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

酌古鉴今:对正确意见的态度及相应结果(数文) / 作者: 陈必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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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刘邦接受正确意见,承认德行差

《史记•刘敬 叔孙通列传》记载: 汉高祖五年,刘邦终于消灭了项羽的主力部队,迫使他在乌江自刎。刘邦打下天下后,他决定在洛阳建都,表示自己要继承周朝的礼乐,使万里河山固若金汤。

这时,有人向刘邦报告,一个叫娄敬的人,说一定要见他。刘邦是个敬贤之人。立刻接见娄敬。娄敬刚一入宫,就直接地说:“听说您想在洛阳建都,是不是想和延续八百年的周朝,比一比高下呢?”刘邦点了点头。说:“这正是我的想法,我想建立一个与周朝一样强盛的国家,使老百姓安居乐业,免受兵灾之苦。”

“陛下:您错了!”娄敬的一句话,让刘邦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娄敬接着说:“您怎么能和周朝相比呢?周朝以德行来治理天下。可是您从丰沛起兵。打了很多仗。其中大的战争有七十场,小的战争也不下四十场。由于屡次交战,天下百姓的肝脑都涂满了土地,男人的尸骨散落在荒郊野外,数目多得数也数不过来。如今,生者的哭声,还未中断;伤者,还没有养好伤。想一想吧,您怎能与周朝相提并论呢?

我觉得,您在洛阳建都非常不合适。还是把国都,建在秦地的长安,方为稳妥。那里环山伴水,易守难攻。可以屯驻百万雄兵,真称得上是‘天府’之地。”

刘邦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能听取正确意见。娄敬讲他德行差,不配与周朝相比,等等的话,都很刺耳难听!但是,刘邦听了,冷静一想,觉得他说的都符合事实,非常有道理,还是心服口服地接受了下来。后来,真的把都城,建在了长安。

西汉王朝,果然发展得非常强盛,顺利地延续了二百多年。直到刘秀建立东汉王朝时,才把都城,迁到了洛阳。

二、用狼牧羊式的官,祸国害民

《史记•酷吏列传》记载: 西汉时期,有一个叫宁成的官吏。宁成当过济南都尉,这个人非常狠毒、刻薄,执行法律的时候,非常严厉。当地的民众和富豪,都很怕他。

汉武帝即位后,宁成升官当了内史。由于被对手参了一本,结果被抓起来,坐了牢。后来,宁成贿赂高官,从监狱里逃了出来。逃出以后,他在乡间买了一千多公顷的田地,雇佣了几千家的贫民为他耕种。没过几年,宁成凭着对农民所收的租子,很快发了财,成了当地有名的富豪。

汉武帝可能还是比较欣赏他的,后来又想起用他当郡守。但是御史大夫公孙弘反对,他对汉武帝说:“我在山东当过小官,当时,宁成是济南都尉,他这个人残暴无比,管理百姓就像用狼去牧羊。陛下不要让这个人去做官,否则百姓会怨声载道。”

汉武帝当时听从了劝告,没有提拔宁成。不过没多久,汉武帝还是起用宁成为关都尉,出入关的商人与平民,听说宁成到了那里当官,大家都不寒而栗,说:“我宁愿去面对一只老虎,也不愿意面对宁成。”

结果,宁成确实给老百姓带来许多灾难,干了许多祸国害民的事。

三、任尚不听老人劝,害国又害己

《后汉书•班超传》记载: 汉明帝十六年,班超奉命出使西域。班超在西域三十多年,联络了西域五十多个国家,同汉朝和好。汉和帝即位后,封他为定远侯。汉和帝十一年,班超已经七十岁,他在西域写信给和帝,要求回国,他妹妹也写信给汉和帝,请求让班超回来。

汉和帝终于另派中郎将任尚,去接替他。班超得以回到洛阳。在交接时,班超向任尚介络西域的情况,并告诉他:如何开展工作。

班超说:“我年老失智,你肯定能当大任,功业要超过我。你一定要听我讲几句话:西域人不懂中原文化,他们的风俗习惯跟我们也不一样,有些人生性野蛮,很难教养。而边境的士兵,也大都是因为犯了法,才送到西域驻守。

依我看,你这个人(指任尚,班超很了解任尚,故向他忠诚进言),性子比较急躁,待人过严。要知道,水太清澈了,就没有大鱼;当领导的太精明了,底下的人就怨恨。你应当宽容别人的小错,不要在小是小非上,去纠缠。要关心下属的生活,待他们宽厚些!”

回到洛阳不久,班超去世。对于班超的这些劝告,任尚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对左右说:“我本以为班超有什么高见。结果他讲的都是些平常事理。”他不听班超的忠告。采用欺压办法,以致丧失人心,使自己与西域人以及手下人的关系,越来越坏。

这样一来,西域各国,联合起来反对朝廷。任尚受到惩处。危害了国家,也害了他自己。任尚终于被邓太后所杀。

后来,邓太后采纳了班超儿子班勇的意见,西域才与汉朝,恢复了关系。

正是:
“好问则裕,自用则小。”(《书•仲虺之诰》)
“身贵而愈恭,家富而愈俭,胜敌而愈戒。”(《荀子》)
“主非尧舜,何得发言便是?”(《旧唐书》)
“虚己者,进德之基!”(方孝孺语)

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为人莫欺心 报应警世人(1) (2) (3) / 文: 云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2/为人莫欺心-报应警世人-1--30923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为人切莫欺心,欺心,指自己欺骗自己、昧着良心。古语云“人在做,天在看。人可欺,天不可欺!”提醒人们要时时刻刻观照自己的起心动念、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天理。有人认为自己干坏事隐蔽没人知道,以为可以瞒过别人,殊不知可以瞒过人,却不能瞒过天地神明,不能瞒过自己的良心。

  善恶有报,善者获福,恶者遭殃,古今无数事实就是验证。作恶之人必定逃脱不了因果报应惩罚的必然结局,其恶行受到人们的谴责,其命中福禄以至寿算将被消减,遭受忧愁祸患以报应其罪过,无法躲避灾难的命运。因此说害人终害己,以害别人始,以害自己终,切莫为了个人私利,算来算去却把自己算计进去了。应及早向善才是明智之举。以下为古籍中记载的几个例子。

(一)奸邪、诬陷恶报

唐朝的卢杞心胸狭窄、为人阴险狡诈,善于阿谀奉迎。他当了宰相之后,嫉贤妒能,稍有意见不同者,便排挤打击,甚至将其置于死地,想以此来巩固权势。他结党营私,搜刮民财,征收房屋“间架税”、“除陌税”等各种苛税,使民不聊生。

卢杞打压正义人士,手段卑劣,无所不用其极。宰相杨炎、张镒学识渊博,因不与其同流合污而遭其妒嫉、陷害。朱泚叛乱,唐德宗逃往奉天,宰相崔宁流泪痛陈时事,卢杞对此反感,于是在唐德宗面前诬告崔宁与朱泚订有盟誓,崔宁因此被杀。殿中侍御史颜真卿直言敢谏,上疏揭露卢杞弄权误国的罪行,遭卢杞嫉恨,卢杞乘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叛乱之际使用毒计,派颜真卿前往劝降,便趁机借李希烈之手将其杀害。闻听颜真卿遇害,三军将士纷纷痛哭失声。正直的大臣李揆、杜佑等人皆遭到卢杞的诋毁和迫害。卢杞为了专权固位,掩盖其罪行,竭力阻塞言路,诬陷好人,一批批钻营拍马的小人却受到重用提拔。

卢杞在朝四年,民怨载道。给事中袁高弹劾他,指出其奸邪败政,贬官尚不足以抵塞罪责,然而唐德宗却不予罢免。唐德宗对吏部尚书李勉说:“众人皆言卢杞奸邪,朕怎么不知道!卿知其状乎?”李勉回答:“天下皆知其奸邪,独陛下不知,所以为奸邪也!”后因泾原兵变,京师失守,朔方节度使李怀光上疏弹劾卢杞罪责:“残害忠良,奸臣误国。”大臣们也纷纷上疏指斥其罪责,千夫所指,直指卢杞,唐德宗不得不把他贬为新州司马,又贬为澧州别驾。卢杞在赴任途中,病死在船里。

