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4日星期五

中共恶人的罪恶不会被岁月掩埋 / 文/他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3/中共恶人的罪恶不会被岁月掩埋-23482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据明慧网报道,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观堂镇周庄法轮功学员杨金英,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被中共恶警折磨致死,身后留下两个当时还在读中学的儿子。事隔七年之后,杨金英的大儿子王磊已经长大成人,他就母亲被迫害致死一案,控告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局,要求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

王磊在控告书中详述了母亲所遭受的非人折磨:

“在长达一年半的监禁中,他们对我母亲实施了各种手段的迫害,人格上进行侮辱:张口就骂,抬手就打,一般常人还讲打人不打脸,可他们对我的母亲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专对脸打,手打痛了、累了,换鞋底再对着脸打,一次就打了三百多个嘴巴子。肉体上折磨:他们把母亲双手铐住,吊起来,脚不沾地一天一夜,用皮带对身上抽打;他们还在精神上威胁恐吓,常常几个人连推带搡,大呼小叫:要不老实,你两个儿子不准高考,就是考上了也上不成。在寒冬腊月,他们用冷水向母亲身上浇水;在38度的酷暑天气下,他们逼母亲站在水泥地上曝晒。

“母亲的体重锐减,从过去的一百斤下降到四、五十斤。同狱的人看母亲可怜,把家人带给她们的牛肉,分给母亲一些,这样母亲便攒了五六袋牛肉。有人问:你瘦成这样了,为啥不吃送给你的牛肉呢?母亲回答:我的两个儿子都快要高考了,他们更需要营养。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她被折磨得遍体鳞伤,全身瘫痪,大小便失禁,而狱医竟还灭绝人性地在她被放出来的前一天晚上,给她灌了一碗辣椒水。

“母亲是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生命垂危时,看守所怕承担责任,才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释放的。这期间他们还判了我母亲三年刑。母亲被我和弟弟接出后送进恒康医院,医院检查后立即就下了‘病危通知’,没几天母亲就睁着眼含冤离开了人世。”

母亲被迫害致死七年了,儿子要向凶手讨还公道,知道这一案情的人是不会感到惊奇的。杨金英离世时,儿子还在上学,那时孩子想为母亲伸张冤屈,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可是七年后,长大成人的儿子已经完全具备了为母亲讨还公道的能力。

在控告书中我们看到,杨金英对儿子的深情,在自己生命朝不保夕的情况下,还把别人送给自己补养身体的牛肉省下来,要给即将参加高考的孩子补养身体。多么伟大的母亲!可是母亲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就被迫害死了,这天大的冤屈,儿子不伸张,还配为人子吗?

曾经参与迫害过杨金英的恶警们也许会狡辩说:“那可是上级指使的呀。是共产党叫干的呀。”共产恶党叫你干的,共产恶党当然是罪魁祸首,可是你这个直接参与迫害的歹徒,不照样是凶手吗?任何人都逃不过善恶有报的天理。

当然,在今天中共邪党统治的中国大陆,这样的案子很难被受理。可是,那些作恶者能逃脱了世人的指责吗?他们的恶名可能早已为公众所知了。就拿那个狱医来说,在人已经折磨成那样的情况下,竟然还能忍心灌杨金英一碗辣椒水。看守所有几个狱医?那不是呼之欲出吗?那些直接迫害杨金英的恶警,他们也同是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凶手,他们的恶行也早已被法轮功学员公布在海外的媒体上了,早已是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的要犯了,甚至其罪行已经被收集到了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的报告里。

其实,受到追究的可不只是这几个直接涉及此案的恶警。全国那么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难道他们的亲人会无动于衷?试想,形势稍有变化,或条件稍一成熟,针对作恶者的控告是很快就会跟进的。而那些被迫害致残的呢?那些受到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呢?这在中国是多大的人数?参与迫害的中共恶徒造下的罪恶绝不会被岁月掩埋,他们绝不会逃脱法律和天理的严惩!

那些曾经作过恶的中共恶徒是应该想一想了。特别是那些还在作恶的恶徒,是该收手了。被控告、遭报应是早晚的事,要紧的是现在如何行动,如何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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