苏琼华进行抄家。苏琼华与警察讲理,不予开门,警察在她家楼道及附近围守了三天,并不时骂着,叫嚷着:“抓到了,打死她!”

二十日下午六点多钟二名警察从她家屋顶(她家住在六楼)用绳子吊进客厅,当时苏琼华正在窗口对着下面围观的约三、四百名群众讲法轮功蒙受的奇天大冤。警察从上面吊下时狠狠踢了她一脚,她用双手去抓警察的脚,警察脚一蹬,苏琼华就从六楼摔了下去,当时围观的群众都大喊:“警察害死人了!警察害死人了!”。

苏琼华摔下后,警察不但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而是将摔下来还未断气的苏琼华抬起来放到一张网上拍照,进行现场伪造,欲给人一种苏琼华跳楼自杀、公安在楼下用网接住她的假相。伪造完现场后,苏琼华人已断气,警察才将人抬上警车(当时有三辆警车)。警察将人抬上警车拖到什么地方去?其实苏琼华没断气,只是休克了,警察将人抬上警车拖到摘取器官的地方去了。根据他们一贯做法,人真正死了,警察是不会拖走的。

另一名姓黄的警察还骂苏琼华年仅十二岁的女儿,并对她搜身,夺走她家门的钥匙,开门入室后,又将她家闭路电视天线割断,挂在屋里,将一床棕垫放在窗框上,把她平时炼功用的坐垫搬到窗户边,伪造了这一切后就拍照、摄像,用以蒙骗群众。可这一切却瞒不了那三、四百双雪亮的眼睛,在有关部门调查苏琼华死因时,那些善良正直的人们都说:“是警察害死的!”

20、蒙潇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被迫害致死,遗体没有通知家属就被马上火化了。

蒙潇,女,三十七岁,原成都钢铁厂职工、工段长,大学学历。在经受了严刑逼供、强制灌食、捆绑、被注射大剂量有毒药物等种种迫害后,全身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的蒙潇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至十二日期间在成都金堂县被迫害致死。

蒙潇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九日在金堂县和平街租住的一民房内被由成都市“六一零”指使的成都市防暴大队和金堂县公安局恶警绑架。在这之后“六一零”和公安局对她进行了严刑逼供。蒙潇抵制邪恶,在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后,就什么也不说,令还有善念的警察都佩服。蒙潇在金堂县看守所一直绝食抗议迫害,看守所恶警多次将她送到201医院强迫输液并注射有毒药品,所用的全是破坏中枢神经的药品。每次打针回来都说全身疼痛、头脑昏沉,说话无力,昏睡2-3天后才有所清醒。但邪恶之徒马上又送去医院,过后又出现上述症状。在这期间蒙潇曾几次出现生命危险。后来通过蒙潇对医生讲真相,医生没有再给她注射有毒药物,她也没有出现身体不舒服状态。然后邪恶之徒不再送201医院,而另送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输液,输液后蒙潇又出现二至三天昏迷,醒后出现全身疼痛、呕吐、说话不清。后来经医生诊断,蒙潇已不行了,生命只能维持两三天,家属请求公安局放人,但他们说:“上面说放才能放,我们说了不算。”金堂县看守所请示成都市“六一零”办公室是否放人,成都市“六一零”办公室答复:宁可让她死在医院或看守所,也不释放。于是迫害继续升级,看守所所长蒋增尧在看守所叫嚣道:蒙潇要想以绝食的方式出去是决不可能,就让她死都要死在看守所或医院。之后每次由多名恶警或恶人用绳子勒紧捆绑着到医院强迫打针,每次回来都见到蒙潇全身伤痕累累,手、脚都留下了深深的勒痕,血迹斑斑。另有消息说她的肋骨也被打断。

一月八日,蒙潇再次被邪恶之徒送到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之后再也没有回到看守所。据悉,蒙潇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月至十二日期间在金堂县第一医院被迫害致死,布满伤痕的遗体没有通知家属就被马上火化了。