综观卢杞的一生,为满足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而其可耻的一生也被钉在唐史《奸臣传》的耻辱柱上,让后人谴责和唾骂。为官当为天下苍生谋福祉,而卢杞却心狭量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在妒嫉心驱使下诬陷好人。如果凭借手中之权来谋取一己之私利,即使得势于一时,最终只能使自己成为孤家寡人。小人之所以妒嫉,甚至坏事做尽,却不知道人就是再怎么工于心计、机巧,而上天却更是能够巧于报应啊!其命中注定要失败,即使用尽心机、使尽手段也是枉然。

明朝冯梦龙在《喻世明言》的“游酆都胡母迪吟诗”中,描述了元代秀才胡母迪,被阎罗王请到酆都森罗殿做客,亲眼见证了世间历代大恶人在那里所受诸般惩罚,那地狱之苦可是无穷无尽的。其中在“奸回之狱”看到披枷带锁百余人,胡母迪问:“此辈皆何等人?”狱吏答道:“皆历代将相、奸回党恶、欺君罔上、蠹国害民者,如梁冀、董卓、卢杞、李林甫之流皆在其中。其所受之罪,与秦桧等同。”正是:“瞒心昧理思为恶,此念初萌天必知,报应分毫终不爽,只有来早与来迟!”

(待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4/为人莫欺心-报应警世人-2--30923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接上文)

  (二)毁谤他人折福

明朝时,宋之信与常不器是同窗学友,二人学业相同,才华出众。其中常不器更加出名,考试常居第一,宋之信居第二。

宋之信心中不服气,想陷害常不器,正好到了府试时候,二人被选上,原来的卷子上的批语,常不器更优于宋之信。宋之信更加妒嫉,便捏造众童子(习举业而未考取秀才的读书人)书信,诬告常家富豪用金钱找通关节,因而想得第一。他把这些伪贴子张贴在府衙前,郡侯虽然知道这是诬告,但认为既然常不器有这样的议论出现,就不便于名列第一。结果,把常不器的名字排在第十名后。

宋之信与常不器见面后,就指天地怨神明不公道,骂捏造毁谤之人,装出一副打抱不平的样子,常不器也未怀疑这事竟然就是他干的。学院(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按临,二人都被选中,同到省上考试,监考认为宋之信文章好,呈到堂上推荐,主考也很欣赏宋之信的文章,已决定把他列为第一。

到了张榜之日,监考官取考卷加以校勘,想不到蜡烛落下灯花儿,将卷子烧完。大家都感到奇怪,于是把书经作为备卷,排列名次,自备卷获得第一名的是常不器。常不器后来历任显官,宋之信还没等到成为贡生就死了。

妒嫉源于心胸狭窄、自私,目光短浅,看到别人有好处,自己心里就很难过,总是担心别人超过自己。做人要懂得尊重、善待他人,心胸宽广,会由衷地钦佩和赞扬别人的优点、长处和成绩,反思自己的不足,向他人借鉴;见到别人有好事,不但不能妒嫉,还应尽心尽力,帮助、促成其好事,即所谓成人之美。宋之信妒嫉、毁谤同学,心行不善,最终自己受到报应而折了福分,正是:“举头三尺有神明,毫发难欺莫乱行。到底刻薄终削福,因果报应不徇情。”

(待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5/为人莫欺心-报应警世人-3--30922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接上文

  (三)机诈深祸亦深

过去太仓沙溪镇有个富民姓沈,凶狠暴戾,为富不仁。有和他地界相邻的,必设法占过其界,最终夺为己有。人有网罟车犁之类,必设法借了来偷偷给人家弄坏,说是担心侵害了自己的利益。邻居有刘智金父子,都从事雕工行当,技艺很高超,他们的刀具都是从云南弄来的,锐利无比。沈某建造房屋,雇刘氏父子在梁柱上雕刻各种花版。

刘氏父子每日勤勤恳恳,精雕细刻,半年才完工,沈某却少给工钱。刘氏父子与他讲理,他却怀恨在心。一天南京报恩寺要造五百罗汉,访得刘氏父子有名,雇他们干这活,给了定钱定了日子。沈某知道后就暗中伏人装成客商,与刘氏父子同行,假客商在途中把他们的刀具全部弄坏,就逃走了。

刘氏父子到了寺院,正好有本地工匠争活儿,刘氏父子因器具都坏了,又是在异乡,就不敢再争揽这活儿。就干些零碎活儿,以偿还定钱,完工后空手而归,身无分文。父子仰天叹息,每天叫冤,却不知那损坏工具的人是沈某指使干的。

沈某干坏事日甚一日,自以为诡秘,别人奈何他不得。他儿媳劝他说:“您造的罪孽也够深的了,倘若上天降罚,何处逃避?”沈某大怒说:“我有什么罪,会招到上天惩罚?你敢恶言咒我,这是不孝,留你在这儿有什么用?”于是就把儿媳驱逐回娘家。儿媳离家行不上一里,忽然雷雨大作,她忙躲在树林中,远远望见云中隐隐有一条龙冲入其家,席卷震荡,所有家产一无所遗,一家老幼都死去。只有她因回娘家获免。

一端之善,可以资生;一物之用,可以见能;暗中损坏,有技难呈,所谓“器物”,是指如耕地用的犁锄、工匠用的工具、文人用的纸笔之类,作为物品虽然微小,却是常用必需的。他人必需的东西暗地给损坏了,等到他用时手足无措,更有使人因此而饥寒交迫,贫病交加,钱财丧失,这是坏了心术呀,造孽可是不轻的!沈某坑害他人,作恶多端,到头来自己坑害了自己,正是:“自古机深祸亦深,休贪富贵昧良心。莫言因果无报应,天道循环理最真。”

(待续)


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

“母亲节”时话母亲 / 文: 大陆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2/“母亲节”时话母亲-30923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又到母亲节,本来不想再写什么,忙完了一天该做的事,坐下来便想起了我那年迈的母亲与一双儿女的母亲,不由得又坐在了电脑桌前……

那是十三年前的上月份,我突然被公安国保绑架到公安局,荒诞的理由竟是“四二五”到来了,把你再关几天。一年之后在被送劳教所的路上,知道了母亲已经含冤离世的消息,我悲痛欲绝……

同是十三年前的前几天,妻子因进京证实法被抓捕并冤判五年,本来身体健壮的她被折磨成一身大病,五年前含冤离世。再过几天就是她的祭日了,对孩子们来说,在人间再也看不到了自己的妈妈,母亲成了他们心中难以忘怀的形象。每到母亲祭日的时候,无论工作多忙都要赶回来,在母亲的遗像前供上水果,敬上一炷香,以寄托对妈妈的哀思。

在中国大陆,由恶首江泽民发起的这场血腥的邪恶迫害,已经历时十六年之久。这十六年中有多少母亲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又有多少儿女为此承受着巨大的苦难?

