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4日星期六

给公、检、法及政府官员的一封公开信----- 真诚的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3/真相传单-给公、检、法及政府官员的一封公开信-241883.html
香港《前哨》杂志2011年2月刊大陆报导栏目中的头条文章,揭示了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自认告白,文章题目是《江泽民终生后悔的两大事件》。江泽民自知死期不远,2010年起至少两次对身边的人谈到,这一辈子做过两件愚蠢之事:之一是美国轰炸南斯拉夫时,下令中国大使馆不能撤退;之二则是镇压法轮功,把几千万群众推向对立面,为自己平添了上亿“敌人”。

自1999年7月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至少3413名法轮功学员被证实遭迫害致死,数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惨遭酷刑折磨。更有甚者,中共军队、公安、司法、医疗系统勾结,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贩卖牟利,犯下人类历史上最惨烈、最邪恶的罪行。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中共搞的一场迫害好人的运动。是江泽民出于妒嫉心、私心与中共互相利用发动的这么一场没有人性的残酷迫害。不明真相者被中共欺骗,仇视法轮功、甚至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给自己种下恶果。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派出所所长周立波,出生于李市镇黄桷乡,年40余岁,因患皮肤癌于2010年12月16日痛苦不堪地死在医院病床上。据当事医生讲,周临死时哀叫:“我不再整法轮功了,饶了我……饶了我吧!……”

二零零九年年初,大连市南关岭监狱组织体检,一百多名警察参加了体检,结果检出各种癌症病患十几人,有人检出癌症,当场就吓瘫在那里。警察们私下议论,怎么一百多人里就有十几个得癌症的?真是奇怪。

其实并不奇怪。全国各地,象大连南关岭监狱这样集中患绝症或出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北京海淀区上地派出所,几年来所内警察接连暴死,人心惶惶,后来该派出所合并到别的派出所了。

这几年,公安、国安、“六一零”系统人员所谓“因公殉职”和意外死亡率远远高于过去,有的年纪轻轻、身强体壮的却忽得怪病暴死,有的出车祸或蹊跷地意外死亡,死相恐怖;有更多的得了绝症,还有的意外伤残或者家庭遭遇种种不测……。但是,为了让这些人死心塌地地为它效命,中共严密封锁消息。尽管如此,各种非正常死亡的消息仍不时传出,而且出意外的几乎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

比较典型的有: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因乘坐的轿车追尾前车而出严重车祸,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只有坐在后排的她却飞出车外死亡,且死后三天闭不上眼睛。该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轮功很卖力,就在死前一天还亲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她的亲妹妹都说相信是遭报应了。四年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她的丈夫卫春晓(四十五岁)也突发脑溢血死亡,目前家里只剩下一个孩子。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警察何雪健: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何雪健毒打并奸污与他母亲几乎同龄的法轮功学员刘季芝,并将刘季芝身上多处打伤,何雪健被判刑八年。在关押期间何雪健又遭恶报得了阴茎癌。为了保命,医生将他阴茎连同睾丸一同割除,何雪健曾三次跳楼自杀未遂,现在生不如死。

河南禹州市公安局局长曹刚,男,四十八岁,许昌市人。2000年底任许昌市看守所所长期间,唆使狱警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殴打、谩骂、体罚,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奴役。曹刚二零零四年任禹州市公安局长后,疯狂绑架、劳教、判刑多名禹州法轮功学员,多个法轮功真相资料点被破坏。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孙冠洲,禹州市教师进修学校中文教授,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三月九日便被迫害致死,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曹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一零年三月,曹刚遭恶报,因贪污受贿巨款,被公安机关逮捕,已被判刑十年,现在狱中服刑。

话说回来,江泽民虽自知迫害法轮功是“蠢事”,不管江泽民或中共出于什么目的放出这种信息,这种自认“镇压法轮功是蠢事”的说法,对那些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和那些上当误解仇恨法轮功的人,不值得人们去深思和反省吗!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各级政法委对法轮功的案件只有口头指示,没有任何文件了吧?

其实中共在法轮功的问题上早就留下后路了。虽然公安部、政府是没有任何权力给任何宗教下“邪教” 的定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5)39号文件中还是宣布了十四种宗教为邪教: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例如:呼喊派、门徒会、全范围会、灵灵教、观音法门等。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被立王、统一教、三班仆人派、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女儿等等。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中共所定义的“邪教”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在百度或其它网站中输入“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就可查到这个名单)。为什么呢?就是将来法轮功正过来的时候,谁参与了迫害谁要承担责任,谁定谁是罪。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中共头子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一些助纣为虐的打手说:“是江泽民叫我干的。”你以为是中共叫你杀的人,你就可以推卸责任了吗?就可以逃脱惩罚了吗?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无数历史教训告诉今天: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根据《公务员法》,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而且任何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为自己开脱。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而且“善恶有报”是天理,谁也逃脱不了!近几年来,各级“六一零”人员、公安、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仅在明慧网上公开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指出这些只是希望人能够警醒,引以为戒。

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和中共高官。首恶江泽民,至少在十三个国家被控告;至少有四十多个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个国家受到控告。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自1992年传出后,其修心重德的要求及其健身奇效,立即引起了广大民众的极大兴趣,迅速传遍全国,吸引上亿人修炼;现在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仅港、澳、台地区就有几十万人修炼;印度有八十多所学校的师生修炼法轮功;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荣获海外各国政府及各界一千多项褒奖;法轮功是利国利民的、超越民族和国家的高德大法。

法轮功学员心胸坦荡,在利益与正义面前,他们选择了正义,在良心与生死面前他们选择了良心。“信仰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权,谁剥夺公民的信仰,谁就是违反了宪法。现在,追查国际等组织已经收集到几万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罪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的将来,相关罪人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们善意地劝告那些至今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江泽民都承认了迫害法轮功是大蠢事,(不仅是蠢事,是犯罪)难道你还要继续干蠢事?继续犯罪?希望你好好反思一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如果你还对自己及家人的未来负责,赶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明白了法轮功的真相,扭转了以前的观念,有的还在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

古语有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未来就在你自己手中,愿君千万珍重!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诚心敬念得福报,危难来时可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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