蒙潇的父母在西充县,父亲瘫痪在床,母亲已神智不清。

21、王永茹,男,六十岁左右,四川达州渠县城南乡人,于二零零零年一月到北京上访后被渠县公安局接回,当天晚上迫害致死。

22、刘贤菊,女,六十岁左右,四川达州渠县双土乡人,于二零零零年一月到北京上访后被渠县公安局接回迫害致死。


23、王玉如,女,六十岁,四川达州渠县农妇,家住渠县城南。因赴京上访,向中国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于二零零零年元月下旬遣送进渠县拘留所。二月四日,拘留所警察强迫她写保证不再修炼法轮功,她坚决予以拒绝。于是,警察们对王女士进行毒打,逼她写保证。王女士面对恶魔的淫威,忍住剧痛,告诉它们打死也要坚修大法,一会儿,王女士便被活活打死。法医对王女士进行遗体鉴定时,确定为心脏因击打破裂死亡。现王女士的心脏由家人保存着。

24、缪群,女,二十八岁,四川达州渠县农民。于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三日被折磨致死。缪群因争取为大法恢复名誉而到北京上访,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送回原籍后关押在地方拘留所直至死亡。

“我们已断定,中共政权及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机构,尤其是那些医院,拘留中心和“人民法院”,自从一九九九年以来,已处死了大量法轮功良心犯,但具体数目不详。他们的重要器官,包括肾脏、肝脏、眼角膜和心脏,都被强迫掠夺并高价出售,有时是出售给那些在自己本国要排长队等待自愿捐献的器官的外国人。 自省和反思,才能使人类免于灭顶之灾。将来人类重温这历史的一页时,他们会记住,是法轮功学员苦难的经历和呼吁,使人类从新反思和自省,找回他们麻木的良知和道义。人类在回归正义,希望就在这里开始。”(摘自《关于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修订版》)

(待续)

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端午之节话屈原 / 作者:千载雪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1/6/7/75059.html【正见网2011年06月07日】端午节到了,每逢此时,人们都会举行一些庆祝和纪念活动,纪念伟大的诗人屈原。在缅怀屈原的那份对真理的求索“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和对人生的态度“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及那种对民生的挂怀“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时候,人们都对这位伟大的诗人产生一种由衷的敬仰。

屈原( 约公元前 339— 约前 278) ,战国时期的楚国诗人、政治家。文学成就最为著名的就是《离骚》和《九歌》。除左徒(仅次于令尹)外,屈原还曾担任过 “ 三闾大夫 ” 一职。三闾即楚宗室昭、屈、景三姓聚居之所,三闾大夫应当就是春秋、战国以来晋、鲁等国的公族大夫,职务是管理宗族事务,教育贵族子弟,汉代的宗正与之相当。屈原之为三闾大夫,肩负着教育宗族胄子的重任。

屈原的一生很是坎坷:屈原起初很受怀王信任重用,怀王让他“造为宪令 ”,即主持国家政令的起草、宣布等事项。“宪令”涉及推行变法之事。可是,楚国的变法本来就不够彻底,政权主要掌握在贵族重臣手中,他们为了保持个人禄位而反对变法。

当时楚国朝廷中佞臣充斥,与屈原同列的有上官大夫。他心怀嫉妒,与屈原争宠,屈原起草宪令未定,上官大夫欲夺其稿,屈原不予,他就向怀王進谗言,说:“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怀王庸懦昏聩,不加辨明,就怒疏屈原。屈原的被疏远,根本原因在于他的政治改革计划触犯了贵族利益,遭到旧贵族们的中伤打击。

楚怀王死了以后,长子顷襄王继位,以其弟子兰为令尹。昏庸的国君还是听信谗言,再度把他流放,他只得去故乡而就远。辗转流离在沅、湘一带大概有九年之久。他远离故国,又无职位,对于国家、宗族之事只有悲叹而已。于是,他又慢慢地顺着沅江,向长沙走去。屈原回楚都既不可能,远游、求贤又不成,这时他“被发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最后,在无可奈何之际,他自沉于汨罗江中,以明其忠贞爱国之怀。

屈原学识渊博。他对天文、地理、礼乐制度、周以前各代的治乱兴衰和一些重要的历史传说,都很熟悉;对于春秋以来各大国的历史和一些重要人物,也很了解;而对楚国先王的创业史,尤为精熟。在这广阔的领域里,他总结了许多经世治平之理,提出了深刻的见解。在屈原的作品中,随处都表现出强烈的忧国忧民、忠君致治的思想感情。