吉林德惠市刘凤云一家被迫害以来可谓是聚少离多、风雨飘摇。刘凤云被多次非法关押并被判刑三年;丈夫白瑞松三次被非法劳教,他们遭受了各种酷刑摧残;女儿白鹤从五岁就遭到中共警察的迫害,曾被跟踪、威胁,非法关押、关进封闭学校烧水、干杂活。

二零零零年刘凤云和丈夫白瑞松从家中被绑架,五岁的女儿白鹤被吓得脸色苍白,浑身哆嗦,惊呼着:“妈妈──爸爸──”。可是恶警们置若罔闻,押着爸爸妈妈扬长而去。刘凤云女士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六日含冤离世,去世前还睁着眼睛,看着这个在迫害中辛苦支撑的家。

湖南省长沙市法轮功学员邹锦(女,77岁),于2001年2月被判刑九年。在看守所被刑讯逼供期间,两警察拿着电棍来审问她,在得不到回答时,将她拖到床上,手脚绑成大字,剥掉她的裤子,兽性大作,轮流奸污了这位老人。奸污了还不罢休,又将电棍使劲塞进她的阴道里电击,强迫她招供。老人决不配合,痛得大声喊叫,直到昏迷过去,两名警察才将电棍从阴道抽出。阴道鲜血直流,一个多月里都只能躺着,不断痛苦呻吟。

那些灭绝人性禽兽不如的恶警们,你们肯定也是人生肉长的,你们也有父母妻子儿女,当你对和自己母亲一样的老人施暴时,难道就没有想到自己也有老人吗?就没有感到丝毫的愧疚吗?那时你们的人性与良知跑到哪里去了?俗话说:“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总有一天事情会反过来,你们会站在被告席的位置上,接受人间法律与道义良知的审判!

今天是“母亲节”,可以告慰母亲们的是,如今那些残害千千万万个母亲的恶人们正在尝受着自己种下的恶果,一个个的锒铛入狱,发起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罗干、曾庆红等恶魔也面临着被清算。自古善恶有报,等待他们的末日已经为时不远!

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

选择善良 坚守良知



http://www.zhengjian.org/2015/05/11/145361.选择善良-坚守良知.html
在古代传统文化的影响与熏陶下,古代的人善良而又真诚,善良是受到社会的尊重与推崇的。但是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善良却成了软弱、好欺负的代名词,一个善良的群体却成了弱势群体,这是反天地、反人性的邪恶的党文化几十年的毒害造成的。

实际上,善良是符合天理、人性的,善的力量是巨大的。有这么一则传统文化故事,展现了善的力量。

宋朝的卫仲达,在翰林院里做官,有一次被鬼卒把他的魂引到阴间。阴间的主审判官,吩咐手下的书办,把他在阳间所做的善事恶事两种册子送上来。等册子送到一看,他的恶事册子,多得竟摊满了一院子;而善事的册子,只不过像一根筷子那样的小。主审官又吩咐拿秤来称称看,那摊满院子的恶册子反倒轻,像筷子那样小卷的善册子反而重。卫仲达问道:“我年纪还不到四十岁,哪会犯这样多的过失罪恶呢?”主审官道:“只要一个念头不正,就是罪恶,不必等到你去犯。”譬如看见女色,动了坏念头,即是犯过。因此卫仲达就问这善册子里记的是什么?主审官道:“皇帝有一次曾想要兴建大工程,修三山地方的石桥。你上奏劝皇帝不要修,免得劳民伤财,这就是你的奏章底稿。”卫仲达说:“我虽说过,但皇帝不听,还是兴工,对那件事情的进行,并没有发生作用,这份疏表怎么还能有这样大的力量呢?”主审官道:“皇帝虽然没听你的建议,但是你这个念头用的很真诚,目的在使千万的百姓免去劳役;倘若皇帝听你的,那么你的功德就更大了啊!如果你肯用这个心来度化世人,也并不难啊!可惜的是你的恶念太多,所以善的力量,因此减少了一半,而你的官位也就没有指望升到宰相了。”后来卫仲达做官,果然只做到了吏部尚书,而没有做到宰相。

真的是“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卫仲达出于善念,为了百姓,上书皇帝不要修建大工程,就这一念足以抵消那么多的恶事,可见善的力量该有多么的重大。因为皇帝没有采用,善的力量被减少了一半,福报也是很大的,官做到了吏部尚书。

善的力量与作用,并没有因为中共党文化的毒害而减弱或消失,只是今天的人思想变异,不相信而已,因为善良得了福报,也会归结为偶然或个人的努力奋斗。

99年7.20江氏流氓集团倾尽国力的四分之一迫害法轮功以来,法轮功学员面对暴力与危险,依然站出来讲清真相,慈悲的告诉人真实的法轮功,中共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中共是什么,以及天要灭中共的天机与解救办法。无数众生在法轮功真相面前,拒绝了邪恶的中共,选择了善良,坚守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与良知。今年的4月15日,在海外大纪元退党网站发表声明退出中共党、团、队邪教组织的人数已经达到了2亿,这就是人的善念出来后的自然选择,是自我的觉醒与自救。

随着真相的深入传播,明白真相、选择支持善良的中国人越来越多,甚至有些原来迫害法轮功的人也选择了支持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报道,北京城97位民众为营救北京法轮功学员庞友签名;为法轮功发声的律师越来越多;明智的警察也越来越多,几个派出所不接法轮功的“案子”,110警察接到关于法轮功的所谓报警后,不出警,有一个派出所的指导员,将三年前私吞的法轮功学员的一万多元钱,还给了这位法轮功学员,更有两位曾经迫害过法轮功学员的人,主动找到认识的法轮功学员表明不再参与迫害,其中一人还提出了退党,并表示从今以后不再助纣为虐,支持法轮功等等;针对县、区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级法院驳回原判。

每年的5月13日(全世界法轮大法日)、中秋节、元旦、农历新年,都会有许多明白真相的大陆民众,通过明慧网向法轮功师父问好,表达感恩与感激之情。这种种事实说明了:明白真相、选择支持善良的中国人越来越多,法轮功真相让更多人敢于坚持正义、选择善良、坚守良知。

按照善恶有报的天理,选择善良就会有福报。今年的明慧网“全世界法轮大法日”征文中,有这么一篇文章《善恶必报 敬畏神佛》,是一名大陆大法弟子的家人对法轮功师父的由衷感恩,文章记录了作者被中共谎言蒙蔽由“恶”转变为“善”的艰难历程,愿与读者分享,全文转述如下:

李大师您好!我给您磕头,磕响头!

您以您的博大、慈悲的胸怀,挽救了我这个不识好歹、本应下地狱负罪的生命,使我获得了新生。在您的华诞,也是世界法轮大法日这个普天同庆的盛大节日里,我要诚心地为您献上一个生日蛋糕,恭恭敬敬的跪在您的法像前叫一声:“师父!祝师父生日快乐,师父您辛苦了!”

师父,在中共迫害大法、大法弟子遭受魔难、师父蒙冤这十六年中,我亲身见证了大法的威严与您的洪大慈悲。我深受邪党毒害,对您和大法犯下了大罪:我诋毁过大法,伤过您老人家的尊严,也对您的弟子做过不该做的事情,为此我也得到过应有的报应。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时,我已在村里当了二十六年的邪党书记。我深深感受过邪党历次运动的邪恶与恐怖。当时身为下属,面对突如其来的高压,我不分善恶正邪,选择了与邪党保持一致,站在了宇宙大法“真、善、忍”的对立面,助纣为虐:曾用拳脚逼迫我妻子放弃大法修炼,更让我难以启齿的是跳着脚骂过师父,撕碎和烧毁过大法书籍,犯下追悔莫及的大罪!

