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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
拒穿囚服 维护好人的尊严 / 文/诚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30/拒穿囚服-维护好人的尊严-23987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三十日】人做了坏事,损害了他人或公众的权益,触犯了法律,并且被法院判了刑,这样的人就是犯人。可是那些因为做好事,只因不符合某个政党的邪恶本性,而被其假借法律去处罚的人,他们是犯人吗?当然不是。即使将他们关押在监狱里,他们也不是犯人;相反,那些被该党利用来迫害好人的人,他们才是执法犯法的人。
十二年来,法轮功学员就是被这样对待的一个群体。被非法关押在监狱中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是怎样做的呢?面对强加给他们的罪犯身份该如何做,特别是当他们明白中共操纵的政府是在用这种形式对法轮功展开毁灭性迫害时,他们还能坚持自己的信仰吗?
对于中共的狱警来说,只要是被法院判了刑送进监狱的,管你是罪有应得还是千古奇冤,一律要接受他们的管理。尤其对法轮功学员,来自上面的要求都很严:首先逼他们放弃信仰,再逼其认罪,最后辅以沉重的劳役,过程中可以不择手段,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摧毁他们的修炼意志。为此,是凡涉及监押法轮功学员的监狱,挑选的狱警都是极其狡诈、凶恶之徒。
现年四十八岁的哈尔滨南岗区法轮功学员闫春玲,于二零零三年遭中共非法判刑九年,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闫春玲历经种种魔难,始终不承认自己是犯人:不穿囚服,不参加奴役劳动,视监狱的规章制度为虚设。
我们根据她的自述,以及有关她的报道,看看她是怎样面对强加给她的非难的。
今年三月十一日上午,春玲在床上双盘打坐。这个双盘,对法轮功学员来说非常正常,那是炼静功的一个基本坐姿,可是在监狱却是被强行禁止的。
女监狱长包锐和二监区副大队长董岩,带着两个女警察进来了。春玲没吱声。董岩说:“来,闫春玲下地。”春玲仍然没动。
董岩对春玲的态度有点恼火,想发作,当着监狱长的面又不好意思,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说:“你看狱长来了,出于礼貌也得下地。”
按说,董岩的话比较客气,哪有狱警这样对待犯人的?可是要是将时间倒流,看看她们曾经怎样对待春玲的时候,就自然能理解春玲的做法了。
闫春玲在被劫持进监狱前,曾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和万家劳教所。在劳教所,她曾被剥夺睡眠二十八天,还曾被送到男监两天两夜。在看守所,她被强制戴上手铐脚镣四十多天。在这个黑龙江女子监狱,她因不配合狱警的要求,被关押小号达九十七天,被戴手铐脚镣九十六天,而对她的毒打更是家常便饭,狱警曾派八个犯人看她一个。可是这些都挡不住她呼喊“法轮大法好”。
说起闫春玲,狱警们提起来也都有点发怵:她什么怕心都没有,根本不听狱警的摆布;打她再狠,她还是该炼功炼功,该呼口号呼口号,从来不承认自己是罪犯。
当时春玲说:“我尊重你们每一个人,你们到我家做客,我会招待你们。在这里,犯人见你们会立即下地。我不下地是因为我是大法弟子,我没有触犯法律,更不是犯人。”
监狱长无奈,只好离去。她们走后有十分钟,值道的犯人传话说,大队长陈冬月找她。春玲进了办公室,看到屋里有董岩、陈冬月、胡裕楠、张璇四名警察,她就坐在门口的沙发上。显然是董岩将刚才的情况和她们说了。
陈冬月嗷的一声喊道:“站起来!我们都站着,你坐着?”春玲平和地说:“你们别这样对待我,我没有犯罪,也不是犯人,我坚持信仰真善忍没有错。”董岩喊道:“你说今天够不够给你押小号的?”春玲说:“我已经和你们说了,我的行为不是针对你们个人,我是在抵制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我没有触犯国家法律。你们不能象对待犯人一样对待我们。”
这就是春玲看待自己的身份及抵制强加的迫害的基点。声音不大,话也不多,但是平和中透着坚毅。
其他的狱警急了,同时喊道:“我们看判决。”
春玲后来回到监舍,大约又过了十分钟,陈冬月带了四个犯人进来。陈冬月说:“是拽你,还是你自己下地?”春玲没有理她。一个叫王凤春的犯人,一把将春玲拽下地,拽着她就往外走,将春玲拽到走廊大厅。闫春玲高喊:“法轮大法好!”王凤春不由分说劈头盖脸打了起来,可是闫春玲一直不停地高喊“法轮大法好”。
他们将春玲拖到小号。小号是关犯人禁闭的地方,非常狭小,吃喝拉撒睡都要受限制,其实就是狱中狱。这些年当中,被监狱利用来残酷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到了小号,狱警让犯人们强行扒下春玲的衣服。衣服扒下后,一个狱警还不解恨,竟说:“把内裤也扒下来。”春玲使劲拽着,她们没有得逞。扒下衣服后硬给春玲套囚服,春玲全力撕扯拒穿囚服,并一直高喊:“法轮大法好!”
王凤春不停地打她、掐她,还抓住她往墙上撞。春玲大声问她们:“是谁指使你们这样干的?你们是在犯罪呀!”小号的大队长张春把电棍触在春玲的脸上威胁说:“你要老实点。”春玲大声说:“我正告你不要执法犯法。”
阴森恐怖又窄小的小号里,春玲的两手分铐在两侧的地环上,整天二十四小时都是这么铐着。
三月二十一日董岩问她:能不能穿上囚服在小凳上码坐。春玲回答:“不能。”三月二十四日董岩和陈冬月一块来了。陈冬月说:“现在对你没别的要求,就是穿囚服,坐在床上也行,看见警察就下地,能不能服从?”春玲摇头表示拒绝。
这样的要求要是对待一般犯人,应该说是很低了。可是对于法轮功学员来说,这样的要求也不应答应,因为他们确实没有犯罪,是江泽民一伙利用着法律在犯罪。既然他们没有犯罪,为什么要顺从呢?顺从了,其实就是在默认中共强加的迫害。
陈冬月又说:“你看你都啥样了,你说谁也没象你,说难听一点就是,瑟大劲儿了,还给狱长唱歌,你说你损失不大吗?你所珍惜的那些都没了。你摇头是什么意思,能不能服从管理?”
说起给监狱长唱歌,这事发生在二月十四日,监狱长包锐带人到监舍翻查春玲的物品,春玲边劝她们边说:“我给你们唱首歌吧。”说是唱《得度》,那是一首法轮功学员创作的歌曲。这几个人敷衍着说“唱吧,唱吧”,边说边走了。
这次,春玲仍然正告她们自己不能接受管理。过了两天,闫春玲从小号出来,腿被迫害得难以入睡,常常在噩梦中痛醒。可是即使这样,她仍然坚持自己法轮功修炼者的身份,根本不承认强加给自己的罪名。
其实,迫害法轮功这十多年来,在中共的监牢里,一直有许多法轮功学员拒不承认强加的罪名,抵制邪恶的要求,他们用自己巨大的承受和坚定的信念坚持着自己的信仰,这本身就是对中共邪恶迫害政策的否定。闫春玲说的很好:“我的行为不是针对你们个人,我是在抵制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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