他的政治理想的内容就是“美政”,即圣君贤相的政治。他认为只有圣君贤相才能改变楚国的政治和社会的现实,使楚国强大起来。他热烈颂扬古代的圣君如尧、舜、禹、汤、后稷、文王以及齐桓、晋文和楚之三后等,热烈颂扬古代的贤臣如伊尹、傅说、吕望、周公、宁戚、箕子、介子、比干、伯夷、叔齐、伍子胥及楚之子文等。他还用对比的方法讲一些非圣之君如桀、纣、羿、寒浞、浇等。他想通过对比来说明圣君贤相的重要,并借以说明楚无圣君贤相的危险性,这些都是针对现实而发的。“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离骚》),耿介,意即光明正大,是屈原对国君的最高要求。所谓贤臣,则以伊、傅、吕、宁为楷模,而不以贵胄为对象。这就是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的意思,屈原在讲到贤臣时,往往用忠贞、忠诚、忠信这些语辞。屈原本人就是在忠君爱国的思想支配下,敢于坚持真理,不向邪恶势力低头:“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离骚》) 古代贤臣“忠”的美德在他身上有充分的表现。

屈原“美政”的另一基本内容就是民本思想。这在他的作品中有很清晰的表述。他在《离骚》《九章》等作品中反复谈到“民”的问题,“皇天无私阿兮,览民德焉错辅。夫惟圣哲之茂行兮,苟得用此下土”;“瞻前而顾后兮,相观民之计极” (《离骚》);“愿摇起而横奔兮,览民尤以自镇”(《九章•抽思》)。这实际上是古代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引)思想的发展。所谓圣君贤相,所谓美政,就是要看能否解决民生疾苦问题,能否致民于康乐之境……

那么今天我们就轻轻的揭开屈原的面纱,说一些屈原早年时期的几点经历,正因为有着这几点经历才使屈原有着不同反响的博学和外交才能,才能让他如此的把国家和百姓放在自己的心中。

屈原在小的时候,私塾的老师教他《论语》的时候有这么一段经历:
老师让学生背诵《论语》,很多学生只是在背《论语》的内容,而不甚理解《论语》的内涵,或者根本不按照《论语》中对人要求的去做,只是照本宣科的背;而屈原却不然,他严格按照《论语》的中所说的去做,去实践。

一次几个小朋友在一起闲谈,聊起了他们听说的事情,小屈原就说:“子曰:君子不忧不惧。”“子曰:修己以安人。”“子曰:修己以敬”所以从小屈原就把“君子”这个词理解的十分的透彻,所以才能在长大的时候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风浪都能把百姓和君主放在心中。

当他年长一些的时候,他有一次怀里揣着几个馒头出门到一个小河边玩耍,路上遇到一位讨饭的老人,只见老人长得鹤发童颜,只是衣服有些破烂,手里拿着一个要饭碗,拄着一只拐棍。老人说,我已经好几日没有吃饭了,你给我一点吃的好吗?要热乎的!屈原一听,吃的到好弄,可是热乎的好像不是很好弄,因为这附近没有他所认识的人家。可是看到老人家诚恳的样子,他幼稚的想:我用手差不多就能把吃的焐热吧。于是从怀里拿出馒头出来,掰开放在手里,开始焐,老人笑眯眯的看着他,也不出声。过了几个时辰,小屈原说:“老伯,馒头焐好了,给您。”老伯大笑,“你的小手焐不了太热的馒头,看我的。”说着他把馒头托在右手中,左手一指,只见那个馒头就冒出蒸汽来!老人把馒头让给屈原吃,他们从此成了好朋友。

后来老人告诉屈原,他叫清风子,在武当山出家,云游四海。因天下混乱,想找一位能治世之人整顿朝纲,善待黎民。因为天下分合自有定数,谁也无法改变,也许我所找的这个人会以一种不祥为终结,但是他会给人民留下万古不坏的记载……

屈原道:“子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我愿为民与君一死,哪怕自沉于河水之间!

清风子道长看到屈原小小年记竞有如此的雄才大略和广阔的胸襟才将很多的处世之道,兴国之策一一详细的说给了他。

最后清风子道长语重心长的说:“孩子,报国与爱民是儒家文化的基础,那么你今生就是要把这个演绎和诠释好,让后人真正的有样可寻。还有人要懂得自得其乐,子曰:贤哉,回也!一单(说明:这个字是‘竹’字头,下面是这‘单’字,我打不出来字)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而且要无论世道如何,你要‘独善其身’。为师没有别的送你的,只有这把清风剑留给你吧!