因为我曾用脚在地上碾过大法书籍,十几年间我的脚经常肿的发黑不能走路,吃药打针也无济于事。

在这过程中,是我妻子以在大法中修出的善良的胸襟,经常借机给我讲善恶有报的道理,讲法轮大法的博大精深,讲邪党迫害佛法必遭天惩,让我看贵州“藏字石”图片和一些法轮功真相资料等。慢慢地我开始有了转变。特别是看了《九评共产党》以后,我彻底醒悟了,我也意识到自己走在了危险的歧途上,再不悔悟必将随着中共遭到更大的报应,后果无法想象。我立即写下了“郑重声明”,退出邪党的一切组织,与邪党脱离一切关系,坚定维护大法,支持大法,声明所有说过、做过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

就在发表声明后的当天下午,我感觉头上明显的脱下了一个箍,身体一阵轻松,我更加深信法轮功不是一般的功法。

但是,宇宙的法理是永恒的,无私的,善恶必报。任何人造下的业和做的坏事还得自己偿还,只是如果能真心悔改,结果是不一样的。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早晨,我突然大便出血,头晕恶心,脸色苍白。家人急忙把我送到县医院。住院五天后,胃镜检查和病理诊断为“溃疡性胃贲门腺癌”,已到中期。六月二十六日转到省肿瘤医院做手术,切除了三分之二的胃。随后是九死一生的痛苦折磨——化疗,术后出现并发症:肠梗阻,贫血,血色素低到五点三克,厌食,体重由一百八十多斤降至一百零五斤,就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天天在生死间徘徊。

我的妻子始终很平静,她除了无微不至的细心护理我,也经常对我说:不必害怕,你是大法与我师父救度的生命,师父是慈悲的,但大法的威严同在,善恶必报,欠债要还,还掉自己的业债,才会有一个好的未来。一切有师父安排,师父就在我们身边,相信师父一定会救你的,但你一定要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也发自内心的忏悔自己的过错,天天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请求师父原谅,求师父救我。

三年就要过去了,现在我的身体彻底恢复了健康,十几年脚肿发黑的毛病从手术后再没出现过。我知道三年来自己身体经受的魔难是在偿还我的罪业。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心灵和思想都得到了净化,让我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在我的灵魂深处生出了对神佛的敬畏。现在我的亲朋好友、周围很多人都知道我的绝症是诚心颂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而好的。

师父啊!我用什么语言也难以表达对您的感恩!是您的浩大的慈悲洗涤了我罪业深重的灵魂,是您用自己的承受把我从地狱中一步一步托上岸,给了我一个全新的生命。师父,我给您老人家磕头再磕头,我盼望您早日回到咱中国来,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师父的真修弟子。

再次给您磕头!敬祝您生日快乐!

一名大陆大法弟子的家人敬上

这是众生明白真相后选择善良的福报。那些至今还不愿明白真相,执迷不悟追随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就会遭到恶报,有些恶报是很惨烈的。

张欢,37岁,曾任船山区凯旋路派出所所长、船山区公安分局政委等职务,是遂宁市公安局局长张光凤之子。张欢多次参与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有法轮功学员对其讲过真相,他未悔改。

2015年3月29日,张欢与其妻李丽、李丽的女同学杨某,三人同车去成都,在城南高速公路发生车祸,被前后大货车碾压,车内三人全部身亡,车辆报废,张欢身首分离,惨不忍睹,留下还在读中学的儿子。

扶义平,40多岁,湖南省桂东县新坊乡副乡长,绑架、殴打法轮功学员。他骑摩托车发生事故身亡,五脏六腑漏出,死相恐怖。

陶绪伟,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因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撞车死亡。

自2013以来,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无不心惊胆颤,江氏流氓集团中身居高位的帮凶们恶报频频。先是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最凶狠的薄熙来被中共法院判无期徒刑,接着中央“610”头子李东生被抓,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逮捕,江泽民的“军中最爱”徐才厚落马,现在已得癌症死亡,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已经岌岌可危,遭报应只是迟早的事。

这不是善恶有报天理的显现吗?善恶到头终有报。如今,大清算已经开始,能否抓住这唯一的自救机缘,才是每个中国人面临的生死选择。无数事例已经证明,法轮功真相才是世人的指路明灯。法轮功真相能唤醒人的善念与良知。明白真相,选择善良,坚守良知,就能得福报,从而有美好的未来。

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

看清江泽民和中共针对法轮功的斗争运动(1)(2)/ 文: 人权法律协会(美国)




http://tpwlfs.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5/看清江泽民和中共针对法轮功的斗争运动(1)-30854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根据美国众议院通过的几项决议,法轮功是一个“和平非暴力的精神信仰和修炼,在中国和其它地区有数百万计的追随者”。绝对的非暴力与慈悲是这个精神运动的两大核心理念。

  A. 简介

中国共产党(中共)做为一个政治组织,成立于1921年。从那时直到现在,它的组织和运作与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是很不同。1949年,中国的内战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在中国的九个被认可的党派中,中共占统治地位,但是它始终与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1949年以后,党采取定期的整风运动,清洗、镇压,或斗争(暴力压制)其内部或外部的敌人。这些运动是在政府的权限之外进行的,没有合法的程序,政府规范或任何形式的客观听证。相反,他们依赖党的命令,让干部去决定要打击的目标,制裁和限制那些被打击的对象,包括用党的官方喉舌去谴责他们,然后通过党的直接行动对目标打击斗争,在有些情况下党也指使一些低层党外人士参与这些针对打击目标的行动。

“斗争”一词是在意识形态方面进行政治迫害的专用词,是共产党迫害文化的一部分。在这个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的追随者们,为了表现他们对体制的忠诚,对任何被体制当做打击对象的人,要表现出敌意。比如, 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的知识分子,“阶级敌人”如教授,曾经的地主和企业主,等等都曾是打击对象。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打击的对象被完全地曝光在党的追随者面前,被羞辱,诋毁和恐吓,被迫承认党或其任何一个追随者所提出的任何罪名。除了公开的羞辱和诋毁,被打击的对象还会遭受一系列的迫害,通常包括非法监禁,殴打,酷刑和处死。事实上,当一个群体或个人被当成“斗争”对象时,其含义是明确的:有必要走出法律的框架对他们进行迫害。将一个群体作为斗争对象的过程,每次都基本上是一样的。

• 把某一个特定的群体当作“敌人”或“邪教”来打击,这个决定一定是由党做出的。 1957年针对55万“右派”(官方数字,非官方数字估计是2百万)的反右运动, 是由党发动的。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所有的指示性文件也都是以党中央的名义发布的。

• 党发出命令后,受打击的群体就被用精心制造的语言贴上党和“人民”的敌人的标签,被推到党的意识形态(被认为是绝对的真理)的对立面。

• 镇压的开始是以使用党的特定语言为信号的,尤其是“斗争”一词,在这个背景下意味着对斗争目标的“非法酷刑和迫害”。

• 其它的迫害词汇如“揭批”(揭发和批判)和“转化”(从意识形态上转变认识)也是党常使用的词,目的是把一个群体和它的成员孤立出去以便“特殊对待”。

• 中国的导向性媒体,如《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党的意识形态杂志都开始大力宣传,以确保每个人都知道谁是党的敌人或×教。

• 党动员特殊的和普通的安全机构,包括党的特殊机构(比如党用来酷刑和暴力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和一般的警察机构,在党的庇护下识别、围捕、任意监禁、肉体与精神折磨这个“群体”中的每一位成员。目地是迫使所谓的“敌人”放弃他们作为这个群体成员的身份和信仰,与党“保持一致”,并使用同样的手段对付这个群体中的其它成员。

• 这最后一步就叫做“转化”或“强制改变信仰”。那些拒绝被“强制转化”的成员会遭受更加升级的暴力,在许多情况下,导致死亡。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以来(也许更早)每次党所发起的“斗争”运动都重复以上的程序,即先是确定一个目标群体,然后有组织的攻击,包括对被打击群体成员的肉体与精神上的虐待,监禁和酷刑。

尽管有时也会在事后走一个过场,给党正在进行的镇压运动涂上一层合法的色彩 (通过相关的法律,使用司法审判程序,或者让兼职党的工作的政府官员出面),但这只是一些小小且无意义的表面动作,丝毫不改变上述非法暴力的实质。

简单地说,“斗争”性质的运动不是“法律”。法律学者 H.L.A. Hart 把法律定义为,最低程度上,要有一个一致的“规则体系”,和一个“识别规则”,以识别什么是合法的法律。

这样的法律是给相关官员规定责任,并一以贯之的用这套法律规则约束他们的行为。 在这些党的镇压当中,从没有一个连贯一致的法律解释和应用,没有基于任何一部法律或法规的依据,每次都是随意的针对一些人,只是因为这些人被看做是一个组织的成员,而这个组织已被定义为党的敌人。

