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

中共的迫害借口中透露出的强盗逻辑 / 文/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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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网上登载了这样一则消息,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五日,安徽阜阳市八十岁离休地委宣传部长王生力,与八名法轮功学员一同吃饭,被阜阳临泉国安、公安绑架,并被捏造成所谓“九人大案”。当审判长问:从整卷卷宗中,没有发现九人是非法聚会的证明,只看到多人证明是去吃饭,为什么视为非法聚会?公诉人足足几分钟说不出话,在审判长几次追问下,公诉人竟然嘟嘟哝哝地说:“在一起吃饭也算是聚会……”王生力被诬判三年。也就是说,在一起吃饭也成了违法的理由。

《伊索寓言》中有一则狼与小羊的故事。狼为了吃掉小羊,找理由说处在下游的小羊把河水搅浑了,使它喝不到清水。中共很象一匹老狼,在吃掉小羊之前总会编造出各种歪理邪说试图表明它的合法。而中共的打手们,就象一群智障的狼,模仿着老狼的腔调,边吃边对不解的小羊说:“你在河边喝水,就是我吃掉你的理由啊!”

智障的狼只知道跟着老狼有羊吃,根本不管它吃羊的理由衰减到多么白痴。中共的打手们在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采用的就是类似“河边喝水”的白痴理由。除了上例的“一起吃饭”,还有“车上放有真相光盘”、“桌上压有“真善忍”三个字”、“家里总去人”、“与海外有联系”、“教人使用电脑”、“曾经就读计算机系懂计算机技术”等等,都成了绑架关押的理由。让人不禁纳闷,是否人类有多少种社会行为,就可以衍生出多少种绑架关押的理由?

小羊会追问:“为什么在河边喝水,就要被吃掉?”人也会追问相似的问题:“依据的是哪条法律?”看看中共打手们是怎样回答的。

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重庆市合川区云门镇龙塘村四名老年法轮功学员在家里学法,被当地“六一零”和公安绑架并殴打。其中郑开元老人的儿子到派出所质问绑架关押有什么依据,警察拿不出来,就找来一本几十年前处理会道门的文件来念。小郑指出,里面没有一个地方提到法轮功,警察居然回答说:“是我们悟的。”

原来是“悟”出来的!我国刑法总则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罪行法定原则。这些警察找不出法律上的执法依据,竟然靠一个“悟”字,不禁让人联想起中国特色的“政治觉悟”。披着“执法”的外衣却必须依附政治的脑壳,也真是难为这些警察了。

其实,他讲的还真是大实话,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从上至下的打手靠的都是这个“悟”字。中共诬蔑法轮功为“×教”,但是公安部和国务院颁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中共为了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引用了刑法第三百条——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是至今无人能够找出这条罪名和法轮功的丝毫联系。全世界都能证明法轮大法是正法,全世界都不知道中共是如何将这条法律和法轮功挂上钩的,更不知道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和破坏到什么程度。其迷惑程度,不亚于搞不清下游的小羊是如何弄浑上游的水。

就是中共自己,也拿不出使人信服的理由,所以它的打手们除了靠中共特有的政治觉“悟”来填补这个逻辑真空,还真是别无它法。也就难怪迫害理由会包罗万象了。

狼的本性是要吃掉小羊,中共的邪性决定了它做梦都想消灭法轮功,一切理由都不过是借口。中共需求产生中共逻辑,中共的犯罪理由透露出的强盗逻辑是:你头脑中装着“真善忍”,你就是违背了我的意愿,你的存在就是绑架和迫害你的理由。

中共靠它的强盗逻辑使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讲真相行为都成为被迫害的理由,比如发真相资料、发《九评》、发真相光碟、发真相短信、与朋友讲大法好、贴真相标语等等,这些本是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都被中共视为绑架关押和诬判的理由。

中共曾说:“凡是敌人支持的,我们都要反对。”地主、富农、资本家,右派都是它的敌人,所以要一网打尽。而对法轮功的迫害,并无二样,一脉相承。中共的反人类罪行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只不过今天披上了法律的外衣,找了一大堆似是而非的理由,所以更加具有迷惑性。

然而毕竟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真善忍是普世价值,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也一定会受到神佛的清算。天象已经预示,中共不但消灭不了法轮功,反而会在迫害过程中将自己整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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