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挂”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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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长王俊仁九月十五日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据辽宁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二四月份消息,王俊仁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
王俊仁今天的下场,是他长期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恶果。
王俊仁,男,满族,一九六零年五月出生,辽宁省北镇县人,曾任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黑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县长、县政法委副书记;锦州市古塔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俊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七日,当时任北宁市公安局局长的王俊仁就被上了明慧网“恶人榜”。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上午十点多钟,王俊仁任北宁市公安局长期间,北宁市公安警察使用吊车打碎玻璃,从窗户入内,将法轮功学员居住处所有设备物品洗劫一空,学员金继廷、王瑞奇、靳俊莉、张宝云、靳俊丽等五人被恶警绑架。
王俊仁任黑山县公安局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梁素兰被迫害致死。梁素兰女士,五十七岁,锦州市黑山县大虎山镇人,一直受到大虎山镇公安分局不法警察的骚扰,又因儿子被迫害成精神病,以及多方面的压力,于二零零五年皇历新年患脑出血,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去世。
二 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九点多钟,锦州市八名法轮功学员王林、王桂霞、秦杰兰、杨玉范、朱颖、娄梦丽、曹玉环和孙立新在锦州市古塔区兴业人家小区贴真相不 干胶时,被古塔区公安分局和敬业派出所恶警绑架。王林后被非法起诉,在锦州看守所,一直遭所长马明“定位”酷刑折磨,达四个月之久。其他七位法轮功学员的 家属被高额勒索三万元至五万元不等,十六天后,于十一月二日,回到家中。这七位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特别是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桂 霞,由于始终不配合恶警,坦坦荡荡的做好人,坚持自己没犯法,不是犯人,被恶警毒打、“定位”、蹲小号,身体受到极大摧残,是被家人背出看守所的。王林二 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傍晚,周玉祯和王彦秋二位女法轮功学员在锦州市儿童公园南门,向民众发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时,被古塔区恶警杨铁利、张 政、王锦辉、王旭等四名恶警与市邪教支队恶警绑架。二零一四年周玉祯、王彦秋被诬判四年。在锦州市看守所,周玉祯和王彦秋曾被恶人用“上大挂”等酷刑迫害。
王俊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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