在正当程序和合法听证这方面,中国的法律系统给那些被当成党的敌人的人一个预先编排好的程序。被告人在法庭上不允许自我辩护不允许作无罪辩护,或按自己的意愿聘请律师。任何无罪辩护,或揭露自己在出庭前所遭受虐待的尝试,都会遭致更为严重的迫害。那些拒绝配合(这个程序)的人会(在开庭前或事后)遭受酷刑。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可以被法庭接受。在这个编排好的程序的结尾,被告人被处以任意的监禁,侮辱人格和非人的对待,强迫放弃信仰,以及其它形式的酷刑,甚至是法律之外的处死。

其他的一些中国专家学者和律师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最近在2014年12月的《华盛顿邮报》,著名的中国人权律师滕彪这样说:“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依法治国’并不意味着你我理解的法治….党所说的法治是‘列宁加秦始皇’式的当代极权结合落后中国的‘法治’。这不过是一个控制社会的工具。”香港大学法律教授 傅華伶指出,许多法律之外的过程 - 法律之外再之外的过程,远离并且高于法律。这包括双规(一种属于党纪的法外监禁和审讯系统)、媒体控制、软禁、秘密警察、“黑监狱”、城管(一个类似警察的部门,在全国范围内与警察配合,执行城市规范)、刺探公民信息、酷刑、被失踪和网络警察。

因此,“先把人关起来,再找出关押他的理由,这好象很奇怪,但事实上,这(在中国)是一套现成的模式。根据著名中国问题学者 Perry Link (林培瑞)博士:“在毛泽东去世后,审判毛派“四人帮”时,在1989年邓小平指控异议人士天体物理学家方励之时,…以及许多其它的案例, 都是先下令把人关起来,然后再研究(这人)“犯了什么法”和“基于什么事实说他犯了法” 。

(待续,接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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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接前文)

B. 针对法轮功的斗争

1999年7月,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中共发布了一份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贯彻落实针对法轮功信仰者的镇压运动。

江泽民6月的讲话将这场镇压的目的定为消灭法轮功以及对法轮功进行斗争,从而为暴力镇压法轮功提供了框架。除此之外,江的6月讲话还给李岚清和罗干提供了成立“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党内权力,其目的就是负责制定具体的方案与手段以立即实施这场迫害。领导小组则成立了610办公室,负责实施这场暴力镇压、剥夺法轮功信仰者权利(尤其在中国)的阴谋。

比如,610办公室在中共和其它机构的全面配合下,发布了各类公告与指导要求各地律师、检察院、法院支持中共镇压法轮功的坚定立场。例如,610办公室发布了一个典型的通知,题为:“关于应对敌情动向的防控要求”。该要求指出,所有中共指派的和其他代表法轮功信仰者的律师不许做无罪辩护。此外,法官不允许作出无罪判决。该文件还要求检察官、法官等法庭人员在庭审之前与610 人员会谈,确保当局能够在法庭上继续严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也曾发布多个规章与公告以确保中国所有律师支持中共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斗争运动。比如,2001年2月13日,在重庆司法局举办的有关如何办理法轮功案件的座谈会上,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旗下的当地律师协会要求所有律师遵守中共对法轮功案件采取的政策,包括要求所有律师“充分认识与‘法轮功’×教组织作斗争的重要性”。

在全国各地,中共各层组织同样支持、传达了江泽民要求对法轮功进行斗争的指示。根据目前多个中共网站显示,中共各级组织举办了诸多会议、座谈会、研讨会并组织所有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发布的有关江泽民讲话的通知。同时,各级组织同样呼吁对法轮功开展斗争、对斗争法轮功的决定表示支持,并且采取了多项行动推进了对法轮功的斗争运动。

中国的导向性媒体,如《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及中共各类刊物等也传达了同样的指示,确保法轮功会作为党的敌人(和一个“邪教“)成为斗争的对象。除了呼吁对法轮功展开斗争外,他们的用语—— 就象当年犹太人被大屠杀时为了消灭欧洲犹太人口所采用的方法一样——更把法轮功信仰者比作人都不如的病毒、瘟疫、害虫、寄生虫、魔鬼、神经病、公敌等 。在2001年恐怖主义逐渐成为全球焦点的时候,法轮功信仰者又被贴上了“恐怖主义”的标签。一个代表性的事件就是中国反邪教协会(一个与迫害法轮功密切相关的党控制的组织)在其网站上发表了一系列来自新华网发展论坛的评论,其中一条承认对法轮功采取妖魔化的策略的目的是为铲除法轮功寻找理由。(“我说,先把它定义为恐怖活动,然后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都是名正言顺的了。”)

与此同时,许多收到或听到江泽民讲话的中共官员不仅继续传达了江泽民的指示、要求对法轮功进行暴力镇压,同时自己也通过在讲话、指示、方针策略中使用“斗争”来确保法轮功成为最新一轮斗争运动的对象,而使自己参与了迫害并且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 江泽民,作为暴力镇压(斗争)法轮功的主要发起人与策划者,通过多种方式发起了这场运动,其中包括在1999年6月对政治局常委的讲话中使用中共一贯的迫害术语,尤其是“斗争”等词 。

• 李岚清,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首任组长,除了利用自己的地位与意识形态影响实施江泽民的这场斗争运动外,也使用了同样的迫害术语。例如,2001年2月,在北京举办的全国表彰大会上,李岚清对使用酷刑等方式强制转化法轮功信仰者、对法轮功展开斗争的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给予表彰,并要求各级党政领导与广大干部“继续做好与法轮功×教组织斗争的各项工作”。 李岚清从1999年6月至他退休的2002年11月担任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组长。

• 中央610办公室首任主任王茂林亦同。除了利用自己的职位与意识形态影响实施江泽民的这场斗争运动外,王茂林也使用了同样的迫害术语。例如,在他为中共出版的《法轮功与×教》一书撰写的序言中,他强调该书“抓住了法轮功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闻世震,1997年至2004担任辽宁省省委书记,同样利用自己的职位与影响力推动江泽民斗争法轮功的命令。1999年7月,其要求其他中共领导“不折不扣地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坚决依法取缔、彻底摧毁我省法轮功组织体系,教育、转化、解脱”法轮功信仰者,以”夺取这场斗争的全胜”。 同年10月,江泽民接受《费加罗报》采访污蔑法轮功为×教、《人民日报》发表相同内容的评论文章后,闻世震要求辽宁各级领导把对“法轮功的斗争更加扎实地推向前进”。

• 丁世发,辽宁省政法委书记也使用了同样的“斗争”术语加强了闻世震的讲话。1999年10月,丁呼吁辽宁省各级干部与党员“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忱,积极投身到这场斗争中去,坚决夺取这场斗争的全面胜利。” 99年7月,迫害开始的几天后,他带领辽宁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厅等部门同志前往葫芦岛,要求该市严格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即江泽民的命令)采取有利措施解决法轮功问题以“全面夺取这场斗争胜利”。

• 辽宁省委副书记张行湘亦在葫芦岛检查指导工作时呼吁党内同志“进一步深化与法轮功作长期斗争的认识”并把法轮功比作党的敌对分子。

• 如今已经下马、由于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囚禁于秦城监狱的薄熙来,在担任大连市委书记等职位时,同样利用自己的职位、影响以及斗争等迫害术语在大连、辽宁等处推动了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斗争运动。2001年2月,他在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讲话说:“(我们)同“法轮功”×教组织斗争成效显著,”“(对法轮功练习者)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顽固分子”。 薄熙来在迫害中扮演的角色已在全球对薄的多个起诉中由专家证人阐明,除了对法轮功的镇压外,还包括活摘法轮功信仰者器官以贩卖牟利。

如一名前610官员曾在法庭证词中宣誓说,以上迫害链条中的每一个链接在全中国大陆均是互相配合、紧密合作的。此外,他们要求对法轮功进行斗争的命令与指示也传达给了在中国大陆各地酷刑折磨、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公安、狱警等人。

