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中共法庭借“合议”之名耍流氓-30344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天赋人权,这是人人皆知的法律常识,所以,如果因为信仰受到非难加害,本身就令人费解,也无法接受。 但中共制造的这种冤案在大陆不计其数。而且这种一打就赢、一辩就胜的冤案官司,受害人应该立即被当庭无条件释放回家,可结果常常是受害方完全辩胜了,但受害人却还是被枉判入狱,原因之一是法官不敢做主,只好声称“合议”,幕后秘密操作。
借“合议”之名改变庭审结果
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法院在非法庭审包永胜等法轮功学员时,公诉人申相福咆哮法庭,恼羞成怒近乎无赖般干扰律师辩护。六位律师无可争议的有力辩驳使申低下了头,不再言语。包永胜也为自己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最后庭长对律师说:“你说怎么办吧?”律师说立即当庭释放包永胜、张培训、栗丛富三位当事人!庭长当即举锤落下。随即庭审结束,等家属去领人时当局却不放人,说什么等合议庭再合议合议。在庭外,庭长对律师说:“我们说了也不算,还要和上面商量商量的!”庭长指的上面是什么东西呢,就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机构“六一零”。半个月后三名法轮功学员还是被判了重刑。
借“合议”之名哄骗旁听家属走开
二零零九年夏季,山东郯城县“六一零”、国保大队恶警朱军等非法抄家绑架了孙德建、张炳兰夫妇(郯城县茅茨村民),并非法庭审,北京律师程海与李静林淋漓尽致的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信仰自由,天赋人权,传播真相是善举,应当无条件释放当事人。公诉人布玉连哑口无言,旁听的家人明白了原来法轮功学员是无罪的,要求法庭当庭放人,狡诈的法官反而以合议庭“合议”为名把旁听者哄骗打发走了,法警匆忙把人带走了。不久张炳兰被诬判重刑八年半,孙德建判三缓五(审判长:周振山、徐丽)。
借“合议”之名结束尴尬庭审逃掉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陕西渭南市蒲城县法院对王进财(七十八岁)、杨莲英(七十三岁)、郑敏(六十九岁)、王凤琴(六十二岁)四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庭审,由于他们四人带的法轮功资料量少,以法院的定刑标准不够量,公诉人常世平就把从四人家中抄来的大法书籍、护身符,电子书,MP3等个人物品混合在一起分别给他们定罪,连同小孙子幼年学写字时写过的“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小纸条都拿出来作为所谓证据。
北京辩护律师立即反驳指出:你们这样做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当律师讲到中国的法律从来就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时(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场的法官面面相觑、交头接耳地就议论开了。公诉人常世平坚持要用《刑法》三百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当他说到应该给他们分别判刑三到五年时,北京律师立即指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这样做是无视国法,践踏法律。在场的人都看到常世平的腿在发抖。
后来审判长张含露说:看来事情闹大了,我们管不了了,等合议庭合议后再说吧。非法庭审到此草草收场。后来,杨莲英被非法判刑五年。王进财、郑敏、王凤琴流离失所,被蒲城县公安局在网上通缉。
借“合议”之名推迟当庭宣判时间
深圳法轮功学员于道萍乐于助人,遇事为他人着想,在家人、朋友眼中,是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好朋友。
二零一四年七月,于道萍被南山区粤海派出所警察从家中抓捕,家中大法书、护身符及手机、电脑被非法抄走。十一月二十五日,于道萍被深圳南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宣读所谓“起诉书”后,于道萍指出其“诱供”的不正当行为,并做出合理申辩:法轮大法好,对祛病健身有奇效,自己不存在公诉人所谓的“违法”行为。律师也做了“从法律上讲,我的当事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应当无罪释放”的有力辩护。而年轻公诉人理智不清,强词夺理,不懂法、也不遵法。整个庭审过程中庭长一言不发,法官也未作任何表示,任由控辩双方激烈交锋,他们好似旁听者。整个庭审过程中可谓正气高涨,如果不是610的黑手操控,本该当庭放人。此案庭审辩护方已经完全胜诉,根本不需要合议,此时应该当庭宣布无条件释放当事人,但最后法官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再做宣判。法官故意推迟了当庭宣判时间。
赤裸裸的流氓“合议”:只讲政治,不讲法律
中共江泽民团伙残酷迫害法轮功长达近十六年,制造了滔天罪恶。当罪恶的劳教制度在国内外谴责声中被迫取消后,中共不法人员就硬着头皮对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庭审,妄想使用法律迫害,哪知在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下,马脚一下就露出来了,而且其执法犯法的罪恶也暴露了。不法人员就使用“合议”诈术,使本该无罪释放的受害人遭到诬判。
其实,这么明显的冤案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合议”,这只不过是中共为达到害人目的、并逃避部分责任而使用的缓兵之计。如果当事人家属追问中共法官,得到的答案就是他们经常说的那句口头禅:他们只讲政治,不讲法律。
法官断案不讲法律,这恐怕是天下奇闻,但这正是大陆“依法治国”下的法制现状。问题是执法人员不讲法律,那不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枉法犯罪吗?执法人员只讲政治,不讲法律,那不是赤裸裸的害人流氓吗?
把所有参与加害好人的公检法人员、六一零恶徒记录在案,将他们的恶行全部及时曝光于国内外媒体与当地民众;同时尽快举报控告所有枉法犯罪的歹徒,即使国内不立案,这也暴露当局不讲法律、耍流氓害人的丑恶。而且现在不被法办不等于将来不被法办。其实,等待这些恶徒的何止是法庭的严惩,未来法律健全的时候能放过他们吗?就现在中共内部的“错案追究制”、卸磨杀驴术等恶性淘汰机制,他们就难以过关。前中共政法头子周永康,是中共不讲法律的幕后黑手和前台推手,残害百姓,心狠手辣,罪恶滔天,退休后仍被突然捉拿归案,现只待判决开刀问斩;610头子李东生以耍喉舌流氓与淫乱流氓为政治资本,现在也落马等待严惩。
十多年来,由于打压正义民众,特别是残酷迫害法轮功,各级执法人员制造了无数的冤假错案命案,造成的司法犯罪腐败成为中共腐败的重灾区,招致天怒人怨,国内外一片谴责之声,导致中共四面楚歌,恶政摇摇欲坠。
时局之下,迷者当醒。所以,那些还在口口声声“只讲政治,不讲法律”的执法害人之徒,如果真的不愿成为替罪羊的话,得赶快与上司同僚同案犯及家人合议合议自己的后路吧。
(注:文中案例均来自《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