说完,清风子把清风剑拿了出来递给屈原,然后飘然而去。屈原哭着说,“恩师我们何时可以再会?”只听从空中传来清风子那浑厚的声音:“汨罗之间,仙界之巅,逍遥自在,安乐无边……”

什么叫“汨罗之间”屈原百思不得其解。到后来,屈原可以说是历尽无数的人间魔难,心中那份对君主的忠,对黎民的爱无法施展而无奈选择了自沉于汨罗江的前夕时候,他才记起从前清风子所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一切尽由定数。他长叹一声,進入了那滚滚而淌的汨罗江水。用自己的生命给后人留下了“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见证。

那么,自屈原自沉之后,中土的百姓真的记起他一生的人文精神,缅怀他那崇高的品格从而逐渐用一种节日来纪念他。他成了这方黎民忠君与爱民的象征……

最后用《论语》中的一句结尾:“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为人、为友、为君、为事,皆同此理也!

写于端午节前夜

2011年6月6日星期一

简述中共国家恐怖主义组织“六一零” /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被中共当局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随年份的增长,统计区间为1999年7月至2011年5月,这是通过突破中共信息封锁得到的不完全统计。

山东龙口市洗脑班,隔着铁丝网,可以看到骗人的牌子“法制教育中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6/简述中共国家恐怖主义组织“六一零”-24183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六日】中共的“六一零办公室”全称是所谓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得名。它是江氏集团为专门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一个非法组织,凌驾于法律和一切政府机构之上,操纵、策划和参与了十二年来所有对法轮功栽赃污蔑与血腥迫害,类似于文革期间的“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而海外人士普遍认为它类似于纳粹“盖世太保”,是一个国家恐怖主义组织。

挂靠政法委的非法组织

政法委即党委政法委,从名称上看,“政”在“法”前,显示了中共政治、权力大于法律的事实,是中共违背“宪法至上、司法独立”的全面操控公、检、法、司、国安的非法机构。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泽民以其个人意志成立了专职迫害法轮功的 “六一零办公室”, 未得到中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未得到国务院任命,由前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和现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担任负责人,自中央以下遍布各省市、乡村、企事业单位的“六一零办公室”大都挂靠于同级政法委,多数的各级“政法委书记”同时也担任“六一零”的主要负责人。

“六一零办公室” 不见于中国任何公开机构名单的组织,不见于任何公开的政府文件与正式的法律文件,从成立到系统实施迫害法轮功的整个过程都是非法的,据《江泽民其人》一书揭露,江泽民曾与罗干有一个秘密谈话,其中就有这么一条:“一般不发红头文件,只密码电传或口头传达,不署名,一概说是‘中央批示’!”可见迫害元凶自己也知道是见不得人的,怕留下迫害证据。

操控喉舌媒体对法轮功诽谤诬陷

在迫害初期的几年里,为了给不断升级的迫害制造借口,煽动人们的仇恨心理,“六一零”操控一切官方媒体与传播媒介造谣诬陷法轮功及修炼人,包括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其漏洞百出的拙劣表演在海内外曝光后,被海外人士揭穿完全是中共一手导演的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更令中共难堪的是揭露天安门自焚造假的纪录片《伪火》获得第五十一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据不完全统计,迫害的头三年中,在江泽民和“六一零”的指挥下,中共不法人员制作的诽谤法轮功的宣传品包括:

l)几万篇诋毁法轮功的文章和报导;
2)几十万小时的诽谤法轮功的电视和电台宣传;
3)耗资几十亿元人民币的诽谤法轮功的宣传运动;
4)几百万册的污蔑法轮功的漫画书籍。

斥巨资在各地成立洗脑班

“六一零”一个重要的活动就是持续在全国各地举办多如牛毛的洗脑班,强迫法轮功学员在高压和封闭的环境下放弃信仰,据明慧网资料馆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在 “六一零”的统一操纵下,动用大量财力、人力资源办洗脑班,所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已达数万人。二零一零年一年被非法劫持、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计二千多人,其中半数以上被劫持到洗脑班。因为中共网络封锁,这个数字仅仅是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