C. 结论

就象党以往发动的所有运动一样,针对法轮功的运动也使用了同样的架构,并使用了法律之外的词语来实施,比如用“斗争(暴力镇压)”而不是采用常规的刑事法的术语。因此,参与其中的党的代理人和它们控制的低层警察可持续的超越法律(ultra vires),即完全不受法律、案例和政府程序的制约。

同过去历次运动中的“斗争”对象一样,法轮功信仰者也被妖魔化成“党的敌人”、“敌对份子”、“反人类”、“反社会”、“病毒”和其它非人化的形象,以使对他们的人权迫害合法化。

在这场斗争式运动的早期,党的代理人在没有任何法律基础的情况下将法轮功信仰者监禁在“精神病”院、公安“医院”、“黑监狱”和“劳教所”等处,对他们施以酷刑折磨,强制劳动等作为强迫他们放弃信仰的手段,而不需要任何法律依据。对于那些拒绝放弃信仰的法轮功信仰者,他们会采取更严厉的对付手段,包括无期限的监禁,更严厉的酷刑和法外处死。

迫害开始时,中共中央总书记在党的高层配合下,发出了针对法轮功的斗争运动的信号和实施。该迫害命令是通过高度组织的指挥链下达的。中共头目江泽民和他的同伙还通过给那些具体执行迫害者动力、支持、理由和大量物资来提供进一步的支持。

在以后的章节中,我们会详细阐述江泽民的罪行。


注1:参见《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该决议明确指出,所有政治镇压运动,包括反右运动、文化大革命,都是中国共产党发起的,而不是政府。

注2:与“斗争”一样,“转化”自1999年以来在镇压运动当中也有了特殊的意义,也就是逼迫被镇压的群体放弃他们信仰的手段,其中包括关押与酷刑折磨。

注3:H.L.A. Hart, 法律的概念, (Oxford, 1952)

注4:滕彪, "China's Empty Promise of Rule by Law" (中国空洞的法制承诺) 华盛顿邮报, 2014年12月28日, 网址: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opinions/chinas-empty-promise-of-rule-by-law/2014/12/28/16dc04ec-8baf-11e4-a085-34e9b9f09a58_story.html

注5: 参见Perry Link (林培瑞),"China: Inventing a Crime" (《中国:发明一个罪名》),纽约书评,201年2月9日,网址:

 http://www.nybooks.com/blogs/nyrblog/2015/feb/09/china-pu-zhiqiang-inventing-crime/.

注6:如先前文章所述,该文件要求各级领导学习、落实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该讲话中,江泽民把法轮功信仰者与六四抗议者划了等号。这等于是江泽民动员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另一道命令。详情请见:“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与角色”。

注7: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2000年1月14日“关于当前办理涉及“法轮功”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该意见要求政法委与公检法重要官员在抓捕法轮功信仰者之前展开会谈,商讨对该法轮功信仰者的关押、起诉与判刑细则。

注8:拒绝服从的律师则被当局以各种方式限制权力使其无法在调查、审讯等
阶段为法轮功信仰者有效辩护。而真正为法轮功信仰者辩护的律师则可能也遭到迫害,包括遭到刑事起诉。的确,许多(甚至所有) 为法轮功信仰者进行辩护或寻找其他法律救济的律师都遭到过骚扰、关押、判刑与酷刑折磨。高智晟就是一个例子。

注9:迄今为止,仍有数百个中共官方网站呼吁民众对法轮功进行斗争,甚至悬赏鼓励人民举报未转化法轮功信仰者或转化身边的法轮功信仰者。

注10: 《人民日报》2001年2月27日

注11: 《光明日报》1999年11月25日

注12: 《光明日报》1999年7月25日

注13: 《新华社》1999年10月29日

注14: 《新华社》1999年10月29日

注15: 《葫芦岛年鉴纪事 1999 年大事记》

注16: 《葫芦岛年鉴纪事 1999 年大事记》

注17: 人民网-联报网 2001年2月18日薄熙来在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

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和角色(1)(2)/ 文:人权法律协会(美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和角色(1)-30826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

江泽民在迫害中的作用

前中国共产党总书记江泽民亲自发起,计划,实施控制了对法轮功的“斗争式”的镇压。他发起的这场镇压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不是任何基于刑事法律或程序的执法行动,而完全是一场法外的政治运动。江泽民所利用的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和权力资源 (注:中共是党而不是国家 )。

在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当初,江泽民是中共的最高当权者。江所担任的两个与此案有关的职位,一是1989年至2002年期间的中共中央总书记; 二是1989年至2003年期间的中国国家主席。他同时还在1989年至2005年期间担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个职位大大加强了他的权力以及控制各方的能力,尤其在选择接班人的问题上,他可以非正式地施加影响力。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江泽民是七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头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控制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控制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控制着遍及全国各地的所有共产党地方组织。 在这个一党控制的独裁国家,其各级党组织的权利均超越其相应的政府机构的权利,尤其在其安全系统之内。

1999年6月,江泽民下令成立了一个法外机构,称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 ”,以及其执行机构,简称“610办公室”,开展对法轮功的迫害。这之后,“610办公室”几乎成了江泽民个人亲自监督指挥迫害法轮功的工具和平台。2013年12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布了对原“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主任,原“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的调查,同时证实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 ” 和“610办公室”的存在。

从1999年7月开始,江泽民策划,指挥,监督和执行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他对中共中央高层领导人的信件和讲话形成了中共中央委员会的内部文件,成为迫害法轮功的命令和纲领。江泽民亲自建立了迫害的指挥系统,他通过在中共内部各级建立“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610办公室”,直接操控中共各级官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02年和2003年,江泽民分别从中共总书记和国家主席的位子上退下,但他仍然保留了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的职务,直到2004年11月和2005年3月。因此,他仍然能够对他的继任胡锦涛施加压力以延续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在2005年完全退休后,江泽民通过对政治局最高层人数的重大改变,仍然继续监督其对法轮功的迫害。江将政治局常委由7名增至9名,两名新加入的成员是罗干(分管安全部队和政法委(PLAC)),和李长春(分管宣传)。江泽民继续同罗干、李长春以及其他亲密盟友,如周永康等密切合作,在正式退休后仍然继续监督着对法轮功的迫害。

江泽民为启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做准备

1999年4月25日,(在一些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公安人员粗暴对待之后)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和平合法地到国务院信访办请愿,要求政府公开保证他们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权利。政府信访部门向请愿的法轮功学员保证不干涉他们的信仰自由。然而三个月后, 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了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江泽民建立了迫害法轮功的一整套指挥系统。他至少四次直接写信和发表讲话,用他个人的影响力和党内的各级组织,以残酷的“斗争“方式镇压法轮功,并寻求在中共党内对他的决定达成共识。

至少以下三个出自江泽民之手的中共内部文件,成了中共中央向下级部门传达的迫害法轮功的正式文件,文件命令中共各级部门配合中央下达的指令。以下是几份江泽民下达的传播最广的迫害指令。

文件之一,1999年4月25日的信

1999年4月27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江泽民同志给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同志的信》的通知”,这份通知要求中共领导人学习江泽民于1999年4月25日夜间的一封信。 还要求中共领导人贯彻落实信中提到的方针,并向中共中央汇报相关进度。根据这个通知,是江泽民个人决定用暴力迫害回应法轮功追随者的和平请愿。江泽民的信和《通知》表明他想要把个人的观点强加在中共中央领导人身上。(这个《通知》要求中共领导人学习和落实信中的内容,而不是要他们提建议或者发表意见。)

在这封信中,江泽民向中共领导人发出了几个重要信号。

“这次(四二五和平请愿事件)是否与海外和西方国家有关?幕后是否有指挥和策划?” 针对法轮功追随者使用这种具有攻击性和战斗性的语言,是发出了一个发动暴力镇压的信号,而在这之前对和平请愿活动并没有进行调查。

