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

国安扣留诉江信函 自知理亏不敢报名 / 文: 大陆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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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七月二十日那天,我替八十一岁的母亲在无锡市清扬邮政局邮寄了一封发往高检控告江泽民的邮政快递,工作人员收了钱,给了我一张回单。

可是寄了三、四天还没有接到收件短信,我去了邮局才知道快件被公安国保人员扣留了。我不断地追问原因,邮局人员支支吾吾解释不清,后来给了一个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原来是南长区公安国保吴警官扣留的,电话号码:13506171106。

出了邮局我就去找了公用电话,就打给吴警官,我说你是吴警官吗?我叫胡凤玉,接着我就问为什么把我母亲的控告信扣留?他说:你来了我再给你解释。随即就把电话挂了。

我 继续打过去,对方接手机的人说是姓陈,我就对他说,你赶快把我母亲的控告信寄了,不要做知法犯法的事。他说:本来我就要找你,你反倒来找我了?我说:我等 着你。并反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他说:我不会告诉你的。我说:我能堂堂正正的把自己的名字报给你,你怎么不报呢?他说:我不会报的。接着就把电话挂了。

其实这些人这些年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干了很多不光彩的事,所以他们内心是惧怕的,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公开。

法轮功学员是合法公民,公民对无视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当权恶人提出控告,完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可是他们把控告信随意扣留,阻碍我们发控告信,是侵犯我们的通信自由权,控告申诉权,同时也妨碍执法机关的有效监督、执法。

他们的行为真的构成了“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这才是真正的在犯罪,江泽民迫害了修真向善的修炼群体,并杀了人,还把被迫害的好人和被他杀的人判了罪,这是哪家的理,哪家的王法呀?若想借此死保江党,领取奖赏,那是螳臂挡车,愚不可及,只会更快地把自己推入绝境。

“诉 江”即是民意又是天意,这是历史的必然,谁又能挡得住呢?只有“抛弃江党”,才会有一个好的未来,继续追随江魔,只能是死路一条,世间和上天的审判随时都 可能降临,好坏出自一念,时间可是瞬间即逝,得失就看你的一念,顺应天意,顺应民心,选择正义和善良,是为自己选择光明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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