洗脑班费用主要来源于中共财政专拨,有些地区洗脑班每关押一名法轮功学员,还要向当地政府、或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家属榨取一笔费用,可谓花老百姓的钱迫害老百姓。明慧网通讯员报道,四川各地“六一零”二零一零年以来企图用三年时间将全国各地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都集中洗脑“转化”,不“转化”的非法判刑;每一名“转化”名额的经费,由当地财政支付三万八千元至四万八千元。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山西省汾西县“六一零”头子、政法委书记张俊奇与汾西县公安局政保科长田俊平,欺骗劫持法轮功学员十人,到阳光大酒店二楼办洗脑班,经费为“上边”拨款十万。中共当局把通过强制、欺骗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称为“转化”。

操控公、检、法、司,凶残迫害法轮功学员

“六一零”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一切公、检、法、司系统拥有绝对的权力,十二年来,“六一零”执行江氏集团和中共当局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血腥政策,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数万人被判刑、劳教,截止到目前,突破重重封锁得到证实的有343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绝大部份死于公检法的酷刑折磨:怀孕的法轮功学员遭强行堕胎,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注射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遭受高压电棒电击、钉竹签、老虎凳等上百种酷刑,零六年经证人曝出法轮功学员在秘密集中营被活体摘取器官,手段极为残忍,被称为这个地球有史以来最怵目惊心的罪恶。

“六一零”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处处干涉司法公正,还表现在打着法律的幌子无证抓人、抄家、阻挠正义律师介入,秘密庭审、直至内定刑期,任何一个环节都是非法的。许多法庭庭长都表示:法轮功的案子他们作不了主,都得听“六一零”的,有辩护律师指出,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非法行为是对法律的亵渎。例如不久前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高连珍女士被非法判刑,在法院对高连珍女士做出判三年缓五年的非法判决后,阜新市“六一零”组织嫌迫害不够,干脆直接插手,直接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中共河北省石家庄市委“防范办”(“六一零”的变身)下发一个秘密通知,除了一贯对法轮功的污蔑之词之外,要求“提前协调”,要市中级法院和各县(市)区“防范办”在法轮功案件开庭前三日将庭审计划报市委“防范办”,“有苗头性倾向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法轮功“法律维权”、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及时制止”、“全力以赴做好涉法轮功案件的审理工作”。要各级“防范办”“牵头建立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审理法轮功案件和掌握“维权”律师的活动动态,“统一工作步调”等等。这个秘密通知赤祼祼的表明其凌驾于法律之上,操纵公检法的不争事实。

害人害己的死亡职位

这个肆虐中华大地十二年的恐怖组织“六一零”,疯狂的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受到国际社会的严厉谴责,中共中央“六一零”头目罗干、周永康及许多省市的“六一零”头目相继被告上国际法庭,最终难逃正义的法网。同时我们注意到另外一个现象,虽然中共严密封锁消息,但全国各地“六一零”头目意外暴死或患绝症的消息不断传出,仅海外明慧网上关于“六一零”人员遭恶报的报道就有近五百条之多,许多地方的“六一零”正副头目双双死亡,因其多发性和普遍性,人们称“六一零”是死亡职位,普遍认为是作恶多端招来的恶报。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山东莱阳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于跃进突发脑溢血死亡,年仅五十四岁,据悉于跃进自九九年升任“六一零”主任后,带手下四处绑架法轮功学员,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九年,于跃进开办洗脑班长达九年,亲自动手毒打法轮功学员,如揪住年轻的眼科医生马青春的头发,狠扯,打头、脸、胸部,边打边嚷:“我整死你。”

海南省定安县“六一零”主任王忠俊,曾叫嚷:“你们说报应,报应在哪?我抓了你们不少人,我还是潇潇洒洒、白白胖胖,没看到有报应。”此言不出一个月,他的独子在广州因液化气泄漏中毒身亡,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他妻子跳井自杀身亡。就是明显的一人作恶,殃及家人的恶报。

这样的事例还有许多许多,湖北黄冈市首任“六一零”主任张石明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突发心肌梗塞身亡,年四十八岁;第二任“六一零”主任王克武患了肝癌,于二零零五年清明节前三天死亡。