“难道我们共产党人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信奉的唯物论、无神论,还战胜不了‘法轮功’所宣扬的那一套东西吗?果真是那样,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这次事件的发生,也说明了我们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软弱无力到了什么程度!必须坚持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该清醒了!”这表明了中共的高层领导不想要配合镇压。这是江泽民的个人命令。因此才有必要“教育干部群众”,同时确保高层领导人对于江泽民要求他们配合镇压“头脑清醒”。

1999年4月29日的信(文件暂时无法提供)

遗憾的是,我们没有这封信,我们只知道江泽民这第二封信是写给中央政治局25位委员的。内容是关于中共应当如何处理信中称为“5月1日、2日、3日法轮功聚会”。从来没有任何一家中国或西方媒体从任何信息渠道报过这个所谓的“聚会”,看上去更象是江泽民只是用另一个借口来推动迫害。

文件之二:1999年5月8日的备忘录

这是第二份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江泽民同志给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军委诸同志的批示”的通知》(中办发[1999]19号), 这份文件在1999年5月23日正式发出,内容是基于江泽民在5月8日对于法轮功问题的指示。 至今为止, 我们没有得到正式的文件。文件的内容是关于如何秘密准备迫害法轮功(如何严厉处罚法轮功追随者,使用什么样的中共资源,谁来负责落实中共在这件事上的指示)。这份文件之所以可以作为证据是因为在中共河北省委的一份官方文件上提到,并记载了一些内容。(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冀办发[1999]21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19号文件精神的通知)。这份文件是由曾经在河北省政府工作的徐新牧曝光的, 由于曝光了这份文件,徐新牧和他的合作者段荣信分别被判处了四年和八年徒刑,中共官方媒体报导了这个审判。

文件之三:1999年6月7日讲话

第三份可以呈供的文件也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来的。文件要求中共领导人“学习和贯彻‘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这份文件日期是1999年6月7日。江泽民6月7日的讲话直接导致在6月10日建立了“610办公室”(“610办公室”因此而得名)。在这个讲话中,江泽民说:““法轮功”问题有很深的政治社会背景乃至复杂的国际背景。这是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深入研究,采取有力对策,”这次讲话把法轮功追随者等同于1989年在天安门广场的抗议者,他们因为和平抗议而被屠杀。这也是江泽民推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另一个命令。

在这次讲话中,江泽民还宣布“(中共)中央已同意李岚清同志负责,将成立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李岚清同志任组长,丁关根、罗干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研究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具体步骤、方法和措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密切配合。”。这里提到的这个领导小组后来叫作“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它的办公室称为“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也叫“610办公室。”

这次的讲话包含两个重要事实。第一个是建立“610办公室”是江泽民的个人决定。通常“中央”指的是中央委员会或者政治局,这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构而不是中国的政府。但是这个讲话里提到的中央不是中央委员会,因为中央委员会要等到政治局开会讨论完某件事之后才能开会讨论。所以“中央”应当指的是政治局会议,但在江泽民讲话时,政治局的会议正在进行中。江泽民关于建立“领导小组”的讲话只是告诉政治局一个已经形成的决定。而不是提出动议。如果在这次会议前政治局已经针对这件事开过会,也就没必要再由江泽民来告诉政治局他们已经做出的决定。如果在这之前,政治局没开过会,那必定是江泽民个人的决定。

江泽民在讲话中要求“(中共)中央委员会,各(中共)部委,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必须密切配合”,这给了领导小组超越于现有的中共行政体制和国家体制之外的极大权限。因为中共中央委员会和各国家级部委都必须遵从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讲话,小组只对江泽民一个人负责。

讲话中还提到领导小组应当“收集各地“法轮功”练习者中已经发生的种种受害情况,包括发生精神分裂、跳楼自杀、有病不吃药而使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等突出事例,”。这个讲话还说“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成立以后,要马上组织力量,尽快查清“法轮功”在全国各地的组织系统,制定斗争策略,为进行分化瓦解工作做好充份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这表明在讲话的时候调查还没有开始。那些用来诽谤法轮功的1400起走火入魔、自杀、拒绝吃药的案例完全符合江泽民在“610办公室”讲话中提到的框架要求,这表明后来提供的“证据”完全是“610办公室”根据江泽民个人的意愿捏造出来的。江泽民这个讲话的存在可以由各地中共当局要求中共党员学习这个讲话的报告中证实。

重要的是,1999年6月14日,江泽民的“610办公室”成立4天以后,中国主要的官方媒体发表了“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办关于接待法轮功练习者的谈话要点”(两办谈话要点)。在这份报告中,两办否认了关于可能镇压法轮功的“谣言”,重申了在1999年4月25日与法轮功代表会谈时的谈话要点。这些要点包括:“各级政府从来没有禁止过各种正常的气功和健身活动,人们有相信或者不相信某种气功的权利,有不同的观点是正常的,可以通过正式渠道反映。”江泽民在这个期间的行为,特别是6月7日的讲话,表明他不仅无视中共的官方声明和政府发言人的话,他的命令恰恰是推翻了这些话:江泽民的秘密文件颠覆了中共党和政府的官方政策。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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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二日】(接前文

  文件4:命令1999年7月19日发起迫害

尽管中共媒体公布的正式迫害开始于1999年7月22日,以民政部和公安部两个部门发布的公告为标志,但是实际上大规模的逮捕和拘留法轮功当地联系人是发布公告的两天之前开始的,也就是1999年的7月20日。在7月19日,在大规模逮捕之前,江泽民在中共省级党委领导人会议上发表了讲话,发布了开始迫害前最后的动员令。这次会议后来被美国内部的外交文件确认,并被维基解密公布。

江泽民亲自出马支持迫害法轮功,丑化法轮功信徒,并把对他们的迫害延伸到了海外。

1999年9月,在新西兰召开的APEC会议上,江泽民做了一个非常不合时宜的奇怪举动。他给所有在座的国家领导人,包括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一本中共对法轮功诬陷宣传的书,书中诬陷法轮功学员危险和精神失常,应被制止。

1999年10月25日,在江泽民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之前,他接受了法国《费加罗报》的书面采访。江泽民在访谈中攻击法轮功,并称法轮功为“×教”,在此之前,中共控制的任何文件和媒体都没有称法轮功“×教”。这再次表明,是江泽民本人亲自做出的镇压决定,并不断将迫害升级。三天后,中共的官方喉舌,人民日报发表特别评论员文章,以呼应江的“法轮功是×教”的说法。在江泽民接受采访后的5天,人大常委会匆匆通过了“关于取缔×教组织、防范和惩治×教活动的决定”[也使用了“×教”这个词]。(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2000年9月,江泽民接受了CBS电视台的采访,作出了以下声明:“经过仔细研究后,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是×教。”

中国国务院于2003年3月21日发出(2003年国务院8号令)关于610办公室的组织结构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这表明,就连国务院也挂了“610办公室”的牌子,但国务院并没有真正管理这个机构的权力。此外,查看作为中共喉舌的数据库People.com.cn,在中共中央之下,并没有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或者“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小组”的正式名称。因此,它只能算一个秘密组织,类似于20世纪60年代的“中共中央文革小组”,该组织只听毛泽东的指令,同样广泛行使超越法律之上的权利。

江泽民命令的直接和间接接受人

有两部分人接受江泽民的指令迫害法轮功。一部分直接接受江泽民的信件和讲话;另一部分则通过接受上级传达的内部文件,这些内部文件向下级传达江泽民的信件或讲话,并下令下级官员学习贯彻执行文件指示。

直接接受者

文件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其他领导人。其他领导人一般是指那些在中共和国家各级,与该命令涉及问题直接相关的负责人。比如,政法委领导或宣传部门的领导,宗教部门的领导,如果他们当时不是中共政治局常委的话。

文件2: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包括常委),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文件3:中央政治局会议(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常务委员)

