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星期四

[正见网十年投稿]人与自然 / 作者:大陆大法弟子 适婴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1/9/1/77029.html【正见网2011年09月01日】修大法十年来,对与人相关的一些问题在人的层面上作了些思考与追寻,有许多事情是人应该从新审视与认识的。现把一些粗浅的认识写出来与同修共享,并请同修指正。


一个基本的问题是关于人与自然的问题。

一、什么是自然

站在人这一层面上,广义的说,自然就是宇宙及其客观存在的一切。讲到客观存在,必须纠正历史上的一个偏见:人往往只注重探索、利用自然的物质存在一方面,而忽视甚至拒绝自然的精神(特性)存在一方面(自然的最高特性是真、善、忍,体现在不同层次不同空间,有不同的表现)。这恰恰是导致人败坏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人自身是不是自然中的一部分呢?我认为不能简单的说是或不是,而应该说既是又不是!后一认识对正确对待下面谈到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有积极作用的。

二、人与神

什么是神?宇宙中存在的一切物质都是有生命的,都是神!不同层次不同空间有不同物质,因此存在不同的神。这没什么神秘,更没什么迷信。人生存的自然中就有许多神。既然如此,神就有宇宙的特性精神真、善、忍!当然不同层次不同空间他有不同的具体表现。

人在宇宙空间中产生多了,有些就逐渐的变的不好了,就逐渐的向低层空间掉,逐渐的掉,最后就掉到人这一空间来了,但是可以往回修。这是大觉者(极高层次的神)给人的一个最后机会!修好了可以返回去,再变的不好,最后就淘汰了。

所以,人区别与一般生命就在于:即可往回返,又可被宇宙淘汰。就看人自己的选择了。

综上所述,神与人都是宇宙中客观存在、从高到低只是层次不同、智慧、能力、状态不同,也就是“真、 善、 忍”宇宙大法在不同层次的表现不同。

三、人与自然

下面粗浅讨论一下人对狭义的自然应有的正确认识与行为。

人生存在自然中,必然存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关系,而不讨论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关系。

1.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

人生存在自然中,自然是为人生存而提供的环境,为人的生存提供了所需。人只能在自然为其提供的环境、条件范围之内生存、活动,超出这个范围的任何非分之想与行为都将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2.人与自然的本质关系

因为自然是具有“真善忍”特性的,人浸受在其中,所以人也具存“真善忍”特性。而且人本来源于宇宙空间,本就具有“真 善 忍”特性,只是被后天不好的东西包住了。

但是人为情而生,所以又有为私的特性,特别在人的社会关系中会滋长私。所以人又会影响自然、败坏自然、败坏人自身。(反之,自然也会影响人的生存。)

因此人必须具有遵从法在这一层面给人规定的道德规范和生存准则。

3.人与自然的一般关系——和谐共存

人与自然必须保持和谐共存关系,才能保持不坏。这一关系,从人的一面讲,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1)人对自然的依赖

这主要表现在人必须从自然中获取,才能保持生存。往往人只注重在自然中物质方面的获取,以为这样人就能生存。这其实是短暂的肤浅表面的认识。人如果知道人生的真正目的——返本归真修回去,知道生命的轮回转生,那么人就会知道在自然中更应注重精神方面的获取——自然的基本特性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2)人对自然的感恩,谦卑和敬畏

人既然要依赖自然而生存,就必须对自然充满感恩,谦卑和敬畏,才能保持长期不坏。自然是神!是人的衣食父母!

人在生存过程中,时时会感到自然力量之巨大,威力无比;也应用理性体悟自然对不肖之徒的惩罚。神目如电;人做好做坏都逃脱不了自然的公正回应!

(3)人对自然的顺从与爱护

人必须保持与自然的和睦,因此人对自然的顺从与爱护就成了必要。任何改造自然破坏自然的思想、行为都是对自然的不敬,都是对人类生存环境的自毁!

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每一个人思想的基本准则!绝对要排斥的是贪婪和狂妄!

4.人对自然的认识

人在自然中生存,必然对自然有个认识。客观的正确认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观察了解自然的外在表现——状态、组织、结构。

比如:雷、 雪、雨、冰、霜、雾等天空中的各种状态。

比如:山脉、平原、草地、沙石、河流、湖泊、森林、动物等地表中的各种组成。

比如:矿藏、地热、地下水脉等各种成分结构。

(2)了解自然的特性

分为个别特性、区域特性、整体特性、相互关联。

比如某地的雨:随季节的分布、雨量、强度;与河流、湖泊、植物、动物、地下水等等之间的关系。再以某地扩大到不同大小范围区域中的整体特性及相互关联。

(3)了解自然的规律

主要指发展变化规律,主要分两方面:自然的内在规律;与动植物地下水等作用规律。比如江河湖泊的水量随季节变化规律;与动植物、农作物、地下水等作用规律,与人对水的利用规律等。需要特别了解的是:

(4)自然与人的作用规律

人对自然来说是外部因素。人对自然的作用往往含有不可复原的特征,其时间累积效应就是对自然的破坏。所以在人对自然认识的基础上,应该是顺从自然,良性的利用自然,圆容修复自然,顺自然规律而行,而绝不是改造自然破坏自然掠夺自然!

中国历史上的大禹及其父亲治水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四、结语

人的创造大多是在改造自然破坏自然,大多是为了满足人的无节制的私欲!所以人必须在很大程度上抑制所谓的发展、创造!比如人不能随便把不同本源物质组合成的、不同层次、不同空间在人和自然这一层面表现出来的物质(体)混杂(和)起来。比较典型的如:不同生物、不同人种不能杂交;人一般不能摄入超过自然规定的其他层次或其他空间的物质,如所谓的无机物、化肥、农药等,那会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平衡,等等等等。所以人必须经常的反省人对自然的行为是否正确。

人必须与自然合一,人与自然是一个合一共存的整体。人决不可以凌驾与自然之上,而应真正的与自然容为一体,顺从自然,爱护自然,以保持人与自然的长期繁荣共存!

限于篇幅,本文对许多问题不能展开论述,只是提纲式的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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