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九日】经过三个多月的抗争,乌克兰民众终于迎来了曙光,议会投票罢黜了总统亚努科维奇,并产生了过渡政府。二月二十四日,乌克兰西部城市利沃夫出现惊人一幕:一些防暴警察集体下跪,代上周参与血腥镇压反政府示威者的同胞道歉,并请求原谅。虽然这些防暴警察称,当时他们并没有杀害或殴打示威者,但并没有得到当地民众的谅解。他们不断向这些防暴警察高呼“羞耻”,以表达内心的不满。据乌克兰卫生部称,前总统亚努科维奇的政府十八日在首都基辅强行清场,引发了与示威民众的血腥冲突,造成了八十二人死亡,六百七十八人受伤。
看到此景,联想到中共的警察,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中共警察在百姓心中早已由“公安”变成了“公害”,一句俗语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昔日土匪在深山,今日土匪在公安。特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各级警察充当了马前卒的角色。在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监狱等黑窝内,一些警察以执行上级命令为借口,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勒索巨款,严刑逼供,暴力“转化”,采用的酷刑集古今中外之大全。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三千七百四十六名学员被迫害致死,这仅仅是通过民间途径透露出来的冰山一角,更为残忍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被称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
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传出以来,广大学员秉承“真、善、忍”的修炼原则,不仅身体出现了神奇的改善,而且在社会的各行各业都努力做一个好人,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给世风日下的中国社会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不少人感叹:如果人人都学法轮功,这社会早好了!因为法轮功学员人数迅猛发展,使习惯于斗争思维的中共当权小丑江泽民深感妒嫉,而法轮功的修炼原则“真、善、忍”使中共的“假、恶、暴”本质更加凸显。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对法轮功开始了残酷的迫害,为了给迫害制造借口,各种谎言被炮制出来,用来煽动民众的仇恨。
为了给迫害寻找所谓的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匆忙出台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然而在这些文件中自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出现“邪教组织”字眼的唯一文件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各自下达的内部通知,而内部通知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普遍适用的。最早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在一起的,是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的采访和《人民日报》随后应声虫的一个社论。根据中国现行法制,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的文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在迫害法轮功六年之后公安部公安部公布了一个认定的邪教的文件(公通【2005】39号)文件,是目前关于邪教认定的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共提到十四个邪教,其中也没有说法轮功是邪教。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中共的统治下,所谓的人大不过是中共的橡皮图章,所谓的公安不过是中共的打手。但是即使是人大和公安部,都不敢公开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起来,可见中共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行径。
目前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普遍使用的刑法三百条,因缺乏构成犯罪的要素,不适用于法轮功,然而这样的所谓“法律”,却在各级政法委的直接高压下,被中共的公检法司系统执行着。执行法律的人就不受法律追究吗?德国著名哲学家拉德•布鲁赫在这个问题上有个非常精辟的论述,他说:“法律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以人类的共同理性,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作为展示内容的法是法上之法;凡是以背弃人类理性,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为特征的法都是法下之法。法下之法是恶法,恶法非法也。”正基于此,纽伦堡审判中法官们以“恶法非法”的原理驳斥了纳粹的辩护理由,并将包括集中营护士在内的迫害参加者判处了绞刑。
“执行上级命令,我们也没办法啊。” 是中共警察无知的参与迫害的另一个借口。但是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警察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六一零”开会时的规定“只许口传,不许笔录”,也意味着谁干的谁承担!在海外也有一个经典的案例,在柏林墙倒塌的前两年,东德卫兵亨里奇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计划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两德统一后,亨里奇受到审判。他的律师说,他仅仅是个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他。然而法官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准则。”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的卫兵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
无独有偶,前些年在埃及民众推翻穆巴拉克的独裁统治时,那些曾经对和平集会游行进行镇压的军警也上街游行,表示和广大民众站在一起,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乌克兰警察因为执行了总统的命令,对平和的游行群众进行了镇压,待真相大白后都要下跪请求原谅。而中共警察在迫害法轮功时,犯下了那么多的如天如山那么大的罪恶,光凭一个下跪是解决不了的!但是下跪是一个开始,是一种态度,是一个反思自己罪责、脱离邪恶中共的开始,也许会给自己一个重生的机会。而已经落马的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王立军、李东生已经没有下跪赎罪的机会,只能在冰冷的监狱中偿还犯下的罪恶,这也是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警察的前车之鉴啊。
发生乌克兰今天的事,会不会发生在中国的明天? 历史已经证明所有对正信的迫害都不会有好下场,不久的将来,所有参与迫害的警察都要面临正义的大审判,也将无法逃脱被清算的命运。
乌克兰警察跪下了,中共警察醒悟?神给人的时间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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