文件4:中共省委负责人(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间接接受人

文件1:这是一份中共中央发布的文件,共发出了720份。这意味着所有的中共中央委员,省部级官员,如果不是直接接收人的话,都是间接接受人。

文件2:这个文件也是由中共中央发布的。我们不知道具体发出了多少份,但我们知道所有的省级中共委员都收到了。这是一个指令由上而下传达的典型情况,我们将在下面详细阐述。

文件3:这个文件与文件1极为相似。也是由中共中央发布的。间接接受人和文件1相同。

文件4:由于这篇演讲是开始迫害的最后动员令,它依赖于之前的文件,而且没有作为正式中共文件发布出来。我们不能确定它是否有间接的接收人。

接受人的进一步延伸:中共各省委发出了自己的版本和内部文件到各市。这些命令最终达到了县区甚至更低一级地方。请参见下面的案例分析。

在此期间,被告罗干,贾庆林和吴官正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也是以上四个文件的直接和间接接受人。薄熙来是大连市市长和中共大连市委副书记,也是一个接受人。

案例分析:如何通过指挥系统直接操控对一个城市的迫害

上面的文件2是说明指挥系统如何运作的一个极好的例子。

背景

有了江泽民的前两封信(4月25日和4月29日),军方自己已经开始准备对法轮功迫害。5月5日,张万年,当时的中央军委副主席,看到了一篇由一名退休将军,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前任院长,李其华写的文章。李其华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他写了好多封信给中共的高层官员,说明自己对法轮功的积极看法。张万年对该文章表达了自己强烈的批评意见,并把他批注的文章交给了江泽民。

江泽民的备忘录

1999年5月8日,江泽民写了一份有关张万年报告的备忘录,发给了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办公室,中共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这份备忘录从未公布,但是从官方的中共省委文件和人民日报的官方网站上,我们可以看到备忘录的部分内容,知道它的存在。

江泽民备忘录成为中共中央正式文件

首先,江泽民指示中共当局强迫退休将军李其华写一封“自我批评”的信(承认犯了政治错误,并乞求中共的宽恕)。然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了关于江泽民备忘录的通知给中共各级组织。

这个通知现在找不到,但是至少一个中共省级文件和一个中共省委常委会议是根据该通知作出的。

中共中央的文件传达至各省委,各省委又给相应的下属机构发出自己的文件。

1999年5月28日,中共省委常委成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1999】19号,在当时,这个文件传达到了所有中共省级常委委员。

1999年6月3日,为传达和加强中共中央办公厅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发布了自己的通知。

该通知的文本被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徐新牧曝光。他曾经是河北省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和另外一名也参与透露该文件内容的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判处四年和八年的有期徒刑。

省级文件下达至市级,市级党委再增加一份自己的文件。

1999年6月11日,中共廊坊市委(河北省的一个城市)为传达和加强河北省委的文件,特发出一份正式通知,文件 [1999] 21号。

至此,迫害法轮功的指令由江泽民一路通过中共各级组织,而非国家机关,直达中共的各个市一级党委。至今这个指挥系统还在工作。自从建立了 “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 610办公室”以后,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由各级“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 610办公室”监督和实施。尤其严重的是,各级“ 610办公室“ 接受其上一级“610办公室”的指令,要求其安全人员对法轮功信仰者强行转化,包括洗脑,虐待和酷刑折磨。

如上所述,迫害法轮功的指令在中国是通过多个渠道下达的,下述指挥系统总结了它在中国的运作。

•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书记处,既江泽民,下达指令给:

•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其下达指令给:

•中央“610办公室”,其直接或通过中共中央下达指令给:

•省市一级的党委和秘书处,其下达指令给:

•省市一级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其下达指令给:

•省市一级的“610办公室”,其下达指令给:

•劳教所和看守所官员,其下达指令给:

•安全人员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酷刑和虐待。

因此,正如本文后面部分将阐述的,江泽民虽然没有亲自参与具体的迫害行动如“转化”和“斗争”及其它迫害行为,他对其下的指令(造成的具体的伤害)负有责任。

Human Rights Law Foundation

人权法律协会






2015年5月10日星期日

王芾,你家的不幸应该另找原因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0/王芾,你家的不幸应该另找原因-30886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日】王芾是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保定日报》清风专刊<让人心碎的家庭横祸>的作者,不管你描述的家庭成员是否属实,也不管你是不是真的有这样的家庭横祸,我只想说:你家庭的不幸必另有原因,你母亲的行为不是炼功人,你这样不分青红皂白的嫁祸法轮功,已经涉嫌犯了诬陷罪,因为文章一旦刊出负面影响很大,所以你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王芾你没有说明你的家庭住址和你母亲的姓名,我们无法核实是否有这回事,也不知道这事是发生在谁身上。文章中你明确指出了法轮功,那么你就应该如实说明以上情况,以便核实与对质,你有意回避这些,让人觉得有造假嫌疑,也不会相信王芾是你的真实姓名。

你说一九九七年二月你母亲开始炼法轮功,第二年你四十八岁的母亲怀孕生下了你的弟弟。这确实是奇迹,快要绝经的女人又生了盼了半辈子的儿子真是可喜可贺。在严格计划生育要求独生子女的中国,你弟弟(第五胎)的出生依然是个奇迹。你母亲因此认为是她练了法轮功,才使他们有了儿子,因此逢人便说:只要紧跟师父加强修炼,什么难事都能解决;坚持练好功,儿子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

我们看到你母亲最高兴的是有了儿子,坚持练好功也是希望儿子飞黄腾达。这完全与炼功人的追求风马牛不相及。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修炼人是按照真善忍做人,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标准,做一个有益于家庭和社会的人。

“生下小弟后,她不顾坐月子的各种禁忌,经常不吃不喝,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对师父的画像长时间跪拜,表达感激之情。身体有病,也不听家人劝告,不去医院治疗,整天嘴里咕噜着谁都听不懂的所谓经文。”你说你的母亲不管你弟弟和家里的事,你弟弟饿得大哭、满身脏乱,你的母亲在一边没有反应。二零零二年三月,你母亲长期闭门不出。

你这样的描述,我们看你母亲已经很不正常了,经常不吃不喝这可不是炼功人的表现,而且师父根本就没教过弟子如何跪拜。师父的经文连小学生和不识字的老人都能听懂,何来听不懂的“经文”?“不管孩子”、“不管家人”、“闭门不出”这与炼功人格格不入的行为,证明她没有按照师父的教导去做,不按照师父说的去做,那就不是修炼人,有了问题怎能怪罪我们的师父?是你的母亲有问题了。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二日早晨,母亲忽然说:‘我要圆满了,师父要来了’。之后就再也不说话,三天多的时间滴水未进。……拒绝治疗,第四天,母亲停止了呼吸。”

你母亲对“圆满”的认识是错误的,圆满不是死去,而是不存留一点点私心,完全为别人好,事事为别人着想,这才有可能圆满。你拿你母亲不吃药,不医治而死亡嫁祸法轮功,这是不对的。因为法轮功师父从来没有说过人病了不让去医院,不让吃药。师父不管常人的事,只对真修者负责。

总之,通篇看来你母亲不是个正常人,更不是法轮功修炼者。所以我建议你去看看《转法轮》,以及法轮功的其他经文,看看我们的师父是怎么说的,然后再对照你母亲的行为衡量一下就清楚了。当然很有可能这篇文章本来就是你故意捏造的。

谤佛谤法是人类最深重的罪恶,这篇文章是谁叫你编造的?中共邪教、保定“六一零”才叫人这样干,他在害你,他也在让你害其他的无辜百姓,了解明白法轮功真相已成为当务之急,江泽民带领下的邪恶小丑们正纷纷遭恶报,两亿多人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的正义人士已使中共邪教摇摇欲坠,不给邪恶陪葬才算是人今生最无悔的选择。

《保定日报》清风专刊是保定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邪恶组织专门造谣、栽赃法轮功、毒害百姓的窗口,其主编和作者如不悬崖勒马都将是步李东生、周永康等后尘必遭恶报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