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9/山东邹平县政法委书记程作通遭恶报上吊死亡-31925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邹平县原中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程作通,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晚上上吊死亡,在七月一日早上五点,尸体才被发现。据悉,此前山东省纪委安排他去外地“学习”,程作通听到后非常恐慌。
程作通曾在邹平县不可一世,胡作非为,落得如此下场,正应了中国古人的一句话: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程作通紧跟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在其分管邹平县政法系统期间,该县先后至少有二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一名被非法判刑。
中国有句古话:“天地之间有杆秤”,这说法非常对。这杆秤非常正义,非常公平,它衡量着世上每一个人的良知善念的多少,它不分国界,不分官阶高低、贫富贵贱,更不管是什么政治,它只是行使天法:那就是做好事有好报,做坏事有恶报。
自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泽民为首的流氓政治集团毫无理智地对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发动迫害长达十六年以来,对无数普通的法轮功学员家庭与民众来讲,这 十六年都是一部中共邪党政治迫害的血泪史、是一部法轮功学员们的可歌可泣的正气歌。然而有些人在这部历史大戏中却助纣为虐扮演着一个小丑的反面角色,以为 了自己的所谓政绩和利益为由昧着良心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大戏即将落幕还没有结束之际就遭到了现世恶报,甚至白白送上自己的身家性命。山东省邹平县焦 桥镇原派出所所长释强、指导员刘军、原邹平县政法委书记程作通等人就是这样狼狈为奸并遭到现世恶报的实例。
原邹平县焦桥镇派出所指导员刘 军、所长释强,二人在焦桥镇就职期间,听命于江氏流氓集团610的迫害指令,用骚扰、抄家、殴打、劳教、判刑等手段迫害焦桥镇的善良法轮功学员:曾于二零 零四年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张玉春;于二零零五年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曲本会、孙爱美(女),并于二零零六年非法劳教焦桥镇法轮功学员袁翠华(女)。
约二零零五年前后,当时一位法轮功学员家属当面指责刘军:你迫害善良人,必得报应!不是暴死,就是肝癌!结果刘军还没有来得及升官,就在原岗位上得了肝癌,他本人并不知道。当感觉身体不适时,肝癌已到晚期。刘军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份因肝癌病死在邹平县中医院,年仅四十二岁。
二零零六年下半年,释强因贪污公款、嫖娼被人举报,被开除公职,调离警察岗位,在邹平看守所关押三个多月之久,其家人多方托关系、花钱后放出,被安排在邹平县平原水库当值班员。
钟读森,男,邹平焦桥镇东杜村人,原焦桥镇政法书记、邹平县信访办主任,现已退休。在位期间,以为了自己的所谓政绩和利益为由昧着良心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因为其人品、名声极差,其儿子大学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对象,人家一打听是钟的儿子,就不愿再与其来往。
请 邹平县的610人员及相关警察不要用“上级命令”来搪塞自己犯下的罪恶,历史大戏中总有些相似的片段: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亨里奇 受到了审判,原因是在柏林墙倒塌前,他射杀了一位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亨里奇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说:“亨里奇作为军人,他仅仅是在执行命令而已。”然而法 官西奥多·赛德尔却不这么认为:“作为军人,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 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 则。”因此最后法官判处亨里奇入狱三年,而且不许假释。
在此真心地奉劝山东省邹平县610人员及相关警察,在历史上的迫害正信从来就没有成 功过,法轮功学员已凭着坚强的毅力和对佛法的信仰走过了最艰难的岁月,法轮大法作为一种修行功法已在世界各地得到了认可或褒奖;江氏流氓集团的重要迫害人 员已遭到现世恶报或正在走向末路,这也是它们在人世间得到的报应。这场历史大戏还没有结束,对你们每个人都是机会,请你们抓紧这稍纵即逝的历史机会摆正好 自己的位置,将功补过,这样才能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好的未来。
邹平县的广大法轮功学员他们是修炼“真、 善、忍”的人,是一群平和的人。不管他们受到多大的迫害,十六年来他们仍恪守着他们的信仰准则与理念,并没有用以暴制暴的方式对你们和你们的家属,这也是 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实。希望你们别无视程作通、刘军、释强等人的结局,理性考虑它们的前因后果,不要助纣为虐;既然有前车之鉴,你们就不应该重蹈覆辙。抑恶 扬善、停止迫害才能走入新的纪元,才能有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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