内蒙古牙克石市“六一零”主任李群死于癌症,继任不久的林海清也得了绝症不能工作。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吉林省梅河口市“六一零”主任王福年和“六一零”成员周某、刘鹏等去抓捕法轮功学员。途中车翻入桥下,王福年、刘、周三人当场身亡,另一人受伤住院。

甘肃省庆阳县“六一零”主任门懿镜、白维权,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外出做迫害法轮功的强制“转化”工作时翻车,双双身亡。

……

中共国家恐怖主义组织“六一零”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团体所犯下的罪行天理难容,同时,“六一零”作恶者也将承担所有恶行的一切果报,如不悔改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严惩。

2011年6月5日星期日

中共──制造仇恨的凶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5/中共──制造仇恨的凶手-24200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知恩图报”、“孝敬父母”,这是做人最基本的标准,也是人应该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可是这些传统的美德,在中共大陆却被中共制造的仇恨抹煞了。

尤其是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利用其喉舌媒体,散布了大量诬陷法轮功的谎言宣传,煽动仇恨,为残酷迫害法轮功制造借口。中共的谎言和暴力,也迷惑和扭曲了一些大陆民众的心智,甚至包括遭到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

以下是一起中共制造仇恨的典型实例,它是发生在河北省迁安市徐崖村袁凤兰老人家的真实事件。

袁凤兰老人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二月被迁安市恶警绑架,恶警勒索她的三个儿子每人一万元钱,共三万元,才放回老人。然而,勒索儿子们三万元钱的是公安局恶警,可是她的儿孙们却在中共谎言宣传的欺骗和洗脑下,把仇恨记在了法轮功的身上。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袁凤兰老人家来了两位炼法轮功的客人,刚到袁凤兰老人家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她的三儿子与一个孙子就手持菜刀,威逼、恫吓客人,并把门插上,说让客人给出三万元钱,并用菜刀剁坏了客人骑的电动车的轮子,还对袁凤兰老人又推又搡,仇恨使他们完全丧失理智,老人的二儿子、两个儿媳与大儿子也先后到场,拦住不让客人走,声称谁出三万元钱就让谁走,否则就报警。还有一人说,要与炼法轮功的人拼命、同归于尽等等。两个儿媳也对袁凤兰老人恶语指责、怨恨,心疼被恶警勒索的金钱,想从这个客人手里要回来。此举又是多么的可笑与悲哀?客人说:是中共恶警绑架的老人,你们把钱给了公安局的恶警,你们跟他们要去,跟我们要不上。并给他们讲着真相,说:法轮功讲真、善、忍,中共邪党讲假、恶、斗,你们要分清善恶。

然而这些已经完全失去理智的人们,哪里还听的进去?就打电话报了“110”。“110”与迁安国保大队的恶警一起绑架了串门的两位客人。致使一位六十多岁的客人被迫害的当时就人事不知,全身抽搐,另一位妇女被迫害的高血压危急,国保大队的恶警怕担责任,当天放回了两名客人。

七十六岁的袁凤兰老人,修炼法轮功前,曾经是个罗锅,后背有个鼓包,脸、胳膊等处都是黑皮。自从她一九九八年有幸学炼法轮功以后,脸、胳膊等处的黑皮都脱落了,罗锅也直了,后背的鼓包也下去了,而且老人也无病一身轻了,也不用吃药了,骑几十里路的自行车也没有问题,身体也非常硬朗。这一切的变化,乡邻们及家人都为老人高兴,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当时她家人也不反对老人炼功。

可是,这样其乐融融的日子被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给打破了。二零一一年二月前后,老人给迁安市于家村的谢某讲法轮功真相,被谢某恶意构陷,被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恶警江通华、浦永来等人绑架,当天她的三个儿子每人被公安局勒索一万元钱。于是她的儿孙们把这笔帐记在了法轮功学员的头上,同时把仇恨也记在了法轮功的身上。

这些糊涂的家人啊,是谁勒索了你们家的钱?是中共豢养的恶警呀!而不是法轮功,法轮功没要过你们家的一分钱,而且老人的身体变化你们又是亲眼所见。谁是你家的恩人?谁又是给你家带来痛苦损失的真正凶手?这不一目了然吗?应该懂得知恩必报呀!这才是人的行为呀!

这些家人的言行是中共的欺骗和恐吓导致的,他们其实也是中共的受害者。法轮功学员无怨无恨,会一如既往讲真相,不信良知唤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